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毕业论文
课题名称 深基坑工程的造价控制
专 业 工程管理
学生名称
学 号
指导老师
起讫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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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地点
2013年12月 08 日
目 录
摘要 1
第1章 绪 论 2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2
1.2 研究意义 3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3
1.3.1地下空间项目的研究现状 3
1.3.2基坑支护工程的研究现状 4
1.4 研究目的和内容 6
1.4.1研究目的 6
1.4.2研究内容 6
第2章 工程造价控制理论 7
2.1 建全过程造价控制理论 7
2.2 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方法 7
2.3 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8
2.3.1项目决策阶段 8
2.3.2项目设计阶段 8
2.3.3项目招标阶段 8
2.3.4项目施工阶段 8
2.3.5项目竣工决算阶段 9
2.4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 9
2.4.1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9
2.4.2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10
2.4.3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10
2.5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11
2.6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13
第3章 基坑支护工程的不平衡报价形成与防范 15
3.1不平衡报价的概述 15
3.1.1相关术语的概念 15
3.1.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6
3.1 投标报价技巧及不平衡报价 16
3.2 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及分类 17
3.3.1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 17
3.3.2不平衡报价的分类 17
3.3 不平衡报价给项目带来的危害 18
3.4 编制基坑支护工程量清单应注意的问题 19
第4章 结论 21
谢 辞 22
参考文献 23
开发企业的成本控制过程分析
摘要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进程越来越快,建筑技术不断更新,新材料、新技术层出不穷,从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建筑施工技术人员和材料要求更高。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深基坑工程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建设之中:高层建筑中的地下室工程、城市交通中心地下通道、穿越城市的高速、城际铁路地下通道、城市水利防洪枢纽工程等等,伴随着这些大工程的实施,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工程造价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
关键词:建筑 发展 深基坑 工程造价
第1章 绪 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城市中深基坑工程常处于密集的既有建筑物、道路桥梁、地下管线、地铁隧道或人防工程的近旁,虽属临时性工程,但其技术复杂性却远甚于永久性的基础结构或上部结构,稍有不慎,不仅将危及基坑本身安全,而且会殃及临近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和各种地下设施,造成巨大损失。
进入21世纪以来,城市化加快发展、土地资源紧缺,使得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同步加快发展成为必然。地下空间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是一项临时性工程,为主体施工起到止水和支护作用,工程费用往往占整个地下空间项目土建工程造价的25%-35%。其特点是属于隐蔽工程,受基坑深度、地址条件和施工技术制约,存在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若控制措施不当,将导致其工程造价常常出现合同价超审批概算价、结算价超审批概算价等现象。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是一项临时性工程,为主体工程施工起到止水和支护作用,其工程费用往往占整个地下空间项目土建工程造价的 25%~35%。其特点是属于隐蔽工程,受基坑深度、地质条件和施工技术制约,存在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若控制措施不当,将导致其造价常出现合同价超审批概算价、结算价超审批概算价等现象。
为此,要有效控制基坑支护工程的造价,应该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进行考
虑,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阶段,各个阶段都是造价控制研究的重点对象。以下是工程建设全过程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方法:
1)项目决策阶段:可行性研究。本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
2)项目设计阶段:方案优选、限额设计、价值工程。本阶段确定设计概算。
3)项目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评标方法、合同管理。本阶段确定合同价。
4)项目施工阶段:工程变更。本阶段涉及合同价的调整。
5)项目竣工决算阶段:本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确定项目的最终工程价款。
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中必须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计显示,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度大约为 70%左右,施工实施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度大约为 20%左右,竣工决算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度大约为 10%左右。很显然,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是在设计阶段。但是,当地下空间项目的基坑支护结构选型确定之后,对基坑支护施工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则是项目建设单位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在这个环节中招标阶段的不平衡报价控制和施工实施阶段的工程变更控制是造价控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要牢牢抓住不放。本文将以南京新街口某地下空间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造价控制实际案例分析为主线,从建设单位的角度研究基坑支护工程的造价控制,重点从基坑支护工程招投标阶段的不平衡报价和实施阶段的工程变更两个方面深入研究建设单位应如何有效控制基坑支护工程的建设投资的课题。
1.2 研究意义
鉴于目前基坑支护工程实施阶段针对不平衡报价和工程变更两类造价控制的研究文章少之又少的现状,论文通过南京某地下空间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量工程造价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找出影响基坑支护工程投资不确定的因素,从而提出如何从招投标阶段的不平衡报价和实施阶段的工程变更两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工程投资的建议,总结了针对性的造价控制措施和方法。对工程设计、建设、监理、施工方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基坑支护工程造价控制方面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地下空间项目的研究现状
伴随着世界许多城市修建地铁的热潮,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性发展趋势,并成为衡量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回顾各国地下空间开发所走过的道路,既各具特色,又有许多共同之处。地下空间开发成为建设集约型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国外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成就比较高的是欧、美和日本等国。我国城市早期地下空间的利用大都是单一的人防功能设施,地下空间布局也主要是出于人防的考虑,开发利用源于上个世纪 50 年代,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城市快速公共交通建设提到了议事日程。地铁、轻轨、地下商场等地下空间工程项目陆续开发建设。中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近 30 个大中城市正在编制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数十个大中城市正在进行地铁人防和地下商场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近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地下空间己经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地下空间的开发规模处于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发的功能设施也多彩纷呈。上海市在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上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不少经验。近年来先后完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地下空间工程,如中心城地铁主干线、下沉式地下广场等,这些工程造就了上海国际大都市的繁荣景象。上海近期建设规划确立了市级中心、副中心、地区中心、综合交通换乘枢纽等 31 处重点建设地区为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其中包括世博会地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徐家汇、江湾五角场和北外滩地区。
虽然地下空间的开发能够有效地解决城市现有问题,然而在开发过程中存在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即造价问题。由于地下空间开发较地面难,其成本也往往十分高昂,以地铁建设为例,每公里地铁的造价往往达 4~5 亿元之巨,是建设地面道路的十几倍。日本曾对地下街的造价做过研究,地下街的建设费用约为地面建筑的 3 倍以上,其中地下的土建费用更是地面的 4.1 倍之多。总体而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造价远远高于地面,随着开发深度的增加,开发成本也逐渐上升。因此地下空间的开发应该建立在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结合城市自身经济条件、社会条件等因素,谨慎、合理地确定相应的开发规模与开发速度。
1.3.2基坑支护工程的研究现状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各类用途的地下空间已在各大中城市中得到开发利用,诸如地下停车库、地下商城、地下医院、地下仓库以及多种地下民用和工业设施等,由此而产生了大量基坑支护工程,其规模和深度不断加大。而且,城市基坑支护工程往往处于房屋和生命线工程的密集地区,所以对基坑支护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迫使工程技术人员须从新的角度去审视基坑支护工程这一古老课题,使得参与这一领域研究的人也越来越多,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功经验和成果。基坑支护工程在我国进行广泛的研究是从 80 年代初开始的,高层建筑不断涌现,相应地基础埋深不断增加,基坑开挖也就不断加深;尤其是到了 90 年代,大多数城市都进入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阶段,在繁华的城区内进行基坑开挖给这一古老课题提出了新的内容和挑战,那就是如何控制基坑开挖产生的环境效应问题,从而进一步促进基坑开挖技术的研究与发展,由此产生了许多先进的设计、计算方法,众多新的施工工艺也不断付诸实施,出现了许多技术先进的成功工程实例。基坑支护包括两个主要的功能: 一是挡土,二是止水。目前工程所采用的支护结构型式多样,通常可分为桩(墙)式支护体系和重力式支护体系两大类;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这两类又可派生出各种支护结构型式,且其分类方法也有多种。因为支护结构分挡土(挡水)及支撑拉结两部分,而挡土部分因地质水文情况不同又分透水部分及止水部分,其各部分采用的结构类型分类。1.3.3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研究现状
自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界的学者提出了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思想。随后,在一大批学者的努力下,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不断发展,所谓全过程造价管理,指“工程造价的控制必须从立项就开始全过程的控制,从前期工作开始抓起,直到工程竣工为止”,为了推动我国的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China Association for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Costs)会作了大量的推动和引导工作。到了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进展,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思想和理念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界获得了广泛认同,1997 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为推动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素(征求意见稿)》,确立了“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方针。
2003 年 7 月颁布了首部《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明确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2008 年颁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促进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广和应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招标投标发展到一定水平,为推进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改进行政监督机制、引导招投标向市场经济过度,进而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取得比较科学、合理的招标方式。由于工程量清单招标是 2003 年才开始实施,将有关理论运用到工程量清单招标中的研究较少,或不成系统,而这其中又有许多需要我们完善的地方,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计算、评标指标的设置、权重的确定,以及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体系的政策建议等,这其中特别针对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研究更少。承包商在投标时,经常采用多种报价技巧,其中不平衡报价策略是常用的一种。不平衡报价掩盖了工程实际投资成本,间接促成了“低合同、高索赔”现象的发生,也是造成工程竣工结算超设计概算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现行的招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平衡报价尚未进行有效限制,而国际上通用的 FIDIC 合同条款中只有关于“变更工程价款超过 10%的调整方法”的条款可以对不平衡报价起到约束作用。
1.4 研究目的和内容
1.4.1研究目的
本课题主要以地下空间基坑支护工程造价控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以竣工结算价不超过经批准的概算价为控制目标,利用全过程造价控制原理,加强各阶段造价控制,具体结合工程实例,从招标阶段防范不平衡报价和施工阶段如何控制工程变更两方面进行研究。
1.4.2研究内容
1)、国内外地下空间、基坑支护工程、不平衡报价、工程变更、工程造价控制理论的研究现状,包括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基坑支护工程的不平衡报价研究,对早收钱、多收钱的不平衡报价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防止不平衡报价应对措施。
3)、基坑支护工程的工程变更研究,包括工程变更的分类,工程变更的成因,对项目造价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4)、对南京新街口地带地下空间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的三阶段造价进行对比分析。
第2章 工程造价控制理论
2.1 建全过程造价控制理论
全过程造价控制,指“工程造价的控制必须从立项就开始全过程的控制,从前期工作开始抓起,直到工程竣工为止”。工程造价的计价特征有别于其他商品,其主要特征之一是多次性计价,就是在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由于工程造价的多次性计价,造成工程造价的动态性和复杂性,所以必须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由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招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竣工决算和竣工后费用的控制五部分组成。
(1)首先,工程造价控制是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立项阶段工程造价的预测开始,到工程实际造价的确定和经济后评估为止的整个建设期间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在工程造价全过程的控制中,要以设计阶段为重点,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内。具体说,要用投资估算造价控制设计方案的选择和初步设计概算造价;用概算造价控制技术设计和修正概算造价;用修正概算造价控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造价。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2)其次,工程造价控制是动态的。一方面,工程造价具有动态性。任何一个工程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在预计工期内,许多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使得工程造价在整个建设期中处于不确定状态,直至竣工决算后才能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
另一方面,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的造价控制紧紧围绕着三大目标: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这种目标控制是动态的,并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始终。
2.2 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方法
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各个阶段。要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应该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其中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以下几方面是工程建设全过程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方法:
(1) 项目决策阶段:可行性研究。本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
(2) 项目设计阶段:方案优选、限额设计、价值工程。本阶段确定设计概算。
(3) 项目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评标方法、合同管理。本阶段确定合同价。
(4)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变更。本阶段涉及合同价的调整。
(5) 项目竣工决算阶段:本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确定项目的最终工程价款。
2.3 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特点不同,对于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程度也不一样。各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如下:
2.3.1项目决策阶段
项目合理建设规模的确定,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的选择,生产工艺和平面布置方案的确定,设备的选用等。
2.3.2项目设计阶段
规划设计,平面布置,层高和净高,柱网布置,建筑结构与建筑材料等。
2.3.3项目招标阶段
工程量清单,评标方法,不平衡报价,合同条款等。
2.3.4项目施工阶段
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等。
2.3.5项目竣工决算阶段
结算资料的收集,竣工图纸等。
2.4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
在基本建设中,作为投资方的建设单位除作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组织各参建单位保质保量、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基建项目外,对项目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是建设单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本节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
2.4.1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拆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等。前期阶段需要投入的资金,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等。在这一阶段内,建设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资进行有效控制:
1) 、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
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根据市场需要及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在对建设产品的技术来源、市场容量、市场前景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各方面作出深入的调研和正确的评价,编制的投资估算尽可能全面,充分考虑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如材料价格上涨系数)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投资的作用。
2) 、在拆迁费用控制方面
项目立项之后,建设单位可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合理低价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因为一般基建项目的投资方对在拆迁中遇到问题的处理经验或是方法上远比不上专业的拆迁公司,而且通过招标委托公司进行拆迁,在费用和时间上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 、了解项目的建设程序,合理安排办理各种报批手续
随着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在每个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中需要办理大量的报批手续(如申请设计要点、环评等等)。在这方面,要求建设单位要熟悉项目的建设程序,将办理各项报批手续的时间控制在最短。因为前期工作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建设周期和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
2.4.2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拟建项目经过决策立项后,设计就成为工程建设的关键。因为设计是工程项目付诸实施的龙头,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在这一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技术与经济”的相结合上。据经验分析,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 70%~90%。,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多少。据统计,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以降低工程造价 5%~10%,甚至可达 10%~20%。在市场经济下,要做到设计经济合理。
2.4.3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项目取舍上实行效益否决制,没有经济效益或经济效益差的项目,不安排建设,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做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必须有经济效益评价,没有经济效益评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不予评审,达不到经济效益标准的项目不予立项,突出项目前期工作的超前性。通过投资科学管理,提高投资经济运行质量,以保证企业全局经济效益的提高。
1) 、通过招标选择监理单位好的监理队伍不仅可以把好工程质量关,而且可以帮助建设单位把好经济效益关,控制工程成本的支出。建设单位在确定监理单位时应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五家以上的监理单位进行投标报价,从中选出监理费用相对合理、技术力量强、业绩好、信誉高的监理单位来实施项目的建设监理业务。
2) 、择优选择单位通过择优选择一家或若干家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特别是招投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过程监控。通常称作二次造价审核,达到对工程造价的发生多道设防,多重把关,确保造价真实合理的目的。
3) 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选择信誉高、工期短、技术力量强、施工质量好、造价适中的施工队伍。施工招标过程中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其一,招标文件的编制,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应尽量细化各项条款,对招标范围,各种费用的应有详细的说明,同时应附上合同版本等附件。尽量避免中标后的争执;其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自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我国开始推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2008 年中又颁布了改进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单位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后,应留有足够的时间对其进行审核,避免漏项等错误。另外,对于安装工程的材料、设备以及装饰材料等的规格、档次、型号等有较具体的说明,因为市场上这些材料类型众多、质量档次参差不齐,价格也相差很远,如果在招标阶段基本明确了各种材料的具体要求,不仅可以较准确的控制工程造价,也能保证总承包商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质量,避免争执和减少工程结算的难度;其三,招标控制价的确定,目前在广州地区进行的招标工程,都要求招标单位提供招标控制价,这样可以避免投标单位哄抬标价或是由于恶性竞争造成不合理低价。这就要求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要相对合理,各种材料除考虑参考有关的定额和信息指导价外,还要掌握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尽量将招标控制价定得与市场价贴近。
2.5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已经完成,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并完成了施工招标工作和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据统计,这一阶段影响工程造价(即工程投资)的可能性只有 5%~10%,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工程投资却主要发生在这一阶段,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则很大,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除了加强合同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外,重点应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杜绝投资浪费。建设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加强“经济”观念
加强本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素质教育,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在积极协助、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监督的同时,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
(2)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临时费用
在组织工程的施工,安排开工计划时,要考虑到附属配套及大、小市政工程能否与住宅工程同步进行,尽量不发生临时供水、供电、供热的费用,并减少二次施工造成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在建设小区道路前,即可进行各类管道的铺设,减少二次开挖,避免施工企业因现场施工的原因向建设单位索赔,从而降低成本。
(3) 建立工程洽商制度,降低工程成本
工程洽商是编制预算增减账的依据,是施工企业在中标后提高造价,增加收入的主要手段,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工程洽商的管理,防止不正当的索赔,建立规范的洽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洽商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确定工程、规划、预算合同等有关部门在签办工程洽商时的责任,分工必须明确,权力不宜过分集中。签办洽商要注意以下问题:
1) 、施工前应严格审图,尽量少改动,少办洽商,减少造价增加的幅度;
2) 、结算时要特别注意减账洽商,防止施工企业漏报;
3) 、洽商应先办,有了手续后再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工程人员往往考虑工程进度,先按变更的情况施工,然后再补洽商手续。这样做的弊病往往是有的隐蔽工程,做完之后无法核实,工作中出现被动。如果工程进度要求紧,也要洽商和施工同步进行,增、减账及时审,避免无法核实的情况发生,引起双方不必要的争议;
4) 、洽商内容既要满足工程施工及使用功能需要,又要考虑经济合理和投资节约。凡是因施工企业出于施工方便签办的洽商增帐,原则上不予补偿。并应在洽商中予以注明
(4) 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等。如何减少设计变更,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或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其次,认真处理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对于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为有效。另外,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指派工程造价控制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5) 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许多工程由于现场签证的不严肃性,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甚至给建设单位带来不少经济损失,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多的。严格现场签证管理,首先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与工程经济人员相互配合,不仅做到“随做随签”,还应该做到:
1) 、)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都必须清晰;
2) 、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3) 、签证的内容不能超过应签证的范围。
2.6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项目竣工验收后,结算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步骤。工程结算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一言蔽之,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论,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2) 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和夸大工程的施工难度;二是有些变更了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三是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上述几种情况在结算审核中经常发生。对于多报的工程量要扣除,否则就直接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同时对于漏报的工程量,在反复核实后,本着实事求是将漏报的工程量增补到结算中去,避免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失。
(3) 各种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子目的综合单价在投标书中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直接套用各子目综合单价就可以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原因,不能从投标书中套用单价,所以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和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如洽商记录等)对这些单价进行审核。
(4) 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其他费用大体有四类:一是施工中发生的费用;一是政策性规定的费用;一是市场波动产生的材料价差费用;一是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如脚手架使用,材料超距离运输,大型机械使用,高层建筑增加费,远距离工程增加费等,在审核时首先要对项目本身实际应用情况行核实,其次对计算中所采用的系数进行核对,做到实事求是尽量避免差错。对于政策性规定的费用,审核时要以相应的文件为准,特别要注意这些费用是否已包含在原来的投标价中。在审核税金时,除审查是否执行正常税率外,重点要审核某些已含税的项目是否在结算中重复计算。对于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材料价差费用,审核重点是看补差方式是否合情合理,最好能有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支持。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三种补差方式,一是按合同订的单价补差;二是按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补差;三是按施工单位提交的质保书和发票,加权平均价补差。无论采用哪种补差方式,只要双方接受即可。对于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如优质优价、赶工费等就要以合同、协议为计费依据。
第3章 基坑支护工程的不平衡报价形成与防范
我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初就引进工程招投标制,在这种机制下,承包人在投标时能否中标及将来中标后能否盈利,单纯依靠关系照顾或依靠低标价是不够的,必须讲究一定的投标策略。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文本、设计图纸等都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承包人就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法是投标者经常使用的一种有效的报价策略,在使用过程中也是屡收实效。因此,作为建设单位,有必要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和不平衡报价的具体表现形式,并采取对应的防范措施。
3.1不平衡报价的概述
3.1.1相关术语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一种“量价分离”的计价模式,它是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按照评审底价中标或是综合评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的一种方式。其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按招投标时确定的单价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用名词。表示的是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数量。综合单价:是相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而言,对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包含一定范围风险因素的价格表示。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它一方面是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的共同平台,体现了招投标活动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双方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
3.1.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3.1 投标报价技巧及不平衡报价
(1)投标报价技巧
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递交标书时,确定其中报价一般有如下 7 种技巧:低报价夺标法、高报价投标方法、多方案报价法、有条件降价法、不平衡报价法、联保法、突然袭击法。其中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单位常用不平衡报价法来获取高额利润。
(2)不平衡报价的定义
不平衡报价是相对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经济效益的报价策略。
(3)不平衡报价的内涵
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建设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它强调量价分离,即工程量和单价分开,投标时承包商报的是单价而不是总价,总价等于单价乘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估算量,仅仅用于招标),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这个总价是理念上的,或者说只是为评标委员会在比较各家报价时提供的一个总的大致参考值,以方便计算履约保函、预付款、工程保证金、延期赔偿费等。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工程数量会随设计和测算深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而且肯定与实际施工发生的情况存在差距。签约之后,现场的实际工作量要么大于、要么小于合同中规定的工作量。从来没有一个合同的约定总价与完工总价是一致的。实际上,承包商拿回的总收入等于在履约过程中通过验收的工程量与相应单价的乘积。尽管项目总标价相近,但由于报价时工程量清单中各个条目的单价不同。结果也会导致承包商的获利有所差异,因而就给承包商提供了获取更多利润的机会。
3.2 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及分类
3.3.1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
1)对难以准确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土石方工程,其单价可以报得高一些,这样做既不会影响总报价,又存在多获利的机会;
2)对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如开办费、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桩基等)可适当提高单价,以便加快资金周转,增加存款利息;后期的项目,如油漆、粉刷装饰工程、室外零星工程等.可适当降低单价;
3)预计施工过程中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做对报价影响不大,但在最终结算时可增加收入;将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4)估计暂定工程或暂估价格,对以后一定要施工的部分,其单价可高一些,估计不会施工的部分则可低些;
5)由于设计图纸及说明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以便在修改设计、调整工程量后获得较高收入;
6)对工程内容做法说明不清楚的项目,或其他漏洞的地方,其单价可低一些,以利于降低工程总报价水平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索赔;
7)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单价宜高些。这样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此种施工项目时也可多得利;
8)计时工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如果只报单价,不计入总价时,可以报高些,以便在建设单位额外用工或使用施工机械时可多盈利;
3.3.2不平衡报价的分类
根据对不平衡报价表现形式的整体分析,将不平衡报价归纳为如下两类:
1)早收钱不平衡报价
该报价形式是承包商通过参照工期时间去合理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其核心就是力争减少企业内部流动资金的占用和贷款利息的支出,以提高企业的财务应变能力。另外在收入大于支出的“顺差”状态下,工程的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自己的手中,从而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和风险的防范能力;
2)多收钱不平衡报价
该报价形式是承包商通过参照分项工程数量去合理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承包商可参照各报价项目未来工程量的变化趋势,通过调整各项目的单价来实现“多收钱”。如果承包商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中某些项目的工程量明显不合理或将会发生某些变化,这就是盈利的机会。承包商要善于把握住这种机会,适当提高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的单价,同时降低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减少或完不成的项目的单价,并保持工程总价不变。如果工程实际发生的状况与承包商预期的相同,承包商就会在结算时增加额外收入。
3.3 不平衡报价给项目带来的危害
由于不平衡报价是在总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在不提高总价和不影响中标情况下,在结算时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其报价含有隐藏性,极不容易引起评标专家和业主注意,而给项目建设带来如下危害:
(1)工期延误
中标者在工程早期已获超量拨款,得到了时差利益,其结果是工程前期进展较好,后期进度延误,甚至造成烂尾工程。
(2)合同不能履行
如果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因素的情况下,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手中,随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提出停止履约或中止合同。
(3)工程质量低劣
承包商还会利用招标文件清单中的描述缺陷,使用不平衡报价法,获得超额利润,或者想办法以次充好。
(4)工程造价不能控制
对于那些工程量估计会增多的项目提高单价,最后实际结算价会大大超过中标价和实际造价。如果工程发生在工程前期,承包商不仅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掌握主动权,而且大大提高了工程造价,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对于工程量中工程内容不清楚的项目,清单描述内容简单,而实际图纸设计做法复杂,承包商报价降低。在工程实施中,承包商会提出重新做综合单价分析的要求,理由是原报价中没有包含图纸中的一些做法的单价,因此要求增加此项报价,以此为索赔借口,与建设单位讨价还价。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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