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中 山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充足协商,批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志愿将坐落在 区(镇)我
房屋建筑面值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家具家电和装修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协议附件)。
二、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房屋屋租保证金,屋租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保管,在屋租期满或合法解除协议时,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的,甲方将保证金本金退回乙方或抵偿租金。
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乙方必须到房屋所在地屋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六、甲方出租的房屋涉及室内设施已经双方检查,确认为符合安全使用规定,在租赁期内,出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定期安全检查,属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的正常维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因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延误维修导致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补偿。
七、租赁期内,乙方不积极协助甲方对房屋的维修或因乙方使用不妥或其别人为因素(非甲方因素)导致承租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补偿甲方的损失。
八、从租赁行为生效之日起,租赁期内,乙方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由 方缴纳。
九、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之外,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月租金的 倍至 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 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并有权提前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十、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租赁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并可终止协议或者变更相应条款。
十一、租赁房屋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向承租人开具税务部门印刷的租金发票,否则承租人可以绝技付租金。
十二、甲方出租的房屋,如已作抵押或被查封,有关司法行政机关限制出租或已告知拆迁而未如实告知乙方得,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视作甲方违约。
十三、租赁期内,房屋的转租、拆改建、协议的变更或提前解除以及期满的续约等有关事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如需转让已出租的房屋的,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知会乙方。抵押该房屋的,须提前 日书面告知乙方,不告知的视为违约。
十四、租赁期内,租赁的房屋政府需要拆迁的,出租人应(或向拆迁人规定)为承租人另提供相应条件的房屋继续租赁使用,承租方应服从政府拆迁需要,不能提供或以提供而承租方不愿接受的,可以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十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方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协议变更、终止或续订,双方必须携带本协议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 审 查,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予 以 凳 记 备 案。
登记机构
(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章)
年 月 日
说 明
1、 本协议文本合用于房屋租赁协议的订立,出租的房产必须是合法的房产。
2、 本协议需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变 更
《房屋租赁协议》 记 录
遗失补发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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