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业务实施过程管理业务指导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编码:
Q/CSG-GPG 4 SP 081-2014
2014/09/25印发
封面
2014/09/25实施
本指导书信息
指导书名称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业务实施过程管理业务指导书
指导书编号
Q/CSG-GPG 4 SP 081-2014
对应文号
版 次
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
状态
角色
人员
编写
郑金杯、邓岳华、胡妙芳、刘高、胡云石、郑小丽、李端姣、李钦、赖绮瑄、黄源辉、舒坚、廖明、张杰菁、沈炳华、丁瑞蓉
初审
会签
审核
孙发 董俊宏 王一波
批准
2014/09/25印发
指导书信息
2014/09/25实施
目 录
1 业务说明 1
2 适用范围 1
3 引用文件 2
4 术语和定义 2
5 管理要点 4
6 流程步骤及说明 10
7 附录 63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业务实施过程管理业务指导书
1 业务说明
本指导书规范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明确了生产项目实施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开工管理、施工风险评估及施工方案审查管理、施工安全交底管理、现场监督管理、施工质量管理、项目变更管理、监理管理、项目验收、启动投产、试运行及工程移交、项目档案及电子化移交管理业务。生产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采用“指导型”的管控策略,省内统一的规范策略进行业务管理。本指导书包含生产项目实施计划管理流程、生产项目安全管理流程、生产项目开工管理流程、生产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及施工方案审查流程、生产项目施工安全交底管理流程、生产项目现场监督管理流程、生产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流程、生产项目变更管理流程、生产项目验收管理流程、生产项目试运行及工程移交流程、生产项目档案管理流程、生产项目文件电子化移交管理流程。
2 适用范围
本业务指导书所指生产项目包括生产技改项目、生产经营性项目,其它技改项目可参照本业务指导书执行。
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管辖的地市供电局及县/区供电局(分公司)、县级子公司、镇级供电所的生产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直属机构和非供电企业参照执行。岗位(角色)适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层级
部门
岗位(角色)
省公司
设备部
部门负责人、技改岗位、修理岗位
地市局
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
设备部
部门负责人、大修技改专责、变电一次设备岗位、输电设备岗位、配网设备岗位
系统运行部(调度控制中心)
部门负责人、大修技改岗位、继电保护岗位、调动自动化岗位、通信技术岗位、通信设备检修岗位、通信建设岗位、运行人员、班组人员、档案管理人员
变电管理所
部门主任、大修技改岗位、变电设备检修岗位、继保检修岗位、自动化检修岗位、运行人员、班组人员、档案管理人员
输电管理所
部门主任、大修技改专责、输电线路专责、输电电缆专责、运行人员、班组人员、档案管理人员
区局配电部
部门负责人、技改大修岗位、配电检修岗位、运行人员、班组人员、档案管理人员
财务部
技改维修财务管理岗位
安监部
人身及工程安全岗位等相关人员
县级子公司
设备部
分管主任、大修技改专责、运行人员、班组人员、档案管理人员
承包商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
3 引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办法》(Q/CSG211007-2014)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作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kV~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7]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 第5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与整理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Q/CSG 21804-2009)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制度》(Q/CSG221013-2011)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营配信息集成规范之六:电子化移交规范》(Q/CSG 118013-2012)
4 术语和定义
4.1 生产运行部门
指负责电网生产、运行、维护的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包括输电、变电、计量、调度等,基层单位县、区局包括配电部、营业部、供电所等。
4.2 基层单位
是指超高压局、调峰调频发电厂、地市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直属机构(电科院、运检中心等)。
4.3 项目建设单位
是指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单位或者机构。一般为网公司总部或其直属机构、公司或其直属机构、基层单位。
4.4 项目实施部门
是指直接负责项目实施的部门或者机构。一般为网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公司本部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基层单位各生产和职能部门(如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调控中心等)。
4.5 项目管理部门
负责电网建设、大修技改、城农网改造及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
4.6 承包商
是指承接公司系统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工程项目的法人企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调试和监理等企业。
4.7 风险评估
辨识危害引发特定事件的可能性、暴露和结果的严重度,并将现有风险水平与规定的标准(目标风险水平)进行比较,确定风险是否容忍的全过程。
4.8 项目变更
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完成日期、资金变更等发生变化且需要调整时,由各建设单位提交变更申请,上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查审批。
4.9 生产项目文件
指生产项目在立项、审批、采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试运行、后评价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4.10 生产项目档案
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生产项目文件。
4.11 项目文件归档
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及各参建单位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移交。
4.12 项目电子文件
指在生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依赖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生成、交换或存储的具有凭证效力的各类数据和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监理文件、项目竣工图、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厂家设备资料等在内的各类项目文件电子版。
4.13 项目电子文件归档
项目建设单位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通过内网、档案信息化系统或其他脱机存储介质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移交经整理的项目电子文件。
4.14 生产项目文件电子化移交
主要包括生产项目电子文件和设备信息两部分内容。其中,生产项目电子文件部分采用光盘移交的方式,由生产项目管理部门移交给运行部门;设备信息部分由生产项目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流程在企业级资产管理系统中创建设备台账,维护设备信息。
4.15 生产项目文件电子化移交单
是指设备信息部分在信息系统中移交的过程记录,由设计单位创建,至运行部门验收结束。
5 管理要点
5.1 生产项目实施计划管理
5.1.1 生产项目应开展项目计划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需求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成本管理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管理计划。
5.1.2 项目管理计划要遵循5W2H,并确保各计划间密切关联,在执行和调整时,应注意动态平衡。
5.1.3 实施过程中,使用赢得值分析法分析和监控生产项目预算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保障资金支付进度应与实施进度相符。
5.2 生产项目招标、非招标采购管理
5.2.1 生产项目招标、非招标采购管理执行《广东电网公司招标管理细则》及《广东电网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达到招标要求的需要按照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未达到招标标准或满足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可以不招标的项目,应根据不同管理权限,经审批后可实施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和零星采购。
5.2.2 省公司生产项目专业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公司本部采购项目并发文明确。公司本部发文明确的招标采购范围之外的所有采购项目委托地市局采购。
5.2.3 按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招标:
(1) 项目须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审批;
(2) 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 能够提出招标所需的技术、商务要求;
(4) 法律法规及网公司、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具备。
5.3 生产项目安全管理
5.3.1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管理,监控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施工安全可控在控。
5.3.2 生产项目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严禁以包代管;严禁“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严禁未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开工作业;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5.3.3 凡是对外发包的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与项目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协议中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及违约责任以及《生产项目承包商管理业务指导书》规定的承包商管理奖惩条款。
5.3.4 承包商进入运行变电站内施工,直属供电局和承包商都应严格遵守《承包商进入运行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及内容》(附录D),做好安全风险预控。
5.3.5 生产项目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电力事故(事件)发生后,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有关事宜:
(1)必须迅速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和进行事故(事件)应急处理,采取措施制止事故(事件)蔓延扩大,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事件)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事件)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2)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应在3小时内到达事故(事件)现场,并成立本单位事故(事件)调查组,开展有关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3)在组织事故处理或抢救的同时,除了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事故信息的报送外,应在0.5小时内口头报告建设单位。
5.4 生产项目开工管理
5.4.1 生产项目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开工许可报告程序,未办理开工许可报告的严禁开工。
5.4.2 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好开工相关手续,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填写《生产项目开工申请表》(附录E),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开工。
5.5 生产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及施工方案审查
5.5.1 生产项目承包商应辨识和评估不同作业阶段、作业对象和作业场所的危害和风险,根据评估结果,编制施工方案。
5.5.2 项目实施部门根据《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作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核对风险评估的等级是否正确,安全措施是否得当。
5.5.3 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安监、设备管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或本单位不可接受安全风险的施工方案报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审查和协调,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5.4 当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项目实施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进行差异化分析,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5.5.5 风险评估等级分为“特高、高、中、低、可接受”5个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对参与中级及以上风险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控制培训;对高和特高等级风险的施工作业还应制定专项风险控制措施,项目实施部门进行审查。
5.5.6 对涉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变等大型、复杂的施工作业,应由基层单位设备部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集中审查。对涉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差保护的施工作业,应由基层单位运行部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集中审查。对同时涉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变等大型、复杂的一、二次施工作业,应由基层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集中审查。对于上述大型、复杂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提前30天将施工方案提交所属供电局设备部、运行部和运行单位。
5.6 生产项目施工安全交底管理
5.6.1 一般安全技术交底分三级开展,项目实施部门进行总体安全技术交底(第一级),生产运行部门在工作票许可前进行开工安全技术交底(第二级),施工班组每日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三级)。工作负责人应了解现场安全监管分工及《现场施工日风险控制计划》的内容,重点掌握存在的风险点及风险控制措施。
5.6.2 需办理工作票的,须执行工作票交底制度,工作许可人须对工作负责人交底,工作负责人需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交底,完成交底手续后才允许开工。
5.7 生产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5.7.1 生产项目现场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风险等级对作业过程进行旁站、到场、动态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落实相关安全管控作业标准,控制各类风险,避免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发生。
5.8 生产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5.8.1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5.8.2 施工方案必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批,施工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措施。
5.8.3 开工前,施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使用测量仪器仪表、工具用具应经建设、监理审批。
5.8.4 待安装设备拟进场使用前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使用
5.8.5 隐蔽工程、部分关键工序须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8.6 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5.8.7 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设计签证或变更、用款申请、工程安全、质量等信息。
5.9 生产项目变更管理
5.9.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设计、承包商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项目技术、合同约定施工条件、工程量改变,相关负责人填报变更申请单,上报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审批,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及时按照变更内容调整项目信息。
5.9.2 项目实施部门结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变更申请,包括变更项目名称、变更实施内容、变更完成日期、其他变更、资金变更(年度预算变更和费用分解结构变更)等。
5.9.3 生产项目管理过程中如项目名称、完成期限(调整为跨年度)等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时,经基层单位设备部审查同意后,在年中计划或下一年度计划中调整。如生产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或生产项目取消时,B类项目报分公司设备部审批,A类项目报网公司设备部审批。项目总投资增加少于5%且超出少于10万元以下的A、B类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设备部审批;大于(含)5%或10万元的B类项目,由公司设备部审批,A类项目由网公司设备部审批。
5.10 生产项目工程监理管理
5.10.1 含建筑安装费用的生产项目原则上实行项目监理,可通过捆绑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5.10.2 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并形成施工图审查意见;
5.10.3 监理单位应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资料移交以及现场协调工作。
5.10.4 监理单位应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落实相关安全管控作业标准,控制各类风险,避免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发生。
5.11 生产项目验收管理
5.11.1 公司本部负责实施的生产项目由项目专业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基层单位负责实施的重点项目由公司设备部组织验收,一般项目由基层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5.11.2 基层单位设备部每年12月发文成立本单位下年度生产项目的启动验收委员会,该启动验收委员会验收组负责本单位年度生产技改、大修项目的验收。
5.11.3 项目施工结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验收,再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项目施工单位自验收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5.11.4 项目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及运行等单位人员进行工程验收。
5.12 生产项目启动投产管理
5.12.1 启动过程控制
5.12.1.1 项目单位在施工前组织编制启动方案并提交至调度机构。设备大修、技改工程启动方案应在启动前二十个工作日报送相应调度审核,调度应于设备启动前三个工作日完成专业审核。
5.12.1.2 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调度部门报送输变电一、二次设备参数、图纸资料、保护定值申请等资料。
5.12.2 启动投产管理
5.12.2.1 启动过程应严格执行启动方案,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由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处理。
5.12.2.2 启动方案管理流程执行系统运行部《新设备启动方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5.13 生产项目试运行及工程移交
5.13.1 生产技改项目启动投产后应进行试运行,无规定试运行时间的进行24小时的试运行。对试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应组织项目施工单位整改消缺,并进行验收。
5.13.2 项目实施部门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移交手续,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性。
5.14 生产项目档案管理
5.14.1 生产项目档案管理涵盖项目立项至竣工的全过程,按照“谁主办、谁形成、谁归档”的原则,项目文件和项目电子文件的归档必须与项目实施同步进行,分阶段移交。
5.14.2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跟踪、监督、接收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实施的初步设计至项目收尾阶段的项目文件收集、整理、组卷,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在规定时限向生产运行、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5.14.3 建设单位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参与生产项目档案交底、中间检查、正式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生产项目档案内、外部验收工作。
5.15 生产项目文件电子化移交管理
5.15.1 电子化移交分设备信息和生产项目电子文件两部分组成。
5.15.2 设备信息的电子化移交工作必须在项目验收投产前完成,设备参数与设备台账必须与现场实物一致。
5.15.3 生产项目电子文件与纸质资料同时移交(附录AB)。
6 流程步骤及说明
6.1 生产项目实施计划管理
6.1.1 生产项目实施计划管理流程
6.1.1.1 流程
6.1.1.2 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10
编制实施计划
基层单位项目实施部门
大修技改专责
1. 项目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各实施部门确定项目负责人,并组织实施部门编制项目实施计划。
2. 实施计划进度应按照进度目标、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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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办法》5.6.2
实施进度应按照进度目标、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去控制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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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配合编制实施计划
基层单位项目实施部门
项目管理专责
根据成本目标分解项目费用,控制总体投资;根据项目招标、物资采购、停电计划等编制项目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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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项目费用预算合理,符合实际,实施计划与实际一致。
10天
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费用分解
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费用分解
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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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汇总审核计划
基层单位项目实施部门
大修技改专责
汇总本单位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费用分解,审核计划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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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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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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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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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审查
基层单位项目实施部门
主任/副主任
审查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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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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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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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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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审核
生产设备管理部
大修技改专责
1. 组织审查局项目实施计划。
2. 二季度投资完成率、资金完成率达到30%;三季度投资完成率、资金完成率达到65%;全年投资完成率100%,资金完成率95%、生产经营性项目预算完成率达到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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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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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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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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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审批
生产设备管理部
主任/副主任
审查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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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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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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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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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备案
公司设备部
大修技改专责
备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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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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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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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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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定期审查实施计划
基层单位项目实施部门
大修技改专责
1. 严格按照实施计划推进生产项目实施工作。按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2. 定期检查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必要时调整实施计划。
3. 项目指标参考二季度投资完成率、资金完成率达到30%;三季度投资完成率、资金完成率达到65%;全年投资完成率100%,资金完成率95%、生产经营性项目预算完成率达到97%以上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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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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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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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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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审查
基层单位项目实施部门
主任/副主任
审查实施计划调整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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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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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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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计划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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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审核
基层单位设备部
大修技改专责
组织审查实施计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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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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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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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审批
基层单位设备部
主任/副主任
审核调整后的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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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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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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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备案
公司设备管理部
大修技改专责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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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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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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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生产项目安全管理
6.2.1 生产项目安全管理流程
6.2.1.1 流程图
6.2.1.2 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10
组织签订安全协议
基层单位项目实施部门
大修技改专责
1.建设单位应建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四方施工安全管理联动机制;
2.工程项目开始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协议中应明确承包商管理相关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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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办法》5.6.4
安全协议内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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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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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
基层单位项目实施部门
主任/副主任
1.项目建设单位应与生产项目承包商指定双方责任人员或安全生产联系人,双方责任人员或安全生产联系人应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沟通安全生产要求和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
2.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生产项目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风险防范和控制培训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有完整的记录。
3.各项目实施部门应在合同实施前对承包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责任、工作/许可程序、可能风险及应对措施、紧急程序、人员条件/培训、安全检查、现场标识与环境、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施工机械与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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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责任、工作/许可程序、可能风险及应对措施、紧急程序、人员条件/培训、安全检查、现场标识与环境、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施工机械与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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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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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办理进网手续
基层单位项目实施部门
项目负责人
办理进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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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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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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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现场安全监督
生产设备管理部/安监部/二级生产单位
主任/副主任
1、根据施工计划制定督察计划
2、专业班组人员使用管理表单实行日常化安全监督管理,监督表单的使用,专业班组现场监督使用的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作业表单;施工班组作业表单;验收小组参与验收使用的验收表单。
3、检查现场的“硬隔离”措施。
4、发现违章,立刻阻止并停工整顿,并视情况提级上报。
5. 根据督查任务的需要,可组织具备某方面安全管理经验或现场安全经验的非专职安全督查人员,参加临时性的安全督查。项目管理专责不定期督查施工现场,专业班组人员定期督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章行为,做好监督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各级管理人员,包括总协调人、现场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监督人员、监理人员、靠前指挥人员按照分级管控到位标准进行到位管理。(参考附录B中的停电施工分级管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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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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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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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组织开展承包商评价
基层单位设备部
大修技改专责
基层单位应对本单位每项发包工程项目承包商进行安全评价考核,并将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过程安全评价结果定期上报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分子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对工程过程安全评价结果审核并公布。承包商工程过程安全评价结果作为承包商工程招标安全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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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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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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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生产项目开工管理
6.3.1 生产项目开工管理流程
6.3.1.1 流程图
6.3.1.2 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10
申请开工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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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产项目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开工许可报告程序,未办理开工许可报告的严禁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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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办法》5.3
应根据合同签订时间合理安排停电及施工,避免合同尚未签订就开工。施工招标完成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
施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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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40、50
审批
监理单位及项目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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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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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准备开工
设备管理部、系统运行部、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试验研究所、地区供电局
项目管理专责、班长
1.提前1个月提交大修技改工程停电申请;
2. 提出保护定值申请,在部门内审核后提交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
3. 填报相关参数,在部门内审核后提交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
4. 组织编写启动方案并提交,运行部门提交调度单位。设备大修、技改工程启动方案应在启动前二十个工作日报送相应调度审核,调度应于设备启动前三个工作日完成专业审核。
5. 组织审核施工图纸;
6. 办理进站手续;
7. 物资申请及订货,并组织安排到货验收;
8.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行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日开工前,按照日风险评估进行每日总体交底。需办理工作票,必须执行工作票交底制度,工作许可人须对工作负责人交底,工作负责人需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交底,完成交底手续后才允许开工。需要交底施工作业及环节:
(1)工程项目总体安全技术交底;
(2)进场前安全技术交底(需要办理工作票的);
(3)工作票许可前安全技术交底(需要办理工作票的);
(4)施工班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5)临时人员进场工作(厂家、吊装、搬运、勘测、专业检测、空调安装等):进场前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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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应在开工前明确参数上报、定值申请、停电批复、施工图纸修改、启动方案上报、开工手续办理、设备开箱验收等工作,避免调度安全性评价考核或影响设备投运。
施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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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生产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及施工方案审查
6.4.1 生产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及施工方案审查流程
6.4.1.1 流程图
6.4.1.2 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10
召开施工方案联合审查会议
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系统运行部、试验研究所、地区供电局
变电管理所大修技改专责、
输电管理所大修技改专责、
系统运行部大修技改专责、
试验研究所大修技改专责、
地区供电局大修技改专责
1. 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等级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要明确工程的风险分析及对应的控制措施,施工的组织、安全和技术措施,人、材料、机具和图纸等资源安排,施工进度安排,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要求及对应的自检标准,施工过程可能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等。
2. 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施工方案联合审查会议;
3. 对于中级以上风险的工程,宜将会议地点设在施工现场,便于进行风险评估;
3.形成并发布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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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办法》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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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前三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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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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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80/90
审核
设备管理部、系统运行部、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试验研究所、地区供电局
大修技改专责、副主任、主任、副局长
1、 设备部负责对一次设备改造检修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系统运行部负责对二次设备改造检修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 施工风险评估及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1)项目实施内容及工程量;
(2)项目实施地点周围情况;
(3)项目实施所需工器具;
(4)项目工期计划;
(5)项目涉及的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
(6)项目实施是否需要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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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作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风险评估应采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作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开展,评出可接受、低、中、高、特高共5类风险,并按照流程要求逐级审查。
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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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执行审批后施工方案
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系统运行部、试验研究所、地区供电局
变电管理所大修技改专责、
输电管理所大修技改专责、
系统运行部大修技改专责、
试验研究所大修技改专责、
地区供电局大修技改专责
1.地调、中调、总调设备的停电在《生产管理系统》中填写停电申请,并上交部门综合停电专责,按输变电检修计划流程流转。区调设备的停电填写电子版本的停电申请单,由部门综合停电专责递交各区局配网专责申请。落实停电申请已批复,确定具体停电日期。
2. 在技改新设备投产一个月前向调度部门提出定值申请,需填报定值申请表,提供整定计算所需的技术资料。对于非典型设计情况须同时上报设计施工图,非常用保护或新型号保护还须提供保护原理说明书(电子版)。落实保护定值已下达。
3. 在技改新设备投产一个月前按照《新设备参数资料规范要求》的要求向调度部门完成参数、图纸变动的上报手续。落实设备参数已上报。
4. 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新设备启动方案。审核后,发至运行部门,运行部门根据涉及的专业,将启动方案提交对应的专业分部进行专业审核。运行部门提交调度单位。涉及总调、中调调管设备的设备大修、技改工程启动方案,应在设备停电前十五个工作日送地调审核,地调应于设备停电前七个工作日完成专业审核。落实启动方案已上报及审核进度。
5. 接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进网资料并初审;提交各相关人员审核签名;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人员资质等进网资料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规定,审查通过后签名确认。已办理施工单位开工手续,《开工通知》已发出;
6. 项目实施部门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后,组织施工图审查会议,审查会议前五个工作日内,项目实施部门向生产运行、监理等相关单位派送施工图。生产运行、监理等相关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给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在审查会议前两个工作日内,向设计单位发送意见汇总;项目实施部门组织生产运行、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召开施工图审查会议。会议由项目实施部门主持,由设计单位对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作逐一回应,相关单位作讨论并形成结论,会议对施工图设计的其他问题一并讨论并形成结论;审查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并报项目实施部门,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修改施工图文件(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纸已审核,核对现场施工图纸已按照《图纸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毕。
7.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后,项目实施部门组织物资申购及订货工作,在项目开工前按照物资到货手续安排物资到货。落实新物资已到货;
8.项目开工前须进行总体技术交底;每日开工前,按照日风险评估进行每日总体交底;需办理工作票,必须执行工作票交底制度,工作许可人须对工作负责人交底,工作负责人需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交底,完成交底手续后才允许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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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应放在施工现场待查,如果方案发生改动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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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生产项目施工安全交底管理
6.5.1 生产项目施工安全交底管理流程
6.5.1.1 流程图
6.5.1.2 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
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10
组织工程总体安全技术交底
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系统运行部、试验研究所、地区供电局
安全专责
1.对生产项目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风险防范和控制培训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工程项目总体安全技术交底单》
2.需要交底施工作业及环节:
1)工程项目总体安全技术交底;
2)进场前安全技术交底(需要办理工作票的);
3)工作票许可前安全技术交底(需要办理工作票的);
4)施工班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5)临时人员进场工作(厂家、吊装、搬运、勘测、专业检测、空调安装等):进场前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3.1安全技术交底要基于施工作业任务和现场环境的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交待本工作可能发生的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事件)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中级及以上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必须进行交底。
3.2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不同专业工作的特点,根据接受交底人员的工种、分工及技术素质开展。
3.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全面且有针对性,常识性的条款不需逐一列明,严禁照搬照套和制定不符合作业人员工种及具体工作内容的不切实际的交底。
3.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使用国家、行业的规范术语,设备必须使用规范的名称和编号,文字要简洁易懂。
3.5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结束后,接受交底人员都要在相应的交底单上亲笔签名,以确认其对现场的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清楚了解,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签名。
3.6当电网运行方式、设备状况、施工作业环境、人员组织架构等发生明显变化时,应重新落实交底。
3.7在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名),检查工作票及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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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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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工作票许可前安全技术交底
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系统运行部、试验研究所、地区供电局
变电管理所检修分部项目管理员
变电管理所继保分部项目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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