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小额民间借款合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9758080 上传时间:2025-04-0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额民间借款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小额民间借款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小额民间借款合同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工作单位: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工作单位: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   姓名:   工作单位: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 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 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 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2 / 2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