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能源记录报表制度目 录
一、总说明………………………………………………………………………………………………………2
二、报表目录……………………………………………………………………………………………………3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5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7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8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9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11
6.单位GDP、工业增长值能耗……………………………………………………………………………11
7.煤炭生产与销售去向表 ………………………………………………………………………………12
8.原油、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去向表………………………………………………………………………12
9.原油及石油制品资源与去向表 ………………………………………………………………………13
(二)基层年报表
1.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14
2.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15
(三)基层定报表
1. 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16
2.工业公司水消费………………………………………………………………………………………17
3.重要工业产品单位产量能耗及综合能耗……………………………………………………………18
四、附录
(一)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目录……………………………………………………………………19
(二)行业大类目录……………………………………………………………………………………………19
(三)重要工业产品单位产量能耗指标目录 ………………………………………………………………20
(四)能源记录指标……………………………………………………………………………………………21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解全省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记录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记录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记录和江苏省记录调查的一部分,是江苏省记录局对各省辖市记录局和各有关厅(局、公司)的综合规定。各地区和各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记录范围、计算方法、记录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本制度拟订的能源记录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行,准时报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记录资料应通过地方记录调查和部门记录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本制度调查内容相反复。
(三)本记录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两部分。在年报表中,“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P105表)的记录范围为所有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公司;“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105-1表)的记录范围为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公司;“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单位GDP、工业增长值能耗”(P306表)的记录范围为辖区内除解放军总后勤部、工程兵以外的所有生产和消费能源的单位。在定期报表中,“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SP201表) 的记录范围为所有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公司; “工业公司水消费”(SP206 表)的记录范围为所有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公司;“重要工业产品单位产量能耗及综合能耗”(SP205表)的记录范围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工业公司。
(四)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煤炭生产与销售去向表”(SP320表)、“原油、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去向表”(SP321表)、“原油及石油制品资源与去向表”(SP322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以及相关的公司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负责组织实行与填报;其他年、定报报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负责组织实行,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汇总上报规定
1. “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及库存”(P105表)、 “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105-1表)、“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SP201表)、“工业公司水消费”(SP206表)、“重要工业产品单位产量能耗及综合能耗”(SP205表)由省辖市记录局报送公司报表;“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单位GDP、工业增长值能耗”(P306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报送汇总表。
2.本制度中,除折标系数保存4位小数,其余均保存2位小数。
(六)本报表制度由江苏省记录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统 计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送时间及方式
页码
(一)综合年报表
P303-1表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年报
所有辖区
各省辖记录局
4月底前
电子邮件
5
P303-2表
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7
P303-3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8
P303-4表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9
P303-5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1
P306表
单位GDP、工业增长值能耗
年报(半年报)
同上
同上
年报4月底前,半年报7月20日前电子邮件
11
SP320表
煤炭生产与销售去向表
年报
徐州矿务局、大屯煤电公司、江苏天能集团
徐州市记录局核转
3月底前
邮寄或传真
12
SP321表
原油、天然气生产与销售
去向表
年报
江苏石油勘探局
扬州市记录局核转
同上
12
SP322表
原油及石油制品资源与去向表
年报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扬子石化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无锡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陵光石化集团、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扬州石油化工厂、江苏远洋运送公司、南京长航物资公司
南京、无锡、淮安、盐城、泰州、扬州记录局核转
同上
13
(二)基层年报表
P105表
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
库存
年报
辖区内所有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公司
各省辖市记录局
3月10日前
电子邮件
14
P105-1表
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
库存附表
年报
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公司
同上
同上
15
(三)基层定期报表
SP201 表
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季报
辖区内所有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公司
各省辖市记录局
季后12日前电子邮件
16
SP206 表
工业公司水消费
季报
(年报)
辖区内所有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公司
同上
年度为3月10日前,季后为16日前电子邮件
17
SP205 表
重要工业产品单位产量能耗及综合能耗
季报
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工业公司
同上
季后20日前电子邮件
18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表 号:P 3 0 3-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23)13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煤 炭
合 计
(万吨)
原 煤
(万吨)
洗精煤
(万吨)
其他
洗煤
(万吨)
煤制品
(万吨)
焦 炭
(万吨)
焦 炉
煤 气
(亿立
方米)
其 他
煤 气
(亿立
方米)
石 油
合 计
(万吨)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一、 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
1、 年初库存量
2、 一次能源生产量
3、 回收能
4、 外省(区、市)调入量
5、 进口量
6、 我轮、机在国外加油量
7、 本省(区、市)调出量(-)
8、 出口量(-)
9、 外轮、机在我国加油量(-)
10、 年末库存量(-)
二、 加工转换投入(-)产出(+)
1. 火力发电
2. 供 热
3. 煤炭洗选
4. 炼 焦
5. 炼 油
6. 制 气
其中:焦炭再投入
7.煤制品加工
三、 损失量
其中:运送和输配损失
四、 终端消费量
(一)第一产业
其中:农、林、牧、渔业
(二)第二产业
1.工业
其中:用作原材料
2.建筑业
(三)第三产业
1. 交通运送、仓储和邮电通讯业
2.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3. 其他
(四)生活消费
1. 城乡
2. 农村
五、 平衡差额(+、-)
六、 消费量合计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续表
原 油
(万吨)
汽 油
(万吨)
煤 油
(万吨)
柴 油
(万吨)
燃料油
(万吨)
液 化
石油气
(万吨)
炼 厂
干 气
(万吨)
天然气
(亿立方米)
其他石
油制品
(万吨)
其他焦
化产品
(万吨)
热 力
(万百万千焦)
电 力
(亿千瓦小时)
其 他
能 源
(万吨标准煤)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2.本表的记录范围为辖区内除解放军总后勤部、工程兵以外的所有生产和消费能源的单位。
3.平衡关系:
(1)列平衡关系:第1栏等于2、3、4、5栏的代数和;第9栏等于10、11、12、13、14、15、16、18栏的代数和。
(2)行平衡关系:37=01+12-21-23;38(消费量合计)=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加工转换部分的所有负值求和后取绝对值)+21+23;第01行等于02、03、04、05、06、07、08、09、10、11行的代数和;第12行等于13、14、15、16、17、18、20行的代数和;23=24+26+30+34;18≥19;21≥22;24≥25;26=27+29;27≥28;30=31+32+33;34=35+36。
4.报送时间为4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涉及中间投入和损失量)
表 号:P 3 0 3-2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23)13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煤 炭
合 计
(万吨)
原 煤
(万吨)
洗精煤
(万吨)
其他
洗煤
(万吨)
煤制品
(万吨)
焦 炭
(万吨)
焦 炉
煤 气
(亿立
方米)
其 他
煤 气
(亿立
方米)
石 油
合 计
(万吨)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按照《能源记录报表制度》
附录中的行业目录填报
续表
原 油
(万吨)
汽 油
(万吨)
煤 油
(万吨)
柴 油
(万吨)
燃料油
(万吨)
液 化
石油气
(万吨)
炼 厂
干 气
(万吨)
天然气
(亿立方米)
其他石
油制品
(万吨)
其他焦
化产品
(万吨)
热 力
(万百万千焦)
电 力
(亿千瓦小时)
其 他
能 源
(万吨标准煤)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2.本表的记录范围为辖区内除解放军总后勤部、工程兵以外的所有生产和消费能源的单位。
3.报送时间为4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
表 号:P 3 0 3—3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23)13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煤 炭
合 计
(万吨)
原 煤
(万吨)
洗精煤
(万吨)
其他
洗煤
(万吨)
煤制品
(万吨)
焦 炭
(万吨)
焦 炉
煤 气
(亿立
方米)
其 他
煤 气
(亿立
方米)
石 油
合 计
(万吨)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按照《能源记录报表制度》
附录中的行业目录填报
续表
原 油
(万吨)
汽 油
(万吨)
煤 油
(万吨)
柴 油
(万吨)
燃料油
(万吨)
液 化
石油气
(万吨)
炼 厂
干 气
(万吨)
天然气
(亿立方米)
其他石
油制品
(万吨)
其他焦
化产品
(万吨)
热 力
(万百万千焦)
电 力
(亿千瓦小时)
其 他
能 源
(万吨标准煤)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2.本表的记录范围为辖区内除解放军总后勤部、工程兵以外的所有生产和消费能源的单位。
3.平衡关系:
(1)列平衡关系:01=2+3+4+5; 9=10+11+12+13+14+15+16+18
(2)行平衡关系:与行业分类目录平衡关系一致
4.报送时间为4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表 号:P 3 0 3-4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23)13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原 煤
洗精煤
其他洗煤
煤制品
焦 炭
焦炉煤气
其他煤气
原油
汽油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一、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
1.年初库存量
2.一次能源生产量
3.回收能
4.外省(区、市)调入量
5.进口量
6.我轮、机在国外加油量
7.本省(区、市)调出量(-)
8.出口量(-)
9.外轮、机在我国加油量(-)
10.年末库存量(-)
一、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
1.火力发电
2.供 热
3.煤炭洗选
4.炼 焦
5.炼 油
6.制 气
其中:焦炭再投入
7.煤制品加工
三、损失量
其中:运送和输配损失
四、终端消费量
(一)第一产业
其中:农、林、牧、渔业
(二)第二产业
1.工业
其中:用作原材料
2.建筑业
(三)第三产业
4. 交通运送、仓储和邮电通讯业
5.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6. 其他
(四)生活消费
3. 城乡
4. 农村
五、 平衡差额(+、-)
六、 消费量合计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续表
煤 油
柴 油
燃料油
液 化
石油气
炼 厂
干 气
天然气
其他石
油制品
其他焦
化产品
热力
电力
其 他
能 源
合计
当量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2.本表的记录范围为辖区内除解放军总后勤部、工程兵以外的所有生产和消费能源的单位。
3.平衡关系:
(1)列平衡关系:第1栏等于2、3、4、5栏的代数和;第9栏等于10、11、12、13、14、15、16、18栏的代数和。
(2)行平衡关系:37=01+12-21-23;38(消费量合计)=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加工转换部分的所有负值求和后取绝对值)+21+23;第01行等于02、03、04、05、06、07、08、09、10、11行的代数和;第12行等于13、14、15、16、17、18、20行的代数和;23=24+26+30+34;18≥19;21≥22;24≥25;26=27+29;27≥28;30=31+32+33;34=35+36。
4.报送时间为4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
表 号:P 3 0 3-5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23)13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原 煤
洗精煤
其他
洗煤
煤制品
焦 炭
焦 炉
煤 气
其 他
煤 气
原油
汽油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按照《能源记录报表制度》
附录中的目录填报
续表
煤 油
柴 油
燃料油
液 化
石油气
炼 厂
干 气
天然气
其他石
油制品
其他焦
化产品
热力
电力
其 他
能 源
合计
当量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2.本表的记录范围为辖区内除解放军总后勤部、工程兵以外的所有生产和消费能源的单位。
3.平衡关系:
(1)列平衡关系:第23栏等于01~17、18、20、22栏的代数和;第24栏等于01~17、19、21、22栏的代数和。
(2)行平衡关系:与行业分类目录平衡关系一致
4.报送时间为4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单位GDP、工业增长值能耗
表 号:P 3 0 6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23)13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半年、年报) 有效期至:2023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期实际
GDP(2023年可比价)
*规模以上工业增长值(2023年可比价)
单位GDP能耗(等价值)
单位GDP能耗(当量值)
*工业增长值能耗(规模以上,当量值)
亿元
亿元
吨标准煤/万元
吨标准煤/万元
吨标准煤/万元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2.半年报只填报带“*”行。
3.年报报送时间为4月底前,半年报报送时间为7月20日之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煤炭生产与销售去向
表 号:S P 3 2 0表
制表机关: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文 号:苏 统(2023)100号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品种名称
年初库存
本年
生产量
本年销售量
本公司自用量小计
盘盈(+)或盘亏(-)
年末库存
小计
售予省内
售予
外省
出口
生活用
售予电厂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原煤
洗精煤
其他洗煤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数据由徐州矿务局、大屯煤电公司、江苏天能集团填报,徐州市记录局核转。
2.售给中央部属公司的煤炭不能笼统地都填入“售予外省”栏内;必须分别填入售予省内、外栏
3.其它洗煤必须是通过洗煤厂将原煤入洗后产出除洗精煤以外的其他洗煤,如洗混煤、洗中煤、煤泥等。但不
涉及筛选块煤和筛选混末煤。
4.宾栏平衡关系:1栏+2栏-3栏-8栏+10栏=11栏
4栏+6栏+7栏=3栏
5.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原油、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去向
表 号:S P 3 2 1表
制表机关: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文 号:苏统 (2023)100号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指标名称
原油 (吨)
天然气 (万立方米)
甲
1
2
一、 本年库存量
二、 本年生产量
三、 本年销售量
1、 售予省内
其中: 清江石油化工厂
江苏陵光石化集团
无锡石油化工总厂
2、 售予外省
四、 本公司自用量
其中: 生活用
五、 损耗量
六、 年末库存量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数据由江苏石油勘探局填报,扬州市记录局核转。
2.主栏平衡关系:
本年库存量+本年生产量-本年销售量-本公司自用量-损耗量=年末库存量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原油及石油制品资源与去向
表 号:S P 3 2 2表
制表机关: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文 号:苏统 (2023)100号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指标名称
代
码
原
油
燃料油
汽
油
煤
油
柴
油
液化石油气
炼厂
干气
其他石油制品
小计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一、资源合计
01
1、年初库存
02
2、外省调入量
03
3、省内调入量
04
4、进口
05
5、我轮、机在外国加油量
06
6、生产量
07
二、去向合计
08
1、售予外省
09
2、售予省内
10
3、出口
11
4、外轮、机在我省加油量
12
5、本公司消费量
13
其中:自产生活留用
14
6、盘盈(+)或盘亏(-)
15
7、年末库存量
16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外省调入,售予外省和进出口能源指本公司直接从外省调入,直接售予外省和直接与国外发生购销关系 的数量,不涉及经中转后的能源数量。
2.售予中央部属公司油品必须分别省内、外填报,不能都填入“售予外省”项内。售予解放军总后勤部所属公司的油品,可视作售予外省记录。
3.本表数据由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扬子石化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无锡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陵光石化集团、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扬州石油化工厂、江苏远洋运送公司、南京长航物资公司填报。
4.本表由南京、无锡、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市记录局核转。
5.主栏平衡关系:
01=02+03+04+05+06+07
08=09+10+11+12+13+15+16
6.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二)基层年报表
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公司法人代码□□□□□□□□—□
法人单位名称:
200 年
表 号:P 1 0 5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23)85号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能源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年 初
库存量
购进量
消费量
年 末
库存量
采用折标系数
参考折
标系数
实物量
金额
(千元)
合计
1.工业
生 产
消 费
2.非工业生产消 费
合计中:运送工
具消费
用于原材 料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丁
原煤
吨
01
0.7143
洗精煤
吨
02
0.9
其他洗煤
吨
03
0.2-0.7
型煤
吨
04
—
0.5-0.7
焦炭
吨
05
—
0.9714
其他焦化产品
吨
06
—
1.1-1.5
焦炉煤气
万立方米
07
—
—
—
—
5.714-6.143
高炉煤气
万立方米
08
—
—
—
—
1.286
其他煤气
万立方米
09
—
—
—
—
1.7-12.1
天然气
万立方米
10
—
—
—
11-13.3
液化天然气
吨
11
1.7572
原油
吨
12
—
1.4286
汽油
吨
13
1.4714
煤油
吨
14
1.4714
柴油
吨
15
1.4571
燃料油
吨
16
1.4286
液化石油气
吨
17
1.7143
炼厂干气
吨
18
—
—
1.5714
其他石油制品
吨
19
—
1-1.4
热力
百万千焦
20
—
—
—
—
0.0341
电力
万千瓦时
21
—
—
—
—
*
*
其他燃料
吨标准煤
22
—
1
1
能源合计
吨标准煤
23
—
—
—
—
—
—
—
—
补充资料:一、2023年:1.综合能源消费量(24) 吨标准煤; 2.工业总产值(25) 万元;
二、2023年:1.综合能源消费量(26) 吨标准煤; 2.工业总产值(27) 万元。
单位负责人: 记录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记录范围是辖区内所有国有工业公司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公司。
2.本表由各省辖市记录局负责报送分公司数据,报送时间为3月10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4.重要逻辑审核关系:
(1)消费合计=工业生产消费+非工业生产消费;
(2)工业生产消费≥用于原材料;
(3) 消费合计≥运送工具消费;
5.非能源加工转换公司,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
能源加工转换公司,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能源加工转换产出合计(P105-1表第11列)。
6、电力系数(*)填报:发电公司用实测系数;用电公司用4.04系数。
工业公司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公司法人代码□□□□□□□□—□
法人单位名称:
200 年
表 号:P105-1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23)85号
有效期至:2023年6月
能源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工 业
生 产
消费量
能源加工转换产 出
加工转
换投入
合 计
火 力
发 电
供 热
原 煤
入 洗
炼 焦
炼 油
制 气
天然气液 化
加 工
型 煤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原煤
吨
01
—
—
—
洗精煤
吨
02
—
—
—
其他洗煤
吨
03
—
—
—
型煤
吨
04
—
—
—
焦炭
吨
05
—
—
—
其他焦化产品
吨
06
—
—
—
焦炉煤气
万立方米
07
—
—
—
—
—
高炉煤气
万立方米
08
—
—
—
—
—
其他煤气
万立方米
09
—
—
—
—
—
天然气
万立方米
10
—
—
—
—
—
—
液化天然气
吨
11
—
—
—
—
—
—
原油
吨
12
—
—
—
—
汽油
吨
13
—
—
—
—
—
煤油
吨
14
—
—
—
—
—
柴油
吨
15
—
—
—
—
燃料油
吨
16
—
—
—
—
液化石油气
吨
17
—
—
—
—
炼厂干气
吨
18
—
—
—
—
其他石油制品
吨
19
—
—
—
热力
百万千焦
20
—
—
—
—
—
—
电力
万千瓦时
21
—
—
—
—
—
—
—
—
—
其他燃料
吨标准煤
22
—
—
能源合计
吨标准煤
23
单位负责人: 记录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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