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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终.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9829857 上传时间:2025-04-10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8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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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第一章 文明办公、 生产制度 一、 办公室、 调度室 1、 上班着装应简洁、 大方。 2、 女性上班不宜戴过多首饰, 不要浓妆艳抹。 3、 应该保持自己办公室的整洁。 4、 上班不能迟到、 早退, 工作时间不应聊天。 5、 使用规范办公用语, 如”您好、 请稍等、 对不起”等文明用语。 6、 上班时间不许吃零食, 不许瞌睡。 二、 岗位工人 1、 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态度端正、 积极勤奋。 2、 禁止酒后上岗、 精神状态不佳上岗。 3、 禁止睡岗、 串岗、 脱岗, 上岗玩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 4、 员工必须遵守上级管理部门和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5、 选煤厂厂区内禁止吸烟, 地上不许有烟头、 烟灰。 6、 上下班走路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第二章 领导盯岗制度 1、 盯岗人员盯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领导请假, 并在安排好顶替人员后方可离岗。 2、 盯岗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 了解生产情况, 对”三违”行为要及时做出处理以免影响生产。 3、 盯岗人员应及时传达并贯彻好上级机关的指示、 命令。 4、 盯岗人员要认真做好盯岗记录。 第三章 调度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选煤厂生产协调工作, 形成以调度为中心的生产管理模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按照公司计划, 全面地、 均衡地、 安全地组织完成好全矿煤炭洗选加工任务。 第三条: 调度工作要做到有令必行, 有禁必止, 下级必须服从上级,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 要加强对生产协调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调度部门的作用, 调度人员必须加强学习, 努力工作, 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调度职责, 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 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 在厂领导的指导下, 负责全厂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 按班、 日、 旬、 月完成煤炭洗选加工任务、 协调设备检修等各项工作。 第二条: 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 行使调度权。 第三条: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指挥生产, 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有权下达调度命令, 并督促有关班组积极采取措施, 发生重大事故时, 调度室应及时组织抢救工作, 尽快恢复生产。 第四条: 准确掌握全厂生产动态, 对生产薄弱环节、 安全质量情况等进行合理调度。 第五条: 按时填报生产等各项工作的报表。 第六条: 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 台帐, 调度资料要妥善保管。 第七条: 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第八条: 正确处理好调度通知、 调度通报等紧急公文。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 有权了解计划、 生产安全的实施和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 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十条: 不断完善调度设施, 做好日常检修和维护工作, 保证设备完好。 第十一条: 负责与其它班组的协调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自动监控和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一、 一般规定   1、 选煤厂用于监测、 控制的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监测装置, 必须稳定、 可靠、 准确、 灵活。   2、 禁止非专业人员对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进行安装、 维修、 保养、 标定和校准。   3、 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所使用的电源必须是交流净化稳压电源。   4、 从事自动监控的维修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上岗作业。   二、 集控室   1、 集控室必须配备完善的通讯设备和事故照明灯。   2、 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 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作业。   3、 严禁切断各种设备的报警信号和信号指示灯, 确保各种信号显示正常。   4、 正常启动前, 操作人员必须发出启车信号, 时间不得少于5s。   三、 计算机集中控制   1、 选煤厂计算机集中控制系统必须满足工艺流程需求和符合设备操作、 开停的安全操作规程。   2、 计算机集中控制系统的主机应当双机热备, 互为备用。集中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 不得强行就地开车。   3、 集中控制系统的控制程序需要修改时, 必须对新、 旧程序分别做好备份。   程序修改必须建立密码。   4、 计算机集中控制系统应当安装实时监控防病毒软件, 并定期升级。上位机文件应当定期维护。重要数据应当做好备份。   5、 计算机集中控制系统应当设置单独的接地装置, 不得和电网的接地系统共用。   6、 计算机集中控制系统主机的供电电源必须是交流净化稳压电源。   四、 计算机信息管理   1、 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 制定相应的使用、 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2、 设备安全管理,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 计算机设备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小于相应设备的技术要求, 并安装防雷电设施。    b) 不能停机的计算机采用双回路供电和大功率UPS电源等设施, 并配置必要的备份机。    c) 计算机有关的电源接口、 通信接口等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    d) 保持室内清洁, 温度、 湿度符合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3、 信息安全管理,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服务器机、 录入终端等重要系统建立密码制度。密码修改有详细记录。    b) 各级人员的权限、 职责明确。    c) 重要数据建立数据备份制度, 并做到及时、 准确保存。    d) 外单位人员维修储存重要数据的设备时, 本单位有人在场监督。    e) 制定预防计算机病毒的相关措施, 严防计算机病毒及其它有害数据破坏计算机的正常工作。    f) 计算机工作人员调离时, 按规定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设有口令和密码的, 及时进行更换。涉及重要业务的技术人员调离时, 确认对业务不会造成危害后方可调离。   4、 网络通信安全管理,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对联网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和通讯设备, 要建立健全安全使用保护管理制度。    b) 存有重要数据的工控计算机, 不得擅自与国际互联网联结。    c) 设有专人进行管理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 禁止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 泄露国家秘密, 禁止侵犯国家的、 社会的、 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d) 发现利用计算机违法、 犯罪案件, 立即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报案, 并保护好现场。 第五章 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 生产班 班长: 交班班长交待生产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并对全厂所改动的闸门向下班交待清楚。 原煤仓下: 1、 岗位出现的问题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2、 生产过程中撒煤要处理干净, 否则不接班。 3、 给煤机开放时间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4、 夜班人员下班离开岗位时将所有不用设备停止运行( 如除铁器、 给煤机液压站等) 。 大块煤车间: 1、 皮带机、 筛子等设备出现问题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2、 生产过程中撒煤、 手选带下撒落的矸石交班前要处理干净。 3、 出大块煤时, 煤中不能带有矸石, 交班前将煤场中煤上矸石捡出。 4、 矸石场中不能撒落大块煤。 5、 除尘风机不生产时停下。 主厂房三楼到七楼: 1、 各设备出现问题且未处理但不影响生产的, 交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2、 生产过程中撒煤交班前处理干净。 3、 3004到3103、 3203的落料口, 3107、 3207上溜槽不能发生堵塞, 交班前保证畅通。 4、 3003副溜槽不允许有积煤, 皮带两侧交班时不能有积煤。 5、 为保证筛分效果, 3101、 3201筛板不能发生堵塞。 主厂房一楼、 二楼: 1、 岗位上设备发现未处理的问题交班时交待清楚。 2、 交班前稀介桶、 煤泥桶篦子上不能有大量煤泥、 煤块和介质。 3、 741、 701、 901皮带主厂房段不能有撒煤和矸石, 挡煤皮坏的要及时处理。 4、 泵坑中水及时打进系统, 保证泵坑无积泥。 5、 交班或者停车时, 合介液位要在24以上, 密度保持在设定值。 浓缩、 压滤车间: 1、 板框压滤机、 加压过滤机上阀门等部件出现问题, 交班前未处理的交班时交待清楚。 2、 排煤泥时二楼撒的煤泥处理干净。 3、 交班前保证阴、 阳离子药剂桶中有一半以上药剂。 4、 3717、 3718机尾堆的煤泥要处理干净。 5、 交班时浓缩池溢流堰水为清水。 6、 对煤泥成饼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 板框压滤机出现问题, 下班时板框内煤泥未排时, 及时向下班交待清楚。 产品仓上: 1、 对皮带机、 刮板、 筛子等运行情况交待清楚。 2、 设备撒下的煤交班时处理干净。 3、 对入仓情况交待清楚。 4、 溜槽交班前保持通畅。 除以上问题, 设备电机、 减速器、 轴承等温度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夜班5:30之前停车, 对设备仔细检查。第二天中班发现设备问题将对上一夜班进行考核。 交接班时出现以上问题, 根据班组考核细则对班组或个人进行考核。拣矸工听从班长安排, 否则对其进行考核。 二、 装车站 矸石仓: 1、 保证闸门操作按钮完好, 各闸门运行正常。 2、 保证各矸石落料口无堵塞。 3、 保证仓下卫生, 交班时无撒落矸石。 28m磅: 1、 保证784正常运行, 皮带、 托辊、 清扫器等没有问题, 有问题的当班未处理且不影响生产的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2、 784机头磅上撒煤, 交班前处理干净。 块精煤仓: 1、 保证闸门操作按钮完好, 各闸门运行正常。 2、 保证各落料口无堵塞。 3、 保证精煤仓下卫生, 做到无积煤。 4、 给煤机、 皮带机无运行故障。 末煤仓至快速装车站: 1、 给煤机、 皮带机保证运行正常, 无堵塞。 2、 岗位区域内撒下煤交班前处理干净。 装车站厂区卫生交班前打扫干净。各设备运转情况、 装车系统中出现的问题除岗位交班时交待清楚, 班长之间也要交待清楚。 三、 调度班 1、 调度员按轮班表值班, 如有特殊情况, 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换班。一般情况下不得连续当值两班。    2、 值班调度员在接班前及值班期间严禁饮酒, 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 接班调度员提前三十分钟到达调度室, 阅读各种记录, 全面了解系统运行情况。 4、 杜绝空班、 空岗现象, 做到”你不来, 我不走”。 5、 严格执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 做到”口交口、 手交手”, 交清当班所发生的事项和未处理的问题。对当班未处理的重大问题, 交接班时要重点说明情况, 下班值班调度员应对出现的事故及隐患问题进行跟踪落实。 6、 对检测监控系统当班运行情况要交接清楚, 确保各设备运行正常。接班调度员接班后必须检查工控机画面上所有设备状态, 以便下一步工作。 7、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并在记录上签字, 记录要清洁整齐。 8、 交接班时要交清公物。 9、 交接班时要保持室内整洁, 上下班之间互相监督。夜班必须清理值班室卫生; 早班必须清理调度室所有卫生及两天打扫一次三楼会议室; 中班必须保证室内卫生, 若不干净则根据情况打扫。 第六章 选煤厂生产、 施工交叉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选煤厂职工人身安全, 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特制定生产、 施工交叉作业管理办法。 一、 集控室在生产系统起车前, 每一位岗位司机仔细检查各自所辖区域内所有设备并通知施工、 检修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通知集控室起车( 就地试车执行上述规定) 。 二、 集控室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做好详细记录。当施工、 检修人员要求停电而值班电工不能及时执行停电时, 集控室值班人员应该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施工、 检修人员并要求其等候, 在集控室值班人员通知停电之后方可进行施工、 检修作业; 施工、 检修完毕, 集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确认送电申请人和停电申请人是同一人后方可通知电工送电。 三、 岗位司机和检修工人在车间内如果发现有施工人员在设备上作业时, 有权制止其违章行为, 并主动向施工作业人员询问设备是否停电, 并及时和集控室进行确认。 四、 值班电工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断开电源后必须验证确实停电, 并核实设备号无误后, 方可挂好停电牌; 如果不能及时执行集控室的停电要求, 必须及时向集控室说明情况。 五、 一台设备有一组以上施工、 检修人员作业时, 必须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安全监督和现场指挥, 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 集控室只有在征得该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通知电工送电试车。 六、 施工作业人员在车间内作业时, 必须和集控室取得联系, 经厂长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在集控室通知已经停电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当需要送电试车时, 必须和集控室取得联系并在施工管理人员和岗位司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方可送电试车。 第七章 停送电及停电检查、 检修制度 一、 在检修、 检查设备时, 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1、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执行各种设备的停送电操作。 2、 检修、 检查人员明确通知集控室对要检修、 检查的设备进行停电, 申请停电或送电的检查、 检修人员在经过对讲机申请停电、 送电时, 必须按照设备号逐台向集控室汇报, 严禁按照设备起始号连报( 如201-209停电) 。 3、 集控室接到停电或送电申请后, 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并同时和停电、 送电申请人核对设备号无误, 方可经过工作票或对讲机命令电工进行停电作业。 4、 集控室给电工下达停送电指令时, 必须按设备号逐台下达, 严禁按设备起始号连报。 5、 电工接到停电指令时, 及时停电、 验电、 挂牌, 并详细做好停电记录, 同时向集控室逐台汇报执行情况, 并核对设备号无误。 6、 电工接到送电指令时, 必须先按记录和集控室核对送电设备号无误, 做好记录后方可送电, 同时向集控室逐台汇报执行情况。 7、 集控室在下达已停电或已送电指令时, 在做好记录的同时, 必须按设备号逐台向申请人通报停送电执行情况, 并要求申请人核对设备号无误。 8、 刮板机、 破碎机、 离心机、 胶带机、 重介浅槽停电时, 电工必须将该设备的抽屉柜拉至试验位置, 保证动力回路完全断开。 9、 停电后的开关必须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示牌, 未征得停电申请人的同意, 任何人不得摘牌送电。 10、 停送高压电时, 必须执行两票制度。如遇非常停电事故, 停电后立即通知集控室及分管领导, 同时做好记录。 11、 停送电操作时必须带上安全用具, 如绝缘操作台、 高压绝缘手套、 绝缘鞋等。 12、 必须按停电顺序切断断路器、 负荷开关, 切不可误操作。 13、 停电后进行验电、 放电、 接地, 然后再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示牌。 14、 同一台设备有一组以上人员申请停电时, 集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分别将每组停电申请人详细记录, 同时在确认所有停电申请人均同意送电时, 方可通知电工送电。 15、 集控室在下达送电指令时, 必须核实送电申请人和停电申请人为同一人, 并进行确认。 16、 停送电各环节集控室值班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 包括申请停电人、 停电时间、 停电的设备号、 停电操作人、 验电人、 送电时间、 送电的设备号、 送电操作人等。电工也必须作相应的记录。 二、 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 确保设备已停电。 1、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且试验合格的验电器。 2、 不得将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接入电压表作为设备是否带电的根据。 3、 集控室在下达设备已经停电指令时, 同时提醒停电申请人就地试车、 验电, 并核实停电设备号准确无误。 4、 检修人员得到集控室设备已停电通知后, 应就地( 试车) 点车, 确认设备已停电。 三、 检修、 检查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器内部、 溜槽时, 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 1、 集控室接到设备停电的通知后必须和停电执行人、 停电申请人核对设备号无误, 方可通知设备检修、 检查人员进行检修。 2、 检修人员在进入设备、 溜槽前, 必须先点动启动按钮确认已停电后, 将停车按钮锁住, 然后由进入设备的人员带好钥匙, 方可进入设备检修, 并设专人在外进行监护。 3、 进入破碎机内部作业, 需用大锤卡在破碎机齿辊中间, 防止齿辊转动。 四、 电气人员进行停送电和检修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低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 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2、 动力配电柜的闸刀开关, 禁止带负荷停电拉闸。 3、 在电容器上工作时, 必须先断开电源, 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4、 测量设备的绝缘电阻, 必须将电源断开, 验明无电压, 设备上无人工作时, 方可采用电压等级合适的摇表进行测量。 五、 送电时必须瞬时送电2-3次, 每次间隔不得少于30秒, 试送电正常后方可合闸送电, 在送、 关的瞬间中发现异常必须查找原因, 处理完毕方可送电。 六、 设备检查、 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 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须经检查确认无误、 无人、 无隐患, 方可通知集控室送电试车。 七、 设备检查、 检修人员和生产人员在作业完毕, 需就地试车时, 必须首先检查确认设备周围、 系统上下无人、 无隐患, 并向集控室提出试车申请, 集控室督促、 提醒试车申请人认真检查, 再次确认设备周围无人、 无隐患, 方可就地试车。 第八章 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点检制) 一、 设备必须按点检制度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日检、 旬检、 月检、 季检、 年检) 。 二、 运转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具体内容, 对所辖岗位设备分别在开车前、 运转中、 停车后进行认真检查, 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人员安排处理。 三、 工艺设备除按照第一条规定岗位工检查外, 电钳工在设备运转中和停车后也要进行认真检查, 根据检查情况安排班后检修工作。 四、 主管机电的领导或技术员, 对所辖范围内生产工艺设备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五、 分管设备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设备检查, 每季对全厂在籍设备检查一遍, 覆盖率达100%。 六、 除按以上规定检查外, 分别按各种设备的管理规定申请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查。 七、 岗位要有设备定期检查记录, 要认真填写, 妥善保管。厂领导和班组长每次检查要在记录中签字。 第九章 油脂润滑管理制度 为强化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确保生产正常运行, 延长设备的服务年限, 特制定本制度: 一、 维修班负责设备润滑现场管理工作, 并做好润滑记录。 二、 油脂需求计划要按规定及时编制, 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交采购供应部统一组织采购、 供应。 三、 要有专人管理油脂, 负责油脂入库、 存贮、 发放、 抽样检查及废油回收。 四、 入库的油品必须专桶专用, 标明牌号分类贮存, 转桶时应过滤, 油桶要用盖盖好, 防止杂物进入桶内。 五、 收发油品必须做好记录, 每月定期进行盘点, 帐、 卡、 物一致, 并汇总上报。 六、 油库要按特防火区要求设置防火设施, 对消防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七、 油脂管理或使用人员, 发现油脂质量有问题时, 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禁止发放和使用。 八、 设备与大修后的设备, 第一次换油时间应按设备使用技术规程要求换油。换下的旧油要用专用油桶, 分类存放, 做好标记, 可再生的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 设备维修工、 操作工必须按设备润滑手册的油脂牌号用油, 不准随意更换油牌号,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 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代用。 十、 设备加换油必须是检修包机组人员负责进行, 加换油必须使用专用的塑料桶、 抽油器等注油器具, 严禁随意代用, 并保持油桶、 加油器具卫生清洁。 十一、 使用设备要建立和完善润滑状态, 监测记录, 根据设备运行时间、 换油周期, 做好定期取样检验和设备监测工作。 第十章 设备运行、 维修、 保养制度 一、 设备运行之前, 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 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操作设备时应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 各类司机必须熟悉设备性能、 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保持设备运行在文明生产环境。 四、 设备检修应有检修计划, 按计划严格执行, 并留有记录。 五、 根据设备的性能及用途规定点检时间、 点检路线、 点检标准, 加强设备的巡回检查, 以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转。 六、 对所使用的设备逐台进行包机。做到包运转、 包维护、 包材料消耗。 七、 机电设备实行专人维护保养, 保养人员应按照矿山机电设备检查保养的行业规定, 做好设备的润滑保养工作。 八、 生产值班人员、 包机组人员及设备检修人员应及时、 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日志及各种记录。 第十一章 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 各设备承包人员必须尽职尽责, 搞好所承包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保证设备正常、 安全运转。 二、 包机组实行”三定”、 ”五包”、 ”一保证”责任制, 即定人员、 定设备、 定任务; 包安全运行、 包维护维修、 包设备完好、 包材料消耗、 包文明生产;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 包机设备要悬挂标志牌, 标注包机人员名单。 四、 包机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 操作程序及使用和维护技术。 五、 包机组的包机负责人领导本组成员定期检修, 并负责检查、 督促其干好本职工作。 六、 按照设备点检制的要求进行维护、 检修、 保养工作, 并作好记录。 七、 严格按照《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检查各台设备, 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遗留或处理不了的问题, 必须按程序逐级汇报, 以便及时解决遗留问题。 八、 巡视检修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及时处理( 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安排解决) ,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九、 无故不定期检修设备, 造成影响生产者, 一律追究包机人员的责任, 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若一月内累计发现三次类似情况, 加倍处罚。 十、 包机组必须在岗位备有适量的消耗件及常见件, 保证发生故障后及时处理。 十一、 变配电所的包机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停送电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 加强岗位责任制, 对于工作不负责、 技术素质差的包机人员, 必须及时调换工作, 或待岗培训。 十三、 必须坚持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根据设备的状态合理确定检修安排, 以提高检修质量, 缩短停机时间。 十四、 每月检查一次, 检查结果作为当月机电标准化考核内容。 第十二章 设备检查汇报制度 一、 各班组要严格遵守设备检查汇报制度。 二、 设备运转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上一班汇报问题的处理情况, 发现有未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班长汇报, 并上报调度室。如果问题严重, 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班长到现场确认后可拒绝起车。 三、 生产中, 各岗位巡视工要按巡回检查路线定时检查本岗位所有设备, 每检查一个周期后, 将发现的问题向班长汇报一次。 四、 班中如有停车机会, 应集中精力尽快检查运行中无法检查的环节,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 五、 停车后, 再次全面检查一遍, 将当班设备运行情况、 安全情况、 检修工作完成情况、 消防设施、 工器具完好情况等向当班班长汇报, 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 每班班长要将班中发生的问题和需要检修的项目做好记录, 及时向调度室和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三章 电气试验制度 一、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力部《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要求定期试验。 二、 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摇表进行绝缘性能测试。凡带有电力保护装置的部位,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三、 在进行与温度和湿度有关的各种试验时( 如测量直流电阻、 绝缘电阻、 泄露电流等) , 应同时测量被试品的温度( 不低于+5度) 和周围空气的温度和湿度( 不高于+80%) 。 四、 高压设备大修后, 必须进行相应的高压试验, 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五、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 周期或要求时, 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对其它设备可由工程师批准执行。 六、 不同型号的设备故障检查、 测试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七、 各种检查结果、 测试结果应做记录, 有问题应立即处理, 否则不能投运。 第十四章 变、 配电室管理制度 一、 参观、 实习的人员必须持主管领导签发的介绍信或有人员陪同, 并进行登记, 否则不许进入。 二、 患有高血压、 心脏病、 神经系统病、 色盲、 听力障碍等疾病者不得从事变、 配电室内的一切工作。 三、 消防用具、 防护绝缘用具必须齐全, 并符合标准, 任何人不许外借或挪用。 四、 各种警示牌、 责任牌、 完好牌、 铭牌必须齐全, 如有丢失, 应立即补齐。 五、 消防防护用具, 灭火器、 绝缘手套、 绝缘台板、 绝缘棒等必须定期申请试验, 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六、 电气设备严禁超过额定值运转。 七、 包机人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八、 室内门窗无漏洞、 电缆进户孔封堵可靠, 防止小动物进入设施内。 九、 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 易爆品、 饲养家禽( 畜) 等。 第十五章 变、 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 变、 配电室的包机人员, 必须熟知操作规程, 熟悉各种变配电设备。 二、 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设备及周围环境按运行规程规定定期巡视检查, 并做好记录。 三、 生产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 每班中间巡视一次, 发现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处理。 四、 主管领导每周进行监督性巡视一次, 每月至少一次夜间巡视。 五、 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程进行处理, 同时向领导汇报。 六、 有下列情况由主管领导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2、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时; 3、 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4、 设备有缺陷, 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5、 气候恶劣, 如大风、 雷雨、 浓雾、 冰冻等天气时; 6、 节假日。 第十六章 防爆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 所有防爆设备要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二、 防爆设备必须有防爆标记和防爆合格证号。 三、 防爆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 凡失去防爆性能和不符合完好标准的设备禁止安装。 四、 防爆设备的包机人员要定期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 五、 防爆设备的定期检修应由具有防爆修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十七章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449号) 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 的规定, 结合我厂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实际, 制定本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放射物资管理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2、 主动、 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解决。 3、 成立放射源管理机构, 设立专、 兼职管理人员。每年由地方管理部门对使用的放射源进行一次检测, 如现场周围的放射性剂量超过规定标准, 要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4、 加强对放射源的维护、 管理, 使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 防盗、 防泄漏安全防护措施。 5、 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设立辐射警示标志, 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6、 上岗后应严格检查放射源周围情况, 保证各种标志齐全, 防护有效。 7、 制定发生核事故状态时的应急措施。当发生丢失、 泄露等事故时, 及时向公司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 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8、 按照国家、 自治区及市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 并在许可范围内使用, 绝不超许可范围使用。 第十八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 厂长每天组织对本厂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将排查出的隐患确定治理责任人, 将本厂不能治理的矿级隐患排查结果向矿安监科报告。 二、 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每班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将本班不能治理的隐患及时上报调度室, 由调度室请示厂长落实治理责任人。 三、 盯岗人员负责对全厂作业人员的管理, 每班要不少于一次巡视, 每班对其安全可靠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并留有记录。 四、 所有的隐患治理过程必须有安全网员或安全卫士盯在现场。 五、 每月月底前将下月隐患治理计划上报安监科, 每一项隐患问题要制定出治理措施、 治理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 治理责任人和完成治理的时间期限, 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六、 安全隐患如果当月没有完成治理的, 下月依然要上报并注明, 直到隐患彻底解决为止。 七、 一般隐患由厂长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 责成立即解决或限期治理, 治理完成后由治理责任人负责检查验收。 八、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岗点, 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进行全面治理, 由厂长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保证措施, 落实治理的内容、 资金、 期限、 整改作业范围, 并组织实施、 验收。在隐患治理完成后治理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报告, 并报安监科。 九、 ”三违”行为要纳入隐患排查工作范围进行管理, 对”三违”行为要认真排查治理并建档管理。 十、 隐患治理工作要由厂长、 技术员等组织进行, 参加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处理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经专项培训后, 具备合格的专项操作技能才能进行隐患治理工作。 十一、 各班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排查出来或排查出来没有向厂内报告而被安监科检查发现的, 一般隐患对责任班组长考核100元, 重大隐患考核200元。 十二、 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隐患治理的, 给予隐患治理责任人考核100元。 十三、 不按规定时间上报隐患排查结果和隐患治理完成情况、 未按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档案的、 或者安全隐患排查资料不全的, 给予相关责任人考核100元。 第十九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 防止事故发生。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 工作制度 1、 为确保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依据公司和有关规定, 制订选煤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公司的”安全第一 生产第二”生产方针。 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常识, 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并经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证方可从事电气工作。 3、 电气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工作应认真负责, 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4、 建立健全电器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 如高压分布图, 低压分布图, 接地网络, 避雷装置图, 以及电气设备台帐等资料。 5、 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 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 如电钻、 电枪等) ,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 6、 各变配电室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 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7、 高压配电室只准获得操作许可证的人员操作, 并严格按照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按有关规定要求对各变配电室运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并做好相关记录。 8、 变配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 9、 10KV变配电室操作, 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 送电时, 先将手车摇到正常工作位置, 再合断路器; b) 停电时, 先分开断路器, 再将手车摇到非工作位置; c) 高压馈出柜检修停电时, 先分开断路器, 将手车摇到非工作位置, 再将接地刀打到合闸位置; d) 设备运行时, 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10、 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 开机送电前, 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能够合闸送电。 11、 长期不用的设备, 要断开电源开关, 并悬挂警示牌。 12、 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 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13、 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 配电板、 按钮开关、 插座以及导线等, 必须保持完好、 安全, 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14、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各变配电室及厂房内电器设备的整洁、 完好, 防止受朝, 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15、 打扫卫生、 擦拭设备时, 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 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6、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 发生打火、 异味、 高热、 怪声等异常情况时, 必须立即停止操作, 关闭电源, 并及时找电工检查、 修理, 确认能安全运行时, 才能继续使用。 17、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 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 电线裸露的地方, 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 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 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 防止引发事故。 18、 电气发生事故, 应立即切断电源, 采取有效措施, 及时报调度室和有关领导, 以便进行事故调查、 分析和处理。 19、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 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 不得随便乱拉乱拽, 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20、 外部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时, 必须提前向矿机电科提出申请, 经机电科批准后, 方可对其供电。其管理严格执行矿机电科相关规定要求及管理办法。 21、 处罚 (1)任何班组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 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班组和个人, 分别处500元、 200元罚款, 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2)对违反规定随意开动电源, 在电源装置上堆放物件的当班人员处100元罚款, 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四、 注意事项 1、 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 要立即通知调度室和电工班组, 不得私自处理。 2、 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 如发生此类事件, 必须及时通知调度室和电工班组协同处理,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3、 配电室内不能堆放杂物, 要定期做清洁, 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 消除事故隐患。 4、 出入变配电室, 大门必须随手关上, 以防老鼠或其它小动物溜入, 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五、 本制度未规定的其它事项, 均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条例和规定以及《高家梁煤矿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执行。 六、 相关记录 1、 变配电室巡检记录 2、 变配电室停送电记录 3、 机电设备润滑记录 4、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第二十章 在线测灰仪、 密度计、 皮带秤计量管理制度 在线测灰仪、 密度计、 皮带秤计量工作是选煤厂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 在线测灰仪、 密度计、 浓度计等使用放射源的设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相关条例。 二、 在线测灰仪、 密度计、 皮带秤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 由电工班管理, 资料室保管, 其内容主要有: 1. 在线测灰仪、 密度计、 皮带秤设备台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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