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代打保证金有关规定
1、 对外合作项目,市场负责人必须将代打保证金事项提前跟合作方协谈确定,如不能到达如下条件,放弃此项目合作;
2、 保证金原则上不全额代打,市场负责人需把握风险。假如全额代打,打款前必须支付2个月利息,利息最终计算方式:第一种月局限性一月算一月,超过一种月一周内按一周算,一周到半个月按半个月算,超半月按一种月算,终息多还少补;
3、 保证金月息3-4分,大额保证金风险增长,原则上需要增长保证金利息,视详细项目定;
4、 项目及保证金谈定,如由于特殊原因不用代打保证金旳,利息按上述计息方式收取1个月或洽谈相称费用;
5、 如投标项目进入候选人三名内或中标,利息从第二个月按4分月息计算,从第二月开始计算方式:超过一种月一周内按一周算,一周到半个月按半个月算,超半月按一种月算,终息多还少补;
6、 合作方资金需提前二天到位,合作方资金先转到我方劳务帐户再由基本户打至招标文献指定账户,利息由市场负责人负责跟进收取;
7、 终息计算时间:基本帐户打款到业主指定账户时间为开始时间,业主退款到基本帐户时间为终止时间;
8、 保证金接受帐户:
账户名称: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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