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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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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岗位责任
财务会计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并履行如下职责:
1、 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主管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3、 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根据预算进行核销, 对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成本、 费用不得入帐;
4、 及时准确根据支出凭证、 收入情况核销项目预算和个人预算;
5、 对商品采购和应付帐款进行认真的核算, 经领导审阅后付款。对不符合规定的款项给予拒付;
6、 审核报销凭证内容是否真实, 手续是否完备, 数字是否正确;
7、 及时填制、 审核会计凭证。做到帐实相符、 帐证相符、 帐帐相符、 帐表相符;
8、 及时准确编制财务报表、 税务报表、 统计报表并按税法规定计量和缴纳税金, 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定期报送财务报表, 向税务局报送税务报表;
9、 领购、 缴销各种发票;
10、 每月按时验票;
11、 每月按时编制工资表, 按标准扣缴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
12、 每月6日前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工作, 年终计算并编制工资清算表, 参加有关工资清算;
13、 管理会计凭证和报表, 对凭证进行整理装订, 做到科学和标准化, 对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 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14、 保管公司会计档案;
15、 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财务出纳岗位责任
财务出纳在财务主管会计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并履行如下职责:
1、 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
3、 序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做到日清日结, 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每月底做好银行存款调节表, 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4、 严禁现金坐支和现金转移她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遵守保险柜的密码纪律, 确保库款安全;
5、 保管有关空白收据和支票; 对签发支票所用的印章, 应实行章票分管;
6、 按核定的额度掌握现金库存量, 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7、 认真复核报销凭证, 报销凭证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出纳方可付款, 对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单据凭证以及借支应拒绝付款, 收付的单据一定要加盖”现金”收付讫、 银行存款收付讫戳记;
8、 完成领导及财务主管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现金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1、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 规范现金结算行为, 杜绝各种不合理占用及损失, 根据《会计法》、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会计法规、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结合具体实际情况, 制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现金、 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二、 管理原则
1、 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 授权人、 业务经办、 会计记录、 财产保管、 稽核检查等。
2、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 权限、 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3、 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 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 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 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4、 对大额的现金( 具体标准, ) 支付或资金运作, 要董事长决策和审批, 以控制风险的发生。
三、 现金管理
1、 现金的收取范围
( 1) 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 2) 个人还款、 赔偿款、 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 3) 其它必须收取现金等事宜。
2、 现金的使用范围
( 1) 职工工资、 奖金、 补助;
( 2) 各种劳保、 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它支出;
( 3) 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 4)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 5) 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它支出。
3、 库存现金的限额: 元, 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 如超限部分现金出现损失, 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如遇特殊情况上报总公司批准)
4、 现金内部管理
( 1) 公司财务部设立专职现金出纳, 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 付业务款项。
( 2)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会计档案和收入、 支出、 费用、 债权、 债务的登记工作。大额现金支付, 必须两人进行。
( 3) 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 4) 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 经过银行转帐结算。
( 5) 公司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 做到帐物相符, 保证现金的安全。
( 6) 当月的借款, 原则当月归还, 当月没有正当理由不归还的, 下一月停发本人工资, 直至停发的工资数额与借款相符为止。
( 7) 业务部门不许坐支现金。收取的现金, 必须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 超过一个月未上交的, 每笔罚款1000元。
四、 银行存款管理
1、 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 申请开立或变更银行帐户, 银行存款的收支要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管理制度, 接受银行的监督。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的款项来源、 用途必须如实填写, 不得弄虚作假。
2、 经济业务中发生的资金收付, 除按规定能够使用现金外, 都必须要经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3、 不得出租、 出借银行帐户,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如未按公司规定一经发现扣发直接责任人半月工资;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4、 公司在银行预留印鉴的人名章由财务主管负责保管; 公司财务章、 各种结算凭证、 有价证券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
5、 公司出纳要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帐、 对帐工作, 月末有未达帐项要及时清理, 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 出纳人员对支票的购买、 保管、 使用、 背书转让、 注销等必须按规范进行, 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 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7、 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或撤销时, 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情况下, 尽量减少公司账户。
五、 附 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发票( 收据) 管理制度
一、 发票( 收据) 开据流程
1、 申请人填写申请单:
业务经办人根据合同及协议, 按公司制定的统一表格, 填写申请单。
2、 主管领导审批:
业务经办人把填写齐全的申请单呈递到主管领导, 由主管领导审核、 签字。
3、 财务主管审核:
财务主管根据主管领导签字的申请单, 按合同、 协议等相关依据, 严格审核、 签字。
4、 财务开票人员严格按照申请单开据发票; 若开票清单与实际合同清单不符, 按主管领导确认的清单开据。
5、 发票开据完毕交申请人确认后签字。
二、 发票( 收据) 接收流程
1、 公司各部门发生的费用开支, 对取得的发票( 收据) 要认真核对, 名称的填写是否正确, 及时填写报销单, 先由部门领导签字, 之后交财务部核销费用开支;
2、 财务部对不符合公司财务要求的票据, 一律给予退回; 财务主管对符合要求的票据, 核销费用开支, 并在报销单上确认;
3、 财务部确认的票据, 由本人找上级领导签字, 之后送交财务部, 办理有关财务报销手续。
三、 发票( 收据) 的管理
1、 严格按上述流程执行。
2、 无特殊情况, 财务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开出, 并交申请人, 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收据) 。
3、 对开据的发票( 收据) 建立《票据登记表》, 由申请人在领取发票( 收据) 时签字确认。
4、 送发票( 收据) 到甲方, 要求甲方在发票( 收据) 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未付款的注明: ”发票已收款未付”字样) , 并把复印件交回公司财务保存; 当时给支票的, 要求甲方在支票上填写我公司全称( 此项工作, 我方能够给甲方财务一个书面通知函) 。
5、 违反上述管理, 对责任人除追缴全部货款外, 视情节及态度罚款50— 元。
6、 月末财务部负责将已开发票( 收据) 未回款明细, 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上报主管领导及董事长。
财产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1、 为规范总公司财产管理, 实现公司财产的合理利用, 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及每位员工。
二、 财产管理细则
1、 公司财产是指所有在公司财产明细账中登记的固定财产、 低值易耗, 库存物资等。
2、 办公室作为公司财产主要的管理部门, 要做好财产的综合管理、 监督检查工作, 财务部协调做好财产的统计监督工作。
3、 财产购置实行审批制度, 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见附表一)
4、 财产的分类及采购: 日常办公用品, 包括计算机、 打印设备、 办公耗材、 桌椅等属于低值易耗品类别, 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安装部门需用的材料、 工具, 包括各种配件等, 由安装部门负责采购; 维保部门需用的配件、 工具等, 由维保部门负责采购。
5、 低值易耗品实行部门负责人管理负责制, 各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领用后再发到本部门员工个人使用。人员变动时, 在工作交接时要将物品交接到上级主管领导, 否则不予交接。
6、 财务部负责建立健全财产明细账, 并登记台账。
7、 相关人员调动时, 物品不随人员进行调配, 在原工作部门进行交接, 由其部门负责人做好交接。
8、 各公司内部的调拨与转移, 必须经过办公室和财务部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同时填写财产交接单, 由调出、 调入部门的双方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后, 及时交财务部登记台账, 办公室备案。( 见附表二)
9、 为保障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办公室和财务部须对财产进行定期清查、 盘点, 以掌握财产的实有数量, 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账的财产, 保证账实相符。
10、 在清查时发现财产毁损和盘盈、 盘亏, 要查明原因, 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报总经理批复后, 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11、 财产报废, 由财产使用部门向财务部填制财产报废申请, 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产报废工作。坚决杜绝任何部门在未按规定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前先行处理固定财产。( 见附表三)
三、 处罚规定
1、 对于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不善, 由于使用人或责任人明显失误造成财产损失的, 公司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 部门员工工作调动或离职, 未做财产交接,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追究部门管理人员责任。
3、 财产盘点发现财产人为损坏的, 使用部门无特殊原因说明的, 追究部门管理人员责任。
四、 附 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强化内部控制, 防范经营风险, 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 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特制定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以价值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所作的具体安排。预算管理是指对预算的编制、 审批、 执行、 控制、 调整、 考核及监督等管理方式的总称。本制度是公司年度经营决算的依据, 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核心, 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是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公司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一致。
第四条 公司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
( 一) 确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 二)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 三) 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 监督和分析。
第五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 一) 量入为出, 综合平衡;
( 二) 效益优先, 确保重点;
( 三) 全面预算, 过程控制;
( 四) 权责明确, 分级实施;
( 五) 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第六条 公司采用一级核算, 两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 一级核算是指所有会计核算均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两级管理是公司对各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管理, 各预算单位对班组或个人进行管理控制。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公司的被投资单位, 不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但公司在编制相关预算时, 要考虑各对外投资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影响。
第二章 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 公司建立由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主管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人, 负责确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审批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
第十条 各公司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主要责任是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预算调整草案, 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执行情况, 年底向董事长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内部核算单位为预算责任部门, 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预算编制, 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预算的执行和控制等工作。
第三章 预算管理的范围与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涉及价值形式的经营管理活动, 都应纳入预算管理, 明确预算目标, 实现预算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预算管理应当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以资金管理为重点, 全面控制公司经济活动。
第十四条 公司预算管理的内容包括:
( 一) 年度预算: 单位年度预算、 部门年度预算和个人年度预算;
( 二) 项目预算: 包括销售预算、 安装预算、 辅助工程预算、 维修保养和大修改造等预算;
第十五条 年度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费用开支和预测经济效益的预算。包括部门及个人年收入预算、 工资预算、 社会保险预算和日常开支预算等。
第十六条 项目预算是反映某个项目执行过程中一系列收支的预算, 主要包括项目收入、 费用支出和项目利润的预算。
第四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七条 公司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 一) 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 二)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 三)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 四) 公司确定的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 五) 以前年度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年度预算的编制程序:
( 一) 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于每年11月初编制公司年度预算, 确定公司下一年度计划, 于每年11月20日前报送各公司财务部;
( 二) 各公司财务部对各预算责任部门提交的预算进行初审、 汇总, 由财务主管和总经理签字后于12月1日前报董事长审批;
( 三) 公司预算经董事长审批后, 下达各公司由财务部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项目预算的编制程序:
( 一) 各公司预算责任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 由项目负责人提前编制项目预算, 并交财务主管审核, 以便更好的规避风险;
( 二) 项目负责人将经过财务审核过的项目预算, 交主管领导审批并上报董事长批准。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第二十条 公司预算一经批准下达, 即具有指令性, 各预算责任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各公司财务部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应会同财务部将年度预算分解为季度计划或月度计划, 以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二条 预算内资金的拨付
( 一) 预算规定内资金拨付的基本条件为:
1、 合同原件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 准确填写的《项目预算请款单》;
3、 按照财务制度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凭证。
( 二) 预算内资金拨付的程序: 由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填写《项目预算请款单》, 并附相关文件、 合同或资料, 送财务部审核, 然后交各部门经理、 各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审批后, 财务部办理拨付手续。
( 三) 预算内资金支出, 由财务部根据资金的周转情况和项目进度情况拨付。合同或法律文件规定支付时间的, 按规定的时间支付。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建立预算执行台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财务部每季度向总经理及董事长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年度终了, 各预算责任部门应清理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并提出需结转下年度安排的本年未执行完的项目及金额, 送财务部初审、 汇总后, 由财务部编制当年的公司预算执行报告, 报各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预算执行报告一经审批, 对未提出在下年度继续安排的未执行完预算项目予以注销。
第六章 预算的调整
第二十六条 公司正式批准执行的预算, 在预算期内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 经营条件、 政策原因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 或者将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 能够调整预算。
第二十七条 预算调整的基本原则:
( 一) 目标一致原则, 即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的要求;
( 二) 讲求效益原则, 即预算调整方案在经济上应当能够实现最优化;
( 三) 责任落实原则, 即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 应当责成预算执行单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 四) 例外管理原则, 即将预算调整的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 不正常的、 不符合常规的关键差异方面。
( 五) 先有预算、 后有支出。
( 六) 收支平衡原则。
( 七) 节约就是创收。
( 八) 预算执行过程中, 各预算责任部门不得在总预算控制的前提下, 在项目之间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 预算调整的程序:
( 一) 预算调整实行逐项审查、 逐级审批的原则;
( 二) 预算调整的申请部门或个人向财务部提出预算调整方案;
( 三) 财务部对申请调整项目进行初审, 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查后报董事长审批;
( 四) 预算调整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 交由财务部备案并监督执行。
第七章 预算的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公司建立年度预算执行评价制度, 由公司总经理指派专人, 负责根据年初预算与年终预算执行结果, 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公司预算的编制、 审批、 执行、 控制、 调整和追加, 必须接受总公司的财务监督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预算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 一) 预算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预算管理规定;
( 二) 各项财务收支是否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
( 三) 预算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拨付;
( 四) 预算资金是否切实按照预算规定使用;
( 五) 各预算责任部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健全等。
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预算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部负责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稽核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并与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挂钩。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各预算责任部门可根据本制度, 会同财务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收款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资金的管理, 保障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 加快公司应收款的及时回收, 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一、 收款的范围:
1、 电梯销售合同的欠款、 配件销售合同欠款;
2、 电梯安装、 改造、 大修合同的欠款;
3、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的欠款;
4、 其它经济合同的欠款;
5、 个人借款、 备用金及其它借款;
二、 收款的原则:
1、 对应收账款, 要坚持”谁的项目, 谁收款”的原则;
2、 对一年以上有一定难度的应收账款, 要坚持”先易后难, 重点突破”的原则;
3、 对电梯厂家的欠款, 要坚持”积极主动, 坚持不懈, 上下沟通, 不等不靠”的原则;
4、 对催收各种应收账款, 要坚持”以公司为主, 总公司积极配合”的原则; 对回收个人欠款, 要坚持”以财务主管为主, 公司领导积极配合”的原则;
5、 对超额完成收款任务和未完成收款任务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 要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
三、 应收账款的责任:
1、 电梯销售项目: 电梯设备款由项目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收
款( 含设备安装一体合同) ; 设备质保金由负责免保的维保部牵头收款, 并负责提供免保期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和物业经理签署的同意付款证明。
2、 电梯安装项目: 电梯进场安装费( 按合同约定比例) 由项目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收款; 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应收安装费由负责安装的安装部负责收款; 安装质保金由负责免保的维保部牵头收款, 并负责提供免保期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和物业经理签署的同意付款证明。
3、 电梯维保项目: 电梯维保费由签订合同的维保部负责收款; 各维保部在签订电梯维保合同时, 合同中必须明确收款的具体日期和收款金额, 以便于及时收款。
4、 电梯安装增加的整改或辅助工程项目、 电梯维保的大修改造项目, 由项目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收款。
5、 电梯销售部门和安装部门, 要共同做好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部门之间要相互支持, 相互配合。凡是按规定的时间未结清的应收账款项目, 安装部不准向甲方移交电梯设备和各种电梯资料。否则,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6、 各收款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对没有能力收回的应收款项, 要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说明原因。以保证公司在诉讼时效内, 经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凡是经过法律手段收款所发生的费用, 一律由该项目或所在部门负责承担。
四、 个人借款的收缴:
1、 公司管理人员、 操作人员从公司临时借用现金的, 要严格控制。经领导批准的借款, 在约还款的时限内及时收回, 否则发工资时由财务部予以扣回。
2、 辞职、 辞退人员有借款的, 要先收回借款, 交清工作, 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 收款任务的实施:
1、 公司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 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回收, 当年收回率不少于80%, 第二年要按规定全部收回。
2、 对一年以上的应收款, 年初由公司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收款计划, 报董事长审批。计划要按季度进行分解, 明确完成收款项目、 收款金额和完成的时间, 并以文本形式报财务部备案。计划一经批准, 就要坚决完成。由财务部定期把收款任务的完成情况向总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3、 总公司每月要分析各公司收款任务的完成情况, 并通报收款任务的名次。对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任务完成好的公司, 要及时给予表扬; 对重视不够, 抓的不紧, 没有完成收款任务的公司和项目负责人, 要提出批评。在年终结算时要与提取的效益提成挂钩, 根据应收账款未完成的比例, 从年终奖金和效益提成中扣除适当的金额或百分比。
4、 对拖欠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公司财务主管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提供欠款情况, 由项目负责人与甲方办理对账手续, 以确保债权的诉讼时效。
应收账款能否及时收缴, 关系到公司资金能否正常周转和公司的资金安全问题, 各公司总经理务必要高度重视, 定期过问落实情况。公司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应收账款的收缴情况, 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 会计凭证: 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汇总表、 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汇总表, 银行存款( 借款) 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 会计帐簿: 包括总帐、 明细帐、 日记帐、 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 财务报告: 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月、 季、 年度会计报表, 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 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 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二、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 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 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 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 会计凭证
( 1) 按月立卷: 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 统一登记案卷目录, 每月立卷一份。
( 2) 分散装订: 根据凭证的多少, 分散装订, 做到整齐、 牢固、 美观。
( 3) 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 包括: 单位名称、 年度、 月份、 起止日期、 号码、 装订人签章等。
2、 会计帐簿: 各种会计帐簿办理完年度结帐后, 除跨年使用的帐簿外, 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 1) 会计帐簿在办理完年度结帐后, 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 不填其它内容。
( 2) 会计帐簿在装订前, 应按帐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 核对各个帐户帐面是否齐全, 是否按顺序排列。
( 3) 会计帐簿的装订顺序:
①、 会计帐簿装订封面;
②、 帐簿启用表;
③、 帐户目录;
④、 按本帐簿页数, 顺序装订项页;
⑤、 会计帐簿装订封底。
( 4) 装订后的会计帐簿应牢固、 平整、 不得有折角, 掉页现象。
( 5) 帐簿装订的封口处, 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 6) 装订后, 会计帐簿的脊背应平整, 并注明所属年度及帐簿名称和编号。
( 7) 会计帐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 编号顺序为总帐、 现金日记帐、 银行存日记帐、 分户明细帐、 辅助帐。
3、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 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 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三、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 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
2、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 立卷、 保管、 调阅、 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 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 应办理交接手续, 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 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 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 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 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 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 不得在案卷中标画, 不得拆散原卷册, 更不得抽换。
4、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 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 特殊情况, 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 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五、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 会计凭证保管 。
2、 会计帐簿保存 ,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工作, 保存25年。
3、 会计报表保存 , 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 发票保管 。
六、 会计档案的销毁:
1、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 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 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 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 债务的原始凭证, 应单独抽出, 另行立卷, 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 债务时为止。
2、 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 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 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 核对, 销毁后, 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方式报告有关领导。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 应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未办清交接手续的, 不得调动或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 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 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 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 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2、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 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 编制移交清册, 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 印章、 现金、 支票簿、 发票、 文件、 财务软件及密码、 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等。
4、 财务人员离职, 在交接工作前公司要进行财务审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 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 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 财务部经理由公司总经理( 或其授权代理人) 负责监交。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 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
交接完毕后,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 单位名称, 交接日期,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 姓名, 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 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 不得自行另立新帐, 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财 务 审 计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审计的定义:
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帐目, 监督财务收支真实、 合法、 效益的行为。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的基本特征。
第二条 审计的职能:
审计具有经济监督、 经济评价、 经济鉴证有职能。
第三条 审计的原则:
1. 独立性原则: 审计人员必须保持独立性的地位;
2. 授权性原则: 审计项目应有授权或委托审计;
3. 客观性原则: 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 或个人) 的经济活动真相作客观的表示或反映;
4. 公正性原则: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公正无私, 不偏不依;
5. 合法性原则: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必须以国家法律为准绳, 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审查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6. 证据性原则: 审计人员提出审计意见应有充分有效的证据。
第四条 审计的种类: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 审计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 公司或分公司经理的离任审计;
2. 对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的正常审计;
3. 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的专项审计。
第五条 审计的任务:
对本单位及所属分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 对公司、 分公司当年或历年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
2. 对公司、 分公司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决算情况的审计;
3. 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 执行、 管理及收款情况的审计;
4. 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公司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
5. 各项经济责任落实情况的审计;
6. 其它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六条 审计人员的权限:
1. 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 要求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按时报送有关计划、 预算、 决算、 报表和有关文件、 资料等;
2. 审核凭证、 帐表、 决算, 检查资金和财产, 检测财务会计软件, 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 召集有关人员会议,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
4. 对阻挠防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人员,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能够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 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5. 提出改进管理、 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 处理违反财经法规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审计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 由董事长委派审计组对公司、 分公司实施财务审计。
第二章 审计的实施
第一节 审计的程序
第一条 拟订审计计划:
1. 拟订审计计划, 是审计工作在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是审计工作顺利实施的保证。拟订审计计划首先需要正确确定审计的种类和项目。
2. 审计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 1) 立项依据, 是定期审计、 离任审计、 还是专项审计;
( 2) 审计的范围, 是全面审计, 还是单项审计;
( 3) 审计的方法、 步骤及时间安排;
( 4) 审计人员的组成及必要的资料、 表格的准备。
3. 审计计划拟订后, 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通知被审计单位:
在审计实施之前, 应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明确审计的范围、 内容、 目的、 人员、 预计时间, 并做好必要的准备。
第三条 实施审计:
审计人员按批准的审计计划, 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对被审计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取得审计的证据, 形成评价意见, 并编写审计工作底稿, 提出审计工作报告。
第四条 审计结束后, 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对审计的结果作出结论,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节 审计的方法
第一条 审计方法是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计划, 实现审计目标, 完成审计任务的手段, 是审计理论与审计实践的自然结合。
第二条 审计的方法, 我们主要采取的是查帐的方法。就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 会计帐簿和会计凭证的记录及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检查的一种审计方法。
查帐法又分为顺查法、 逆查法、 详查法、 抽查法、 核对法和查阅法等。
第三条 顺查法, 也叫正查法, 是指根据被审计单位所发生的经济活动业务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审计的一种技术方法。检查的顺序是: 先查阅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并核对记帐凭证, 再审阅会计核算的记帐凭证并核对会计帐帐册, 尔后审计会计总帐和明细帐并核对会计报表, 最后是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 得出审计的结果。
第四条 逆查法, 又叫反查法, 是指根据被审计单位所发生的经济活动业务的反顺序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其检查的顺序是:
1. 先审阅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并核对、 比较异常项目, 会计报表与总帐和明细帐相核对。
2. 审计会计帐册并与会计凭证相核对;
3. 最后是审阅和分析会计凭证( 记帐凭证和原始作证) , 并得出审计的结果。
第五条 详查法, 又叫细查法, 是指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情况, 结合审计的目标和审计项目的要求, 对审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资料( 会计凭证、 会计帐册、 会计报表以及其它经济资料) 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 以确认是否存在问题的一种技术方法。详查法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是对审计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详细审计;
第二是在具体审计过程中, 对审计子项进行全面审计。
第六条 抽查法, 又叫抽样法, 是指审计人员从审计总体中抽取少数样本进行审计, 尔后根据分析结果推断总体情况的一种技术方法。
第七条 核对法, 又叫验证法, 是指审计人员经过对审计资料有关会计记录的余额、 小计、 合计、 差额、 积数、 商数以及有关指标等进行核对, 以检查计算和记录有关错误的一种技术方法。
核对法包含两种含义: 一种是数的核对, 从定量角度来考查; 二是质量的核对, 从定性的角度来考查。
第八条 审阅法, 是指审计人员经过仔细地审查和阅读会计凭证、 会计帐册、 会计报表以及其它经济业务资料, 来检查会计记录, 以及相关的经济资料是否存在错弊行为的一种技术方法。
审阅法是实施审计过程的关键, 它是经过审计发现问题, 来决定审计重点以及采用的审计方法。
审阅法主要是对会计凭证、 会计帐册和会计报表的审阅和检查。
第三节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第一条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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