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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实务培训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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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实务培训讲义 v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011版) v v 目 录 v 目 录 v 内容提要: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应试人员应用招标采购专业理论、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工程、货物、服务招标采购实际问题,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v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的最大特点是涉及领域广、专业多,系统性、操作性强。本科辅导教材共有10章37节。其中,第1~2章是招标采购专业基础知识;第3章是招标采购职业素质要求;第4~8章是招标采购全过程实务能力的基本和必备要求,第9~10章是政府采购和外资项目招标采购实务要求。 v 依据辅导教材对招标采购专业知识能力体系的架构层次分析,工程招标采购实务是“主体结构、支撑功能”,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实务是“围护结构、补充功能”。 v 按照目前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系划分,则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又可以分为工程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政府采购等三部分构成。 v 2011辅导讲义细目对2009年辅导教材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调整。 v 本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即单项、多项、不定项选择)为主,并有少量主观题(即问答、计算、案例分析)。 v 本科辅导培训时间建议安排16课时左右。 v 第1章 采购概述 v 第1章 采购概述 v 1.3 采购的分类和控制要素 v 1.4采购的方式和实施程序 v 1.4 采购的方式和实施程序 v 1.4 采购的方式和实施程序 v 第2章 招标投标概述 v 2.2 招标与合同 v 2.2 招标与合同 v 2.2 招标与合同 v 2.2 招标与合同 v 2.2 招标与合同 v 1)两阶段招标 v 第一种: 27号令规定的两阶段招标 v 第一阶段征集项目技术方案,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技术方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从中优选出最佳方案,并对其进行完善、统一技术标准、规格和要求,据此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按照招标文件及其统一的设计方案或技术标准、规格要求,组织项目正式招标和投标。只有参加了第一阶段投标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投标。 v 2.2 招标与合同 v 1)两阶段招标 v 第二种:世界银行规定的两阶段招标 v 第一阶段,邀请投标人提交不含价格的技术标。招标人对收到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要求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投标人修改技术方案。不按招标人要求修改技术方案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v 第二阶段,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价格和技术方案。招标人组织公开开标。经评审,确定技术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 v 2.2 招标与合同 v 1)两阶段招标 v 第三种:亚洲开发行规定的两阶段招标 v 第一阶段,投标人投标时将投标报价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别封装在两个不同的信封中同时递交。招标人先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投标文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拒绝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修改技术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v 第二阶段,被要求修改技术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修改后的技术投标文件和补充报价。补充报价只能是由于修改技术投标文件而导致的修改。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报价和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经评审,确定技术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 v 2.2 招标与合同 v 2)框架协议招标 v 主要适合于企业集团或政府采购招标人采用集中一次招标组织方式,为下属多个实施主体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分别和分批次采购技术标准、规格和要求相同的货物或同一类型的服务。招标人通过招标,与中标人形成货物或服务统一采购框架协议,协议中一般只约定采购标的技术标准、规格和要求及其合同单价,而不约定或大致约定采购标的数量和合同总价,各采购实施主体按照采购框架协议分别与中标人分批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协议。 v 政府采购中常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都属于框架协议招标。 v 2.2 招标与合同 v 框架协议招标有如下特征: v 招标约定合同单价、技术规格和服务条件等合同要件; v 招标通常不确定采购数量和交货时间,或者只提供预计的参考数量; v 框架协议的招标结果有确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与中标人按框架协议签订实际供货或服务合同; v 同一个标的中标人可以不只一个; v 框架协议招标通常适用于货物和服务采购。 v v 2.2 招标与合同 v 3)电子招标投标 v (1)电子招标投标的概念 v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招标投标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数据电文为载体,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活动。 v (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构成 v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是指用于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系统,由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交易平台组成。 v 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为招标投标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招标投标信息交互和共享服务。 v 项目交易平台用于完成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过程,并为公共服务平台交互数据电文。 v 2.2 招标与合同 v (3)电子招标投标的作用 v 规范招标投标秩序,有效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v 整合和共享招标投标信息,实现市场信息一体化 v 招标过程低碳绿色、节能高效 v 转变和规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v 实现社会监督和诚信自律 v 预防和治理腐败交易 v 2.2 招标与合同 v 2.2 招标与合同 v 2.3 招标投标的范围和作用 v 2.4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v 2.4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v 2.4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v 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v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v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v 利用外资项目的代理服务收费依据财政部、商务部的有关规定。 v v 2.4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v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主要内容 v 1、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增加了按中标金额档次划分的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 v 2、设置收费上限。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货物350万元、服务300万元、工程450万元。 v 3、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4、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仍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附件规定执行,其中,收费基准价格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服务费,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v 招标代理服务取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万元 1.10% 0.80% 0.70% 500-1000万元 0.80%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0%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0% 0.20% 1-10亿元 0.05% 0.05% 0.05% 1-5亿元 0.035%  5-10亿元 0.008%  50-100亿元 0.006%  100亿以上元 0.004%  限额 350万元 300万元 450万元 v 2.4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v 2.4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v 2.4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v 公开招标基本程序 v 公开招标基本程序(续) v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后审)基本程序 v 2.5 招标投标争议的解决 v 2.5 招标投标争议的解决 v (3)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投标争议的处理 v 1)异议和质疑的处理 v ①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履行接收手续; v ②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的误解; v ③按照可否纠正问题,采用不同处理方式; v ④招标人可以请评标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 v ⑤答复处理应使用书面形式并在合理时间内作出。 v 2.5 招标投标争议的解决 v 2)投诉处理 v ①应该以正确态度对待投标人的投诉。 v ②招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投标人的投诉事项,配合调查 v ③按要求暂停签订合同或暂停执行合同,等待投诉处理结果 v ④招标人如实提交处理投诉所需的相关资料 v ⑤招标人可以主动与投诉人联系,澄清、说明事实,沟通认识,消除误解。 v ⑥招标人对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无异议的,应当执行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招标人对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v 2.6 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 v 2.6 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 v 第3章 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v 3.1招标师的职业定位 v 3.3招标师的登记管理与继续教育 v 3.4 招标师职业权利、义务与责任 v 3.5 招标师的职业素质 v 3.5 招标师的职业素质 v 3.5 招标师的职业素质 v 第4章 招标方案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2.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v (1)工程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v (2)工程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和投标资格。 v 1)工程招标内容范围应该正确描述、界定工程数量与边界,工作内容与周围的分工、衔接、协调等边界条件; v 2)工程招标标段划分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①法律法规,②工程承包管理模式,③工程管理力量,④投标资格与竞争性,⑤工程技术、计量和界面的关联性,⑥工期与规模。 v 3)投标资格要求。详见第5章。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2.4 编制招标方案应该注意的问题 v 招标采购的目的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制定招标方案,合理设定招标项目条件和投标资格能力,创造充分竞争的投标环境,并借此以较低的成本采购满足需求的工程、货物或服务。 v 一般情况下,潜在的投标人越多,则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会越激烈,投标人为了在竞争中胜出,就会以更低的价格和更优的投标响应招标,使得招标人有可能以最有利的条件采购到满意的工程、货物或服务。当全面和实质性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条件下,投标人数量至少达到或超过三家,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竞争;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招标人应在以下方面注意: v (1)选择适当的招标组织形式 v 招标组织形式有招标人自行招标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两种。招标人如果自行组织招标,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在招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组织是一项专业知识非常强的技术工作,如招标人没有设立专门招标机构或没有足够数量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人员的,一般应当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2)尽可能选择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v 采用公开招标,可以为投标人提供充分公开、公平的竞争条件,同时招标人借助于市场充分竞争节约项目采购资金。公开招标的各个环节在各方面监督之下,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招标投标争议,杜绝腐败的发生。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应尽可能选择公开招标。 v 招标人应当按核准的招标方式组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适合邀请招标。政府采购采购项目,当采购项目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没有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可以公开招标,也可以按照规定选择其他适当的采购方式。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3)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工作计划 v 招标是一项程序性和时间性很强的工作,每个招标环节都有其自身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根据项目工期和采购进度,合理安排招标计划,科学制定招标方案。在招标程序和项目进度出现矛盾时,应当以招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为原则,绝不能为了满足项目进度的要求而改变招标的合法程序。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4)科学和合理确定标段或标包划分 v 在确定标段或标包划分划分时,在投标人可以独立投标的前提下,应尽量增加标段的工作内容,以便提高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兴趣。对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各项工程内容的技术关联性较强,应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招标,将施工项目交给一家总承包单位承担;对于公路、铁路道路施工项目,由于不同路段技术相对独立,为了缩短工期,可以将一条公路或铁路的道路施工划分为若干标段,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担;对于货物采购项目,则应尽量将技术关联的货物合包招标。但是在大批量采购货物时,为了保证生产和供应,也可以将同一种货物分为若干标段,由不同的供应商供货。 v 4.2招标方案内容 v (5)注意招标的经济性和效率 v 招标过程相对于谈判采购,由于程序复杂,采购人往往需要额外付出组织招标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但是与通过招标节约的采购成本相比,这种付出是值得的。 v 金额较小的项目,招标付出成本往往会大于招标节约的资金。因此,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了公开招标的最低限额标准。如果低于公开招标最低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其他简单的采购方式。其中的小额采购内容,应当尽可能将相关性的采购内容合并标段(包)组织招标。 v 某些特殊项目,因投标人数量有限,法规规定经核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谈判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v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多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审查内容应区别不同类别的招标项目。 v ▲我国普遍实行企业经营资格、资质、生产许可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管理制度,大多数项目招标需要审查投标资格。 v ▲资格审查目的:按照法定和招标约定(如约定最低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投标、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资格条件,确定合格投标人,但是不能设置歧视和保护性条件限制和排除潜在投标人。 v 5.1 资格审查的原则和方法 v v 5.1.1 资格审查的原则 v 资格审查应当以“三公”和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遵循科学、择优、合法原则。 v 5.1.2 资格审查的方法 v ▲资格审查方法两种: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v ▲资格预审有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办法; v 资格后审只有合格制一种办法 。 v v 5.1资格审查的原则和方法 v (1)资格预审 v ▲定 义: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 v 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 v 标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 v 进行资格评审,确定合格潜在投标人。 v ▲优 点:可以减少评标工作量、评标时间和费用,分步缓解 v 矛盾,提高评标质量,降低投标的社会成本。 v 缺 点:延长招标过程,增加招投标双方预审的费用。 v ▲适 用:大型、技术复杂,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或潜在 v 投标人数量较多的项目。工程较多采用预审制。 v ▲资格预审后,评标阶段对投标资格需要复核的情形。资格预审公告不属于要约邀请,不是招标文件的内容。 v 5.1资格审查的原则和方法 v ▲二种办法: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 v 合格制有利于更多、更好的投标人和投标方案参与竞 争;公平对待投标申请人,但增加评标工作量,增加投标的社会成本。 v 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有利于降低投标的社会成本。但因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范围,降低了竞争性,容易串标。 v (2)资格后审 v ▲定 义: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的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评审投标人资格,资格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v ▲优 点:避免招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环节和费用,缩 短招投标过程,有利增强投标的竞争性,预防串标。 v 缺 点:增加投标的社会成本和评标工作,投标盲目和轻视,矛盾集中,评标和定标困难。 v 5.1资格审查的原则和方法 v ▲适 用:小型、技术简单,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少或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的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机电产品大多使用后审制。 v ▲办 法:只有合格制。 v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异同 v 相同点: v 原则相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 v 目标相同: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降低合同风险; v 内容基本相同: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能力及信誉。 v v 区别: v 时间:资格预审在发招标文件之前;资格后审在开标之后的评标阶段; v 评审人:资格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v 评审对象:资格预审是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后审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v 适用范围:资格预审一般适用投标文件编制费用高,潜在投标人数量多的项目;资格后审一般适用投标文件编制费用低,潜在投标人数量少的项目; v 办法:资格预审有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资格后审只有合格制。 v 5.1资格审查的原则和方法 v 5.1.3 资格审查的程序 v ▲资格预审一般程序: v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v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v (3)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v (4)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 v (5)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v (6)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v (7)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申请文件必要的澄清),起草评审报告; v ( 8)招标人审核资格评审报告、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v (9)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v 5.1资格审查的原则和方法 v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差异: v (7)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申请文件,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报告; v (8)招标人书面通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结果,并发出投标邀请书; v (9)被邀请的申请人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v ▲资格后审程序:资格后审程序是在开标后的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标准,采用合格制办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 v 注意: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实际操作可以仅对前几位的最低投标价进行资格后审。 v 资格后审区别于采用资格预审的评标资格复核和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的资格评价。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5.2.1 工程施工投标资格 v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v ▲建筑业企业取得相应类别资质等级,方可从事相应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v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项目业主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类别和等级: v 施工总承包12个资质类别,分别是: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机电安装; v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或3个)等级;(如房屋工程一级承包范围:5倍注册 v 资金、40层、240米、20万平方米) v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类别有60个,大多有3个资质等级。例如:土石方、建筑装饰、建筑幕墙、钢结构、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环保、电信、电子、桥梁、隧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铁路电务、铁路铺轨架梁、水工大坝、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送变电等。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 推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资质,可以分别承揽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三个构成并联。目前,除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外,设计-施工一体化专项资质有四个: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装饰装修分三级,其他分一、二级。 v ▲三个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159号部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2007年资质就位标准主要包括: v 一、鼓励工程总承包,某一类施工特级资质+同一类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图设计),具有技术中心、工法等科技投入;一级建造师、同一类甲级设计人员等。 v 5.2 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二、施工总承包承揽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不另需专业承包资质,但之外的需要专业承包资质; v 三、两类专业序列:1.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2.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取得任一类序列内,任一项专业施工总包特级+两个专业施工总包一级,即可以承接同一类别内的任一专业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以及相应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v 四、施工总承包特级限承包合同3000万元以上工程。 v 五、原施工资质标准过渡3年并顺延至今年。 v ▲有关工程、货物、服务企业资质、资格、许可、认证等管理规定除了主要学习掌握上述序列、类别、等级,有关资质等级标准的承包范围不必强记。 v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2)投标资格能力要素 v 1)投标人资格 v ▲法定的经营资格; v 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v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v ▲联合体资质认定: v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较低的资质等 v 级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v 不同专业资质的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各方资质应按照 v 职责任务分工、分别符合投标合同的相应资质等级和其他资格能力标准要求; v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能力 v ▲类似项目定义:使用功能类型、标准、规模相似或相 v 近的工程建设项目。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 v 书、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v ▲两类项目:近年已完成项目:考察类似经验、履约能 v 力;已承接施工项目:考察可调动剩余资源和能力。 v ▲考察要素:项目数量、质量以及使用情况,履约状况。 v ▲联合体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最低业绩、按照分工 v 应具有的专门业绩和关键业绩。 v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3)投标人可投入技术和管理人员 v ▲根据招标工程的技术管理特点和相关规定设置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类似业绩条件。 v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实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建设部153号部令)、《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至2013年2月27日止设立过渡期,实行临时注册建造师制度,但是大中型工程必须用注册建造师;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大中型,二级建造师中小型:25层/30米跨/100米/3万单体/10万群体/其他3000万元以下建筑;构筑物:120米高/3500平米/其他3000万元以下。 v 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分一级和二级,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铁路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4)投标人财务状况 v 财务状况是指一定时期内,施工企业经营活动体现在财务上的资金筹集与资金运用状况,它是企业一定期间内经济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综合反映。反映财务状况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主体对外提供的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的会计报表。 v 根据《会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v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A.会计报表 v 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一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由会计账簿的数据整理得出,以表格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 v 企业会计报表按其反映的内容不同,分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资产负债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表的含义: v 可以反映企业资产的构成及其状况,分析企业在某一日期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及其分布情况 v 可以反映企业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分析企业目前与未来需要支付的债务数额 v 可以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情况,了解企业现有的投资者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份额 v 通过对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及其相关比率的分析,可以帮助招标人全面了解投标人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从而为评标提供财务信息。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总资产是指某一经济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资产。 v 所有者权益就(净资产):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v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是企业承担的,以货币计量的在将来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v 2011年3月31日 深发展A(000001)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v v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 v 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在数量上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 v 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 v 2011年3月31日 深发展A(000001)利润表 单位:万元 v 一、营业收入 v 581504 v 二、营业支出 v 251393 v 四、利润总额 v 306910 v 净利息收入 v 510433 v 营业税金及附加 v 44606 v 减:所得税 v 66690 v 其中:利息收入 v 921984 v 业务及管理费用 v 206787 v 少数股东权益 v 0 v 利息支出 v 411551 v 资产减值损失 v 24116 v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v 240220 v 佣金净收入 v 48169 v 折旧费 v 0 v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v 0 v 其中:佣金收入 v 54387 v 三、营业利润 v 305996 v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v 0 v 佣金支出 v 6217 v 加:营业外收入 v 1567 v 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v 0 v 净交易收入 v 6461 v 减:营业外支出 v 653 v 八、未分配利润 v 0 v 汇兑收益 v 6461 v v v (一)基本每股收益 v 0 v 投资净收益 v 12452 v v v (二)稀释每股收益 v 0 v 其他业务收入 v 3989 v v v v v ※净资产收益率=240220/3595007=6.68% v v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v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越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是企业资产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v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含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v 流动比率的含义: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一般表明偿还短期能力强,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大,表明企业有足够变现的资产用于偿债。但是,并不是流动比率越高越好。因为,流动比率太大表明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和获利能力;如果比率过低,又说明偿债能力较差。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损益表又称为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是一段时间内公司经营业绩的财务记录,反映了这段时间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及税收状况,报表结果为公司实现的利润或形成的亏损。收入-费用=利润 v ■现金流量表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企业的现金 (包含现金等价物) 的增减变动情形。主要是要反映出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并根据其用途划分为经营、投资及融资三个活动分类。现金流量表可用于分析投标人在短期内有没有足够现金去应付开销。现金流量表的主要作用是决定公司短期生存能力,特别是缴付帐单的能力。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B.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面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增进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会计信息。 v C.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指会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情况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5)投标人可投入设备能力。投标资格申请人现有的和可以投入的设备数量、功率、工况等情况,以评定其是否具有完成招标工程所必需的设备能力。 v 6)其它技术管理要求。除施工承包人应满足的正常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技术支持体系、专项技术要求、分包队伍技术实力、专有安全及检测设备,其他应急技术方案等必要的辅助技术和管理要求。 v 7)投标人信誉。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信誉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合同争议情况、行政处罚案例。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8)投标人的限制情形。《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概括了工程施工投标人应当限制的12种情形: v ①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v ②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v ③ 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 v ④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v ⑤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v ⑥ 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v ⑦ 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⑧ 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v ⑨ 被责令停业的; v ⑩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v ⑪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v ⑫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v ▲其他限制情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2005】27号令32条规定。如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全资)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v 。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5.2.2 货物投标资格 v (1)货物投标企业的资格管理 v 货物投标单位的资格管理主要是货物产品制造、销售、安装企业的法定经营资格、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及其他行政许可、核准制度和强制性认证制度。 v 1)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度 v ▲列入目录的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v ▲列入管理目录的产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销售经营和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v ▲ 《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 (2007)174号文件规定了66类产品。建筑类有人造板、电线电缆、电焊条、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钢管脚手架扣件、外窗、水泥、制冷设备等。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2)强制性认证制度 v ▲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v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产品,包括进口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统一认证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统一认证标志、收费标准。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简称“3C”标志)。 v ▲列入目录的产品,两批共22个门类,157种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应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方可销售、进口和使用。标志分四类。 3)特殊行业的规定 v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将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列入必须核准的限制类企业。 v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2004]令第397号)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及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v 5.2资格审查要素标准 v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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