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 州 市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甲方):
职 工(乙 方):
身 份 证 号 码: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与 女士先生(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限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约定合同开始的前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无固定限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其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 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从事 工作,主要负责
以及完成上级领导分派的其他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工作岗位
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实际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 工作时间:
1. 甲方实行每周 天 标准工时制度,具体上下班时间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2. 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四: 劳动报酬:
1. 甲方将按现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2.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或当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资待遇予以调整。
3. 甲方每月 日向银行转帐乙方支付货币工资。(遇周末或者节假日,将顺延二个工作日内发放)。
4. 薪资(本合同所指工资皆为税前月薪,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工资):
试用期基本工资: 元,岗位工资: 元,职务工资: 元,
绩效工资: 元,其他: 元,共计: 元月。
转正后基本工资: 元,岗位工资: 元,职务工资: 元,
绩效工资: 元,其 他: 元,共计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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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资是根据工作性质以及岗位所需技能,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此岗位平均工作时间而定。鉴于因工作需要,可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外需要临时延长工时间,由岗位工资里体现,甲方不再支付加班费用。另外,对于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保密协议,保密费用一同放在岗位工资里体现,不再单独支付。
国家法定假期加班,如工作需要,双方约定可以调休或者计算加班补贴。
绩效工资:是甲方根据岗位职责,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更优异的完成本职工作,奖优罚劣的一种考核方式,具体以甲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工资:根据岗位、职务、在公司服务时间及对公司的贡献大小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特殊补贴:如交通补贴、年资等。
五: 社会保险
1.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由乙方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发薪时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2.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医疗期。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省、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1) 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参与或者从事与甲方经营相关的活动。
2) 不得从事任何带薪或义务的兼职工作。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甲方的财务、客户资料、技术工艺、经营策略、项目资料等商业秘密。如有违反,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处理,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被告知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并保证遵守,甲方如有新的规章制度或变更时,甲方应告知乙方,但乙方也有积极了解并遵守的义务。
5.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时,甲方可视情况按奖惩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罚款的可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2.1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2 劳动合同期满;
2.3 甲方依法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2.4 劳动者退休、退职或死亡。
2.5 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 试用期内,双方如要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三天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后,双方如要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给付乙方经济补偿,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之权利: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简历或虚假文件、证明资料等;
乙方因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甲方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出现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不正当得利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对甲方的社会声誉、社会地位造成负面影响;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病休,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5.2 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5.3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本劳动合同订立时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调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6.1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2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6.3 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已经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第五款解除本合同:
7.1 乙方因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
7.2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3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7.4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情形;
8.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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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8.2 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必须的服务期内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应赔偿甲方为乙方支
付的所有的培训费用;乙方因个人原因自行离职的,除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所有的培训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当于 个月基本工资收入的违约金。
8.3 除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对方,如通知期不足三十天的,均依照劳动合同有关法律进行赔付。
8.4 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8.4.1 为录用乙方及其进行教育、培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乙方未履行培训协议;
8.4.2 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4.3 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八:劳动争议: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争议的一方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签字、盖章及乙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方: 乙方 签名:
(盖章) 身份证号码:
有效的通信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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