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泌阳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做好省级对我县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豫财农〔2017〕182号)文件,制定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主要目标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 工作内容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一)资金投入。主要评价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总量、增幅情况等。
(二)资金监管。主要评价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等。
(三)项目管理。主要评价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项目库建设、项目完工率、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等。
(四)资金使用成效。主要评价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效果。包括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贫困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等。
(五)工作评价。主要评价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六)加减分指标。包括加分指标(机制创新)和减分 指标(违规违纪)。
三、明确责任
(一)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责任事项
1.及时研究将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2.资金安排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等。
3.创新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的机制情况,得到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或领导批示、转发、开会推广。
(二)财政部门的责任事项
1.根据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度,足额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做好扶贫资金监管系统录入工作。
2.按规定整合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按县整合资金领导小组研究意见及时分配下达资金。
3.按要求公示扶贫相关政策及资金使用情况。
4.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出具检查结果。
5.做好对入库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
6.收到项目单位申请后,按规定及时审核、办理资金拨付业务。
7.按要求做好涉农资整合政策的宣传培训、媒体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
8.制定并完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
9.准确及时报送省、市要求的相关材料,持续做好项目资金进度日报报送工作。
(三)扶贫部门的责任事项
1.建立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公示公告平台,按要求公示扶贫相关政策及资金使用情况。
2.按照省定公告公示要求,对负责实施的项目进行公示。
3.设立并公告扶贫监督举报电话(7912317),对举报件及时办理完成,保留相关资料。
4.制定项目库管理制度。
5.严格按照《河南省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要求,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6.制定项目入库申报指南及标准文本。
7.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2018度项目库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度项目库入库项目资金大于上年度资金整合规模,按时按要求向上级进行报备。
8.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完成时限、职责分工、完成标准等方面内容。
9.按要求做好涉农资整合政策的宣传培训、媒体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
10.制定并完善年度整合资金使用方案。
11.按要求完成2017年度贫困人口减少工作。
12.做好扶贫开发系统项目资金及扶贫项目的录入工作。
13.准确及时报送省、市要求的相关材料,持续做好项目资金进度日报报送工作。
(四)审计部门的责任事项
制定对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制度,组织开展审计、出具审计结果。
(五)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的责任事项
1.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工作:涉及乡镇(街道)的项目,乡镇(街道)需在政府政务公示栏进行公告公示;涉及村委的项目,村委需在行政村公示栏公示;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省公告公示格式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并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产业类和补助类项目需由项目主管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涉及的村委进行公示。
涉及各乡镇、村委实施的项目,各项目主管部门分别对实施的项目按乡镇、行政村进行分类,并按照省要求的公示格式,经领导签批后,报送县扶贫办汇总后,转发于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负责予以公示到位。
2.对接扶贫办,抓紧完善2017年度项目库资料。
3.涉及2018年扶贫项目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完善2018年度项目入库资料的报备。
4.认真做好县相关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出具整改报告。
5.按规定做好扶贫资金项目政府采购工作。
6.组织项目开工、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在规定时间内竣工、验收并出具相关资料。
7.按规定审核并保管报账资料,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拨付资金,安排专人记扶贫资金专账,保证报账资料真实、完整、合规。质保金到期时,及时组织复验,拨付质保金。
8.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不违规违纪。
(六)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事项
各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材料上报不及时或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对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并作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把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每项工作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考评结果进入全省优秀行列。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成立全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郭洪波和县政府副县长王庆怀分别任副组长,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日常工作开展。
(三)明确分工,严肃追责。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查漏补缺,完善资料,补齐短板,确保绩效评价不失分。对责任不强,工作不力,影响全县绩效考评水平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泌阳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附件:
泌阳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成员
组 长:刘 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郭洪波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王庆怀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吕 涛 县财政局局长
尚中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安军 县监察局局长
李培明 县扶贫办主任
窦 强 县审计局局长
邱士用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 岩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汪继兴 县统计局局长
赵传奇 县委农办主任
王德生 县科工信委主任
梁朝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席之合 县民政局局长
杨吉昌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苗 峰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康乐 县文广新局局长
孙书贵 县卫计委主任
禹建功 县水利局局长
张道通 县林业局局长
赵太宽 县农业局局长
王怀军 县畜牧局局长
张朝阳 县农机局局长
张明星 县食用菌办主任
党家刚 县农科所所长
各乡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吕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郭清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单位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财政扶贫资金的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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