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般心理问题的诊断:
1、 由于〔现实生活、工作压力、处事失误〕而产生内心冲突,并因此而体验到不良情绪〔懊悔、自责、紧张、焦虑〕
2、 不良情绪不连续地持续满1个月或不良情绪连续地持续两个月仍不能自行化解。
3、 不良情绪反响仍在相当程度的理智控制下,始终能保持行为不失常态,根本维持正常生活、学习、社会交往,但是效率有所下降。
4、 自始至终,不良情绪的引发仅仅局限于最初事件,即便是与最初事有联系的其他事件,也不引起此类不良情绪。
严重心理问题的诊断:
1、 求助者经历过较强烈的现实性刺激,而引起的心理冲突,是属于现实意义〔有明显的道德性质〕,求助者体验到痛苦情绪〔如悔恨、失落、恼怒、悲哀等〕
2、 痛苦的情绪体验持续时间在2个月以上,半年以下。 3、 对生活、工作与社会交往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而难以解脱。 4、 痛苦情绪泛化到生活的其它方面。 5、 屡次检查,没有器质性病变。
严重心理问题的诊断依据是:
第一,引起严重心理问题的原因,是较为强烈的、对个体威胁较大的现实刺激。不同原因引起的心理障碍,求助者分别体验着不同的痛苦情绪〔如悔恨、冤屈、失落、恼怒、悲哀等〕;
第二,从产生痛苦情绪开场,痛苦情绪连续或不连续地持续在两个月以上,半年以下;
第三,遭受的刺激强度越大,反响越强烈。多数情况下,会短暂地失去理性控制;在后来的持续时间里,痛苦可以逐渐减弱,但是,单纯地依靠“自然开展〞或“非专业性的干预〞,却难以解脱;对生活、工作与社会交往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第四,痛苦情绪不但能被最初的刺激引起,而且与最初刺激相类似、相关联的刺激,也可以引起此类痛苦,即反响对象被泛化。也就说,严重心理问题是由相对强烈的现实因素激发,初始情绪反响强烈、持续时间长久、内容充分泛化的心理不安康状态。
神经症的评分标准是什么?
1、病程:不到3个月为短程,评分1;3个月到1年为中程,评分为2;1年以上为长程,评分为3。
2、精神痛苦的程度:轻度者病人自己可以主动设法摆脱,评分为1;中度者病人自己摆脱不了,需借别人的帮助或处境的改变才能摆脱,评分为2;重度者病人几乎完全无法摆脱,即使别人抚慰开导他或陪他娱乐或易地休养也无济于事,评分3。
3、社会功能:能照常工作学习以及人际交往只有轻微阻碍者,评分为1;中度社会功能受损害者工作学习或人际交往效率显著下降,不得不减轻工作或改变工作,或只能局部工作,或某些社交场合不得不尽量防止,评分为2;重度社会功能受损害者完全不能工作学习,不得不休病假或退学,或某些必要的社会交往完全回避,评分为3。
如果总分为3。可以认为还不够诊断为神经症。如果总分不小于6,神经症的诊断是可以成立的。4~5分为可疑病例,需进一步观察确诊。
心理
冲突
常形特点
1. 1.心理冲突与现实处境直接相联系,涉及大家公认的重要生活事件。
2. 2.心理冲突带有明显的道德性质,无论持什么道德观点,总可将冲突的一方视为道德的,而另一方视为不道德的。
变形特点
1. 1.心理冲突与现实处境没有什么关系,或者它涉及的是生活中的鸡毛蒜皮,一般人认为简直不值得为它操心,让人难以理解,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解决不了。
2. 2.心理冲突不带明显的道德色彩。
3.心理冲突的变形是神经症性的。要注意的是,一旦出现头痛、失眠、记忆差或内脏功能障碍,原来不明显的心理冲突便会锋利化,也很容易出现变形,如明显的疑病病症。
评分
标准
1分
2分
3分
病程
不到三个月为短程
三个月到一年为中程
一年以上为长程
精神痛苦程度
轻度者病人自己可以主动摆脱
中度者病人自己摆脱不了,须靠别人的帮助或处境的改变才能摆脱
重度病人几乎完全无法摆脱
社会功能
能照常工作学习或者工作学习以及人际交往只有轻微阻碍
中度社会功能受者,工作学习或人际交往效率显著下降,不得不减轻工作或改变工作或只能局部工作,或某些社交场合不得不尽量防止
重度社会功能受损害者,完全不能工作学习,不得不休病假或推卸,或某些必要的社会交往完全回避
分数
解释
1.如果总分为3,可以认为不够诊断为神经症;
2.如果总分为4—5分为可疑病例,需进一步观察确诊;
3.如果总分不小于6分,神经症的诊断是可以成立的;
4.需要说明的是,对精神痛苦与社会功能的评定,至少要考虑近三个月的情况才行,评定涉及的时间太短是不可靠的。
病症学标准
强迫病症、焦虑病症、恐惧病症
病程标准
3个月,一个例外是,惊慌障碍标准为1个月
严重程度标 准
主观方面:痛苦情绪,内心痛苦
客观方面:社会功能,无法上班、上学,无法工作、学习、生活
排除标准
一是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
二是排除严重精神障碍
三是排除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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