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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征地协议
甲方:阳曲县凌井店乡河村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中铁三局联合体石太铁路客运专线Z9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一局分经理部
2023年7月31日石太客运专线南庄隧道出口仰坡发生坡面坍塌险情,经研究决定对仰坡进行刷坡解决,为了便于抢险施工及尽快消除隐患,须临时征用甲方土地作为施工便道及弃土所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便道临时用地
1、便道位置见后附图《南庄隧道出口刷坡工程便道临时用地图》
2、甲乙双方现场量测临时占地6.3亩。
3、经甲乙双方协商便道用临时占地单价为6000元/亩。
二、弃土用临时占地
1、弃土位置见后附图《南庄隧道出口刷坡工程弃土临时用地图》
2、甲乙双方现场量测弃土用临时占地22.4亩。
3、甲乙双方协商弃土用临时占地单价为6000元/亩。
三、双方责任及其它事项
1、临时用地范围由甲乙双方共同划定。
2、补偿款由项目部待工程竣工一次性付清。
3、施工范围内的设施由村委会与户主做工作,及地进行迁移或拆除。
4、村委会应积极做好群众工作,保证工程施工不受干扰。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及土地所各一份,县政府及土地局各一份,工程竣工,补偿款付清后,该协议自行终止。
县政府(签字盖章):
县土地局(签字盖章):
乡政府(签字盖章):
乡土地所(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临时征地协议
甲方:阳曲县凌井店乡河村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中铁三局联合体石太铁路客运专线Z9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一局分经理部
2023年7月31日石太客运专线南庄隧道出口仰坡发生坡面坍塌险情,经研究决定对仰坡进行刷坡解决,为了便于抢险施工及尽快消除隐患,须临时征用甲方土地作为施工便道及弃土所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便道临时用地
1、便道位置见后附图《南庄隧道出口刷坡工程便道临时用地图》
2、甲乙双方现场量测临时占地6.3亩。
3、经甲乙双方协商便道用临时占地单价为6000元/亩。
二、弃土用临时占地
1、弃土位置见后附图《南庄隧道出口刷坡工程弃土临时用地图》
2、甲乙双方现场量测弃土用临时占地22.4亩。
3、甲乙双方协商弃土用临时占地单价为6000元/亩。
三、双方责任及其它事项
1、临时用地范围由甲乙双方共同划定。
2、补偿款由项目部待工程竣工一次性付清。
3、施工范围内的设施由村委会与户主做工作,及地进行迁移或拆除。
4、村委会应积极做好群众工作,保证工程施工不受干扰。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一份,工程竣工,补偿款付清后,该协议自行终止。
乡政府(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永久征地协议
甲方:阳曲县凌井店乡河村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中铁三局联合体石太铁路客运专线Z9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一局分经理部
2023年7月31日石太客运专线南庄隧道洞口仰坡发生坡面坍塌险情,经研究决定对隐患进行刷坡解决,因边仰坡坡度发生变化,需永久征用甲方土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永久性占地
1、永久占地位置见后附图《南庄隧道出口增长永久性征地示意图》
2、甲乙双方现场量测需永久性征地9.3亩。
3、甲乙双方协商永久性征地单价为17600元/亩。
三、双方责任及其它事项
1、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占地款由项目部待工程竣工一次性付清。
3、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运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4、甲方应协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献。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办证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6、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乡政府(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永久征地协议
甲方:阳曲县凌井店乡河村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中铁三局联合体石太铁路客运专线Z9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一局分经理部
2023年7月31日石太客运专线南庄隧道洞口仰坡发生坡面坍塌险情,经研究决定对隐患进行刷坡解决,因边仰坡坡度发生变化,需永久征用甲方土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永久性占地
1、永久占地位置见后附图《南庄隧道出口增长永久性征地示意图》
2、甲乙双方现场量测需永久性征地9.3亩。
3、甲乙双方协商永久性征地单价为17600元/亩。
三、双方责任及其它事项
1、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占地款由项目部待工程竣工一次性付清。
3、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运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4、甲方应协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献。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办证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6、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及土地所各一份,县政府及土地局各一份,六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县政府(签字盖章):
县土地局(签字盖章):
乡政府(签字盖章):
乡土地所(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砍伐树木补偿协议
甲方:阳曲县凌井店乡河村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中铁三局联合体石太铁路客运专线Z9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一局分经理部
2023年7月31日石太客运专线南庄隧道洞口仰坡发生坡面坍塌险情,经研究决定对隐患进行刷坡解决,为便于施工,需对已经征用占地上的树木进行砍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砍伐树木补偿
1、 砍伐树木地点、数量见后附图(南庄隧道出口刷坡工程砍伐树木图)
2、 经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砍伐树木数量为513棵。
3、 甲乙双方协商砍伐树木补偿价格为500元/棵。
二、责任及规定
1、乙方按照已经协调一致的补偿标准及金额如数兑现甲方补偿费用。
2、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阻挡乙方组织施工,如有阻挡,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及土地所各一份,县政府及土地局各一份,六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县政府(签字盖章):
县土地局(签字盖章):
乡政府(签字盖章):
乡土地所(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砍伐树木补偿协议
甲方:阳曲县凌井店乡河村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中铁三局联合体石太铁路客运专线Z9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一局分经理部
2023年7月31日石太客运专线南庄隧道洞口仰坡发生坡面坍塌险情,经研究决定对隐患进行刷坡解决,为便于施工,需对已经征用占地上的树木进行砍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砍伐树木补偿
4、 砍伐树木地点、数量见后附图(南庄隧道出口刷坡工程砍伐树木图)
5、 经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砍伐树木数量为513棵。
6、 甲乙双方协商砍伐树木补偿价格为500元/棵。
二、责任及规定
1、乙方按照已经协调一致的补偿标准及金额如数兑现甲方补偿费用。
2、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阻挡乙方组织施工,如有阻挡,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乡政府(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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