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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号线土建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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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号线土建工程监理、施工单位 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地铁2号线土建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的综合管理,确保地铁土建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提高地铁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地铁2号线土建工程施工周期内的监理、施工单位。 第三条 考核范围为参加青岛地铁2号线土建工程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实行上半年、下半年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的方式。 第二章 考核组织形式及内容 第四条 地铁集团成立土建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2号线集团包线领导和建设分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分公司综合计划处,负责考核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综合考核的内容:每个土建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管理、日常管理情况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六条 考核对象 土建工程监理单位的综合考核分为总监办和驻地监理两部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的综合考核分为项目总部和工区项目部两部分。 汽车东站、车辆段等新增标段监理、施工单位的考核同驻地监理、工区项目部。 第七条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分为上半年、下半年和年度考核。年中进行上半年综合考核,年底进行下半年综合考核。根据上半年和下半年综合考核的分数,确定年度综合考核结果。 第八条 监理单位综合考核评分办法 (一)驻地监理综合考核得分: 上半年综合考核得分=上半年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平均分×40%+上半年进度考核平均分 ×40%+上半年的日常管理考核分×20% 下半年综合考核得分=下半年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平均分×40%+下半年进度考核平均分 ×40%+下半年的日常管理考核分×20% 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上半年综合考核分×50%+下半年综合考核分×50% (二)总监办综合考核得分 上半年综合考核得分=上半年各驻地监理综合考核平均分×60%+上半年总监办的日常管理考核分×40% 下半年综合考核得分=下半年各驻地监理综合考核平均分×60%+下半年总监办的日常管理考核分×40% 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上半年综合考核分×50%+下半年综合考核分×50% 第九条 施工单位综合考核评分办法 (一)工区项目部综合考核得分 上半年综合考核得分=上半年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平均分×40%+上半年进度考核平均分 ×40%+上半年的日常管理考核分×20% 下半年综合考核得分=下半年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平均分×40%+下半年进度考核平均分 ×40%+下半年的日常管理考核分×20% 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上半年综合考核分×50%+下半年综合考核分×50% (二)项目总部综合考核得分 上半年综合考核分=上半年各工区项目部综合考核平均分×60%+上半年项目总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分×40% 下半年综合考核分=下半年各工区项目部综合考核平均分×60%+下半年项目总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分×40% 年终综合考核分=上半年综合考核分×50%+下半年综合考核分×50% 第十条 综合考核评分依据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的平均分,由地铁集团安全质量部依据市建委、地铁集团安全质量部、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结果进行计算,并将结果于每年度7月5日、1月5日前报送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进度管理考核的平均分,由建设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依据进度管理考核结果按周期计算,并将结果于每年度7月5日、1月5日前报送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日常管理的平均分,由地铁集团各责任部门依据土建监理单位日常管理考核评分表、土建施工单位日常管理考核评分表(见附表1、2)进行评分,并将结果于每年度7月5日、1月5日前报送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第十一条 综合考核结果 (一)监理、施工单位的综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得分70分及以上单位为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单位,得分70分以下单位为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单位。 根据监理、施工单位的得分分别排序,将综合考核为合格的单位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级别进行奖励。综合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参与综合考核单位总数的30%,综合考核评价为一般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参与综合考核单位总数的30%,其他综合考核合格的单位为良好。 (二)项目总部的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级别,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80至90分(不含)之间为良好,得分80分(不含)以下为一般。 (三)凡年度评定为优秀单位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为本年度优秀项目总监、优秀项目经理。 (四)凡年度评定为优秀及良好的单位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评定为一般的单位不参与评选先进推荐。 第十二条 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各项考核资料,按期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上报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考核结果由地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第四章 考核奖励 第十三条 上半年综合考核奖励为通报表彰。综合考核评价为优秀的监理、施工单位,将全线通报表彰,并抄送所属上级单位,在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的基础上加1分。 第十四条 年度综合考核奖励为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证书、物质奖励。 (一)对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评价为优秀的单位,将全线通报表彰,抄送所属上级单位,并颁发“×××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奖牌。 (二)根据土建监理、施工合同,从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提取60%的资金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综合奖金),按各单位综合考核结果进行物质奖励,具体如下: 1. 项目总部年终考核为优秀,只进行通报表彰和奖牌发放,不进行物质奖励。 2. 总监办、驻地监理及工区项目部的奖励 (1)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单位 奖金总额=本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各单位提取综合奖金总和-从优秀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总和-从良好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总和×80%-从一般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总和×70%)×50%/获得优秀单位的个数 (2)年度综合考核为良好的单位 奖金总额=本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80%+(各单位提取综合奖金总和-从优秀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总和-从良好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总和×80%-从一般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总和×70%)×40%/获得良好单位的个数 (3)年度综合考核为一般的单位 奖励总额=本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70% (三)对优秀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及先进个人颁发“优秀项目总监”、“优秀项目经理”、“先进个人”证书,同时发放奖金。奖金从(各单位提取综合奖金总和-从优秀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总和-从良好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总和×80%-从一般单位提取的综合奖金总和×70%)×10%中进行列支。 第十五条 各单位获得的奖励资金用于奖励本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挪做它用,其中本项目负责人奖金不得高于奖励资金的20%。奖金分配方案应报建设分公司综合计划处备案,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将视为没有进行奖金分配,不予办理奖金支付。若发现获奖单位将奖金挪做它用,将在下年度计量支付款中予以双倍扣除。 第五章 考核处罚 第十六条 综合考核处罚分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两种。 第十七条 上半年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全线通报批评,并抄送所属上级单位。 第十八条 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全线通报批评,抄送所属上级单位,并扣罚综合奖金;同时将根据有关规定上报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采取限制投标等措施。 第六章 考核奖罚兑现 第十九条 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提出相应的年度考核奖罚建议,并经地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确定后,由建设分公司综合计划处办理各项支付手续,集团财务部门负责奖金发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 土建监理单位日常管理考核评分表 2. 土建施工单位日常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表1 土建监理单位日常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名称: 分项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存在问题/考核评价 扣分 责任部门 人员到位、到岗情况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了变更,但未履行变更程序的(以业主单位书面批准为依据),扣5分。 工程处、安质处 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发生了变更,但未履行变更程序的(以业主单位书面批准为依据),扣2分。 监理单位到位人数与投标承诺人数对比,每减1人,扣1分。 在业主定期、日常检查抽查过程中,每发生一次监理工程师不在岗(请假以业主代表书面同意为准),每人次扣1分。 在业主定期、日常检查抽查或者业主召开的重要会议过程中,每发生一次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或不参加(请假以地铁公司工程管理处书面同意为准),每次扣2分。 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每有一项扣2分。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或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提出整改后不及时按照业主要求整改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管理不善或所监理项目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等,业主书面给其上级管理单位要求加强管理的,每发一次函扣5分。 监理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不细,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每检查出一项问题,扣2分。 是否按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工作,每检查出一项问题扣2分。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工程数量核算不认真,不积极、时有错误,每发生一次扣2分。 计划合约部、工程处 新增项目增补单价未认真审核,每发生一次,扣2分。 对承包人上报的计量数量、项目、资料未严格进行验收、核查,每发生一次扣2分 对月估算和季度支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每发生一次扣2分。 审计管理 决(结)算审计过程中审减率超过合同约定比率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监察审计部 未及时提交决(结)算审计送审资料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设计变更的管理 对变更立项审批不严,不符合合同要求,每发生一次,扣2分。 总工办、技术处、工程处 对变更费用申报审批不严,未履行投资控制的责任,每发生一次扣2分。 分包管理 施工单位违反合同进行分包或未经批准进行工程分包,未采取有效措施,每发生一次扣2分。 计划合约部、工程处、安质处 对施工单位分包未进行合同备案,未进行资质审查(或审查不严),每发生一次扣2分。 未能有效地监督承包人对分包商的管理(如民工工资支付),每发生一次扣2分。 监理人员办公场所、生活设施及交通工具配备情况 监理单位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电脑桌椅等办公用品配备齐全的,租用所监理的施工单位的办公场所,签定合同并付房租,且电脑桌椅等办公用品配备齐全的,扣3分;监理单位租用所监理的施工单位的办公场所,未支付房租的,扣5分;电脑桌椅等办公用品配备不全的,扣2分。 工程处、安质处 监理单位没有自设员工食堂开伙,床铺等生活用品配备不齐全的,扣5分;监理单位工作人员除驻地监理外,在所监理施工单位用餐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监理单位在所监理的施工单位搭伙,及时支付伙食费,床铺等生活用品配备齐全的,扣2分;监理单位在所监理的施工单位搭伙,未及时支付伙食费,扣5分;床铺等生活用品配备不全的,扣5分。 监理单位没有配备办公用车等必须交通工具的扣2分。 监理例会召开、监理日志填写情况 没有坚持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每缺少1周扣5分;监理例会监理人员到会人员不齐全的,每少1人扣1分; 按时、准确填写监理日志,每缺少1天扣1分;总监每月审核监理日志,每缺少一次扣2分,如发现资料有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字等现象,发现1处扣5分; 监理通知单与施工单位回复必须一一对应,发现不对应或没有回复等,发现1份扣2分 报表台账 监理月报内容不齐全、不客观、不真实,每发现一处扣2分。 计划合约部、综合计划处、工程处 计量支付台帐、各类工作台账不清晰、不完整,每发现一项扣2分。 档案及资料管理 在考评期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编制上报各种文件或有关工程方面的资料、报表,每出现一次扣1分。 办公室、总工办、综合计划处、工程处、安质处 廉政协议执行情况 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杜绝违法违纪行为,有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相关条款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监察审计部、法律事务部 社会影响 在考评期间有负面社会影响的,如新闻报道、媒体报道、群体上访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党群处、工程处 违反信访管理办法规定、信访件的回复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2分。 未经许可,擅自接受采访或向媒体发布信息,每发生一次扣5分。 业主满意度 业主在日常管理中,下发的通知等各单位不能够及时响应,每发生一次不及时响应或不满意,扣3分。 集团各部门及建设分公司各处室 合 计 最终得分 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对各单位的日常管理结果实行半年度汇总,由各责任部门根据该考核周期内的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打分,于每年度7月5日、1月5日前报送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此表为扣分制,满分100分减去所扣分数即为各单位的最终得分,扣完为止。 附件2 土建施工单位日常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名称: 分项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存在问题/考核评价 扣分 责任部门 人员到位、到岗情况 施工单位经业主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以业主单位书面批准为依据),扣2分。没有获得书面批准的,扣5分。 工程处、安质处 施工单位经业主单位同意更换项目总工的(以业主单位书面批准为依据),扣2分。没有获得书面批准的,扣5分。 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到位人数与投标承诺人数对比,每减1人扣1分。 在业主定期、日常检查抽查或会议要求指定人员参加等情况下,项目经理和总工不在岗或不参加(请假以工程处书面同意为准)每次扣5分,专业工程师不在岗或不参加(请假以业主代表的书面同意为准)每次扣1分。 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每有1项扣2分; 组织机构或管理制度、人员配备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提出整改后不及时按照业主要求整改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管理不善或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等,业主单位发通报、函或给其上级管理单位要求加强管理的,每发一次函扣10分。 地铁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 地铁公司开展各项劳动竞赛活动等,施工单位不能够积极响应,并未能及时做出安排配合,每发生一次扣3分; 在各种竞赛活动中,不能够按照预定目标完成任务,扣5分。 计量支付管理 及时提交核量计划,每发生一项提交不及时扣2分。 计划合约部、工程处 能按计划对图纸数量或变更进行核算,工程数量核算基本做到准确,每发生一项错误扣2分。 新增项目增补单价组价依据的资料真实、完整,每发生一项错误扣2分。 核算清单、增补清单、变更(洽商)清单编制准确,每发生一项错误扣2分。 按时估验,及时上报估验资料,月度估验工程量基本准确,每发生一项提交不及时或错误扣2分。 计量支付台帐清晰、完整(含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险费用台帐,并及时备案),每缺失一项扣2分。 审计管理 决(结)算审计过程中审减率超过合同约定比率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监察审计部 未及时提交决(结)算审计送审资料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对施工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变更(洽商)管理 变更(洽商)费用申报及时、手续齐全,每发生一项提交不及时扣2分。 计划合约部、总工办、技术处、工程处 变更(洽商)所报费用计算依据充分,价量计算准确,无明显多报、虚报行为,每发生一项错误扣2分。 合同分包管理 专业工程发包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并备案,每发生一项不按规定事项扣2分。 计划合约部、工程处、安质处 劳务作业发包时,依法订立了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每发生一项不按规定事项扣2分。 总包单位留存了分包单位农民工每月考勤表和工资表,每缺失一项扣1分。 农民工上岗培训必须达到100%,以上岗培训记录或会议纪要参加培训人员签字为准,每缺少1人次扣0.5分。 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每发生1次(以工资发放表或银行通知单、农民工书面电话举报等为依据),扣5分。 发生因农民工工资、队伍费用结算等问题,被举报至市主管部门的,或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每发生一次(以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为依据)扣10分。 档案及资料管理 在考评期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编制上报各种文件或有关工程方面的资料、报表,每出现一次扣2分。 办公室、总工办、综合计划处、工程处、安质处 廉政协议执行情况 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杜绝违法违纪行为,有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相关条款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监察审计部、法律事务部 社会影响 在考评期间有负面社会影响的,如新闻报道、媒体报道、群体上访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党群处、工程处 信访件的回复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2分。 未经许可,擅自接受采访或向媒体发布信息,每发生一次扣5分。 业主满意度 地铁集团在日常管理中,下发的通知等各单位不能够及时响应,每发生一次不及时响应或不满意,扣3分。 集团各部门及建设分公司各处室 合 计 最终得分 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对各单位的日常管理结果实行半年度汇总,由各责任部门根据该考核周期内的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打分,于每年度7月5日、1月5日前报送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此表为扣分制,满分100分减去所扣分数即为各单位的最终得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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