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地职工宿舍安全
管 理 规 定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防范和杜绝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及中毒事故等事件的发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该规定。
一、凡进入生活区、办公区的外来人员,必须向现场保卫人员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备案。
二、外来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工地和留宿。
三、凡居住在生活区的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下条款:
1、生活区及宿舍区的用电设施,电源线路由项目部电工统一架设和管理。其它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乱拉乱接。
2、宿舍内严禁使用60W以上的灯泡照明,禁止在灯泡上烘烤衣物,电线上禁止挂任何物品,电线不得与金属体连接。手机充电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严禁放在被子下或者易燃烧处。
3、宿舍内严格定员,每个房间十人,选择室长一名负责监督宿舍的安全及卫生情况。严禁私设小房间及擅自留宿外来无关人员(如未成年人、孕妇等)。
4、房间内严禁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通道上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其他杂物。
5、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用电煮饭、使用水乌龟等。
6、吸烟时应到专用吸烟区,吸完后应及时熄灭烟头,禁止吸倒床烟。
7、生活区居住人员须学习好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方法。(电器设备着火,先切断电源)。
8、所有人员必须和睦相处,严禁酗酒滋事。
9、房间坚持每天安排人员按次序打扫干净,保持整洁。公共部分区域,清洁工及时清理打扫干净。
10、在公共宿舍内不要大声喧哗,晚上11点必须熄灯休息。(加班人员除外)。
11、职工必须搞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12、凡违反以上条款的人员,将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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