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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十二五规划( - )
( 一) 总 则
第1条 为了适应xx县发展环境与功能定位的变化, 实现”在苏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促进城市户外广告健康、 有序和可持续性发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xx县城总体规划( -2030年)
》制定《xx县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2030) 》( 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
第2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发布)
2、 《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1997年7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经过)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建规[1995]333号)
4、 《xx县城市总体规划( -2030) 》( xx县人民政府)
5、 《盐城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盐城市人民政府, 月6月)
6、 《xx县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 送审稿)
7、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148: )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9—96)
第3条 强制性内容规定
文本中采用”楷体字”表示的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4条 规划原则
1、 整合性原则
xx县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是xx县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也是城市环境、 城市景观设计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应充分体现xx”水绿纺都、 盐白滩涂”的城市景观特征和人文内涵, 显露出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县级城市所特有的现代性、 包容性和创新竞争力。
户外广告是盐城整体市容市貌的组成部分, 不能游离于城区各功能区域的环境之外, 更不能与原有的城市风格大相径庭。户外广告的商业价值应更多地经过广告的文化价值和环境价值体现出来, 应有助于城区环境质量的整体提高。
2、 个性化原则
户外广告应该协同城市的产业特征定位、 建筑风格定位等诸多因素, 共同来完成一个城市形象的塑造。专项规划导入先进的DIS( District Identity System) 设计理念, 为所规划的区域、 路段和节点进行个性化形象定位, 根据不同路段、 不同区域、 不同功能、 不同建筑物特色以及不同的文化内涵设置与之协调的”户外广告形象”。
3、 控制性原则
xx县市区户外广告是城市规划控制下的依法设置, 控制的前提是要让户外广告为商业经济、 为人居环境、 为城市美化服务。
第一, 必须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总量。
第二, 必须控制户外广告密度。
第三, 必须控制户外广告画面的色彩。
第四, 必须控制户外广告媒体的形态。
第五, 必须控制户外媒体的造型。
第六, 必须控制户外媒体的亮度。
4、 创新性原则
应重视户外媒体的形式创新和技术创新, 更要加强广告实务运作与广告管理的创新意识。
5、 安全性原则
户外广告设置应不得影响公共交通、 公共安全; 不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和市民日常生活。
凡设置户外广告, 经营方均应参照相关的设置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性设计和制作。
在设置大型广告之前, 对高空作业人员应购买相匹配的户外广告保险; 在安装过程中和结构完成时, 应有户外广告工程监理认证和验收。
户外广告媒体应由发布单位定期保养维护, 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第三方监测报告。
6、 可操作性原则
本规划依据《xx县城市总体规划( —2030) 》制定而成, 是根据现存的实际情形和未来规划目标分步骤进行。
本规划将本着”规划先行”, ”边规划边实施”的原则。专项规划总体方案按”面线点”程序进行, 具体实施方案则按”点线面”程序进行, 完成核心节点户外广告的设置设计, 达到带动相关路段户外广告的整治, 最终改观整个规划区域内户外广告设置面貌的目的。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 对户外广告资源要”合理有偿使用”。城市户外广告所占用的空间是城市公共空间资源, 应由政府统一领导使用, 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对外招商、 拍卖。
第5条 规划重点
1、 我们根据《xx县城市总体规划( -2030) 》中xx城区规划空间结构为”一轴、 两心、 四片区、 绿色网络”的规划结构。结合户外广告的自身特点和区域特点, 我们将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四大片区重新定位划分为五个区, 见《”十二.五”户外广告规划分区图》, 进行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 特别是对城中片区、 城南片区、 滨河新区进行重点规划。
2、 对主要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划, 东西向有: 北环路、 德发路、 红旗路、 人民路、 解放路、 幸福大道、 建设大道, 南北向重点道路有: 机场路、 双山路、 晨光路、 发鸿街、 振阳路、 达阳路、 朝阳街、 双拥路、 黄海路、 兴阳路、 华阳路、 海都路、 港城大道、 兴海路、 海悦路、 海天路、 旺海路、 海晏路、 滨湖大道等。首期先对其中新城区的人民路东延、 解放路东延、 幸福大道、 港城大道、 兴海路、 海悦路、 海天路、 旺海路、 海晏路、 滨湖大道和老城区的振阳路、 达阳路、 朝阳街进行户外广告阵地设置规划。
3、 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划, 其中包括: 朝阳商业街、 朝阳南街虹亚新城结点、 振阳街人民路交叉口结点。
第6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五大片区、 二十条道路、 三个重要节点三个层次。
1、 五大片区( 见分区图: 2城中片区、 3城南片区、 1西南片区、 4城东片区、 5滨河新区)
2、 四横、 十六纵二十条道路( 红旗路、 人民路、 解放路、 幸福大道; 双山路、 晨光路、 振阳路、 达阳路、 朝阳街、 双拥路、 黄海路、 兴阳路、 海都路、 港城大道、 兴海路、 海悦路、 海天路、 旺海路、 海晏路、 滨湖大道)
3、 三个重要节点( 朝阳商业街、 新客站、 朝阳南街虹亚新城区)
第7条 ”十二.五”户外广告规划分区图( 见规划说明)
第8条 规划期限
— , 与xx县城市规划近期建设相协调, 根据户外广告边整顿、 边设置的操作性原则, 完成城中片区、 城南片区、 城西片区户外广告规划中的各项要求, 体现每个片区各自的特色。
—2030年, 根据xx县城市规划, 完成其它片区的户外广告规划目标, 最终改观整个规划区域内户外广告设置的面貌。
( 二) 规 划 目 标
第9条 使xx县户外广告的设置、 管理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第10条 创立县级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典范。
第11条 突出区域特色, 改进人居环境, 形成户外广告与经济、 社会发展的互动, 促进户外广告健康、 有序、 协调发展。
( 三) 五大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第12条 城中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 老城区红旗路以南、 双拥路以西、 幸福大道以北、 双山路以东的区域为城中片区。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158.44hm², 居住人口8~10万人。主要职能为居住和工业职能, 并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职能。
( 1) 居住用地以振阳路为界分为两个大型社区。
( 2) 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红旗路与振阳路沿线, 保留完善现有医疗、 体育等公共设施, 经过对县政府的搬迁改造, 增加宾馆、 商业服务设施, 促进城市商业服务中心沿振阳路向北片区延伸。在红旗路、 双山路及机场路沿线集中安排专业市场用地, 在片区北部北环路与双拥路交叉口的东南部规划一处专业市场用地, 并在机场路西侧的北部入城口附近规划一处物流配送中心。
( 3) 工业用地分为东部的xx经济开发区东区和西北部的合德镇工业创业园区两部分, 开发区东区用地在现有基础上向北、 向东适当扩展, 并调整产业结构, 形成以食品、 饮料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园区。西北部工业用地在合德镇工业创业园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注重为xx经济开发区的产业配套、 并发展无污染的先进制造业。
户外广告定位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 本规划把城中片区定位为”商业综合服务区”。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 1) 结合商业综合服务区特点, 可在重要路段、 节点、 重要场馆集中展示户外广告。重要路段包括: 红旗路、 人民路、 解放路; 双山路、 晨光路、 振阳路、 达阳路、 朝阳街、 双拥路; 节点包括: 朝阳商业街、 朝阳南街虹亚新城区、 振阳街人民路交叉口。广告内容和形式应与繁荣商业, 营造气氛相得益彰, 并要重点突出xx县”黄海明珠”的古城风韵。
( 2) 严格控制墙体广告, 严格控制在20米以上高楼楼顶设置户外广告。
( 3) 严禁在文化遗迹、 学校、 居民区、 行政事业办公区以及所有异型建筑楼顶( 屋顶) 、 立面设置户外广告; 严禁设置跨街广告( 包括固定或临时性的) ; 交通道口或交汇点停车线后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广告经营者随意设置户外广告。
( 4) 户外广告必须与建筑物的风格保持一致。城中片区所有户外广告之间必须具有整体的协调性。设置时应充分考虑造型、 内容、 色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考虑户外广告与建筑, 户外广告之间的衔接。
( 5) 强调户外广告设计的艺术性。尽量简化画面和文字内容, 以企业形象和商品特征的标志造型和标准色彩来传达广告信息。
( 6) 注意户外媒体白天与夜晚视觉效果的协调。在重要的商业路段, 鼓励使用LED光源亮化的广告。鼓励使用新工艺和新材料制作户外广告; 鼓励使用圆型、 椭圆型、 方型圆角和其它异型灯箱。
第13条 城南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 解放路以南、 海都以西、 幸福大道以北、 双山南路以东的区域为城南片区。以居住、 商业综合服务功能为主, 是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区域, 完善社会服务设施配套, 吸引更多人口入住; 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 加强城市设计研究, 形成亲切宜人的空间尺度。
户外广告定位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 本规划把城南片区定位为”新兴商业综合服务区”。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 1) 结合新兴商业综合服务区特点, 整体协调, 突出风格, 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区域, 城南片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要与”现代、 新颖”的区域特征相一致, 集中突出”水绿盐白”的户外广告风格。
( 2) 可在虹亚新城区段的商业密集区段、 餐饮娱乐密集区段集中设置户外广告媒体。
( 3) 严格控制墙体广告, 严格控制在20米以上高楼设置户外广告。在金融区、 居民区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
( 4) 严禁学校、 居民区、 行政事业办公区以及所有异型建筑楼顶( 屋顶) 、 立面设置户外广告; 严禁设置跨街广告( 包括固定或临时性的) ; 交通道口或交汇点停车线后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 5) 艺术性和实用性的统一。城南片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要求媒体造型设计新颖大方, 提倡和鼓励使用新工艺、 新材料, 使户外广告起到提升区域品质的作用。
第14条 西南片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 机场路以西、 大成路以东、 幸福大道西延以北、 人民路西延以南的区域为城西片区。以交通和生态保护功能为主,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重点加强公共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 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建设, 沿世纪大道布置物流、 仓储; 适度开发居住用地, 疏解老城人口。加强对后羿公园水资源的保护。
户外广告定位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 本规划把西南片区定位为”交通物流和休闲生态保护区”, 户外广告设置要体现”自然、 人文”特色。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 1) 根据交通物流和休闲生态保护区特点, 可在阳光大道等交通主干道、 重要市场、 高速公路出入口相对集中设置户外广告, 其余区域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
( 2) 同时结合生态保护区特点, 在公用设施、 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设置一些自然材质的小型公益性广告牌。
( 3) 严禁在市政公用设施、 公园、 绿地、 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居民区设置户外广告; 严禁在城市快速干道和主干道沿线民居设置墙体广告; 严禁设置跨街广告( 包括固定或临时性的) ; 交通道口或交汇点停车线后1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定位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 本规划把城北片区定位为生产绿地和物流中心, 户外广告的设置少而集中。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 1) 在城市快速干道、 主干道、 港口等地点可集中展示户外广告。
( 2) 对路段建设、 建筑工地可适量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
( 3) 结合该区”改进城市环境质量”的城市规划要求, 对该地区违章、 违法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
( 4) 严禁在公园、 绿地设置商业性质的户外广告。
第15条 滨河新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13.81hm², 居住人口为8~10万人。以居住、 商务职能为主, 兼有行政、 文化、 会展、 教育、 医疗卫生等多项职能。
( 1) 在片区中部规划一条约100m宽绿带( 含有休闲设施、 广场以及社区公共设施等用地) 作为片区南北向中轴线, 以规划的新城商务中心及新城公园作为滨河新区南北向轴线的南端节点、 并在北部规划一处大型绿化环岛作为南北向中轴线的北端节点, 形成以环状加方格网道路系统以及南北中轴对称为特征的滨河新区规划布局形态。
( 2) 居住用地以沿河东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社区, 在南部社区布置一处完中。幼儿园、 菜市场、 便利店等社区公共设施用地可安排在南北向中轴线内。
( 3) 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布置在幸福大道北侧, 安排商业金融、 行政及商务办公、 文化会展、 宾馆、 休闲娱乐等大、 中型公共设施, 共同形成滨河新区综合公建中心——城市公建副中心。在片区北部充分利用优美的xx河滨河景观, 规划宾馆、 教育科研和中小型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另外, 在片区南北轴线两侧以及北部环岛的周边布置小型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 1) 宏观控制, 局部集中展示
河东片区为全新开发的区域, 以居住、 商务职能为主, 兼有行政、 文化、 会展、 教育、 医疗卫生等多项职能。因此, 该区域范围内在户外广告的设置方面要进行宏观控制。
( 2) 在城市快速干道、 主干道、 港口等地点可集中结合景观展示户外广告。
( 3) 新区建设、 工程施工较多, 对路段建设、 建筑工地可适量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
( 4) 结合新城区”高标准城市环境质量”的城市规划要求, 对该地区的户外广告形式、 材质、 工艺审批进行严格把关。
( 5) 严禁在公园、 绿地设置商业户外广告。
第16条 各大片区店牌、 店招设置通用原则
统一规划, 统一管理。由城管局会同规划局、 工商局对该区域内的店招店牌进行统一规划, 并由城管局将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一店一招。一家商店, 不论大小, 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块店招。
一楼一层。一楼多户时原则上只允许在一、 二楼之间设置店招, 二楼以上单位一般以显示牌或落地式指示牌方式解决。
规范尺度。严格限定店招的尺寸, 使其与楼体和相邻店招统一而有变化。
( 四) 重要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第17条 解放路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城市规划功能定位 xx主城区规划主干道
户外广告定位 根据城市规划功能定位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 本规划将解放路定位为”综合性交通干道”。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该路段分为兼有商业和行政事务路段、 重点商业路段、 文化路段、 普通商业路段。
( 1) 兼有商业和行政事务路段
从港城大道到滨河大道为兼有商业和行政事务路段。该路段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 建筑物楼顶原则上不得设置广告。不得在该路段沿线民居设置墙体广告。
( 2) 重点商业路段
振阳街到朝阳街路段、 黄海路至兴阳路段为重点商业路段, 鼓励使用多种户外媒体形式、 媒体新技术。特别是朝阳街交叉口附近, 鼓励使用霓虹灯、 LED亮化形式广告, 适度设置楼顶广告。
朝阳街交叉口节点周边地区为新重点商业区, 鼓励设置霓虹灯广告和LED电子屏、 三面翻等户外新技术媒体。遇节假日或重要的活动, 可适当采用气模等实物广告形式。
( 3) 朝阳街至双拥路段、 双山路至机场路段为文化路段, 该路段严格控制设置户外广告。其中双山路至机场路段廉政文化墙继续保留。机关周边地区和学校附近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 可适当设立宣传栏等媒体形式。
( 4) 双拥路到黄海路为普通商业路段, 能够适度设置户外广告。
第18条 人民路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户外广告定位 根据xx县新的城市规划、 人民路的道路特征和沿线的建筑物特点, 本规划把人民路定位为”纵向中心商业大道”。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该路段分为兼有金融商业路段、 普通商业路段
( 1) 金融商业路段
金融商业路段主要是指人民中路, 沿线金融机构较多。鼓励采用多种户外媒体形式, 加强建筑物夜间的亮化, 从不同的空间层次和不同的媒体组合来突出金融商业区的特点。
双山路与兴阳路之间的金融单位密集区, 以及规划中的人民路东延地区可设置灯箱广告。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等高层建筑物加强夜间的亮化。
( 2) 普通商业路段
人民西路为普通商业路段, 可适度设置户外广告。
朝阳街交叉口节点附近可集中展示户外广告, 鼓励使用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媒体。
第18条 幸福大道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城市规划功能定位 xx主城区规划快速干道
户外广告定位 根据城市规划功能定位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自身的特点, 本规划将世纪大道定位为”现代大道”, 户外广告设置集中体现”整洁亮丽, 现代时尚”。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该路段分为以下类型, 分别进行规划控制。
( 1) 装饰城集中类型
该类型鼓励设置户外广告。装饰城及配套集市周边, 可根据实际路段和环境集中设置路牌广告, 设置人行道灯箱广告、 临时性旗帜广告和挑出式灯箱广告。强调夜晚户外广告媒体照明与建筑物亮化相协调。
该类型要注重店招店牌的统一设置。店招店牌按”一楼一排”, ”一店一招”原则设置。二楼( 层) 以上商家的店招店牌可采用挑出式店招指示牌或落地式店招指示牌的方式进行处理。
( 2) 商贸集市类型
该类型可适度设置户外广告。可在商贸集市范围内集中设置广告牌。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影响道路交通通畅、 安全。广告形式可使用喷绘、 灯箱、 霓虹灯、 立体造型及其它新型材料。
除了出于空间衔接的需要, 商贸集市范围内一般不可设置楼顶广告。
强调夜晚户外广告媒体照明与建筑物亮化相协调。
( 3) 交通道口类型
该类型可适量设置户外广告。由于交通道口人流、 车流量大, 户外广告潜在价值比较高。可在世纪大道”宁盐”高速出入口处, 设置大型落地式商业广告。
( 4) 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和高档别墅区、 政府行政办公路段、 工厂厂区和建筑物立面或顶部设置商业广告。
( 5) 根据幸福大道户外广告”整洁亮丽, 现代时尚”的定位要求, 应从色彩及户外广告媒体上进行视觉表述的统一和视觉效果的提升。
第一, 沿线结合绿化带设置灯箱广告, 色彩以绿白系列为主, 以干净整洁、 统一的视觉体现”盐白水绿”的特点。
第二, 增设候车亭, 预留广告空间。完善公交系统, 设立公交站台, 允许设置公交站台广告。候车亭材质以不锈钢为主体风格, 造型款式要与道路整体风格相一致。
第三, 配合xx县不定期开展的一些大型活动, 如招商活动, 庆典活动等, 沿线可增设临时性灯杆旗帜广告, 以营造气氛, 突现现代气息。造型以简洁明快的竖式窄幅为主, 色彩可配合活动主题灵活变化。
第四, 沿线交通道口可适量增设三面大立柱广告, 以规模和气势夺人耳目, 烘托该道路的现代性。
第19条 兴海路、 海悦路、 海天路、 旺海路、 海晏路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城市规划功能定位 xx新城区规划主干道
户外广告定位 根据xx县的城市规划、 这些街道的道路特征和沿线的建筑特点, 本规划把她们定位为”普通商业路段”。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 1) 主要功能是城市主干道, 可适当做一些绿化带广告和灯箱广告。
( 2) 都有较宽的绿化带, 允许设置绿化带广告。
( 3) 严格控制道路沿线围墙广告的设置, 相对统一围墙广告的形式。
第20条 港城大道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户外广告定位 根据xx县的城市规划和人民路道路、 沿线建筑的特征, 本规划把港城大道、 定位为”教育事业性交通干道”。
户外广告规划控制要求
该路段分为行政事业路段和普通商业路段。
( 1) 行政事业路段
人民路东延至幸福大道段为行政事业路段, 严控设置户外广告。
该路段行政办公区、 学校等区域严禁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可适度设置户外广告。
结合该路段小店铺较多的特点, 可发展小灯箱广告、 异型灯箱广告、 霓虹灯广告等广告媒体。
( 2) 由于道路绿化的特点( 主要是法国梧桐) , 除了在与人民路交汇处广场区域可设置绿化带灯箱广告外, 不允许设置人行道灯箱广告。
第21条 各条道路户外广告设置的通用标准
户外广告的形状、 规模、 色彩、 图案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制作精良, 支架不得裸露;
在残旧的建筑立面设置户外广告, 应进行建筑立面整修、 整体设计制作;
户外广告设置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立面形象;
户外广告设置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户外广告媒体照明必须按相关指标实施, 保证夜晚与建筑物亮化相协调。
第22条 各条道路店招、 店牌设置的通用标准
统一规划, 统一管理。由城管局会同规划局、 工商局对该区域内的店招店牌进行统一规划, 并由城管局将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楼主。
一店一招。一家商店, 不论大小, 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块店招。
一楼一层。一楼多户时原则上只允许在一、 二楼之间设置店招, 二楼以上单位一般以落地式指示牌方式解决。
规范尺度。严格限定店招的尺寸, 使其与楼体和相邻店招和谐一致。
鼓励使用新工艺新材料。
整体提高店招店牌的设计水准。
( 五) 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第23条 朝阳商业街节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 1) 根据朝阳商业街周边环境特点, 本规划将朝阳商业街节点定位为”商业综合服务节点”, 属于户外广告集中展示区。
( 2) 可适度发展墙体广告, 墙体广告的设置应与建筑环境相协调。可利用户外广告弥补楼群立面设计的不足, 使之相互呼应、 映衬和延展。
( 3) 注重户外广告设置空间的有序性。高层建筑楼顶的户外广告、 墙体广告、 店铺的店招店牌、 灯箱广告以及橱窗广告、 落地式户外广告等多层次的户外广告媒体, 设置时要注意密度和交错性, 做到和谐、 互补、 有序。
( 4) 鼓励使用新材料、 新工艺制作广告。可发展电子显示屏、 动态三面翻等新媒体形式。
( 5) 鼓励节点周边店铺使用霓虹灯广告, 特别是异型霓虹灯广告和挑出式灯箱广告。
( 6) 节点区域户外广告的照明亮度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24条新客站节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 1) 根据新客站周边环境的特点, 本规划把新客站节点定位为”重要的交通枢纽节点”, 分为控制设置区和适度设置区。
( 2) 控制设置区
新客站站前广场为户外广告控制设置区。严格控制设置广场灯箱广告; 经审批可设置临时性的媒体类型, 如气模广告、 横幅广告和旗帜广告等。
( 3) 适度设置区
站前广场以外的其它空间、 路段为适度设置区。保留适量的楼顶广告、 灯箱广告和候车亭广告; 可新增大型电子翻板广告等户外媒体新技术。
第25条 朝阳南街虹亚新城区节点
( 1) 根据朝阳南街虹亚新城区周边环境的特点, 本规划把朝阳南街虹亚新城区节点定位为”综合性文化娱乐服务节点”, 该节点为户外广告适度设置区。
( 2) 对空间尺度或密度不合理的户外广告进行调整, 使之合理化。
( 3) 灯箱广告和宣传栏广告应尽可能突破传统形式, 应能与文化娱乐节点的定位相协调。
( 4) 鼓励设置霓虹灯广告, 特别是造型优美的异型霓虹灯广告。
( 六) 户外广告管理规划
第26条 完善《xx县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对户外广告的管理体系、 户外广告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及各自的分工与协调、 户外广告日常管理、 维修与维护等内容作出更为明确和细致地规定。
第27条 制定《xx县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和技术标准》, 对各类广告媒体设置的技术标准、 户外广告媒体照明器材选取标准、 户外广告媒体照度标准等内容作出明确地规定。
第28条 制定《xx县市区店招、 店牌设置规范与技术标准》, 对店招店牌设置规范、 店招店牌设置技术标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 七) 规划实施措施
第29条 确立专项规划指导下的近期建设重点
在专项规划的指导下, 确立近期建设重点, 逐步实现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提出的目标。
第30条 提高专项规划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成立专家组, 加大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宣传和公示力度。设立专门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展示场所, 提高公众对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决策的参与水平, 形成公众监督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实施的机制。
定期开办城市户外广告与城市发展的主题讲座, 邀请专家和消费者面对面的交谈, 解释户外广告的拆除、 整改计划, 点评户外广告的现状和问题, 强化消费者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施过程中参与和监督的力度。
第31条 可经过定期举办培训的方式, 加强对户外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 使其具备户外广告设置、 规划的基本知识。
第32条 把握好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环节、 户外广告审查审批和协调环节、 户外广告设置权拍卖招标环节、 户外广告收益环节等诸多环节之间的关系。
第33条 在城市战略的高度, 考量城市与广告以及广告与消费者等诸多关系, 以法律、 法规, 行业自律健全城市户外广告的经营机制。
( 八) 附 则
第34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 规划说明组成。
第35条 本规划是指导xx县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的法律性文件。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户外广告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均应执行本规划。规划的局部调整和重大变更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36条 本规划由xx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xx县城市管理局、 xx县住建局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37条 本规划自xx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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