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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装修公司合同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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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装修公司合同范本导语: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下面是整理的成都装修公司 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工程地址:住所地址:联系电 话:手机号码:;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地址:乙方代表人:工程 监理及电话:本工程设计师:联系电话:本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 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均以简 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地及面积;1.2 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若要变更施工内 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1.3 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 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 装修材料明细表)。L4工程有效期限天;预计开工日期年月日预计竣工日期年月日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第三方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 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 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3.1 如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 纸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 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 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第四条甲方义务4.1开工前天内,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施工条件,全部 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 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自行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 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及保护,并且 双方签订“物品清单”;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等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 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物业、邻里等之间的关系;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该建筑的承重、非承重 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道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 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 改造暖气、燃气管、户外主供水供电设施及线路;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阶 段性与竣工的验收;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 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手续。第五条乙方义务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及 验收标准执行,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4保护好住宅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 通;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开 荒保洁由双方另做协商);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 任由乙方负责承担;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 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 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的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 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第六条工程变更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 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 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 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 甲方承担;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 减项总额10%的项目变更费用。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 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货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 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含未完成),甲方需支付乙 方该项目的施工人工费、材料费、货运费、机具费、管理费及拆人 工除费与清运费;6.3甲方第二、三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 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6.4工程项目完工或验收后,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再增加、减 少施工项目的要求。第七条材料供应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 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 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 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7.2 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 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 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 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 任由乙方承担。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 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 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在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 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 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方案变更;(2)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定假日、物业规定、停水停电、恶劣气候及自然灾害);(3)甲方未按时参加各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4)甲方要求增项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及乙方取 得甲方书面同意。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 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 期不顺延。第九条质量标准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1)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4)其它规定: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 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 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 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 收;(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3)竣工验收。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 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 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2.居室规格:房型_层(式)_室_厅 厨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和施工图。4.委托方式:5.工程开工日期:年 月 日6.工程竣工日期: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 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首先付给乙方30%的工程材料款(金额 大写)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 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 工质量由乙方负责。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 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 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 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 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 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 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 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 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o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 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 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 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 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 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 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 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 乙方兀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 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 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 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 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 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 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 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第七条:工程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 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 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 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 管费和相关费用。第八条:其他事项1.甲方责任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 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 进行现场交底。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 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 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 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2.乙方责任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 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 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 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 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 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 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 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 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 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 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 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 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 合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方(业主):乙方:(签章)(签章)住所地址:企业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作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约地址:签约日期: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 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三、第一条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 定。四、第五条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五、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 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需在验收单上签 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 标为止。六、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 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二 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 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七、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余款 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 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2、区单元室。3、住房结构:房型: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4、承包方式:。5、总价款:“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 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 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o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 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6、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第二条材料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 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 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 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 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 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 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 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 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 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 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 期不变。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 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 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 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 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 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 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 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 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 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 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 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 或赔偿。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 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1、工程款付款方式: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 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第六条施工配合1、甲方工作:(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 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 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 明使用注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 调工作。(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 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 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 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 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2、乙方工作:(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 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第七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 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 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 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 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 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 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 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 应赔偿给乙方元。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 给乙方元,工期顺延。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 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 责并承担责任。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 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 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 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潍坊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潍坊市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1)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 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 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 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 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 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解除本合同。第十条附则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住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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