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各方职责,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提高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定期召开家长会,强化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意识。
、做好学生接送工作的政策宣传、解释,做好学生乘车组织工作,确保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位、定时。
、严格审核乘坐学生资格和乘车人数,按照乙方运行车辆安排学生,确保乘车学生符合条件、乘坐人数不超过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数(副驾驶座位不安排学生乘坐)。
、熟悉接送学生线路和停靠站点,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和路况,确保接送学生线路合理、安全、 畅通。
、做好每学期乘坐学生人数的统计工作,配合乙方在每学期开学后天内收取乘车费,收费标准为:每天早晚各接送一次的学生每学期元。
、落实随车照管制度,每车必须指派老师跟车全程照管。明确照管老师职责,维持上下车秩序,做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等工作。加强对学生乘车途中安全教育。
、发现超载或其他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时,有权进行制止。若不执行,可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二、乙方职责
、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周岁以上、不超过周岁;最近连续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检测合格,办理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车辆证照齐全,配备应急锤、安全带、灭火器、三角牌等安全设备。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车辆、驾驶员、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车辆、驾驶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做好报备记录。
、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行线路、站点组织运行,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发生顺路载客、超员、超速、接听手机、吸烟、酒后驾驶、疲劳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业务学习或岗位培训。组织新上岗的驾驶员熟悉车辆、路况、路线、站点和学生情况等。
、负责承担接送过程中的行车安全责任,学生乘车过程中的监管以及上车前、下车后的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乙方要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道路有安全隐患不开、超员不开、无随车带队老师不开、学生不系安全带不开的安全规定。
三、特别约定
、如遇恶劣天气或发生道路损坏、道路封闭等特殊情况,接送车辆无法正常运行时,甲方应负责通知家长按照乙方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组织家长自行接送学生,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如遇乙方车辆发生抛锚等原因导致无法运行时,由乙方负责调度车辆及时顶替,不得将学生分流到其他车上引起超载。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盖章后生效。同时报属地乡镇政府(街道)、辖区交巡警中队、辖区交管所备案。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校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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