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把握及时、有效、安全地应对我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规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响应程序、监测技术和方法,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监测工作,了解污染事故的污染性质、污染程度、污染范围等,为应急处置指挥部门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完善提高全天候的应急监测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能力,做到应急监测及时到位,各项处置措施得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站现有的仪器设备和人员情况,特修订本应急监测预案。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6)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7)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 [2010] 10号)
(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 113号)
(9) 《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环发 [2001] 197号)
(10) 《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11) 《贵州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2013年7月1日)
(12) 《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协同作战; 依靠科学、规范有序、反应迅速 ;平战结合、运转高效、成本合理 ; 责任明确、信息畅通、措施果断。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本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任务的管理与实施。
2、 应急监测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县环境保护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县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站特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小组(简称“应急监测小组”),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应急监测小组由站长、技术室、化验室和综合室组成。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应急监测小组
站长
化验室
技术室
综合室
采样组
化验组
综合组
2.2应急监测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监测小组由本站站长***担任组长、副站长***担任副组长、综合室、技术室、化验室人员组成。
应急监测小组的主要职责:在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应急监测结果,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制定 ( 修订 ) 应急监测预案、协调指挥应急监测各相关小组工作、负责指导制订和实施应急监测方案、制定应急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应急监测装备、负责组织应急监测演习、组织编制应急监测工作报告等。
应急监测小组组长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监测小组的工作,按县环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命令迅速启动本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应急监测小组副组长的主要职责:负责指挥样品质控工作;负责指挥现场采样工作及样品分析工作;负责指挥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应急监测小组组长交待的其它任务。
2.2.1 应急监测综合组
组长由质量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主要职责为接受领导小组的命令、指示等,全程参与应急监测中的质控工作,并编制应急监测技术报告。
2.2.2 现场监测采样组
组长由综合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等相关人员。主要职责为执行应急监测技术方案;提供事故现场各环境要素的监测结果 ( 污染性质、污染程度、污染范围等 ) 和变化情况报告、应急监测过程记录、应急监测现场取样及送样工作。
2.2.3 应急监测化验组
组长由化验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等实验室人员。负责应急监测实验组样品分析的工作。主要职责为了解国内外应急监测技术信息和进展情况,对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故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应急监测的终止等重大决策提出建议,指导制订和实施应急监测方案。
3、应急准备与事故预警
3.1 应急值班
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应确保24小时畅通。各室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工作程序,做好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前期基础保障工作,发生事故时应确保能及时派出监测人员和监测用车。
3.2事故预警
现场监测组对污染源进行日常监测时,发现企业异常排污,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必须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站长,站长审核确认后,应向县局汇报。
加强各类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对比分析,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站长,站长审核确认后,向县局汇报。
加强各类与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如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相邻区域环境事件等人为事故)的收集研究,做好应对准备。
4、应急响应程序
4.1分级响应机制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在本县启动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或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由市站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由县级环境监测站组织实施。各站在超出本级应急监测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支援。
应急监测工作的响应程序一般为:接受应急监测任务→迅速启动应急监测响应预案→启动应急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安排应急监测车辆等→了解现场情况,确定应急监测方法,准备监测器材、试剂和防护用品,同时做好实验室分析的准备→实施现场监测,快速报告结果→进行初步综合分析,编写监测报告,提出跟踪监测和污染控制建议→实施跟踪监测,报告结果→进行深入的综合分析,编写总结报告上报。
4.2 事故接报
环境监测站接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监测任务后,应记录任务要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情况,立即向应急监测小组组长报告。
4.3 应急启动
应急监测小组组长接到环境事件报告、应急救援报告后应会同有关人员判别事件类型,向县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事件类型建议。在接到县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测任务后,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状态。
4.4 应急响应
本站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应急监测组人员在上班时间应于10分钟内到岗、休息时间应于30分钟内到岗。
4.4.1 Ⅳ级响应
应急监测领导组启动,组长担任指挥。现场监测采样组、应急监测分析组、应急监测综合室、化验室、技术室人员待命,随时准备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局报告有关情况,并根据其指示做好有关工作。
4.4.2 Ⅲ级响应
各应急组均启动,部分人员参与响应,全部人员待命,按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及时向县局报告有关情况,并根据其指示做好有关工作。
4.4.3 Ⅰ级、Ⅱ级响应
各应急组均启动,全部人员参与响应,按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及时向县局报告有关情况,并根据其指示做好有关工作。
4.4.4 应急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突发环境事件升级或降级时,应急响应按县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执行。
4.4.5特殊响应
当发生特殊环境污染事件,无法判断响应级别时,应及时跟踪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局汇报,并按照实际需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5、应急监测要求
5.1启动
本站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或领导小组的命令或事故报告后,各小组应立即行动,详细了解污染事故的有关情况,包括事发地点、事发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的污染状况等,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立即根据已有情况进行技术综合分析,并结合事故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区特点初步判断事故的等级、危险及危害程度、污染物扩散范围和扩散速度,同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5.2 应急监测技术方案的确定
5.2.1 到达现场后,应急监测组根据现场情况在最短的事件内依据应急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及有关专家意见,提出应急监测实施方案,确认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质控要求、数据管理和结果报告等。
5.2.2 一般情况下应急监测可分三个阶段制定不同的应急监测实施方案,即污染物定性阶段、定量和定污染范围阶段、监控污染状况进展并评价阶段。
5.2.3 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本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任务。
5.2.4 应根据应急监测工作的需要,适时修订应急监测实施方案。
5.2.5 监测点位设置原则
(1)应急监测污染物定性阶段采样点位一般以事故发生地及其附近为主,同时必须关注环境敏感点和敏感人群,重点监控污染对饮用水源地、居民住宅区空气、农田土壤、养殖区等区域的影响。同时合理设置参照点。
(2)应急监测定量和定污染范围阶段、监控污染状况阶段应根据污染事故的特点,由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时间、污染发生地的水文、气象和地域特征、污染物特性,经模拟计算预测污染物可能的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科学的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以便反映事故发生区域环境的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随着污染物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时调整布点数量和监测频次。
5.2.6 监测项目确定原则
(1)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物类型,确定采用的不同的应急监测方案。若污染物为已知的污染物,则可以立即根据污染物的特点,确定监测项目。
(2)若污染物为未知的污染物,则根据事故发生单位的生产、储存或运输情况及遭受危害的人群和生物的表象等信息,采取快速、简便的技术手段进行定性分析来确定污染物的种类,再依此确定监测项目。
5.2.7监测方法确定原则
(1)、污染物定性阶段为迅速查明突发事件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程度,应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方法。
1、大气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具体情况,优先考虑利用便携式监测仪器、快速监测仪器。
2、水环境污染事故优先选择监测试纸、水质监测管、便携式水质监测仪器等现场快速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2)定污染范围阶段,为确定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可采取现场快速监测方法和室内标准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式。
(3)监控污染状况阶段,应尽可能采用现场采样室内标准方法分析的形式,以对污染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
5.2.8 监测频次的确定原则
事故发生初期,可根据现场的水文、气象条件,适当加密采样频次,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逐步减少采样频次。事故初期,监测频率一般不低于2小时一次。
5.3 现场采样与监测
5.3.1按照应急监测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被污染的空气、水体、土壤等进行应急监测,可使用监测管、便携式监测仪器等快速监测手段,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污染物质的种类、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的范围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判断,并给出监测结果。
5.3.2无法进行现场监测或必须送回实验室分析的样品,应快速送回实验室进行分析,分析人员对样品复核无误后,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分析,并将监测结果交应急监测质控组。
5.3.3现场采集的样品,要做唯一性标识,采样人员应在现场填写采样原始记录表。样品分析结束后,剩余的样品应按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保存。
5.4 应急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性,为应急监测人员装备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1)对于有毒有害气态污染物,应重点采用呼吸道防护措施,主要装备有正压式氧气( 空气 ) 呼吸器、防毒防尘面具、滤毒设备以及浸水的棉织物等 ;
(2)对于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应重点采用阻燃防护服和防爆设备 ( 包括采用各类具有可选择便携式水质监测仪器进行现场监测,结合遥感遥防爆安全等级的监测仪器设备 ) 等措施,主要装备有各种规格的阻燃式全身防化服等 ;
(3)对于易挥发的有毒有害液体,应重点采用全身防妒措施,主要装备有各
种规格的全身防化服等 ;
(4)对于不挥发的有毒有害液体,应重点采用隔离服防护措施,主要装备有各种规格的防化服等。
5.5 应急监测质量保证
(1)对应急监测人员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持证上岗,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2)要求应急监测人员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监测分析,并对各自的测定结果负责,实验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推荐方法,现场分析方法采用《贵州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行动方案》附件中确定的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3)样品采集人员根据监测计划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对污染物进行取样,对取好的样品妥善保存立即送回化验室进行定量分析。将所需的试剂准备好,对所需设备进行仔细的检查, 需要预热的仪器和设备应预热准备。待样品送到立即进行样品分析,为了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信性,在分析全程空白和空白样基础上,对样品进行加密,同时做质控样,在可能的情况下多做一些平行样和加标回收。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采样单、分析测试原始记录和报表。
5.6 应急监测报告
5.6.1报送内容和报送时间
按照应急监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期间,****县环境监测站应及时进行现场记录和应急监测,负责收集汇总****县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数据,按规定的时间将应急监测工作情况、监测数据结果报告,以专题报告的方式上报现场指挥中心。为防止产生负面影响,保证正确引导舆论,所有的应急监测信息应统一上报县局,必要时可直接报送****市环境保护局、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或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布任何有关应急监测的数据和信息。
5.6.2报送方式
应急监测工作情况报告为文件,监测数据为文件。文件和文件均须注明拟稿人、审核人和签发人,并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送。
5.7 援助请求
当污染事件超出本站应急监测能力时,应及时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向市站请求支援。
当应急监测工作需要外系统支援时,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申请县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5.8 应急监测的终止
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工作终止通知后,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可确认应急监测工作的终止,并及时向现场应急监测小组下达应急监测工作结束的通知。
应急状态结束后,现场应急监测小组应根据现场指挥中心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工作,直至自然过程或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6 、奖励与责任追究
总结经验,以利再战。评价内容包括:应急监测预案及技术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做到快速、准确地反映了事故状况和变化趋势,响应程序是否与应急任务相匹配,采用的监测仪器、通讯设备和车辆等是否能够满足应急监测工作的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是否得当,防护设备是否满足要求等。
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执行应急监测任务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或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7 、应急监测的保障措施
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必要的跟踪监测,参与事故原因调查;根据本次事故应急监测的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监测预案及技术方案;及时对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去污、维护和保养,更新耗材,做好应急准备。
(1)人员保障:注意加强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与实战演习,以强化应急反应能力。各小组定期组织小组成员技术培训,各监测人员根据自己的任务加强学习,并自己承担的项目对照取样分析方法,并做好各种监测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
(2)技术保障:了解国内外应急监测技术信息和进展情况,收集各类标准监测方法、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源排放标准,建立各常规污染源的相关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等。
(3)装备保障:做好各种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常规保养、做好购置、更新自身防护与中毒急救物质装备、交通装备等的计划等。
8、培训与演习
8.1 培训
根据应急监测预案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我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规律以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处置方法,做好应急监测技术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监测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监测工作程序、监测技术和方法、自身防护等。
所有参与应急响应的人员,根据需要不定期接受培训,每年至少接受培训一次,应急监测骨干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天/年。
8.2 演习
为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锻炼应急监测队伍,积累应急监测经验,提高实战水平,根据需要组织本站应急演习。
9、附则
9.1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9.1.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散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运输和贮存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9.1.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因环境事件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3)区域生态功能部分散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较大污染;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9.1.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事件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9.1.4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人以下;
(2)因环境事件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9.2 各类应急监测作业指导书
根据本应急监测预案要求,各有关职能科室应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应急监测作业指导书并按本站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完成报批手续。
9.3预案制、修订
本预案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本站站长批准后报县局备案。
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
9.4应急联系方式
应急电话:*****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小组主要组成人员及联系电话。
****县环境监测站
2015年1月
附件1
****县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讯录
成员
办公室电话
手机
****(站长)
****(副站长)
****(质量负责人)
****(综合室主任)
****(化验室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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