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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天宝酒店员工纪律试题题库
A、轻度过失:
1、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行走酒店指定的员工出入通道。
2、仪容不整,当班时不穿规定制服,不佩戴工牌。
3、无正当理由,下班后在酒店内逗留闲逛。
4、随意扔垃圾、烟头、吐痰,破坏酒店或员工区域的环境。
5、私自拿走或撕毁酒店张贴物。
6、浪费粮食、水、电、气与损坏公物。
7、非上班用餐时间吃食物或喝饮料。
8、工作时间未经允许在酒店内用 闲聊的。
9、对客接待语言不文明、态度不礼貌或效劳漫不经心。
10、在公共场所高声叫人、喧哗或做不雅的动作。
11、不及他人合作,或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及其它员工默契配合〔领班以上认定〕。
12、不遵守酒店与部门的平安规章制度。
13、擅自不参加部门及酒店组织的会议、培训,或不守会议、培训纪律。
14、无故违反规定搭乘客用电梯。
15、未经批准不在员工食堂或规定场所进餐。
16、工作、效劳、卫生达不到根本要求。
17、违反酒店接听 的标准规定。
18、在员工食堂不遵守用餐规定。
B、重度过失
19、上下班不签到、不打卡,或委托他人签到、打卡。
20、工作时间嚼口香糖、串岗、睡觉、闲聊、看电视、听音乐、上网、玩游戏、打牌、擅离工作岗位。
21、在制止吸烟的地方吸烟。
22、酒后上岗、或在岗期间饮酒。
23、擅自吃拿酒店的食品、物品等。
24、在更衣柜中私藏酒店的公共财产〔制服除外〕。
25、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或开虚假假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三次。
26、未经允许使用客用设施〔指客房用品、餐具、客用电梯、客用办公用品、客用卫生间等〕。
27、不汇报导致客人投诉事件,事后不实事求是的报告。
28、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效劳质量,造成客人投诉或提出书面意见。
29、对同事、客人或上级缺乏尊重与礼貌。
30、成心浪费或损坏酒店财物,不正确使用酒店的物品。
31、未经许可进入客用客房及其它禁入区域。
32、未经同意随意改动排班表或成心毁坏告示牌、通知等。
33、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拒绝或不履行上级指派的工作任务。
34、违反酒店政策或工作程序,造成经济损失。
35、工作表现差,或长期达不到工作要求。
36、搬弄是非影响工作,散布谣言影响团结。
37、在酒店范围内,拒绝酒店检查或拒绝协助安保调查。
38、违反酒店平安规定,造成经济损失者。
39、从事任何影响酒店或员工印象的行为或活动。
40、以虚假的借口获取或试图获取休假或缺席。
41、入职时成心隐瞒实际安康状况或其它重要事实真相。
42、将酒店的餐具等扔进垃圾桶等任何破坏性行为。
43、未经部门领导或管家部批准,私自互换更衣柜。
44、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对上级无理取闹,威胁上司与同事。
45、渎职,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
46、及宾客、关系单位或同事私作交易,行贿、受贿或进展不道德行为。
47、因无责任心导致漏帐及跑帐等。
48、发现及其工作有关的设备或产品出现任何故障时,不向上级领导报告。
C、严重过失
49、在店内吵架、动手打架。
50、私自向客户、供给商等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物品,承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51、未经授权携带、丧失或滥用万能钥匙私自开房。
52、拾遗不报,将客人遗留财物据为已有。
53、发表关于同事、管理层、及酒店效劳方面的虚假的不公正言论或声明。
54、遗失本店的钥匙、印章、单据等。
55、不请假外出,夜不归宿。
56、为个人目的弄虚作假,欺骗客人或领导。
57、收取佣金或贵重物品而不向管理人员报告。
58、骚扰宾客私生活、偷看、窥视者。
59、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单据或利用不正当的手段向客人收费或变相收费,中饱私囊。
60、私配酒店钥匙、加配更衣柜钥匙或私自撬更衣柜上的锁。
61、拒不服从上级命令、不服从组织分配、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
62、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人身及设备重大损害。
63、违反酒店规章制度与纪律,又拒不认错。
D、重大过失
64、修改酒店记录或文件;泄露客人秘密、酒店商业秘密与国家机密。
65、贪污、偷窃、骗取宾客、同事或酒店的财物,以及从事任何形式的盗窃、行贿受贿等活动。
66、超额或折价收取效劳费;擅自改动账单或收据;违反价格规定多收钱,并私藏多余局部。协助客人逃帐;利用酒店单据、票据谋私,弄虚作假报假账。
67、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及非法活动、嫖娼、怠工,对客人、同事或上级使用暴力。
68、工作时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或煽动及参及斗殴事件,煽发动工集体怠工、罢工等。
69、成心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70、在外事活动中有损酒店信誉、国家荣誉与利益。
71、蓄意或唆使别人破坏酒店设备、财产或宾客财物,给酒店造成恶劣影响与经济损失。
72、在规定的辞职期内不来上班。
7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
74、在酒店私藏毒品或易燃易爆品。
75、截留账款或效劳款项,留做他用。
76、因违反国家法律,而被当地公安执法机关拘审、劳教、判刑者。
77、恫吓、威胁,或煽动其他员工挑起任何形式的劳资纠纷。
78、参及损害法律秩序的活动。
79、采取恶劣的态度或行为,损害酒店声誉。
80、严重违反纪律条文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
81、私藏酒店或客人财物。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理由。
82、员工在受到第一次严惩警告后再出现任何过失,或触犯任何解除劳动合同条例,酒店可做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须给予事先通知或做出任何赔偿。任何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经理、办公室与总经理的批准。
83、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劳动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酒店有权判定上述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并决定给予何种处分;对在以上处分中提及的各种过失行为只是概要,并非完备。尚未规定的过失,无论行为轻重,都必须事先及主管领导商讨后再作决定,酒店有最终的决定权与解释权。
纪律处分与执行程序
1、轻度过失:第一次初犯者,口头警告并开据罚单,将被罚款20-50元;第二次违犯者,书面警告并开据罚单,将被罚款100元;第三次违犯者,严重警告,将被罚款200元;第四次违犯者,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2、重度过失:第一次初犯者,书面警告并开据罚单,将被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犯者,留店观察〔或严重警告〕,将被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犯者,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3、严重过失:第一次违犯者,记过并开据罚单,将被罚款300元;影响极坏者一次即可除名;第二次违犯者,辞退或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4、重大过失:立即停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停职处理一般不超过14天。在对违纪行为进展调查期间,等待最后处理结果。员工因触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法律,而受司法处理期间,停职期可顺延到有处理结果为止。
备注:私住客房按门市房价2倍收费;盗窃公物与他人财物,将以原物价值的3倍赔款,并追究刑事责任;偷拿酒店食品、饮料与物品,将以3倍价格赔款;违反操作规定,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事故,将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相关规定赔款;其它违纪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所有赔款、罚款,均可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员工违纪事件处理完毕后,才能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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