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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春煤矿
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矿 长:
总 工:
编 制:
1月10日
目 录
第一章 矿井概况……………………………………1
第二章 灾害预防及处理措施………………………1
一、 可能发生事故的性质…………………………1
二、 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2
三、 灾害预防措施…………………………………3
四、 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11
五、 避灾路线………………………………………16
第三章 抢险救灾的组织措施………………………18
一、 处理事故中, 各有关人员的职责……………18
二、 发生事故时的组织领导程序…………………19
第四章”计划”的实施办法和要求…………………20
一、 《计划》的编制, 修改方法和审批…………20
二、 《计划》的贯彻执行…………………………20
三、 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资料……………21
四季春煤矿 灾害
预防及处理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 不受损失, 防止重大的事故的发生, 以及对各种灾害事故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 特编制 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以下简称《计划》。
第一章 矿井概况
四季春场煤矿井田位于三塘向斜北西翼北端, 总体为一单斜构造, 地层走向呈北东~南西向, 倾向南东, 倾角5~32°, 一般10~16°, 对开采影响不大, 主采层为6#、 7#、 8#、 16#、 35#煤层, 煤层瓦斯含量为12.73~13.6ml/gr, 现矿井正在进行井筒和石门施工, 根据《安全专篇说明书》提供资料以上煤层煤尘均无爆炸性, 为Ⅱ类自燃发火倾向性。
第二章 灾害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 可能发生事故的性质:
针对此生产情况, 确定我矿可能发生事故的作业地点为水仓、 变电所、 一水平运输石门、 一水平回风石门、 13运输石门、 13回风石门、 1072运输巷、 1072回风巷、 1071回风巷和1071运输巷。1072和1071晚上巷; 1、 瓦斯爆炸。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 水灾事故。4、 火灾事故。5、 顶板事故。6、 机电运输事故 。
事故性质
可能发生地点
1、 瓦斯爆炸事故
1071回风巷、 1071运输巷、 1072运输巷、 1072回风巷、 1071瓦斯巷、 1072瓦斯巷。
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071回风巷、 1071运输巷、 1072运输巷、 1072回风巷; 一水平运输石门和一水平回风石门。
3、 火灾事故
1071回风巷、 1071运输巷、 1072运输巷和1072回风巷。
4、 水灾事故
1071回风巷、 1072回风巷。
5、 顶板事故
1071回风巷、 1071运输巷、 1072运输巷和1072回风巷、 一水平运输石门、 一水平回风石门、 13运输石门、 13回风石门、 水仓、 变电所
6、 机电运输事故
主井、 副井。
二、 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1、 瓦斯事故:
( 1) 根据本矿现有资料煤层瓦斯含量较大, 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加强瓦斯管理。
( 2) 因瓦斯涌出大, 可能造成局布瓦斯超限, 或因外围及内因产生火源, 造成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事故。
( 3) 根据煤层取样鉴定结果, 可采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但必须做好降尘工作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 水灾事故:
根据我矿地质资料分析及对矿界内各小窑的调查, , 我矿的水灾防治主要是上部采空区为主, 以小窑、 断层裂隙水防治重点, 发生水灾事故的因素 主要是上部采空区、 小窑透水、 断层裂隙水。
3、 火灾事故:
我矿煤层进行自燃发火倾向鉴定, 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 加强自燃发火管理; 煤层瓦斯涌出量大, 采掘工作面的机电设备可能发生机电事故而造成瓦斯燃烧事故。
4、 顶板事故:
我矿掘工作面在掘进中顶板岩性较稳定, 但必须加强顶板管理, 否则易发生顶板事故。
5、 机电事故:
我矿机电设备多, 易发生机电事故。
三、 灾害预防措施
1、 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 1) 、 定期开好安全办公会, 开展每周一安全大检查, 解决”一通三防”、 机电、 运输所需的人、 财、 物。
( 2) 、 严格坚持矿长、 技术负责人每天瓦斯日报签字制度。
( 3) 、 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各工种员工的安全业务技术水平。
( 4) 、 认真编制防突、 防火等专项措施。
2、 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 1) 、 加强瓦斯知识的学习及培训。
( 2) 、 加强局部瓦斯管理, 对各地点出现的冒高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 对不能充填的地点应制作引流板或挂风袖、 布帘, 引导风流吹散瓦斯, 防止出现局部瓦斯超限。
( 3) 、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风筒出口离迎头的距离必须严格执行措施要求, 采用风袖处理瓦斯时, 应确保工作面的风量, 局部通风管理应严格执行通风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要求。
( 4) 、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检查瓦斯, 填写牌板手册按时汇报并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严禁出现空班漏检、 假检、 假汇报。
( 5) 、 在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必须停止电煤钻打眼, 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浓度达到1.5%时, 必须停止工作, 断掉电源, 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 6) 、 瓦斯检查员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严格监督放炮员的工作, 放炮时必须严格按作业图表布孔装药, 必须使用水炮泥, 炮泥充填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不得采用易燃性物充当炮泥, 放炮前炮后洒水降尘, 炮线严禁出现明接头, 严禁放明炮、 糊炮, 严格执行处理瞎炮的相关规定。
( 7) 、 任何工作地点都不得随意停风机, 放炮时风机供风必须正常。
( 8) 、 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撤出人员, 断掉停风区内的所有电源, 揭示警标, 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并向调度汇报。
( 9) 、 排放瓦斯必须制定排放措施, 报批后严格执行, 瓦斯排放完之前, 排瓦斯区内严禁送电。
( 10) 、 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及维护, 确保系统的瓦斯电、 风电闭锁正常使用。
( 11) 、 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 杜绝失爆, 设备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 清洗及检修用棉纱等物及时上井。
(12)、 严格控制火源入井, 禁止人员携带烟火入井, 电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井下搬运金属物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
( 13) 、 加强防灭火检查, 防止煤层自燃, 防止浮煤堆积。
( 14) 、 在各掘进工作面回风侧和采煤工作面进、 回风侧按要求设置隔爆水袋。
( 15) 、 掘进中遇地质变化或瓦斯涌出增加的区域时, 必须加强瓦斯检查, 严格执行放炮制度, 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 16) 、 定期冲洗煤尘, 防止煤尘堆积, 各转载点应安设有效的喷淋装置, 主要进、 回风系统安设喷雾降尘, 以控制煤尘飞扬。
( 17) 、 采用压风打钻时, 必须采取措施降尘, 防止钻粉飞扬。
( 18) 、 洒水降尘系统必须紧跟工作面, 并确保管路畅通。
( 19) 、 地面应建设消防水池, 井下变电所等地点应配置消防材料。
( 20) 、 各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 消除隐患, 防止事故的发生。
3、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根据我矿地质资料分析煤层瓦斯含量较大, 施工中若瓦斯变化大, 有突出预兆, 必须执行下列措施:
(1) 突出煤层掘进应采取先抽后掘的要求, 应先制定出掘进前的预抽方案由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实施。
(2) 采取预抽钻孔时, 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不得随意改变施工设计及钻孔参数, 钻孔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接抽, 以确保抽放时间及效果。
(3) 应加强抽放系统的管理, 减少漏气, 确保瓦斯抽出率, 降低突出危险。
(4) 防突瓦斯考察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严禁弄虚作假, 所有检验结果均应制表上报, 经批准后实施。
(5) 防突瓦斯考察工作必须严格按考察程序执行, 不得超批超掘或不考查掘进。
(6) 对经抽放后局部瓦斯超限地点, 应采取补打排放孔的措施。
(7) 排放孔施工应确保个数、 孔深、 上下两侧的控制范围, 应确保排放效果。
(8) 在采取排放措施后, 应再次采取效果检验, 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9) 掘进中应加强放炮管理, 装药放炮应严格按施工图表执行, 严禁放大炮、 反向装药。
(10) 掘进中应遇煤层松软或地质变化时, 应加强防突管理, 减少装药、 放小炮等措施。
(11) 在掘进中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 应立即撤退至安全区域, 停电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待稳定后由瓦检员进入检查无异常后, 再次采取抽放、 排放及措施效果检验, 只有在消除突出危险后方可施工。
(12) 掘进放炮后必须按要求撤人站岗, 放炮地点的压风自救必须全部开启, 严格执行放炮程序。
(13) 所有入井人员应熟悉井下巷道及突出预兆, 煤与瓦斯突出预兆主要: 有煤体内声响, 煤硬度变化, 煤光泽变化, 煤的层理紊乱变化, 掉渣及煤面外移、 支架压力增加, 工作面瓦斯忽大忽小, 打钻时顶钻、 夹钻和喷煤。会使用自救器。
(14) 加强防突设施的管理维护, 并确保能正常发挥功能, 放炮时应执行关好防突风门、 用沙袋堵严溜子过风门通道等措施。
(15) 有关部门应加强瓦斯地质资料的收集, 加强预测预报工作。
(16) 加强职工培训, 增强防突意识, 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4、 预防水灾措施:
透水预兆: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有挂红、 挂汗、 空气变冷、 出现雾气、 水叫、 顶板淋水加大、 顶板来压、 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 水色发浑、 有臭味等。
(1) 我矿矿界范围内有小窑, 风巷离上采面采空区较近, 在风巷施工时必须执行探放水措施, 加强防治水的工作。
(2) 加强矿界范围内的小窑调查, 撑握确切资料, 防止掘进中误透小窑。
(3) 在风巷标高水平掘进中, 应加强探险放水工作, 根据已撑握的地质资料, 加大探放水工作力度, 必须做到”有凝必探、 先探后掘”。
(4) 在掘进中过裂隙区时, 应加强探放水工作, 并制定过裂隙区的措施报批后实施。
(5) 各主要巷道应定期清理水沟, 确保水流畅通, 防止巷道内积水。
(6) 机运部门应加强水泵的检修维护, 确保水泵的正常运转及排水能力。
(7) 加强地质水文资料的收集, 及预测预报工作。
(8) 井下各主要地点应按要求准备防洪材料。
(9) 加强探放水资料的收集, 建立防冶水档案。
5、 预防火灾的措施:
煤层自燃的预兆: 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壁”挂汗”; 风流中出现火灾的气味, 如煤油味、 松香味、 臭味等; 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高; 当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时, 人们有不适的感觉, 如头痛等。
(1) 掘进中加强工和质量, 减少片冒, 对局部片冒地点, 应绞架接顶, 禁止用浮煤浮矸充填帮顶, 并洒上石灰, 防止煤体自燃。
(2) 加强防灭火管理, 加强日常的检查, 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 查明原因, 进行处理, 并建立防灭火档案。
(3) 优化通风系统, 合理配置风量, 杜绝”五风”现象。
(4) 建立建全消防管道系统, 并配置足够的消防软管, 变电所等到地点应配置细砂, 灭火器等材料。
(5) 加强对煤质的分析, 掌握煤层发火的特征, 对易发火煤层应重点加强管理。
(6) 加强文明生产, 防止浮煤堆积。
(7) 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8) 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 杜绝失爆, 禁止带电检修, 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 ”羊尾巴”。
(9) 井下及井口房使用电焊等焊接工作时, 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批后方可执行。
(10) 井下硐室不得有汽油、 煤油、 和变压油等, 使用过的棉纱等物品及时回收上井。
(11) 井口及通风机房附近20米不得有烟火。
(12) 地面及井下应建立消材料库, 并配置足够的消防材料及工具, 并妥善保管、 维护。
(13) 加强员工培训工作, 掌握自燃发火预兆及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 熟悉各种灭火知识。
(14) 现场灾区人员, 发现灾害应立即将身体潜入水中, 而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防止冲击波伤害人身和烧伤。
(15) 加强防雷电工作, 制定防雷电措施。
(16) 制定反风方案及措施。
6、 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
(1) 采掘过程中应加强顶板管理, 掌握顶板的岩性特征。
(2) 掘进中严禁空顶作业, 帮顶必须充填严实。
(3) 执行好敲帮问顶工作, 施工中应加强支护, 提高工程质量。
(4) 对顶板岩性不好的地段应加强支护, 必要时使用好前探支架, 或改变支护形式, 确保掘进安全。
(5) 采掘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规程措, 严禁放明炮、 糊炮, 炮前应加固工作面的支护。
(6) 采掘过程中加强观山工作, 发现异常应立即撤人, 待稳定后方可组织施工。
7、 防止机电、 运输事故的措施:
( 1) 机电队长每周应组织人员对矿井供电设备及系统、 矿井排水设备及系统, 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 确保各种电器设备正常运转。
( 2) 机电队坚持机电检修制度; 坚持每年雨季前进行主排泵联合试运转; 坚持每年雨季前和隆冬前对主扇供电、 防雷设施等全面检查、 检修。
( 3) 井下使用的局扇必须实现”三专”、 ”两闭锁”, 机电部要有计划的对局扇供电设施及局扇作定期的全面检查、 检修。
( 4) 所有机电峒室及皮带机巷等按”规程”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灭火砂袋。
( 5) 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对井下供电。
( 6) 机电队每年至少两次对井下供电系统的保护接地网进行全面的接地电阻遥测, 凡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及时整改。
( 7) 机电队要严格执行防爆设备入井前的检查, 严禁不防爆的电器设备入井使用。
( 8) 机电队必须对下井防爆性电气进行认真检查, 对矿灯进行全面的防爆性能检查, 对不符合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和矿灯严禁使用。
( 9) 坚决杜绝井下无计划的停电、 停风。坚决杜绝井下带电作业, 带电搬移电气设备。
( 10)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井下供电做到”三无”、 ”四有”、 ”两齐”、 ”三全”、 ”三坚持”。
( 11) 井下要实行对设备、 线路专人专职的挂牌管理制度, 做好对设备、 线路的专人专职定期维护。井下”三线”必须悬挂整齐, 开关必须上架。
( 12) 定期对井下轨道进行绝缘遥测, 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绝缘状态。
( 13) 井下电焊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并只限于在进风巷, 井底车场及峒室。
( 14) 井下电工、 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取证后, 方可上岗, 加强对岗位工种的劳动管理, 严防脱岗。
( 15) 对运输设备、 轨道定期检查, 保证运输设备、 设施完好。
( 16)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加强员工安全思想教育。
( 17) 斜井( 巷) 提升, 健全”一坡三挡”, 防止跑车, 提升钢丝绳按规定管理。严格”行车不行人, 行人不行车”制度。
( 18) 各单位要落实好保安责任制, 严禁”扒、 蹬、 跳”, 凡”扒、 蹬、 跳”一律开除。
( 19) 加强对主斜井的日常管理, 每天机电队对主斜井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 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1、 严格执行按下列规定
(1) 事故处理的原则: 采取有力的措施, 最大限度地缩小事故的范围, 迅速而安全的消灭事故危害, 减少损失。
(2) 事故发生后, 所有人员不得惊慌, 首先应采取最快最有效的办法通知调度室, 由调度室立即通知各有关单位, 迅速组织抢险工作。
(3) 事故发生后, 灾区内的人员及受灾区威胁的人员不得惊慌, 应立即判明灾害性质, 并立即组织自救互救, 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瓦斯爆炸时, 事故发生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以最短路线撤到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发生水灾事故时, 人员应沿高处撤出灾区, 发生顶板事故时, 人员应沿畅通路线撤出灾区。
(4) 事故发生后, 立即严格控制井口, 准确统计入井人数及上井人数。
(5) 事故发生后, 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执行应急救援预案, 机电、 供应, 公安、 医务做好抢险准备。
2、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措施:
(1) 根据本矿的生产布置, 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 各采、 掘工作面, 在采、 掘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 灾区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在当班最高指挥者的领下, 灾区内的人员应打开并带上自救器, 快速撤退到安全地点。
(2) 灾区内的人员发现不能立即撤出灾区的或自救器不能满足撤出灾区时, 应立即就近进入避灾硐室, 关好硐室门, 打开压风自救系统, 在硐室内用电话通知调度室, 等待救援。
(3) 在发生爆炸事故时, 井下压风系统应保持正常供风, 在通往爆炸中心的压风管道应立即关闭后, 防止供风造成二次爆炸。
(4) 发生爆炸事故时, 应立即切断通往爆炸区内的所有电源。
(5) 发生煤尘瓦斯爆炸, 进入灾区进行抢险救灾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通风系统, 应保持原存在状态。
(6) 发生爆炸事故时, 应立即通知救护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救护队员应按要求携带装备进入灾区抢险。
(7) 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时, 应立即探明事故地点、 范围及气体成份, 发现明火立即扑灭, 切断电源, 以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
(8) 救护队员进入灾区后, 发现有遇险人员时应立即进行救助, 并快速将遇险人员救出灾区。
(9) 救护人员进入灾区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后, 应快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 恢复正常通风状况。排除烟雾。
(10) 在恢复通风系统时, 若出现风机损坏, 应立即打开相应的防突风门, 以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 再采取措施清理巷道。
3、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处理措施
( 1) 、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迅速撤到安全的地点,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调度通知各部门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后,应立即切断通向灾区的电源,井口附近严格清除烟火,并禁止无关人员靠进。
(3) 发生突出后,不得停止进下的压风,若原有的压风系统损坏,则将水管改成压风管路进行供风。
(4) 发现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内排出矿井。
(5) 灾区内的人员应立即打开并带好自救器,在现场指挥的带领下撤离灾区,若自救器的氧不足以撤到安全地点的,应先选择最近的压风自救洞室,打开压风等待救援。
(6) 救护队员进入灾区前,应先确定灾区的范围、 事故性质及发生地点。
(7) 救护队员进入灾区后,应在灾区的最大范围内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减小灾区范围。
(8) 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抢险工作,必须使用铜制工具。
4、 发生火灾时的处理方法:
( 1) 井下发生火灾时,所有人员不应惊慌, 首先应各自携带自救器, 判明火灾性质, 灾区通风情况和瓦斯情况, 在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依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 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 火灾瓦斯流经的地区, 由于火风压造成火灾瓦斯逆流的地区以及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的地区) 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在可能采取直接灭火的措施时应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 采取一切正确的方式直接灭火, 控制火势。
(2) 掘进工作面, 因放炮引起火灾事故时, 首先应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由现场负责人指派专人检查瓦斯等气体, 在确认无爆炸危险后, 可采取一切方法进行灭火, 在用水来灭火时, 不得直接射向火源中心, 应由外向里进行, 水量必须充分。
(3) 因电器设备引起火灾事故时, 应先切断电器设备电源, 再进行灭火, 切断电流前只能采用不导电的灭火材料进行灭火。
(4) 直接灭火过程中, 不得随意改变通风系统及状态, 若风流中有CO并呈上升状况时, 所有人员应立即使用自救器, 在现场有爆炸危险时应立即撤出人员至安全地点, 采取其它措施处理事故。
(5) 不得用水来扑灭有电的设备及油类火灾事故。
(6) 直接灭火无效时, 应采取隔绝灭火法, 对火区进行封闭, 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爆炸。
(7) 在进风井口, 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 可采用反风的方式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 反风区内及风流短路区内的人员必须撤到安全的地点以外。
(8) 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 可根据发生火灾地点实际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 在采取措施灭火过程中, 应加强瓦斯的检查, 防止瓦斯积聚、 煤尘飞扬引发瓦斯事故, 危及人员的安全。
5、 发生水灾时的处理措施:
( 1) 加强透水知识的学习, 提高判别能力。
( 2) 发生透水时, 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域, 并停止向危险区域供电, 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通知透水标高以下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3) 受水灾威胁区内的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 并根据涌水的情况组织人员采取阻水措施或引导水流流向水仓。
(4) 发生透水后, 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排水设施不能淹没, 在现有的设备不能满足时, 应立即增加水泵及管道排水。
(5) 因发生水灾不能及时撤出受困人员, 应立即携带自救器在距压风自救系统较近的高处等待救援。发生水灾时, 应确保压风系统的正常使用。
(6) 因发生水灾而损坏通风系统的, 应立即恢复通风系统。
(7) 在有瓦斯涌出的水淹区, 采取措施抢险时, 制定专项的排瓦斯措施。
(8) 在抢险过程中, 应加强对透水点的观察, 发现涌出的水量加大时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并组织人员撤出, 防止出现二次透水伤人。
6、 发生顶板事故的处理措施:
(1) 发生事故时, 应立即切断通向灾区的电源, 立即探明事故发生的区域, 埋压的人员和位置。
(2) 及时恢复灾区内的通风系统, 确保供风正常, 暂不能恢复的, 可利用水管、 压风管对埋压区域内的人员供风。
(3) 遇大的岩石威胁时, 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岩石, 但应减少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受困人员应组织自救。
(4) 处理冒顶事故时, 应由外向里进行, 清修一米 支护一米, 并安排专人观察顶板, 发现异常时, 应立即停止抢险工作, 待稳定后再组织施工,
( 5) 在抢险中要防止二次冒顶事故的发生。
( 6) 抢险中应加强瓦斯等气体的检查, 在瓦斯超限的区域内应使用铜质工具。
五、 避灾路线:
发生事故时, 所有受灾人员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不能惊恐, 应在现场区队人员的指挥下组织自救互救, 首先分清事故的性质, 遇瓦斯爆炸或煤与瓦斯突出时, 应迎着风流沿最短路线撤至安全地点。
若遇难水灾时, 应沿巷道高处撤出灾区。
遇火灾事故时, 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使用自救器, 并沿最短路线撤到新鲜风流中。
1、 遇瓦斯爆炸时的撤出路线:
1071运输巷、 1071回风巷、 1072运输巷和1072回风巷任何一个地点发生时: 都沿下列路线撤出。
( 1) 1071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 2) 1072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 3) 1071运输巷→13运输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 4) 1072运输巷→13运输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2、 遇煤与瓦斯突出时的撤出路线:
1071运输巷、 1071回风巷、 1072运输巷和1072回风巷任何一个地点发生时: 都沿下列路线撤除。
( 1) 1071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 2) 1072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 3) 1071运输巷→13运输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 4) 1072运输巷→13运输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 5) 一水平运输石门→一水平车场→主斜井→地面。
( 6) 一水平回风石门→一水平车场→主斜井→地面。
3、 发生水灾时的撤出路线 :
1071回风巷和1072回风巷任何一个地点发生时: 都沿下列路线撤除。
( 1) 1071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 2) 1072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4、 发生火灾时的撤出路线:
1071运输巷、 1071回风巷、 1072运输巷和1072回风巷任何一个地点发生时: 都沿下列路线撤除。
( 1) 1071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 2) 1072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 3) 1071运输巷→13运输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 4) 1072运输巷→13运输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5、 发生顶板事故时的撤出路线:
各地点发生顶板事故时灾区内的人员应沿最短路线撤出灾区。
( 1) 1071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 2) 1072回风巷→12运输石门→二车场→主斜井→地面。
( 3) 1071运输巷→13运输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 4) 1072运输巷→13运输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 5) 13运输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 6) 13回风石门→三车场→主斜井→地面。
( 7) 一水平运输石门→一水平车场→主斜井→地面。
( 8) 一水平回风石门→一水平车场→主斜井→地面。
( 9) 水仓→一水平车场→主斜井→地面。
( 10) 变电所→一水平车场→主斜井→地面。
6、 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时的撤出路线:
各地点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时灾区内的人员应沿最短路线撤出灾区。
( 1) 主斜井→地面。
( 2) 副斜井→地面。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 矿长及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 组织抢救, 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的全指挥者。在矿长未到前, 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第三章 抢险救灾的组织措施
一、 处理事故中, 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 矿长: 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矿总工程师、 副矿长、 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 制定营救受灾人员及处理事故计划。
(2) 矿总工程师: 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副手, 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抢险计划及处理事故的措施。
(3) 各有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计划和事故处理计划, 负责组织召集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物资, 实施抢险工作。控制入井人员, 签发入井许可证。
(4) 矿山救护队长: 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 全面指挥矿山救护队抢险工作, 根据抢险计划, 完成救灾工作及事故的处理。矿山救护队的抢险工作应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抢险行动原则, 应严格执行矿山救护规程的相关规定。
(5) 安全部门负责人: 对事故处过程的安全实行有效的控制。
(6) 通风部门负责人: 按矿长指示负责调整矿井的通风系统, 加强检查各种气体, 提供有关的数据, 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 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7) 技术部门负责人: 按矿长的指示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提供技术资料, 提供抢险计划的制定依据。
(8) 有关的区队长: 负责对在本区域内的人数的清点及上报, 采取措施将灾区内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内, 提供灾区内已知的有关情况, 接受矿长指示, 完成有关抢险工作及事故的处理。
(9) 矿值班人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和情况, 通知矿山救护队、 矿长、 矿总工程师及有关领导和部门, 传达矿长的命令, 调度井下的有关抢险情况, 统计入井人员和出井人员的情况。
(10) 考勤和矿灯、 自救器发放人员: 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自救器、 矿灯情况, 统计入井人数及出井人数并上报。
(11) 后勤供应部门负责人: 及时做好抢险必须的材料准备, 后勤保障及安全工作, 维护矿区内的稳定, 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12) 机运部门负责人: 提供井下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 确保井下抢险工作需要的机电设备, 负责运送人员及抢险材料。
二、 发生事故时的组织领导程序:
发生事故时, 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现场最高指挥者的指挥下, 组织撤出灾区及现场进行抢险工作, 并指定专人经过就近的电话通知调度室, 汇报事故的地点、 性质、 范围、 受伤的人数、 事故的严重程度, 传达调度的指令。
调度接到事故汇报后, 立即以电话方式或指派人员按以下次序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
第一时间通知以下单位及人员:
1、 事故影响的其它工作地点的人员撤出灾区或组织现场抢险工作。
2、 通知救护队抢险及通风队。
3、 通知矿值班领导。
4、 通知机电部门
5、 通知总工程师。
6、 通知矿长。
7、 通知受灾范围内的有关单位。
8、 通知生产技术科。
9、 通知后勤部门。
10、 通知医院。
11、 通知保卫部门。
第四章”计划”的实施办法和要求
一、 《计划》的编制, 修改方法和审批:
1、 《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 掘进、 机电、 监察等单位编制。
2、 《计划》必须在每季开始前期15天, 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 《计划》的贯彻执行:
1、 已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2、 已批准的《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贯彻学习, 并熟悉避灾路线。不熟悉避灾路线的不能入井工作。
(1) 《计划》如有修改补充, 还应组织职工学习。
(2) 组织矿井救灾演习, 发现问题, 必须采取措施改正。
三、 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资料:
1、 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和网络图。
2、 矿井供电系统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图。
3、 井下消防洒水、 排水、 瓦斯抽放和压风等管路系统图。
4、 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所储备的材料、 设备、 等数量表。
5、 地面、 井下对照图, 并标注相关资料数据。
非常仓库设备器材数量存放地点情况一览表
附表一
序号
设备
器材
名称
规
格
单位
仓库存放情况
计划补充器材日期
井下
地面
现
有
数
补充数
现
有
数
补
充
数
1
干粉灭火器
20升
只
6
2
5
2.20
2
红砖
块
1200
3
砂
方
4
20
4
木板
200*20*
块
20
80
5
麻袋
条
200
500
6
消防桶
只
6
20
7
铁铲
把
20
50
8
灰刀
把
5
20
9
水泥
袋
100
10
木段
200*200
根
30
80
11
刀锯
把
3
6
12
撮箕
只
20
30
13
箩筐
只
6
20
14
方木
160*100*
根
20
60
15
手镐
把
20
20
16
胶管
1寸
米
200
200
17
钢钎
1.5米, 2.2米
根
6
10
18
园钉
4寸
kg
10
20
19
编织袋
条
1000
500
发生事故后必须召集的单位和人员表
序号
姓 名
电 话 号 码
序号
姓 名
电 话 号 码
1
夏坤禄
15
张 红
2
林星科
16
张龙义
3
唐 军
17
王德蜂
4
王 军
18
朱世春
5
欧启富
19
王崇松
6
林星科
20
鄢建勇
7
刘仕龙
21
郭正发
8
杨厚洪
22
于之问
9
唐 苏
23
赵开能
10
任永亮
24
唐大相
11
朱世春
25
张启贤
12
26
张 超
13
27
14
28
四季春煤矿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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