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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 建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科学、 依法、 有效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 提高公司系统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防止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 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降低突发事件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 制定本预案。
1.2 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 1) 以人为本, 减少危害。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职能,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 2) 居安思危, 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 常抓不懈, 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 3) 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 分级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 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 4) 依法规范, 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加强应急管理, 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 法制化。
( 5) 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加强以条线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理队伍建设, 建立协调制度, 充分动员和发挥职工队伍的作用, 依靠专业、 群众力量, 形成完善统一指挥、 反应灵敏、 功能齐全、 协调有序、 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 6) 依靠科技, 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采用先进的监测、 预测、 预警、 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及设施, 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避免发生次生、 衍生事件; 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 提高公众自救、 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健全、 完善应急管理长效机制。
1.3 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 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4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以及公司经营生产特点, 分为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和社会治安事件三个大类。
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 气象灾害和地震灾害等。
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交通运输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 生产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社会治安事件: 主要包括突发刑事案件、 恐怖袭击事件、 民族宗教事件、 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1.5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的可控性、 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一般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 特别重大) 、 Ⅱ级( 重大) 、 Ⅲ级( 较大) 、 Ⅳ级( 一般) 四个级别:
Ⅰ级( 特别重大) : 是指突然发生、 事态非常复杂, 对全市公共安全、 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 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 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特别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需要市交通局统一组织协调、 调度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理的紧急事件。
Ⅱ级( 重大) : 指突然发生、 事态复杂, 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 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 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需要在市交通局及汽运集团统一领导下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Ⅲ级( 较大) : 指突然发生、 事态较为复杂, 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 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 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 需要公司调度少数的部门力量及资源进行处理的事件。
Ⅳ级( 一般) : 指突然发生、 事态比较简单, 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 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 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只需要调度个别部门的力量及资源就能够处理的事件。
1.6 应急预案的组成和适用范围
XX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XX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件2) 主要包括:
( 1) XX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XX公司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2) 。总体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是公司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由公司制定并公布实施。
( 2) 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 分级负责的原则, 由各部门根据公司的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并公布实施。
( 3) 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公司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由公司制定并公布实施。
( 4)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总体应急预案范畴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 5) 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 主办部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XX公司所辖范围内的一般和较大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XX公司是负责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 作为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 负责统一领导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总指挥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由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领导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 应急处理; 研究确定公司预防、 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指导修订《XX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批准各专项应急预案; 部署、 督促、 检查工作落实, 决定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 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 发布预警信息;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 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并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2 办事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 以下简称公司应急办公室) , 作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 地点设在公司安全科) , 由分管安全副总担任办公室主任。
公司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的组织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 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改进建议; 负责督促检查各专项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负责收集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并对信息进行综合集成和分析后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传达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 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规定的其它职责。
2.3 指挥机构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需要,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公司专项应急指挥部) 。处理较大级突发公共事件时, 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总指挥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处理一般级突发公共事件时, 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副总指挥由相应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 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时, 立即指挥进入预警状态;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 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 决定并公布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处理的具体工作方案; 负责专项应急处理的指挥调度工作。
2.4 工作机构
各部门各司其责, 做好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 监测、 报告等工作; 编制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在事件发生后, 作为公司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 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2.5 专家组
各部门要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库, 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 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6 下属机构
各单位相应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 负责本单位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 XX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名单见附件3)
3 监测、 报告、 预警
3.1 监测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常规数据监测、 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和信息监测网络, 同时要对重大危险隐患及危害源实施动态监测。按照规定对监测信息进行收集、 分析和预测, 要及时向本单位应急指挥中心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 早报告、 早处理的原则。
3.2 报告
公司应急办公室和各单位应急办公室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事发部门要在1小时内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属于特别重大、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不得迟报、 谎报、 瞒报和漏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 地点、 信息来源、 事件性质、 影响范围、 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理过程中, 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向本单位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 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职责单位、 部门及个人。
报警电话
盗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 120
公司值班电话: XXXXXXXX
3.3 预警
当进入预警状态后, 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 迅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有关专业应急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 直至应急指挥中心公布预警结束。公司应急办公室要进行必要的督促、 指导和工作协调, 确保预警决定顺利执行。
4 应急响应和处理
4.1 先期处理
对本部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无论级别高低、 规模大小、 损害轻重, 事发部门都必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理, 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并迅速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 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 分级分类响应
经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对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判定, 发生较大级和一般级突发公共事件, 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认定后, 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发生重大、 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后, 必须立即启动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理, 并迅速向上一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配合上级应急指挥中心的工作。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民族宗教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 则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协调,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理, 并迅速向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中心。
4.3 基本应急和扩大应急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有关部门应立即进行基本应急工作, 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经应急处理, 仍无法控制事态且呈扩大或上升趋势时, 开展基本应急的单位要速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进行续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 要根据具体情况, 迅速协调、 调动增援力量和后备力量给予支援。必要时, 由公司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在专项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 突发公共事件由单一灾种演变为两种以上复合型灾种的, 事发部门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确定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共同指挥处理或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直接统一指挥应急工作。
4.4 统一指挥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 公司应急办公室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立即成立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相关领导、 相关成员、 事发单位相关部门以及专家组, 迅速赶往事发现场, 负责或参与现场指挥决策, 分析事件发展趋势, 研究提出处理方案, 调集和配置应急处理所需要的人、 财、 物等资源, 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5 信息处理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要明确信息采集、 编辑、 分析、 审核、 签发的责任人, 做好信息分析、 报告和发布工作。要及时向领导提供事件动态信息。要经过有计划的信息发布工作, 为新闻媒体提供关于事件的准确、 一致、 及时的信息, 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 消除和纠正恐慌、 谣传等不良事态。
4.6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基本完成, 次生、 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 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 检测) 、 分析评估, 认为应当结束应急状态的, 要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建议,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建议后, 要及时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 决定结束的, 由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理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 现场指挥部要继续组织指挥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开展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的清点核实, 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做好后续处理,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完善安置工作方案, 进一步落实人员救治和补偿措施, 及时救治受伤人员, 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有序、 有效地做好人员安置、 补偿工作。对需要进行救济救助的, 及时组织救济救助, 尽快恢复事发单位正常的生产秩序。
5.2 恢复重建
事发部门要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本单位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 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迅速组织实施。投保部门及时统计本单位的损失情况, 积极争取向保险公司理赔。公司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损失情况, 积极争取上级对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
5.3 调查总结和评估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结束的同时, 事发部门应当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提交应急工作的调查和总结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事件概况、 事件发生的原因、 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当地的影响、 应急处理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建议等。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建立机制, 提高装备水平; 建立交通员工兼职队伍, 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加强各基层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6.2 应急经费保障
公司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中, 应按本公司预算支出的1-3%的比例设置预备费, 用于当年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开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涉及重大资金动用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专项审批。财务审计部门要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6.3 应急装备保障
公司按规定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的装备信息数据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 公司应急指挥部利用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 快速准确调度, 在最短时间内, 把各类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组织到最有效部位, 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应急处理需要, 对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进行科学合理的调配, 确保能迅速切断灾害链, 防止次生灾害产生和蔓延。
各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 做好应急装备的储备工作, 并加强对应急装备储备的监督管理, 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制度, 完善应急通信网络, 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 确保通信畅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理期间实行应急管理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7 宣传、 培训、 演练和监督管理
7.1 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向全体员工宣传与应急工作有关的法律、 法规、 规章和可公布的应急预案的内容, 以及有关预防、 报告、 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 提高全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7.2 培训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要纳入公司工作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 并逐渐形成制度化、 规范化的培训。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应急队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 应当接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情况, 加强自救、 互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7.3 演习演练
公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 每年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综合或专项演练工作。演练要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从实战角度出发, 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4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迟报、 瞒报、 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她人迟报、 瞒报、 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 二) 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设施、 设备、 急需物资的生产、 供应、 运输和储备的;
( 三)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 或者采取其它方式阻碍、 干涉调查的;
( 四) 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 控制、 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 失职、 渎职的;
( 五) 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 六) 有其它失职、 渎职行为的。
8 附则
8.1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XX公司负责制定, 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由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8.2 预案定期评审及修改条件
本应急预案每年定期进行审评, 至少每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 一) 因单位兼并、 重组、 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 经营方式、 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 二)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 三) 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 四) 面临的风险或其它环境因素发生重要变化的;
( 五) 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 六)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 七) 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 标准和预案发生变化的;
( 八) 在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应对处理中发现需要作出调整的;
( 九) 在日常应急演练中发现需要作出调整的;
( 十)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它情况。
8.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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