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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案设计的形式法则
图案设计是一种极端形式美的艺术形式,美的形式会使图案的设计表现得更加得体。图案设计的形式美重要有节奏和韵律、对称和均衡、变化与统一、对比与调和。
(一)变化与统一
纷杂的变化会给视觉上带来刺激,但假如缺少“统一”对整体的掌握,就未免会显得零乱松散、力度局限性;而过度单纯地只求统一,又不可避免会出现呆板单调、缺少气愤。变化与统一的关系是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的。在对图案进行设计时,应力求在细节的变化中求得整体的统一,在单纯的统一中蕴含丰富的变化。形体的大小、质感、方向、色调可以是变化的因素,同样地,形象特性的统一、色彩的统一、方向的统一、明暗的统一等等也可以帮助我们对整体的把握。图案设计中的变化与统一重要表现于造型、构图、色彩以及解决手法等方面。
1、造型
在造型中具有对比的因素,均可称其为变化,如:造型的大小,形象的方圆,线条的粗细、曲直、长短等等。所有这些变化的因素并不是平均地运用于每个画面,而是在统一的前提下进行运用,具体到每个画面都要有重点有选择地表现这些因素。
2、构图
物体的组合构成除以上变化因素外,尚有不同形体、不同方向以及主次、动静等变化因素,在运用过程中由于侧重点不同而带来的感受也不同。
3、色彩
色彩的变化重要体现于明暗和冷暖的变化。是色彩取得统一重要是要把握住色调,拉开明暗层次,掌握好主次关系,运用好过渡色。
4、解决手法
解决手法也是体现变化与统一的一个重要方面。往往一个相对简朴的造型,通过某种解决手法可产生丰富的变化;有时也可把丰富多样的造型用概括统一的手法加以解决。因此,通过不同的解决手法,不仅可以使画面出现丰富的变化,也可以使丰富多样的造型变得统一。
(二)对称和均衡
1、对称
对称是一种等量等形的组合形式。这是一种最容易统一的基本形式。对称往往以一个轴心、一条轴线为中心展开图案的配置关系,体现的是稳重、端庄的美感。在图案设计中对称又可分为绝对对称和相对对称两种形式。
(1)绝对对称
即中轴线两边或中心点周边各组成部分的造型、色彩完全相同。绝对对称分左右对称、上下对称、上下左右对称、转换对称和旋转对称等形式。
(2)相对对称
是指在绝对对称的结构中有少部分形状或色彩出现不对称的现象。这种形式仍不失其对称形式的稳定感,又显得灵活、自由。
2、均衡
均衡也称平衡,是一种等量不等形的组合形式。均衡是根据力的重心,将各种分量进行配置和调整,从而使整体达成平衡的状态,它在表现形式上比对称有更宽的自由度。采用均衡形式设计图案,要掌握好重心,抓住实体的平衡、动势的平衡、色彩的平衡、空间的平衡等环节,从而发明出生动、优美的图案。平衡的解决,不仅可以体现在纹样造型上,同样也体现在构图、色彩等应用上。
(三)条理与反复
条理与反复是图案组织的重要原则,是构成秩序美感的重要因素;同时,反复的应用又是图案设计中所特有的一种美的形式。
1、条理
即是秩序性,是指按构图的布局和需要将预先设计好的物象和纹饰合理地排列在画面上,使画面中的各部分形成井然有序的分布和疏密对比关系。图形的秩序性是由画面的构成及组织安排产生的规律性构图模式决定的。同时,采用统一的形式感表现物象,也是形成秩序性的一个方面。
2、反复
是指相同、相似的形象或单元以某种形式有规律地反复排列,给人以单纯、整齐的美感。其中,相同形象或相同单元的反复产生统一感,相似形象或相似单元的反复产生既统一又有变化的感觉;简朴的单元反复产生统一感,复杂的单元反复产生既统一又有变化的感觉。
在图案设计中,图案的反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种形式中:
(1)二方连续图案
二方连续图案的形成基础是单独图案。是将单独的图形以上、下或左、右的形式来进行反复排列的长条形图案。二方连续的组织格式变化极为丰富,一般有八种不同的排列格式。
① 散点式;
② 折线式;
③ 接圆式;
④ 斜线式;
⑤ 垂直式;
⑥ 回旋式;
⑦ 波线式;
⑧ 结合式
(2)四方连续图案
四方连续是从二方连续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四方连续图案是将一个或几个单元图形依一定的骨格向四方进行反复排列延伸的构成形式。二方连续图案展示的是装饰带和线的视觉效果,而四方连续图案给人以面的感觉。重要有三种排列格式。
① 散点连续;
② 连缀连续:菱形连缀、梯形连缀、波形连缀、转换连缀
③ 重叠连续
(3)适合图案
适合图案也是由单独图案发展而来的。适合图案是指图形的变化受到了外形的限制,随外形的变化而变化。同时边沿的图像结构都要围绕外形来变化,并结束在这个限制的外形中,不再向外延续和反复。适合图案中的放射、向心、旋转转换式的对称是单元结构的反复。
(四)对比与调和
在图案设计中,两个以上的不同形式元素并置就产生了对比与调和的关系。对比与调和也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关系,增长对比可以使图案更加富有活力,趋向调和是为了使整体更加适度。
1、对比的重要表现形式
对比是运用相反的、对立的构成要素突出各自的特性。这些要素重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造型方面
运用形象大小对比、轻重对比、粗细对比、疏密对比、曲直对比、凹凸对比、质感对比等。
(2)构图方面
运用形象的方向的对比、聚散的对比,以及图案实体与背景空间的虚实对比。
(3)色彩方面
有明度对比、纯度对比、色相对比、冷暖对比的方法,都可以表现出对比的关系。
2、调和的重要表现形式
(1)造型调和
是画面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可以达成和谐一致的条理关系。达成调和的基本条件是在作品中必须有共同或相近似的因素存在,这些共同因素重要指的是形、色、质等因素。
(2)造型与构图方面
画面中的基本形互相间尽也许包含着一定的近似成分,只有形象协调了,骨格上的编排组织才干得心应手,哪怕是无规律的骨格也可从中找到内在的有序关联。其具体办法是:
① 保持一个相近或相同的元素
在形状、大小、色彩、肌理、方向、位置都不相同时,要故意让其一两个因素保持明显的一致性。这样才干使对比中留有统一的基础及和平共处的余地。
② 对峙中求得渗透基因
假如说你、我、他三方争执不下,就要发明求同存异的“共同语言”加以沟通,使我中有你、你中有他、他中有我,大家才得以共存。
③ 运用中介过渡
在剧烈对抗的双方中,塑造出具有双方特性的中间形态,达成相对的统一。
④ 色彩方面
重要通过统一性调和、对比调和及心理调和的方式来使画面协调统一。
(五)动感与静感
图案设计中的动感与静感是人们在生活中直接或间接观测到的各种事物的反映。尽管画面是静止的,但画面的内容与真实的感受联系起来,就产生了动感。
动感和静感也来自人们的视觉经验,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一般而言,变化的因素倾向于动感,统一的因素倾向于静感。
1、造型方面
直线倾向于静感,曲线倾向于动感;方形倾向于静感,圆形倾向于动感;线造型倾向于动感,面造型倾向于静感。
2、在构图方面
均衡的构图倾向于动感,对称的构图倾向于静感;对称形式中的旋转于转换式倾向于动感,其他对称形式倾向于静感;基本类似的构图中,造型复杂的倾向于动感,简朴的倾向于静感。
(六)节奏和韵律
节奏是一个音乐术语,韵律是一个诗词术语,图案的长、短、浓、淡产生了如音乐同样的节拍美、如诗词一般的抑、扬、顿、挫的韵律感。节奏与韵律是普遍存在的,没有本质的区别,仅仅是通过不同的感官即视觉或听觉而引发的感受,其表现形式有着各自的特性和作用。
1、节奏
画面中同一因素的连续或反复出现所产生的运动感,叫做节奏。形成节奏有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时间因素,即运动过程;另一个是运动过程的强弱交替变化。最终节奏是以不同的构成元素来体现的,假如这种构成元素单纯,所产生的节奏也就比较平淡、单调;若构成元素复杂,城市的节奏效果则丰富;但这种变化要适度,否则就会导致杂乱,失去美的节奏。
2、韵律
有规律的节奏通过扩展和变化所产生的流动的美就是韵律。表现在“渐变”这种构成形式中最容易突出韵律的形式美。
(七)比例与对照
比例是一个数学概念,通常是指同一物体放大或缩小后的数量关系,也常指事物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数量关系。图案设计中的比例关系很重要,与普通的绘画有所不同,有近似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
所谓近似是指某些接近写实的图案,基本是按照自然的比例关系尺度来描绘的。
与绘画不同的是,比例在图案设计中通常是不受自然比例的限制,根据需要来安排图像之间的比例关系,注重画面的比例。即重要通过对照的形式,对照,即互相参照,具有衡量的含义。图案设计中,各个造型之间的比例关系、造型与空间的比例关系、色彩的比例关系是否得当,均要以对照的形式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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