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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综合布线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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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编号: 上海虹桥交通枢纽东西交通中心、 磁浮车站及能源中心 弱电增补完善工程监理细则之 ( 一) 综 合 布 线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郭良琪 批准人: 批准时间: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虹桥枢纽项目监理部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本工程弱电设施的主要特点 三、 本工程监理工作依据的主要标准及规范。 四、 本弱电工程的主要监控内容 五、 监理工作流程 六、 弱电增补工程各专业通用监理内容综述 七、 综合布线主要设备的安装要求和调试要点 八、 电源与接地 九、 弱电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十、 弱电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上海虹桥交通枢纽东、 西交通中心、 磁浮车站及能源中心 弱电增补完善工程 综合布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况 ( 一) 工程简介 1、 工程名称: 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工程西交通广场、 东交通广场、 磁浮虹桥站、 能源中心等区域弱电系统完善工程 2、 工程地址: 闵行区华漕镇 3、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弱电系统增补完善工程, 其中西交通广场总建筑面积17.36万平方米; 东交通广场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 ; 磁浮车站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3263M2, 另有能源中心工程当前尚无详细参考资料。 (二)本工程参建单位: 1、 建设单位: 1)投资方: 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建设管理单位: ( 1) 上海虹桥枢纽交通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 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公司 3) 设计单位: ( 1)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A、 C区弱电设计) ( 2)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B区弱电设计) 3) 施工单位: ( 1) 深圳市博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 上海市隆信科技有线公司 ( 3) 上海市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4)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7、 监理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8、 工程开工/竣工计划: 月 日~ 8月30日 9、 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 三) 工程范围 本工程为虹桥交通枢纽工程投入运行后的后续增补完善工程, 主要内容为增补东、 西交通中心、 磁浮虹桥站、 能源中心等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公共区域指路标示系统以及与上述工程配套的深化设计工作、 网络系统配套、 管线敷设工程等 二.本工程弱电设施的主要特点: 本工程为虹桥交通枢纽投入运行后的增补完善工程, 主要特点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工期紧, 任务急, 要求高。 2、 没有工程总包单位, 完全由监理单位在业主和管理公司的管理下, 直接对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工作实施监控, 管理难度大。 3、 施工现场区域大, 仅东西交通广场和磁浮车站的总建筑面积即已达到50万平米, 给监理的现场巡视检查带来很大困难。 4、 由于虹桥枢纽早已投入运营, 因此凡是涉及到旅客出入的区域的施工, 必须在0.00点至凌晨5点进行, 给监理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 5、 由于是增补工程, 设计院不参与出图, 只负责确认。现场的勘察及深化设计完全由专业施工单位自己完成, 由于施工单位的人力资源问题, 往往会造成施工容易, 出图难。给监理在无图状态下的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 由于原设计中机房、 路由等在部分区域裕量不大, 给新增设备、 管线、 线槽等的布放增加了难度, 给监理的协调工作造成困难。 7、 由于各专业施工队的工作互相依靠, 互相制约, 例如线管线槽制约着各专业布线, 各专业布线又制约着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等, 致使进度控制难度很大。 三.监理工作依据的标准、 法规 1.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 ) 2.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 926—1~3) 3. 《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5077) 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 6.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8. 〈汽车库、 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 )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 ) 1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 ) 12.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13.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 1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 ) 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 ) 16.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93—86) 17.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J132—90) 1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 ) 四.本工程弱电工程主要监控内容 1、 深化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的审核; 2、 施工队伍及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查; 3、 进场材料的检查把关; 4、 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5、 重点按装调试节点的旁站监督; 6、 试运行前的全面检查 7、 调试方案的审查; 8、 组织分项、 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9、 竣工图的审核 五、 监理工作流程参加图纸深化设计审核 审核弱电专业工程承包单位资质 审核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审核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体系、 质保体系 施工前检查 环境要求: 土建施工情况; 土建工艺( 机房面积、 预留洞) ; 施工电源; 地板铺设等 进场材料检验: 检查三证, 型号、 规格、 数量; 电缆电性能测试; 仪器仪表及设备检查 安全及防火措施: 危险物品存放; 孔洞防护等。 施工过程监理( 巡视、 旁站、 检查、 测试及隐蔽工程验收) 线槽、 电管敷设 管道缆线、 明敷缆线及其它线缆布放 智能化设备安装: 框架、 机箱、 配线部件、 仪器仪表等 按检验批审核评定各分项工程质量 审核调试方案 监督检查系统调试过程、 弱电系统各子分部系统测试 审核评定子分部及分部工程质量、 监督整改 参加竣工验收 审核竣工图纸 六. 弱电增补工程弱电各专业监理内容综述 ( 一) 参加深化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图纸是施工的依据, 而本工程设计单位不出图纸, 只负责图纸签认。增补内容记录有完全由业主( 使用管理单位) 和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决定。由于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工作性质和知识面的局限性, 可能导致深化设计的片面性或有违国家规程规范的现象。因此, 认真对深化设计图纸进行审核, 能够加深对设计意图的理解, 发现深化设计图纸的不足, 提出监理的看法, 取得施工方和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弥补深化设计的不足。能够使其更加适应工程实际情况, 提高工程质量, 加快工程进度。 ( 二) 审核弱电增补工程承包单位资质 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 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 要重点审核施工单位的专业类型、 施工范围、 级别、 业绩、 注册情况及年检情况等等。 ( 三) 审核智能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应审核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情况, 包括质量管理组织、 安全管理组织、 人员管理组织等, 重点应放在施工方案的合理性、 可执行性。如有违反国家规范的内容或方法, 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方提出, 取得共识后对方案加以修改。 ( 四) 施工前的检查 .1、 施工环境检查 1) 工作区、 电信间、 设备间的检查 土建工程具备施工条件, 房屋地面平整, 门的高度和宽度不影响设备安装的尺度要求。 2) 线槽; 线管、 线盒、 孔洞和竖井的位置、 数量应调查清楚。新布线槽线管应路由合理, 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 、 进场材料、 器材、 设备的检查检验 1) 进场材料设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 主要设备、 材料、 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 确认符合规范规定, 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 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 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 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规定, 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3) 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 新电气设备、 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 除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外, 尚应提供安装、 使用、 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 进口电气设备、 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 除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外, 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规格、 型号、 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 使用、 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5) 硬件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重点应包括安全性、 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 可靠性检测可参考生产厂家出具的可靠性检测报告。 6) 成套配电柜、 不间断电源柜、 控制柜(屏、 台)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 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 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不间断电源柜有出场试验记录; ( 2) 外观检查: 有铭牌, 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 接线无脱落焊, 蓄电池柜 内电池壳体无碎裂、 漏夜, 充油、 充气设备无泄露, 涂层完整, 无明显碰撞凹陷。 7) 工程所用缆线和器材的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文件或证书。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 质量证明文件或与设计不符者, 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8) 工程中使用的电缆和光缆的型式、 规格及缆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缆线所附标志、 标签等的内容应齐全、 清晰, 外皮应按规定打印出型号、 规格和生产商。 9) 电缆在施工前应进行链路或信道的电气性能及缆线长度等的抽验, 并做好测试记录。 10)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光缆外包装或光缆护套如有损伤, 应对该盘光缆进行光纤性能指标测试, 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11) 光纤接插软线或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两端的光纤连接器件端面应装配合适的保护盖帽。 ( 2) 光纤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12) 产品功能、 性能等项目的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 13) 对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产品, 应要求进行工厂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4) 商业化的软件, 如操作系统、 数据库管理系统、 应用系统软件、 信息安全软件和网管软件等, 应重点检查生产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 15) 所有自编软件均应提供完整的文档( 包括软件资料、 程序结构说明、 安装调试说明、 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 16) 系统承包方应提供接口规范, 并根据接口规范制定接口测试方案, 保证系统接口的质量。 17) 专用材料和设备如网络传输设备、 安全防范设备, 安全监控设备、 通讯设备和材料等, 除应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认证外, 还必须符合图纸对产地、 型号、 规格、 容量、 级别等的具体要求, 不得随意提高或缩减, 以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和保证工程质量。 3、 安全及防火措施 1) 应检查施工方的安全生产措施及予案, 如登高作业、 三洞两口的防护等等, 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 2) 检查施工单位的防火措施及预案, 现场不得堆放易燃物, 动火要有安全部门开具的动火许可证, ( 五)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 电缆桥架线槽、 电线管的安装、 敷设。 1) 电缆桥架和线槽安装 ( 1) 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要求, 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 2) 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 3) 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 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 4) 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 无毛刺。 ( 5) 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 整齐、 牢固、 无歪斜现象。 ( 6) 桥架底部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不低于2.2米。顶部距建筑物顶板不小于300mm。与梁及其它障碍物交叉处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 ( 7) 桥架水平敷设时, 支撑间距宜为1.5~3米。垂直敷设时, 在建筑物结构上的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米。 ( 8) 直线段桥架每超过15~30米或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 应设置伸缩补偿装置。 ( 9) 金属线槽敷设时, 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支架或吊架: 1、 线槽接头处; 2、 每间距3米处; 3、 距线槽弯头、 端头0.5米处。 ( 10) 桥架和线槽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槽内最大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 11) 桥架或线槽穿过防火墙或楼板时, 缆线布放完毕后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 12) 金属桥架、 线槽的各段之间应保持良好的电气通路, 镀锌桥架连接螺栓应有放松弹簧圈, 非镀锌桥架连接处应用不小于42mm的铜编织线做电气跨接。 2) 电线管的敷设 ( 1) 予埋在墙体的钢线管的最大外径不宜超过50mm, 予埋在混凝土顶板中的线管直径不宜超过25mm, 室外管道进入建筑物的最大管外径不宜超过100mm。 ( 2) 直线布管每30米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 3) 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度, 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得多于2个, 有转弯的管段长度超过20M时, 应设置过线盒; 有两个弯时, 不超过15M应设置过线盒。 ( 4) 暗管管口应光滑, 并加有护口保护, 管口入盒长度宜为25mm。 ( 5) 进入机房、 机柜的多根线管的管口应排列整齐有序, 便于识别和穿放线。 ( 6) 金属管明敷时, 在下列部位应用管卡固定: 1、 在距接线盒300mm处。2、 弯头处的两端。3、 直线段每隔3米处。 ( 7) 管路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缆线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而且不应小于该管外经的6倍。如暗管的外经大于50mm, 则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该管外经的10倍。 .2 各种缆线的敷设 1) 缆线的型式、 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 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 不得产生扭绞、 打圈、 非法接头等现象, 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缆线两端应悬挂不易损坏的标签, 写明编号及走向。 3) 缆线应留有余量, 以备终接、 检测和变更。 4) 缆线的弯曲半径符合规范规定, 一般要求如下: ( 1)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 2) 屏蔽四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至少应为电缆外径的8倍。 ( 3)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至少应为电缆外径的10倍。 ( 4) 两芯或四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应>25mm; 其它芯数的水平光缆、 主干光缆和室外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应为光缆外径的10倍。 ( 5) 缆线与缆线、 管线、 配电箱、 电梯机房等的静距离应该符合规范要求。 ( 6) 对于具有安全保密要求的缆线应采取独立的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 ( 7) 屏蔽电缆的屏蔽层, 从端头到另一端头均应保持完好的导通性。 ( 8) 在暗敷管中敷设大对数主干电缆及四芯以上光缆时, 管截面的利用率不宜大于50%。一般缆线的管截面利用率宜为20~30%。 ( 9) 密封线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 尽量不交叉, 在缆线的首、 尾及拐弯处应绑扎固定。 ( 10) 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 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米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 在缆线的首、 尾、 转弯及每间隔5~10米处进行固定。 ( 11) 在桥架中敷设缆线时, 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 光缆及其它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型、 数量、 缆径、 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米, 绑扎不宜过紧或使缆线受到挤压。 ( 12) 光缆在敞开桥架内敷设时, 应在绑扎固定处加装垫套。 ( 13) 电源线宜与信号线、 控制线分开敷设; ( 14) 电缆长度应逐盘核对, 并根据设计图上各段线路的长度来选配电缆。宜避免电缆的接续; 当电缆接续时应采用专用接插件。 ( 15) 采用地槽或墙槽时, 电缆应从机架、 控制台底部引入, 将电缆顺着所盘方向理直, 按电缆的排列次序放入槽内; 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要求。电缆离开机架和控制台时, 应在距起弯点10mm 处成捆捆绑, 根据电缆的数量应每隔100-200mm 捆绑一次。 3、 机柜、 机架的安装 1) 机柜、 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 2) 机柜、 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损坏, 漆面不应有脱落及划痕, 各种各种标志应完整、 清晰。 3) 机柜、 机架、 配线设备箱体等设备的安装应牢固。 4) 机列主走道侧必须对齐成直线, 误差不得大于5mm ,相邻机架应紧密靠拢, 整列机面应在同一平面上, 无凹凸现象; 5) 各种螺栓必须拧紧, 同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 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6) 机架、 列架必须按施工图的抗震要求进行加固; 7) 柜、 屏、 台、 箱、 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装有电器的可开门, 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 且有标识。 8) 各类配线部件安装应安装牢固, 位置正确, 各部件完整, 标志齐全, 9) 配线架的位置符合设计规定, 位置误差应小于10mm, 垂直度允许偏差应小于3mm, 底座水平度允许偏差小于1mm/m, 全长小于5mm; 10) 铁架应接地良好; 配线架必须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抗震加固。 11) 机柜不应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上, 应按设备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 底座直接与地面固定, 机柜固定在底座上, 底座高度应与活动地板高度相同, 然后铺设活动地板。 12) 壁挂式机柜底面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 13) 柜、 屏、 台、 箱、 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 电源线路必须大于0.5MΩ; 信号回路必须大于1MΩ 七 综合布线主要设备的安装要求和调试要点 1、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前应对交接间、 设备间、 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和要求如下: 1) 交接间、 设备间、 工作区土建工程满足弱电设备安装要求。房屋地面平整、 光洁, 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 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 数量、 尺寸均应符合深化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 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应符合要求。 4) 交接间、 设备间应提供220V 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 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 设置接地体时, 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技术准备 1) 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 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 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审核批准; 3)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 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 3、 主要材料 信息插座、 光缆、 铜缆、 机柜、 配线部件、 桥架、 管材型材等。 4、 主要机具 施工机具: 剥线钳、 弥勒钳、 打线钳、 光纤熔接机、 对讲机、 专用工具等。测试机具: 网络测试仪、 网络线缆测试仪、 数字万用表、 示波器、 低频信号发生器、 光时域反射计、 光波网络分析仪等。 5、 作业条件 1) 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施工的同时或稍后的适当时间安排施工, 应避免彼此脱节, 必要时可随时修改计划, 以求密切配合, 协作施工, 有利保证工程质量。 2) 调查现场,复核设计的缆线敷设路由和设备安装位置应正确。事先预留的暗管、 地槽、 洞孔的数量、 位置、 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要求。有漏缺、 不妥之处应形成书面记录交有关方面确认, 施工整改后再进行。 3) 设备间和干线交接间等专用房间, 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 1)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安装要求, 墙壁和地面均平整, 室内通风、 干燥、 光洁, 门窗齐全, 门锁性能良好, 钥匙齐全, 以保证房间安全可靠。 ( 2)房间内按设计要求预先设置的地槽、 暗敷管路和洞孔位置、 数量和尺寸均正确无误, 满足安装施工需要。 (3) 对设备间内铺设的活动地板应认真检查其施工质量。活动地板应有防静电措施, 并符合有关标准, 接地装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 (4) 设备间和交接间内均应设置可靠的220V, 50Hz 的施工电源, 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以便施工和维修使用。房间的面积大小、 环境温湿度条件、 防尘和防火措施等都符合工艺设计提出的要求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6、 材料质量控制 1) 设备及材料的进场验收除按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执行外, 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选用的国内外产品均应以中国发布的标准为准则, 进行检测和鉴定, 未经国家或有关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和器材, 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 2) 清点、 检验和抽样测试的主要器材应做好记录, 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缆线和器材, 应单独存放, 不应混淆, 以备核查与处理, 并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 3) 缆线的检验要求。 A)工程中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的型号、 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B)根据材料运单对照检查对绞电缆和光缆的包装标志或标签, 要求内容应齐全, 字迹应清晰。外包装应注明电缆或光缆的型号、 规格、 线径或芯数、 端别、 盘号和盘长等情况, 并要与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致。 C)电缆和光缆的外包装应无外部破损, 对缆身应检查外护套是否完整无损, 有无压扁或裂纹等现象, 如发现有上述现象, 应做记录, 以便抽样测试。电缆和光缆均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还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电气性能检验报告和测试记录, 供查阅检查。 D)对于电缆的电气性能测试, 应从本批量电缆的任意3 盘中(当前电缆一般以305m, 500m, 1000m配盘)截出100m 的长度进行抽样测试, 测试结果应符合工程验收基本连接要求。一般使用五类以上电缆测试仪, 对电缆的衰减和近端串扰的技术性能进行测试。其各电气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有关标准, 其中, 超五类、 六类对绞电缆应符合国家推荐标准《数字通信用实心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YD/T1019- . E)对于电缆或光缆有端别要求时, 应剥开缆头, 分清A, B 端别, 并在电缆或光缆的两端外部标记出端别和序号, 以便敷设时予以识别。 F)根据光缆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测试记录, 审核光纤的几何、 光学和传输特性及机械物理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光缆开盘后, 同时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 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G)检测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① 衰减测试。一般采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超出标准, 出现异常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很大时, 应查找分析原因, 可用光功率计测试, 并加以比较, 以便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光纤测试时, 应两个方向分别测试, 性能参数较差方向的数据为准。 ②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对比, 测试结果应一致。如在同一盘光缆中, 发现光纤的长度差异较大等现象, 应从另一端进行复测或作通光检查, 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如有断纤, 应进行处理, 待检查合格后, 才允许使用。光缆检查测试完毕后, 光缆端头应密封固定, 恢复外包装以便保护。 ③ 光纤跳线检验应符合如下要求: (a)光纤跳线外面应有经过防火处理的光纤保护外皮, 以增强其保护性能, 跳线的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用)的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b)每根光纤跳线应标有该光纤的类型等明显标记, 以便选用。 ④保留线缆光纤测试仪打印数据, 作为检测文件的重要资料。 ( 4) 型材、 管材和铁件的检验要求。 A)各种型材的材质、 规格、 型号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要求表面应光滑、 平整, 不得变形(如显著扭曲)、 无断裂、 破损现象。 B)钢管和硬聚氯乙烯塑料管要检验其管身是否光滑、 均匀、 无伤痕和变形, 管内壁光滑、 孔径和壁厚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C)各种铁件的材质和规格均应符合邮电部发布的通信行业标准YD/T206.1~29《架空通信线路铁件》等标准中规定的质量要求, 满足安装施工要求, 不得有歪斜、 扭曲、 断裂、 飞刺和破损等缺陷。 D)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锌层应均匀完整、 光洁, 牢固地附着在铁件表面, 不应有气泡、 脱落、 砂眼、 裂纹、 针孔和锈蚀斑痕, 其安装部位与其它接合处也不应有锌渣或锌瘤残存, 以免影响安装施工质量。 ( 5) 接插件的检验要求。 A) 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它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 检查塑料材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B) 保安单元过压、 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C) 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式和数量、 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D) 电缆插座面板和光纤插座面板应有明显标志(如颜色、 图形和文字符号)。光纤表明发射(Tx)和接收(Rx), 以示区别而便于安装使用。 E) 连接件的性能参数应与布线系统相匹配。 (6) 机柜、 机架、 配线架检验要求。 A)光缆、 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 标志名称应统一, 其位置应正确、 清晰。发现有缺省, 数量不符者, 应作好记录。 B)箱体(柜架)外壳表面应平整、 不变形、 无裂损、 发翘、 发潮、 锈蚀现象。箱体(柜架)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损, 无挂流、 裂纹、 起泡、 脱落和划伤等缺陷, 箱门开启、 关闭或外罩装卸灵活。整体应密封防尘和防潮。 C)箱内的接续模块或接线端子及零部件(配件)应装配齐全(或符合设计、 合同要求)。 D)配线接续设备的各项电气性能指标, 包括机架外壳接地装置等, 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7) 仪表和工具的检验要求。 A)综合布线系统的测试仪表应能测试三、 四、 五、 六类(含超六类)对绞电缆的各种电气性能, 其精度要求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测试六类和超六类的测试仪表其最大测试带宽应在200~550MHz 以上, B)施工工具如电缆或光缆的接续工具: 剥线器、 电缆芯线接线机、 光缆切断器、 光纤磨光机、 光纤熔接机、 各种手动剪等必须检验合格, 切实有效, 方能在工程中使用。 7、 施工工艺 1) 工艺流程 线槽、 桥架敷设→水平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主干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信息插座模块安装→配线架安装→接地→线缆端接→信息插座端接→系统测试__ 2) 各项施工的质量及技术要点 ( 1) 线槽、 桥架及暗设管路敷设 A)与土建等其它专业进行图纸会签, 确认它们的走向、 路由、 位置、 管径和线槽规格。从整体和系统来统盘考虑, 做到互相衔接, 配合协调, 不应产生脱节和冲突矛盾等现象。 B)暗敷管路系统的管材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根据其所在场合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来考虑, 在易受电磁干扰影响的场所, 必须采用钢管, 并应设置良好的接地装置。 C)暗敷管路遇下列情况之一时, 中间应增设过线盒或拉线盒。 ①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②管长度每超过20m(有1 个弯曲); ③管长度每超过15m(有2 个弯曲); ④管长度每超过8m(有3 个弯曲)。 D) 管弯曲时弯成角度不应小于90°, 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10 倍。 E)暗敷管路管径大小除考虑管路长度, 弯曲角度, 弯曲次数外, 还需考虑穿放电缆的管径利用率。 F) 主干管路施工要求。 ①垂直管路安装。 (a)垂直管路安装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禁止在办公室或客房等房间内设置, 更不宜过于靠近垃圾道、 煤气管、 电力管、 热力管和排水管以及易爆易燃的场所, 以免对信息网络造成危害和干扰等后患。 (b)垂直管路的连接方式应根据建筑的结构体系和综合布线系统的总体网络系统等情况来选取。 (c)检查所选用的管种, 管径和长度(即起讫段落)应符合深化设计图纸要求。在混凝土浇筑时, 垂直管路应与附近的钢筋焊接(管材为钢管)或绑扎牢固(管材为硬聚氯乙烯管)。在砖砌墙体中, 垂直管路的管子应不受压力, 并牢固可靠。 ②电缆竖井安装。 (a)专用电缆竖井的位置不应过于靠近热力管、 排烟道或厕所、 浴室和水房等过于潮湿的场所; 以免影响缆线的绝缘程度, 降低使用年限。并应不受外界干扰以及符合防尘、 防震等要求。 (b)专用电缆竖井其宽度不宜小于1.5m。电缆竖井在每个楼层的外壁都应装设外开的操作门, 并用具有阻燃防火性能的材料制成, 门的高度不得低于1.9m, 门的宽度不得小于0.7m。 (c)电缆竖井中采用穿钢管敷设时, 应预留1~2 根备用。 G) 水平管路施工要求。 ①配线管路的安装。 ( a)浇筑在楼层地坪及在抹灰层或垫层中, 应尽量避免与其它管线的交叉, 管径不宜超过32mm。 ( b)将管材浇筑或砌埋在墙壁内, 应与建筑的墙壁同步施工, 不得先后脱节; 在墙壁内必须可靠固定, 相隔一定距离(小于1m)应把管路可靠固定在墙上; 在管路的外面应采用水泥砂浆或灰浆抹面层保护。 ( c)暗敷管路在设备或技术夹层中应注意尽量远离对信息网络不利的环境。 ②水平配管常采用放射式(星状)分布方式、 格子形分布方式(包括大厅立柱式分布方式)、 分支式分布方式和混合式分布方式等几种形式。 H)线槽施工要求。 ①在综合布线系统主干路由上缆线较多且较集中的场合(如电缆竖井中以及设备间内), 宜设置信息缆线专用线槽, 其装设的路由和位置应以设计文件要求为依据, 尽量做到隐蔽、 安全和便于缆线敷设和连接。一般宜选用带盖的全封闭无孔托盘式桥架, 如有防火要求, 应选用阻燃材料制成的耐火型全封闭无孔托盘式桥架。 ②合用线槽(通信电缆、 监视控制电缆、 计算机用电缆、 有线电视电缆等合用)宜分层安排。如必须同层布置, 它们之间应设置金属隔板, 并有一定间距, 以免互相干扰。同槽内采取分层安排时应遵守如下次序: 通信电缆应在最上层, 其次是计算机用电缆, 再次是有屏蔽性能的控制电缆, 然后其它控制电缆依次往下排列安放, 毫伏级信号线应布放在最下层。且采取措施使层间距离达到20~30mm, 必要时可增大间距。这样有利于屏蔽电磁干扰。强电电缆线路和弱电电缆线路不应在同一线槽内, 除非采取特殊措施, 以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可靠。 ③线槽的路由和位置宜设在公用部位(如走廊等), 不宜设在房间内。在吊顶内敷设要有规则地整齐布置, 线槽顶部距顶棚或其它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O.3m, 如为封闭型线槽, 其槽盖开启的净空应有80mm 以上, 以便槽盖开启和盖合。吊架、 支承等安装件牢固可靠, 吊顶应有检修孔, 以利于维修管理。如线槽明敷时, 吊装高度不宜低于2.2~2.5m。线槽在屋内垂直敷设时, 其垂直度的偏差不应超过3mm。距地1.8m 以下应加装金属盖板, 以保护缆线。为了防尘、 防潮和防火, 线槽均应采取密闭措施加以保护。 ④线槽水平支撑跨距一般为1.0~2.Om, 垂直固定点间距一般为1.Om, 不宜大于1.5m; 直线段线槽在下列部位应设置支承或吊挂固定: 线槽本身相互接续的连接处, 且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距离接续设备的0.2m 处; 线槽的走向改变或转弯处。非直线段线槽的支承点或吊挂点的设置应按以下要求: 当曲率半径不大于300mm 时, 应在距非直线段与直线段接合处300~600mm 的直线段侧设置一个支承点或吊挂点; 当曲率半径大于300mm 时, 除按上述设置支承点或吊挂点外, 还应在非直线段的中部增设一个支承点或吊挂点。吊挂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吊装件与线槽(桥架)保持90°垂直, 安装间隔均匀整齐, 牢固可靠, 无歪斜和晃动现象, 并保持同一直线上安装; 靠墙壁安装方式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在吊顶内敷设的线槽, 宜采用单独的支撑件和吊挂件固定, 不应与吊顶或其它设施的支撑件或吊挂件共享; ⑤室内的普通型、 湿热型和中腐蚀型等环境可采用镀锌冷轧钢板线槽。强腐蚀型环境可采用镀镍合金钝化处理线槽。室外的轻腐蚀型和中腐蚀型可采用镀锌冷轧钢板或镀镍合金钝化处理线槽, 强腐蚀型可采用不锈钢线槽。 ⑥在线槽内的电缆总截面积不应超过50%, 且宜预留10%~25%的裕量。钢制托盘、 梯架的直线段每隔30m, 铝合金、 玻璃钢托盘、 梯架的直线段每隔15m 时, 应预留伸缩缝, 连接采用伸缩板。 ⑦缆线槽( 管) 与室内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 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表9-2 的要求。 表9-2 电、 光缆线槽( 管) 敷设与其它管线最小净距 管线种类 平行静距 垂直交叉静距 避雷引下线 1000 300 保护地线 50 20 热力管( 不包封) 500 500 热力管( 包封) 300 300 给水管 150 20 煤气管 300 20 压缩空气管 150 50 ⑧在线槽表面涂刷过氯乙烯涂料, 并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 90), 其整体耐火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的相邻的电线线槽之间应留有维修空间距离, 不宜小于600mm。 ⑩线槽系统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应符合有关接地标准。节与节之间接触良好, 必要时应增设电气连接线(编织铜线), 并应注意以下管线种类的几点要求。 a)非镀锌线槽节与节连接处应使用不小于4平方的编织铜线加以跨接。 b)在伸缩缝或软连接处需采用16mm2 编织软铜线连接焊牢。 c)另外敷设接地干线时, 每段(包括: 非直线段和直线段)托盘、 梯架应与接地干线至少有一点可靠地连接, 长距离的电缆线槽按设计要求接地, 设计无要求时接地间隔不大于30m。 ⑾明敷线槽应注意以下几点。 (a)线槽的路由和位置应尽量选在公用部位隐蔽处, , 既保证线槽和缆线安全, 又便于维护检修。 (b)要充分利用空间进行安装(如线槽紧贴墙面安装), 以便选用规格尺寸经济合理的线槽, 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 (c)特殊部位根据实际安装线槽的规格要求, 生产线槽和有关附件及连接件。安装施工时, 需按安装图纸顺序进行安装, 对号入座, 这样既保证达到美观要求, 又保证安装质量。 ( 2) 主干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 A)电缆敷设前检查 ①主干路由中所采用的缆线型号、 规格、 程式、 数量、 起讫段落以及安装位置, 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文件的要求。 ②需要布放的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 标签内容有缆线的用途和名称(可用代号代替)、 型号、 规格、 长度、 起始端和终端地点等, 标签字迹应清晰、 端正。 B)电缆敷设 ①布放缆线的牵引力不宜过大, 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 ②采用电动牵引绞车的型号和性能应根据牵引电缆的重量来选择。 ③布放线缆, 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线缆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在垂直线槽内缆线应每隔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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