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院监理大纲
一、质量目标控制与措施
(一)、对质量目标的理解与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论述
1、对质量目标的理解
(1)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是保证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与实现主要使用功能的基本标准与要求。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共同努力,作为监理方更应严抓严管,从而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2)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验收规范各项规定,坚持不合格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是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在实现质量目标的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工程质量、工程投资与安全生产的统一辩证关系,确保质量第一的质量宗旨的实现。
(3)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总目标分解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首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的控制,以保证质量总目标。
(4)工程质量目标既是承包施工单位应达到的目标,也是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与向业主的承诺质量目标。
(5)工程质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监理工程师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宗旨,通过“超前监理、预防为主,跟踪监理、动态管理,加强验收、严格把关”的方法,处理协调好质量、进度、投资三个互相制约的目标要求实现质量合格目标。
2、实现质量目标的可行性论述
(1)质量目标的过程控制要从整体上策划与落实“人、机、料、法、环”五大方面,并从工程质量的实施时段即事前、事中与事后加以控制,以保证各阶段的工作质量与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根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等文件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实现过程中的监控要点、关键工序与关键部位。监理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审查、批准、巡视、量测、检查、确认、测量与验收,对关键工序与关键部位进行旁站跟班监理,以控制质量形成过程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
(3)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与工程实体质量(检验批)是实现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材料质量与检验批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肯定不合格。对此抓好材料质量的监控与检验批质量的验收是监理实施过程监控的关键与重点工作。
(4)准确地把握与充分地运用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权限、方法、措施与手段,以实现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与要求。
通过以上质量形成过程的管理与控制,达到质量目标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二)、事前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
1、事前质量控制的内容
(1)施工队伍技术资质的审核
1)审查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①审查资质等级与承包项目的相符合;
②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③施工业绩表;
④安全施工许可证。
2)审验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①项目经理证书;
②特殊工种证书及有效期。
(2)施工方法、检验方法质量控制
1)现场试验室审验
①现场试验室管理人员应通过验证;
②试验员及检验员验证、工作等级及类别应与实际工作岗位相一致。
(3)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1)材料质量的标准
2)材料质量的检验、试验
3)材料的选择与使用要求
(4)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1)施工机械的选型
①审查施工机械性能应满足要求;
②审查施工机械的技术试验报告;
③审查出厂合格证、安全技监合格证、安全准用证;
④核查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2)施工机械的验证
(5)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审核
1)审查技术鉴定报告
①鉴定报告符合工程实际;
②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
(6)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1)参加技术交底,对设计存在问题提出意见
2)组织设计图纸会审
①审查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②审查设计各专业配合与接口是否正确;
③审查材料选型是否合理,能否代用;
④审查有无错、漏、碰、缺现象;
⑤审查设计方案能否满足施工方案要求;
⑥达成共识后形成纪要,变更部分由设计出变更单。
(7)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核
1)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及专业设计
①审查施工方案,重大施工技术措施;
②审查施工总平面图及占地面积;
③审查施工进度计划;
④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
2)审核施工作业指导书
①审查施工工艺方法、措施;
②审查施工作业程序、工器具要求;
③审查施工作业质量见证点计划;
④审查采用的质量标准;
⑤审查作业分工与责任;
⑥审查消除质量通病措施。
3)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①审查重要施工工序及关键部位安全技术措施;
②审查特殊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③审查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④审查重要临时设施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⑤审查交叉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8)测量标点、水准点、测量放线的复核
1)复核测量放线控制成果
①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
②检查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③复核控制桩校核成果,包括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测量成果。
2)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9)开工报告审核
1)复核开工条件
2)签署开工报告
①施工组织设计已报批;
②图纸已到位,已进行了会审;
③设备供应已落实,材料已到场;
④承包商已验资,合同已签订,资金已落实;
⑤施工机械、施工场地、施工临建满足施工需要;
⑥施工许可证已办理;
⑦测量放线已复验。
2、事前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商、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2)坚持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与设备,不得进场、进库。
3)坚持监理单位不签认开工报告,不得开工的原则。
4)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与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5)坚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未经有关专家论证,不得使用。
3、事前质量控制的方法
1)熟悉控制依据,按规范、设计文件、合同等要求审核;
2)检查、督促;
3)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审查施工资质、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5)审查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资质、上岗证;
6)检查人员资质、复核控制桩成果及其保护措施、平面及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等测量成果;
7)审查相关手续及施工条件;
8)审核有关报审表;
9)现场检查。
4、事前质量控制的程序
否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开工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查开工条件
附有: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人员到场情况
施工设备到场情况
材料到场情况
材料检验情况
分包单位(如有)资质材料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
不同意
选择分包单位
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审查意见
5、事前质量控制的措施
(1)技术措施
1)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主导思想与设计原则、设备选型原则、工艺流程原理以及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施工的要求。力争把施工图纸中的疑点消灭在图纸上,解决在施工之前。
2)全面复查确认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是否符合上级审批文件与国家规程规范,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设计方案的优化情况建筑标准是否适当、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安全经济,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采用的设备是否满足配套要求、设计遗留问题等。
3)建立与完善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使之能适应该项准备开工的施工项目质量监控的需要。应督促与协助施工承包单位建立或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使之不断完善其质量体系,完善与提高其质量检测技术与手段。
4)对于合同中所列工程及变更的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必须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开始正式进行施工。
5)在设备采购阶段,复查设计单位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书,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采购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对设计推荐的厂家进行市场调查,考察潜在的设备供应单位。
6)做好原材料与配件采购的监控工作,首先选择资质具备、能力满足、信誉服务优良的厂家。对到场设备与主要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做到不合格品不进场,不入库,不就位,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水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进场的工程材料、购配件与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需要由承包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的材料与设备,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购配件进行封存,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并签发监理通知单,限期撤出现场。
7)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设备开箱验收,检查运输、装卸质量,核查随机文件、装箱单与附件,设备清点后移交安装单位,对备件与专用工具清点造册,对设备缺陷与缺件要取得供应商的确认。
(2)组织措施
1)公司设有专家顾问组,可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与疑难问题进行指导。监理部要求业主每二个月对本部进行一次打分评定,听取业主的意见。
2)现场监理人员专业齐全,职责分工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3)经济措施
1)各参建方共同制定工程质量方面的经济处罚条文,并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2)工程实施中严格控制工程预付款的支付,不具备条件的拒签预付款凭证。
3)做好预控,严格控制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与索赔事件发生。
(4)合同措施
1)施工图深度满足设计合同的要求。
2)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需求,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当直接采购时,协助建设单位参与技术与商务谈判,商签订货合同。
3)参与施工开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与商签承包合同。
4)工程分包需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商在分包项目开工前,将分包商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证书、特殊工种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分包单位业绩及分包范围报监理机构审查。
(三)、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与方法
1、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
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首先要确保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的质量。严格执行市建委颁布的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暂行规定”,认真履行见证取样职责,并作好见证取样与信息反馈的记录;以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正确性;从而确实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
(1)材料质量的标准
材料质量的标准是用以衡量材料标准的尺度,并作为验收、检验材料质量的依据。其具体的材料标准指标参考有材料手册。
1)采购质量控制
①对制造商资质的审查:
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涵盖了拟采购设备,注册资金能否满足采购设备的需要。及设计资格证书。
②确认制造标准及技术条件;
③大宗器材进行招标采购;
协助建设单位起草招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与投标单位的设备供货能力,做好资格预审工作。
参加对设备供货制造商或投标单位的考察,提出建议。
参加评标、定标会议,帮助建设单位进行综合比较与确定中标单位。
④要求供货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
2)对材料、构配件进行的质量控制
①施工单位提供进场检验报告;
要求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检验或试验报告。
②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抽检。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检验与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
3)材料、设备存放条件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也应实行监控。
对于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应当根据它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通风、隔热以及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以保证其存放质量。
(2)材料质量的检验、试验
材料质量的检验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将取得的材料数据与材料的质量标准相比较,用以判断材料质量的可靠性。
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
书面检验:是通过对提供的材料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报告等进行复核,取得认可方能使用。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是对材料从品种、规格、标志、外形尺寸等进行直观检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
理化检验:理化检验是借助试验设备与仪器对材料样品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进行科学的鉴定。
无损检验:无损检验是在不破坏材料样品的前提下,利用超声波、X射线、表面探伤仪等进行检测。
(3)材料的选择与使用要求
材料的选择不当与使用不正确,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与环境要求以及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等多方面综合考察,慎重选择与使用材料。
2、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施工现场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的原则。
2)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与设备不得进场、入库,不准在工程上使用的原则。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
3)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在订货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论证同意后,才可订货。
4)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
5)不同种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批号的材料必须分别堆放,界限清晰,专人管理,避免使用时造成混乱。
6)新材料使用前必须通过试验与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分析论证,并符合结构构造的要求。
3、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方法
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与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的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验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对于进口的材料与设备与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2)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索赔。
3)材料构配件存放条件的控制。质量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到其使用或安装通常都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应当根据它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通风、隔热以及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以保证其存放质量。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也应实行监控。
4)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应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5)对高压电缆及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试验。
6)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当。
4、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程序
1)原材料(构配件与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否
申报
申报
可
否
施工单位提出样品与技术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查
施工单位采购
附合格证进场施工单位抽样测试
监理工程师核验
投入使用
2)进口材料、设备核定程序
可
可
协助建设单位向商检局报验进口材料设备
商检局签署产品使用合格证
参与进口设备开箱检查清单及备件
进口材料监理抽查
安装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联动试车
使 用
使 用
3)主要设备订货流程
磋商
承包单位提出订货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承包单位订货
建设单位
申报
磋商
5、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
对进场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申报监理机构,在审核了材料的质量证明单、检测试验报告以及对现场材料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本工程上。如质量证明单、检测试验报告为复印件时,复印件上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名称,并盖该单位的红印章证明,第二次复印后黑色图章无效;还要注明复印日期与复印人的签名或盖章。
(1)技术措施
1)对现场材料实行监理监控,审查“三证”,查看材料实物、包装、标志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对进场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如发现缺陷由厂家确认,并落实处理方案,明确处理单位,记录缺陷及处理过程,并由缺陷责任单位提交处理过程及结果报告。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符合质量标准时,方可使用。
3)审查施工单位材料需用量表与材料进场计划。在开工前,监理应审查施工单位分部工程主要材料需用量表与主要材料进场进度计划;搞清各分部工程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与数量;检查材料进场进度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采购,按计划组织材料进场、验收、保管、按计划使用。
4)工程中所用的构件,如由于运输及安装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进行分析研究,采取处理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使用。
5)检查加工订货的主要材料、设备及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与标准。
6)对进口材料及设备必须具有海关商检书,进口钢筋除按规定抽样作机械性能试验外,焊接前还应做化学分析试验与可焊性试验。进口水泥应做强度及安定性试验。
(2)组织措施
1)对新型材料的使用应在使用前组织由专家、设计、建设、施工、供货单位参加的专题论证,确定施工方法、检查验收标准,经审定后签认。
2)建立监理项目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监理人员在材料控制方面的责任,把材料作为关键控制内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材料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库管员、取样员的责任。
4)建立材料登记台帐,台帐应记录材料的品种、规格、进场日期、证明文件及测试报告,也要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材料登记台帐。
5)严格执行材料进场预报制度。施工单位一般按材料进场计划组织材料进场,监理要求其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监理,以便安排见证人员见证取样送验。进场材料插上待检标牌,标明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日期。没有书面通知,不经监理认可的进场材料,要清出施工现场。材料进场情况应记入当日的监理日记。材料进场预报制度是及时掌握材料进场情况的重要措施,一定要严格执行。
6)材料试验单位的资质审查凭证应提交监理机构审查、认可。
(3)经济措施
用于工程上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砖、砌块、屋面防水材料以及半成品、成品与各种构件等,进场时必须出具出厂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复试报告复印件有关技术资料,设备报审资料为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进口设备的商检报告。各种原材料并按有关规定现场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复试合格后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复核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若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非合同规定产品,要求立即退场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合同措施
1)审查订货单位资格。施工单位签订主要材料采购合同前,应将订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交监理审查。必要时,需提供样品,经设计、建设单位认可、封样后,方能采购。
2)加强对施工单位材料堆放场地的管理。材料的堆放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要按材料的品种、规格与进场日期(批次)分别堆放,并插上醒目的标牌区分,不同规格的材料应有隔断,不许混杂;待检材料必须插上醒目的待检标牌,严格区分合格材料与待检材料,不合格材料必须立即插上醒目的不合格标牌,标出出场日期,限期清出现场,防止错用。监理人员要加强材料堆放现场的巡查,发现材料堆放混乱,规格混杂,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单,停止不明材料的使用。待整改合格,搞清材料情况后,恢复使用。必要时应重新取样检测。
3)重视施工过程与各项施工验收时的材料控制。施工中对来源不清的材料一定要追本溯源,直到搞清为止。各项施工验收时,也应重视对材料质保资料的复核,用好签证权。
4)建筑配件、铝合金、塑钢门窗及主要设备在订货前,承包单位应提出样品(或看样)及有关供货厂家情况、单价等资料向监理单位申报,由监理单位会同设计、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并进行封样后方可订货。
(四)、事中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
1、事中质量控制的内容
(1)工序质量控制
1)合理确定工序流程与施工方案
①单位工程开工后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并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已明确的工艺方法与作业程序进行施工;
②检查与参加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单位实行三级技术交底,对重要工序,监理抽查交底记录。
2)正确确定质量控制点
对已确定的质量见证点,分成停工待检点(H点)现场见证点(W点),文件见证点(R点),旁站点(S点),按工序进行见证。
3)参加重要工序的交接检查
严格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重要的工序交接按H点处理,土建交接检查应有监理进行监督。
4)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做为H点进行停工检验,未经验收签证不得覆盖与进入下道工序,对重要的隐蔽工程,在隐蔽过程中监理将进行旁站(S点)。
(2)质量资料与质量控制图表审核
1)监理实施技术复核制度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与报告
①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抽查报告进行审查;
②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文件;
④审查施工缺陷或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设计变更与图纸修改审核
1)监理确认设计变更
当设计变更涉及安全与环保时应经有关部门审定。
2)审查工程变更
①工程变更涉及设计修改时先由设计提出意见;
②总监组织各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从造价、项目功能要求、质量与工期方面全面进行评估;
(4)施工作业监督与检查
1)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巡视对不符合工序质量要求与未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施工的要及时制止与纠正。
出现下列情况,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
①工程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缺陷,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②对停工待检点未签证擅自进行下道工序;
③质量下降,整改后效果不好;
④特殊工种无证操作,质量不能保证;
⑤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批准。
2)对违章作业影响质量的可以实行质量否决权。
3)对不合格项目的处理。
(5)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1)编制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实行分级验收制度,确定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
2)对重要施工阶段与关键部分组织阶段性质量监督活动。
审查分项、分部工程验评记录,重要工序与关键部位进行阶段性检查,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复检、质监站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质量信息反馈
1)对现场发生的质量缺陷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①发生质量缺陷后,监理向施工单位发整改通知;
②需要专题协调解决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并做出纪要;
③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质量信息;
④对工序质量的状况进行分析;
⑤监理进行的平行检测,要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
2)编制简报,月报等。
2、事中质量控制的原则
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强制性条文及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坚持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特殊项目等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不得施工的原则。
3)坚持本工序质量未经验收或不合格,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4)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与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5)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与设备检验制度。
6)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施工单位方可实施。
7)对工程质量控制采取全方位、全过程、系统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8)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迅速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与主管部门报告。
3、事中质量控制的方法
1)审查技术文件、报告、报表。
2)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
3)下达指令文件。
4)按规定质量监督程序。
5)利用计量、支付控制手段。
6)发生质量事故后,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报告总监,由总监发出停工令与质量事故通知单报告建设单位,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与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监理意见,审查处理方案,事故处理后进行验收签证,总监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
在出现下列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者。
2)隐蔽作业未经检验,而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发展的情况。
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商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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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中质量控制的程序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的基本程序
不合格
承包单位达到分项工程报验条件进行自检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
自 检
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
承包单位
进行纠正
不合格
承包单位
进行纠正
5、事中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的事中控制,监理人员必须做到人员到位、监控手段科学、严格按规定程序工作,及时准确处理质量问题。
1、技术措施
1)坚持质量验评分级管理与分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验评资料进行审核与现场抽查,在上述审核与抽查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过程监控:实行施工过程现场巡视及关键工序旁站监理相结合的原则;对重要部位及节点对各工序交接进行检查与中间验收,及时掌握施工质量动态层层把关,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
3)跟踪监控:对于存在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不满足质量标准的工程部位或施工操作,除提出整改通知外,应进行跟踪检查,直至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跟踪监控,随时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
5)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对于主要工序作业与隐蔽作业,要按有关规范要求检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6)工序产品的检查、验收。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应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 报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收到申请表后,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并签发“ 报验申请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旁站监督与现场巡视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操作与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进行纠正与严格控制。
8)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复核性检验
复核性检验是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它要求在分项(验收批)工程施工中,在承包商自检基础上,对各项工作进行复核性检查,严格把关,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9)重要的工程部位、工序与专业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状况未能确信者,以及重要的材料、半成品的使用等等,还需由监理工程师亲自进行试验。
10)监督与协助施工承包方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自始至终都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承包方对重要的与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要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施工承包方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与质量控制图表;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再进行试验与复核。
11)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设备使用情况、施工人员情况与工程质量情况。
12)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13)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与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14)对进场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如发现缺陷由厂家确认,并落实处理方案,明确处理单位,记录缺陷及处理过程,并由缺陷责任单位提交处理过程及结果报告,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符合质量标准时,方可使用。
2、组织措施
1)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工作,严格按质量见证程序进行。各专业明确见证的停工待检点(H点),现场见证点(W点),重要工序旁站点(S点),监理人员按作业程序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停工待检点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对隐蔽工程的质量验评,隐蔽工程作为停工待检点,未经监理验收与签证,不得覆盖。进行覆盖时应有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3)对重要分部与关键工序,对出现问题难以处理的分项工程与重点部位,也应作为停工待检点或进行旁站监理。
4)加强质量跟踪监控及检查验收。
5)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施工跟踪档案包括两个方面:材料生产跟踪档案与建筑物施工或设备安装跟踪档案。
6)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中发现其不能胜任的质量控制人员,可要求承包方予以撤换;当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改进、完善。
7)施工工程发生不合格项,根据发生的原因及性质,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检查、验收的程序实行封闭管理。监理必须进行过程跟踪。
8)承包单位提出工程设计变更,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当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总监签认前,工程变更不得实施。
9)对进场材料实行监理监控,不合格品严禁进场、进库。对批量材料使用实行跟踪,并监督施工安装单位完善材料使用部位的记录。
3、经济措施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及设计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组织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监理确认设计变更,如变更费用或工期超出监理职权外,仅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
2)严格审查工程进度款,做到不多支付,不少支付。质量不合格或不经验收的工程量不签工程进度款。
4、合同措施
1)加强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
2)监理工程师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对重大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联系,征得同意后,由总监下达停工整改命令或工程暂停令,待质量缺陷消除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条件满足后,总监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
(五)、事后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
1、事后质量控制的内容
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与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中间检验。
1)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__报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按照文件的要求,根据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等,从产品外观几何尺寸以及内在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如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签发“验收报告”予以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则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再予以验收。
2)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在中间验收的同时,还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按照各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与总监核查确认质量等级。
3)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实验报告,并对重要项目亲临现场监督;必要时请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4) 审批有关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的质量。
5)单位工程完成后,应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后,签署《工程竣工报》。报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2、事后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工程项目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条款的规定。
2)坚持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的原则。
3)坚持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完成建设工程设计与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与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事后质量控制的方法
1)审查有关资料;
2)现场监督检查;
3)编制有关报告、审核签署。
4、事后质量控制的程序
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否
否
可
可
申报
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
提出预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审查资料
及现场预验
监理单位组织初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参加,监理单位就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施工单位整改
监理单位复验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档案资料
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施工、监理
设计及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进入保修阶段
监理单位提
出评估报告
5、事后质量控制措施
(1)技术措施
项目工程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及评定质量等级,工程整体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或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时全面整理工程质量记录、技术资料、验评记录、缺陷事故处理、设计图纸及工程变更单、设备图纸等,做好单位工程交付验收或验收资料准备工作。
(2)组织措施
1)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初评,报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2)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竣工验收,参加签署验收报告。
3)监理在工程整体验收后,不定期地进行回访,查询工程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处理,并征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
(3)经济措施
1)严格审查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工程量,认真做好决算工作。
2)依据合同奖罚条款严把签证关。
3)严格控制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变更与索赔事件。
(4)合同措施
1)严格按照合同及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在保修期内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2)严格控制工期及费用索赔,对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事件给予签证。
(六)、质量监理主要手段与保证措施
编号
监理手段
保证措施
1
巡视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监督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令承包单位予以纠正,以便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
2
平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开工前核查工程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核查工程的轴线与标高;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检查各部位的轴线位移、标高并量测其几何尺寸。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进行书面与现场质量检查。
3
见证
监理工程师对独自检测项目或材料的质量评价,必须通过见证抽样、见证送检取得数据后进行。不允许仅凭经验、目测或感观评价其质量。
4
对关键工序旁站
在关键部位,如土方回填、深基坑、砼浇筑、预应力张拉等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与检查。
5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
如未经监理批准开工申请的不能开工,未经监理签认的工序不得隐蔽,未经监理签认的本工序不得进行下一工序作业,未经监理签署的付款签证,承包商就得不到付款,这就保证了监理工程师的控制与协调有效。
6
指令性文件
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何事项依据合同与规范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承建商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
7
工地会议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可邀请业主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在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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