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土建工程
基坑支撑梁拆除
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湖北华亚建设工程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6年6月20日
第 13 页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
第二章 工程概况 1
2.1 项目工程概况 1
2.2 内支撑梁概况 2
第三章 施工部署 4
3.1 重难点分析 4
3.2 施工规划 4
第四章 施工准备 4
4.1 内支撑梁拆除施工前条件 4
4.2 管理人员与劳动力表 5
4.3 材料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6
4.4 进度计划 6
第五章 施工方法与工艺流程 7
5.1 总体施工流程 7
5.2 支撑梁切割拆除 7
第六章 基坑安全监测与文明施工 11
6.1 基坑安全监测 11
6.2 安全文明施工 12
第七章 应急预案 13
7.1 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3
7.2 应急处理措施 14
7.3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4
7.4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5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1.工程施工合同
1.2.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
1.3. 有关安全施工标准与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JI19-2001
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011年版)
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
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第二章 工程概况
2.1 项目工程概况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于汉口旧城区,行政隶属于江岸区与江汉区。工程服务范围东至长江,南抵汉水,西、北以江汉路与解放大道为界,武汉长江二桥汉口岸以北,紧邻沿河大道,位于长江防水墙外。该工程含以下几个分部工程:
(1)综合管理楼改造;
(2)组合式污水预处理池改造;
(3)1#、2#流量计井施工;
(4)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
(5)精密过滤车间、紫外线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
(6)总平厂区道路,围墙,管网,绿化。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内
3
使用性质
公共建筑
4
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
5
结构类型
地下结构
6
设计规模
10万m3/天
7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8
工期要求
2016年4月27日开工,2016年9月24日竣工,总工期为150天。
9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创优质工程
10
安全文明
施工目标
武汉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2 内支撑梁概况
支撑梁编号
宽度b(mm)
高度h(mm)
混凝土标号
冠梁(GL)
1500/1600
1000
C35
冠梁2(GL2)
1500
500
C35
WL
1000
900
C35
主支梁(ZC)
1000
800
C35
次支梁(CC)
600
800
C35
中心标高
23.200
支撑构件混凝土等级均为C35,钢筋保护层为35mm。本次只拆除主支(ZC)与次支(CC)。
图一 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内支撑梁布置图
图二 精密过滤车间、紫外线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内支撑梁布置图
第三章 施工部署
3.1 重难点分析
施工部位
重点难点
支撑梁拆除
1、工期紧,需尽量缩短支撑梁拆除对其他工序的施工影响。
2、拆除时需考虑对支护桩与主体结构的影响。
3、支撑梁与顶板面距离较高,施工难度增加。
3.2 施工规划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支撑梁拆除采用以下方案:
(1)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采用回填换撑方式,回填土并压实至20.67m标高后,支撑梁采用绳锯切割分段拆除,使用钢管脚手架作为梁底支撑操作平台,先拆次支,再拆主支,由中间向四周依次分区、逐段、逐根进行拆除,大型吊车配合整体吊装外运。
(2)精密过滤车间、紫外线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先采用增加换撑梁的支撑方式,再拆除基坑支撑梁,支撑梁采用绳锯切割分段拆除,底部搭设钢管脚手架作为支撑与操作平台,先拆次支,再拆主支,由中间向四周依次分区、逐段、逐根进行拆除,大型吊车配合整体吊装外运。
第四章 施工准备
4.1 支撑梁拆除施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技术准备方面,首先必须认真做好实地勘察工作,对所拆除的支撑梁结构情况都详细的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措施,对临近建筑物,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各项保护措施;
(2)拆除支撑时做好对主体墙、板的成品保护措施,主体结构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80%,方可进行拆除工作施工。
(3)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基坑回填标高达到20.67m,并经过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4。
(4)精密过滤车间、紫外线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换撑结构混凝土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80%。
4.2 管理人员与劳动力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责
联系
1
占华良
项目负责人
负责全面协调、联系、处理、现场总指挥等各项工作
2
杨新
项目总工
负责施工方案与安全预案的编制、并做技术交底
3
罗金水
现场负责人
负责施工现场生产指挥工作
4
施工员
施工工长,2人
5
安全员
负责现场安全巡视工长,1人
6
司机
工程机械
工程机械操作,5人
7
拆除班组
切割拆除
切割拆除与机械人工配合,15人
8
吊装班组
砼块吊装
砼块吊装6人
9
电工
日常用电供应与维护2人
4.3 材料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液压绳锯机
台
4
备用机1台
2
金刚石链条
米
1000
切割耗材
3
大型汽车吊(130t)
台
2
用于切割梁块吊运
4
平板汽车
辆
5
用于切割梁块的运输
5
塔吊
台
1
用于切割梁块吊运
5
氧焊、电焊机
台
各一台
用于切割钢筋
6
安全带
条
15
安全防护
7
钢管与卡扣件
若干
用于拆除支撑梁底
4.4 进度计划
(1)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内支撑梁计划拆除时间5天。
内支撑拆除施工进度表
序号
主体结构22.2m标高施工完成后
天数
1
2
3
4
5
1
拆除次支
●
●
2
拆除主支
●
●
●
3
吊装外运
●
●
●
●
●
(2)精密过滤车间、紫外线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计划拆除时间4天。
内支撑拆除施工进度表
序号
主体结构21.47m标高施工完成后
天数
1
2
3
4
1
搭设钢管脚手架
●
2
支撑梁拆除
●
●
●
3
吊装外运
●
●
●
4
拆除钢管支撑
●
第五章 施工方法与工艺流程
5.1 总体施工流程
(1)单个区域总施工流程
临时支架搭设→绳锯安装就位→先拆除次支撑梁→再拆除主支撑梁→混凝土梁块吊装外运→拆除临时支撑
(2)切割施工:
切割位置放线编号→安装导轨→安装金刚石绳索→连接相关操作系统→设置安全防护栏→内支撑梁切割→混凝土梁块吊装外运→拆除临时支撑
5.2支撑梁切割拆除
5.2.1 临时支架搭设
(1)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临时支撑架使用搭设钢管脚手架作为支撑;精密过滤车间、紫外线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临时支撑架同样采用钢管脚手架,拆除下来的梁块直接先放置于支架上,待一条支撑梁全部拆除完成再统一用汽车吊将梁段吊起。临时支撑架采用48*3.5的钢管搭设,沿梁底方向搭设,立杆间距为550mm,步距为1100mm,扫地杆基面200mm。钢管顶部梁底面搭设横杆,横杆长度伸出梁侧面10cm,横杆间距30cm,并在横杆上平整铺设木方,梁底下部无结构建筑物,则脚手架从基坑混凝土底板开始搭设,梁底如遇结构建筑物,脚手架尽量落在墙体或混凝土柱上,对遇到下部建筑物的板面,则钢管脚手架横杆与立杆加密,并扩大下部脚手架的满堂搭设面积。
5.2.2 支撑梁的切割与拆除
(1)支撑梁切割拆除施工
割除前,先在需要割除的梁的旁边,选择一根梁作为安装绳锯机轨道工作面,绳锯机轨道安装要求平直、牢固可靠。割除绳索采用特制的金刚石合金绳锯条割除,将绳锯机安装于被切割的支撑梁上。
(2)支撑梁吊装
1)起吊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本工程拟采用130T汽车吊作业,汽车吊可摆放于南侧进工地闸门前空地,可对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西南角与东南角作业,汽车吊摆放于两个基坑中间空地时,可对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东北角与西北角与精密过滤车间、紫外线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作业。在吊车作业覆盖半径之内直接将支撑梁吊装到平板汽车上外运至指定地点。
2)130吨汽车吊性能表:
依据大型汽车吊起吊荷载,汽车吊自带电脑软件自动调控荷载,荷载超过30%绳索自动下滑、油门自动关闭,无法起吊,即安全可靠、无风险。
(3)拆除顺序与需要注意的要点
1)切割规划为:根据钢筋混凝土支撑梁按每立方为2.5吨计算,断面为600mm×800mm的次支撑梁每米重1.2吨,以3m~4m为一个切割单元;断面在1000×800的支撑梁每米重2吨,以2.5m~3.5m为一个切割单元;依据上述原则,标注切割路线,由中间向四周依次分区、逐段、逐根进行拆除(详细编号见附图)。
2)先均匀对称的拆除次支撑,最后拆除主支撑梁。另外,拆除前,需要对内支撑周边的材料进行转运,特别是较重的钢筋,以减小基坑的周边荷载。
3)拆除顺序:根据基坑支撑布局,拆除分为四个区域,区域拆除先后顺序为:第一区---第三区---第二区----第四区。拆除前,先标示出每块待分割的梁分割线。其中,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废水池,每个区域的主梁与次梁拆除顺序为:a-b-c-d-e-f-1-2-4-5-7-8-3-6-11-12-14-15-13-16-17,其他区域的拆除顺序按上述原则进行;精密过滤车间、紫外线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每个区域的主梁与次梁拆除顺序为: a-b-1-2-4-5-3-8-9,其他区域的拆除顺序同样按上述原则执行。
4) 精密过滤车间、紫外线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②轴(靠花鸟市场一侧)上部支撑围囹挡住池壁施工,需要将该围囹拆除,拆除方式采用人工用风镐进行,从一端向另一端的顺序凿除。
第六章 基坑安全监测与文明施工
6.1 基坑安全监测
在拆除内支撑的同时监测负责人要负责做好基坑的安全监测,保证拆除过程中每天监测3次,并随时将监测数据报项目,如遇内支撑拆除时基坑变形过大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拆除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基坑监测负责人:
序号
监测人员
监测项目
监测要求
1
陈辉宇、王震
沉降监测
位移监测
每天测量不小于3次,如发现数据异常应加大监测次数
2
杨宝山
裂缝监测
每天检查不小于3次
6.2 安全文明施工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紧带扣,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在基坑内支撑拆除施工前,须对拆除两边道路的材料进行清运,保证拆除的支撑梁吊运通畅与安全;
(3)拆除内支撑梁时须注意个人防护,不允许站在不稳固的支撑上施工;
(4)内支撑切割梁块采用汽车吊吊运时,必须要由专人指挥;
(5)在拆除内支撑梁混凝土过程中必须对基坑、拆除支撑架等进行监护,仔细观察切割梁块吊运的支撑架的位移、变形情况,发现异常时必须与时采取稳固措施。当支撑架变形较大,可能引起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并与时报告上级;
(6)为防止切割梁块因失稳而坠落伤人,在拆除时,须设置安全操作区,除机械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能入内;
(7)绳锯切割机等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使用一机多用机具;
(8)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作业前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如:绳锯切割机各部件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七章 应急预案
7.1 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负责落实值班与应急处理具体工作。应急处理工作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与联系 :
职务
姓名
联系
组 长
曾 旺
副组长
占华良
成 员
罗金水
成 员
翁 斌
成 员
杨 新
火 警
119
匪 警
110
救 护
120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与问题,与时对预案进行修改与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与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与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当事故有危与周边单位与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与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与伤亡人员的善后与安抚工作。
7.2 应急处理措施
(1)当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当道路与管线出现过大的沉降与水平变形时,采取注浆加固道路方法,控制沉降的发展。当建筑出现不均匀沉降与倾斜时,根据建筑物的结构与基础类型可以考虑采取注浆等加固措施。
(3)当基坑支护出现破坏、塌坍现象时,立即上报业主、监理、设计与当地安监部门,与时疏散附近的居民与行人,同时对塌坍处组织进行大面积回填土方,稳定地层压力,减少损失。
7.3 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工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首先采取应急措施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到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与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3)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根据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在组织抢救伤员与财产的同时,应当保护现场,各级管理人员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公司任何从业人员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工作。
7.4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首先应抢救伤病员,需要报警救援的应紧急报警(打120、110 ),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2)事故发生后,现场救治与与时送治相结合,应当立即把伤员转移到安全区,在采取简易有效急救措施的同时要与时把伤员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急救。
(3)在抢救伤员时除抢救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尽快脱离危险区,并注意保护现场,救援应配各好相应的器材、车辆、药物与通讯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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