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亚泰长春建材吉林分公司物料装卸倒运及卫生清理项目承包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郑州路号
负 责 人:徐 凯
承包方(乙方):吉林国敦集团江北扶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铁东市场综合楼号
法定代表人: 孙乾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属搅拌站生产辅助工作项目的承包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双方签约以保证共同遵守:
. 承包内容:甲方搅拌站生产辅助工作项目,具体包括外加剂倒运、添加工作,搅拌站现场卫生清扫、试块取样制样,泵管泵卡的装卸及物件搬运等工作。
. 承包地点: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所属区域及施工现场(包含试验室)。
. 承包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 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工作场地、设备、技术指导,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作业内容。
. 承包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完成各项作业任务(详见附件二)。
. 承包费用结算:
承包费用约为人民币¥:,元(含税且以实际发生为准),大写:贰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每月费用标准为人民币¥:,元,大写:贰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应扣款项包含:
()乙方项目完成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的经济处罚金额;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按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由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应扣款项。
结算与付款:每月月末,乙方根据双方核实无误的已完成项目作业内容,编制“项目费用结算明细表”,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报甲方财务部挂账,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根据结算金额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乙方要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向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额为合同标的额,即壹万壹仟柒佰陆元整(人民币¥:,元),待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无违约情况,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1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制止,并参照甲方当期执行的内部规定标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1.2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的承包项目实施制定相应单项验收标准,并按验收标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1.3 甲方可选派代表,负责监督乙方对甲方设备设施的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进展,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按时完成实施项目;
7.1.4 甲方安排临时性作业项目,原则上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无条件满足甲方需要;
7.1.5 甲方提供安全的生产作业场所,提供必备的办公和休息场所及作业需用的设备和工具,乙方按相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甲方负责监督;
7.1.6 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进度和质量进行考核,对影响进度和质量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7.1.7 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7.1.8 甲方有权按照生产需要,对所承包项目的内容进行变更。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2.1乙方自行组织招聘所需人员,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年龄在—周岁,并负责与所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所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加强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如发生劳动争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全权处理。若处理不及时,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活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乙方负责作业人员的组织,录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可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合理调整增减人员,因人员组织不力,影响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生产作业需求,甲方有权另选其它承包单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负责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每次项目实施时,必须准确填写工作任务单,提供给甲方。并在工作任务单后附乙方与录用人员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的红色印章)。
7.4 乙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承担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除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格计算支付承包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7.5 乙方负责对其所录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管理,为其交纳工伤保险,并对其在作业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若处理不及时,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活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6 乙方在项目承包期限内不得将项目再行转包或分包;
7.7 乙方负责对使用的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看护,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处于完好状态,如发生固定资产损失,乙方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7.8 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由甲方提供的固定资产,按登记数量和评估价值返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按价赔偿;
7.9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金额予以赔偿,甲方于每月结算金额中扣除;
7.10乙方负责每月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每月要向甲方提供支付乙方员工工资发放清册复印件一份。
若乙方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现象,甲方有权停付乙方承包费用,并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代为支付,支付后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在日内补足。因乙方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2.10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取样、制作试块,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2.11 乙方负责授权指定的负责人,对所承包的项目进行管理及协调,未指定的,因无人管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 违约责任
项目承包合同期内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或擅自更改合同内容,经提出后又不及时改正,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对方可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办理,否则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人民币元)。
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须以书面的形式方能生效: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
.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长春市吉林大路号亚泰大厦。
甲方: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甲方(章):
住所:吉林市龙潭区郑州路号
负责人:徐凯
委托代理人:徐艳玲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工行吉化支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甲方(公章):吉林国敦集团江北扶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铁东市场综合楼号
法定代表人:孙乾翔
委托代理人:刘葳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吉林江北支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及组成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附件二: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及标准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乙方:吉林国敦集团江北扶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安全自管、隐患自查、保险自缴、责任自负”的原则,结合甲、乙双方生产作业的特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双方在生产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尽的义务,特做如下协议:
一、安全管理职责
、甲方委托综合部、生产部为代理人,履行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协调监督的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
、甲、乙双方经常沟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尽的管理义务。
、乙方必须及时传达、贯彻甲方安全、防火会议精神及要求,必须经常开展各类安全、防火检查,加强不安全因素的整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与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乙方在装卸过程中和甲方提供各项作业服务中,应独立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各类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当作业现场有危及对方安全生产时,由双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在现场协商解决。
、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双方按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生产,如因一方行动迟缓而影响对方生产的,按其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二、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乙方在生产岗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
、乙方派往甲方各作业现场从事项目作业人员,作业前双方对作业现场进行认定,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作业,如有问题,乙方提出要求,甲方负责落实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乙方派往甲方各作业现场从事项目作业人员,首先对其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和技能培训,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杜绝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处理建议或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的项目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并上报其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三、日常安全管理
、乙方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乙方要主动开展好各种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开展好岗位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能力。自行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止“三违”和事故预防等工作。
、乙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防火例会和专兼职安全员例会,乙方从事项目作业人员应参加其所在单位的班前会。双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应互通情况,协调工作,落实好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乙方在作业区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查处。
、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安全工作由乙方自己管理,但不得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共同遵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国敦集团江北扶困劳务服务
吉林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现场取样、制样
、从搅拌罐中取混凝土,次立,组次。
、取样要及时、准确,按标准要求不同型号、不同工地的混凝土每立取次样,组次。
、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合格标准的养护试块,次日将试块脱模并送至试验室。
、试块制作要及时、准确,保证试块的需求数量及质量。
、试块脱模后要及时送至试验室标养室,按规定摆放。
装缷工作、辅助生产线检修
、负责装、缷地泵用泵管和泵卡(公司内和施工现场),平均次天,装、缷管量共米;、缷粉状外加剂,搬运,添加吨年;
、倒运液体外加剂吨天;
、不定时缷备品备件。
、负责搅拌站检修期间的搬运备品备件、移动大型物体。
、检修期间清扫的搅拌站院内。
.按地泵工作场地装、卸泵管和泵卡。
.按生产需要卸粉状外加剂并搬运至库房内,根据生产要求人工添加外加剂。
.将液剂外加剂倒入生产储罐内。并根椐生产进度测量生产储罐内外加剂存量。
、按要求将大件备品备件卸到库内。
、按要求将物品搬运到指定位置。
、及时清理杂物,保持卫生。
卫生清理工作
、负责搅拌站卫生清理,次天平方米次;
、清理砂石分离机中砂、石各吨天;
、沉淀池清理次天;
、排污水沟清理次天。
.每天每隔个小时对搅拌站的现场地面卫生进行清扫,平时不定时对卫生情况进行巡检,及时整改。
. 每天对砂石分离机中的砂、石及时清理,避免砂石堵塞,影响砂石分离工作。
.每天对沉淀池进行清理,保证池内无淤泥,排水畅通。
、每天清理次排污水沟,保证无积料、无积水。
、清理料仓及捅砂石次仓天,共个仓;
、清理搅拌站下料口粘和的混凝土料,吨天;
、清理皮带卫生,次天;米次;
、清理地坑卫生次天吨次;
、清理集料斗积料次天;
、清理搅拌站二楼、三楼卫生。
、及时清理料仓,并及时捅料仓内的砂石,避免砂石结块,堵塞料斗。
、每天不定时对搅拌站下料口的混凝土粘和料进行清理,保证下料口壁无混凝土结块。
、每天次清理皮带上杂物。
、每天对地坑进行清理,保证无积料、无积水。
、每天及时对集料斗积料进行清理,保证不堵塞集料斗。
、每天不定时对搅拌站二楼、三楼进行清理。
、清洗搅拌车后料斗,最少次车,共辆车;
、清理水池,次天。
、砂石分离机操作,最少次车,共辆车;
、清理休息室卫生,次天;
、保持车内无积料凝结。
、保证水池内无积料。
、保证设备使用与现场卫生。
、保证室内卫生清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