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绿植租摆合同
甲方:山东莱钢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泰安市盛世鑫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绿植用于现场营销中心办公区域美化环境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绿植 盆绿植,支蝴蝶兰 供甲方租摆,用于现场营销中心办公区域室内装饰。甲方付乙方绿植租摆管理年费用¥ 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每半年支付一次,计:¥ 元(大写 玖仟元整 )。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规的发票、收据及相关资料后甲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绿植的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等),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并根据不同季节和绿植情况及时更换与原来同等规格的植物,保持所供绿植的新鲜和美观。
、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维护需提前通知甲方,不得进入与租赁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情。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场净。
三、甲方责任: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管理上的方便条件,并保证不丢失,不损坏,否则应按价赔偿给乙方(赔偿金额为该绿植市场价格),但绿植的自然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绿植只能在指定范围内摆放,不可做其他用途。
、甲方如果需要增加绿植数量,可随时和乙方协商,乙方按合同指定的租摆价格的单价来计算增加的租摆费用。在绿植摆放好后,立即签订附加合同。
四、合同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需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绿植租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双方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绿植花卉摆放明细单
序号
摆放位置
花卉名称
规格
数量
租摆单价
合价
备注
门口(室外)
米兰
冠幅米,高米,配潮州瓷盆
盆
元
元
米兰,金色米粒花,有香味
接待台两侧
绿宝(增加绿萝盆)
冠幅厘米,高度米,配潮州瓷盆
盆
元
元
绿萝具有吸收装修有害气体,净化空气的功效
室内东侧
绿宝(增加绿萝盆)
冠幅厘米,高度米,配潮州瓷盆
盆
元
元
净化空气
室内柱子下方
红掌(小盆组合盆)
红掌花个花以上,配潮州瓷盆
盆
元
元
高档观花植物
南侧吧台
蝴蝶兰
单只组合盆∕支∕盆
支∕盆
元
元
蝴蝶兰高档观花植物
室内
大盆绿萝
盆茎厘米,配木质花架
盆
元
元
绿萝具有吸收装修有害气体,净化空气的功效
龙血铁
冠幅厘米,高度米,配潮州瓷盆
盆
元
元
净化空气
贵宾室
绿巨人∕富贵椰子
冠幅厘米,高度米,配潮州瓷盆
盆
元
元
净化空气
办公室
绿萝∕绿宝∕椰子
冠幅厘米,高度米,配潮州瓷盆
盆
元
元
净化空气
合计
盆,支
元
说明
每日租摆费用元,月租摆费用元,均价每盆每天元。 优惠价为每月元。
廉 政 协 议 书
单位名称(甲方):山东莱钢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泰安市盛世鑫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加强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现就东岳鑫城项目营销中心办公区域绿植租摆合同签订本廉政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自项目招标、签订合同直至项目结束全过程,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均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及廉政协议的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和收受回扣、佣金或其他好处。
(二)不准在乙方单位及乙方所属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不得向乙方介绍或指定项目分包或相关单位。
(五)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不得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各种材料及设备等。
(六)不得利用职权为其家属和亲友向乙方推销各类材料及设备等提供方便。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其私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四)不准组织有可能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职责或可能影响项目(产品)质量、廉政建设的宴请、旅游等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
第四条 合同监管
甲、乙双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依照本合同内容的规定,对合同履约中的廉洁从业情况实施监督,并有权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乙方工作人员或所属单位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 的违约金;违约情况严重而被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除追究乙方的上述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六条 本协议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成时止。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单 位 (章) 乙 方 单 位 (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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