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28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笔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相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规定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可纳入环境法律保护范围的环境要素是
A.人工哺育的稻种 B.人文遗迹
C.动物园里的狮子 D.月亮
2.下列关于生态系统的表述对的的是
A.生态系统只包含环境
B.生态系统以人类为中心
C.生态系统只包含自然资源
D.生态系统在结构上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和无生命物质组成
3.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最高立法依据是
A.宪法 B.环境基本法
C.民法 D.立法法
4.某食品公司为提高公司形象采用以下措施,其中属于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是
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对外宣示公司环境保护守则
A.使用符合农药残留标准的原料
B.接受有关部门对排污设施的检查
C.按照排放标准排放污水,并缴纳排污费
D.积极申请通过ISO14000环境标准体系的认证
5.公司排放标准是指公司自行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国家或地方标准相比,公司排放标准
A.比国家标准高,比地方标准低 B.更宽松
C.比地方标准高,比国家标准低 D.更严格
6.2023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我国第一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它的名称是
A.《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B.《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C.《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D.《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行规划》
7.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说法,对的的是
A.在建立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 严禁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也许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B.在已经建立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立达标排放的排污口 严禁设立排污口
C.在S省某市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应当由该市人民政府批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D.对在二级保护区内扩建的排污项目罚款30万元,并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拆除
8.某公司持有倾倒许可证,在向许可证指定的倾倒区倾倒废弃物时,由于操作不妥导致附近海域污染,给海洋渔业生产和海洋生态环境导致了损害,对该事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是
A.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B.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
C.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D.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9.《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三化”原则是指
A.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B.减量化、工业化、无害化
C.资源化、无害化、工业化 D.减量化、资源化、再运用
1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应当
A.予以审批 B.征收一定的费用
C.予以严禁 D.严格监视
11.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1吨以上的,应当在生产或者进口前向环保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提交新化学物质申报报告,办理
A.简易申报 B.重大事项申报
C.常规申报 D.科学研究备案申报
12.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
A.2023年制定,2023年修订 B.2023年制定,2023年修订
C.2023年制定,2023年修订 D.2023年制定,2023年修订
13.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说法对的的是
A.缓冲区可以开展旅游活动 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B.实验区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一 核心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 ;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该自然保护面积的1/3
C.核心区可以自由开展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实验区可以开展旅游及科学实验、教学实习等活动
D.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政府,可以在必要时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地带
14.我国对特殊用途岛实行特别保护,特殊用途岛不涉及
A.领海基点所在海岛 B.无居民海岛
C.海洋自然保护区内的海岛 D.国防用途海岛
15.我国《草原法》规定,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 P218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6.以下做法中,符合《水法》规定的是 P221
A.甲县与乙县发生水事纠纷,协商不成后,乙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B.周某和郑某因运用河水灌溉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后请本地水行政部门调解,郑某对调解结果不服,以水行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协商解决;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王某和村委会就水库水资源运用出现争议,王某直接向法院起诉
D.在张三和李四的水事纠纷解决前,张三将本来的拦水坝擅自挖开,直接取水 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17.根据《渔业法》,我国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是 p223
A.捕捞为主,捕捞、养殖、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
B.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
C.捕捞为主,捕捞、养殖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
D.养殖为主,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
18.我国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重要用途是 P230
A.矿产资源保护 B.矿产资源运用
C.矿产资源勘查 D.矿产资源开采
19.因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是 p271
A.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
B.3年,从污染损害发生时起算
C.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
D.2年,从污染损害发生时起算
20.1973年,在华盛顿签订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根据不同种类野生动植物的濒危限度,采用了 P298
A.监视制度的措施 B.分级保护的措施
C.资源档案的措施 D.分类控制的措施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规定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自然资源中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的涉及 P49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A.矿藏P229(矿藏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B.草原 P216
C.水流 P220(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D.森林
E.海域P226(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22.环境问题的成因重要涉及 P52-53
A.市场失灵 B.政策失误
C.科学不拟定性 D.国际贸易的影响
E.环保意识淡薄
2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性涉及 P65-67
A.社会性 B.科学技术性
C.综合性 D.可连续发展性
E.政策性
24.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涉及 P124-125
A.综合性规划 B.政策
C.建设项目 D.立法
E.专项规划
25.关于《渔业法》合用范围的表述,对的的有P223
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 B.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它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
C.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专属经济区 D.我国领海内进行的捕捞水生动物活动
E.我国专属经济区内进行的捕捞水生植物活动
26.依照我国《矿产资源法》,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公司,可以申请将采矿权转让的法定事由有 P229及其他变更公司资产产权的情形
A.公司合并、分立 B.借款抵押
C.与别人合资、合作经营 D.公司资产出售
E.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27.生态破坏侵权的免责事由涉及 P260
A.第三人因素 B.受害人过错
C.不可抗力 D.受害人批准
E.紧急避险
28.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公约有 p281 三个文献《里约宣言》、《21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和两个公约
A.《生物多样性公约》 B.《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C.《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D.《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E.《控制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笔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29.简述公众环境权益的内容。P79-80
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
开发运用环境决策与行为知悉权
开发运用环境决策建言权
监督开发运用环境行为及其检举和控告权
环境权益侵害救济请求权
30.简述环境污染的特性。
环境污染须随着人类活动而产生
环境污染须为物质、能量从一定的设施设备向外界排放或者泄露
环境污染须在出现环境质量下降的结果。
31.简述我国《森林法》中关于森林采伐管理的规定。P215-216
实行森林采伐限额
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森林、林木的采伐方式
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
32.简述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P282-283
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
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防止环境损害原则
谨慎原则
污染者承担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可连续发展原则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5分)
33.试述实行协调发展原则的制度措施。P105-106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体化决策
通过“三同时”制度保障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
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将经济发展建立在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
通过实行清洁生产制度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通过清洁能源制度解决环境对经济的制约
通过绿色GDP核算等经济政策促进和保障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4小题10分,第35小题15分,共25分)
34.余某系A村村民,经批准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在A村荒地上建起了砖瓦厂。但该块地上的粘土不久被采掘枯竭,余某为继续经营砖瓦厂,便与村委会协商,希望能将本村此外8亩耕地由砖瓦厂使用,村委会批准了他的规定。随后,余某与村里签订了“土地使用协议书”,由余某向村里缴纳种植补偿费共38000元。余某同时还与本村村民谢某和赵某达成协议,在支付一定费用后将该二人承包的基本农田8亩用于取土。数月后被村民举报,市土地管理局对余某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问:(1)(5分)余某与村委会签订的用地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请说明理由。
不合法。是非法无效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土、采矿等。村委会无权批准使用耕地用于公司取土,村民更无权将其承包的耕地使用权转让给别人用于非农业生产。
(2)(5分)余某将基本农田用于取土的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为什么?
该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罪,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导致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特别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5.S特种养殖场(以下简称“养殖场”)养殖特种鱼苗,经济效益颇高。2023年冬季开始,“养殖场”取水河道被工业废水严重污染。经市环保局监测查明:“养殖场”取水河道的污染物来自位于取水河道上游的5家印染化工公司(以下简称“5公司”),“5公司”将具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染化废水不经解决,直接排入河道,导致下游90平方公里的水域受到污染。污染区域内的河道水体,因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而丧失了工业用水、养殖用水和生活用水的功能,并对农田灌溉构成威胁。2023年春,“养殖场”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强烈规定“5公司”停止排污、尽快治理,但“5公司”未予理睬。2023年4月,“养殖场”的特种鱼苗开始大量死亡,至同年9月,“养殖场”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9万元。事后,环保局对“5公司”的超标排污行为各罚款5000元,同时,对“养殖场”与“5公司”之间的补偿纠纷进行调解。
问:(1)(3分)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污染行为:表现为向大气、水体、噪音、固体废弃物、土壤、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损害后果:侵害别人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益或公共财产权。
因果关系: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2)(4分)假如养殖场对环保局作出的调解结果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印染化工5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调解不是行政裁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4分)假如“5公司”否认自己应承担补偿责任,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4分)对于水域污染导致的生态损害,可以采用何种救济方式?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规定被告进行损害补偿(金钱补偿和以恢复原状为代表的非金钱救济方式)、侵害排除等。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