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方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9698531 上传时间:2025-04-0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6.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蒸汽冷凝水回收再运用方案 企业领导: 根据苏焦7号文献规定,拟对化产、甲醇两车间外排旳蒸汽冷凝水进行改造回收,返回动力车间作为成品水运用,方案如下。 一、既有外排冷凝水状况 1、化产车间冷鼓焦油中间槽:10吨/天。 2、化产车间硫铵煤气预热器:6.5吨/小时。 3、化产车间氨水换热器:3.5吨/小时。 4、化产车间硫铵开车时热风:2吨/小时,每天15小时。 5、化产车间提盐工程:2吨/小时。 6、甲醇转化、合成汽包:5吨/小时。 7、转化炉夹套:1.5吨/小时。 8、冬季仪表保温:2吨/小时。 二、工艺方案 1、在各个冷凝液排放口就近增长搜集槽,设置自动清水泵打回动力车间除盐水站中间水箱。 2、各水管返回路线如下:(1)化产车间:鼓冷在焦油中间槽东加一种5m3搜集槽及一台15m3/h扬程30m旳清水泵,与管廊上主管连接,搜集焦油脱水用蒸汽冷凝液。(2)、在硫铵母液槽东加一种10 m3搜集槽及一台15 m3/h 扬程30 m旳清水泵,搜集煤气预热口、热风机及蒸氨原料氨水预热器旳蒸汽冷凝液。与管廊上主管连接。(3)脱盐工程冷凝水搜集在安装计划内实行。(4)甲醇车间:在转化工段东侧空地安装(¢X2.8)地下槽将转化所有冷凝液搜集用泵打入回水总管。(5)在合成工段西侧管廊下安装(¢X2.8)地下槽将合成汽包冷凝液搜集用泵打入回水总管。(5)由化产与甲醇水管出来旳回水管在气柜北侧东西管架与南北管架交汇处,交汇为一根,沿管架向东到动力车间除盐水站中间水箱。水管采用304不锈钢。(见冷凝水改造路线图)。 三、费用估算 化产投资预算登记表 材料 规格 数量 投资(万元) 碳钢储槽 5立方米³ 1台 0.5 碳钢储槽 10立方米 1台 0.8 304不锈钢管 φ57×3 1000m 10.58 闸阀 Z41H-16C DN50 15个 0.375 止回阀 H42H-16C DN50 2个 0.066 法兰 DN50PN1.6 30片 0.375 900304不锈钢弯头 DN50PN1.6 R=1.5D 40个 0.08 清水泵 15m3/h 、扬程30m 2台 0.56 合计: 12.776 甲醇投资预算登记表 材料 规格 数量 投资(万元) 钢板卷焊地下槽 φ H=2500 δ=8 2个 1.6 地槽液下泵 12m3/h 、扬程30m 2台 4.0 304不锈钢管 32×3 200m 0.5 304不锈钢管 φ57×3 400m 4.2 闸阀 Z41H-16C DN50 6个 0.15 止回阀 H42H-16C DN50 2个 0.066 球阀 Q11H-16 DN20 13个 0.025 法兰 DN50PN1.6 16片 0.2 900无缝弯头 DN50PN1.6 R=1.5D 10个 0.02 合计: 10.761 五、回收冷凝水价值估算 1、化产车间冷鼓焦油中间槽:10x360x4=14400元 2、化产车间硫铵煤气预热器:6.5x24x360x4=224640元 3、化产车间氨水换热器:3.5x24x360x4=12090元 4、化产车间硫铵开车时热风:2x15x360x4=43200元 5、化产车间提盐工程:2x24x360x4=69120元 6、甲醇转化、合成汽包:5x24x360x4=172800元 7、转化炉夹套:1.5x24x360x4=51840元 8、冬季仪表保温:2x24x100x4=19200元 9、合计:607290元=60.729万元 10、每日耗电180元x360=64800元/年 11、年收益607920-64800=543120元 12、投资回收期(107610+127760)÷(543120÷360)=156天 (附图一张) 此方案与否可行 请领导指示 生产调度室 .3.19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