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章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第一条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条 租赁用途: 。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第三章 租金、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其他杂费
第五条 双方约定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支付方式押 个月的租金,付 个月的租金。
第六条 租金支付方式为:
(一) 按每 个月为一期支付 ;
(二) 首期租金 元(大写 ),于签署本协议同时支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是: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第七条 乙方批准支付甲方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以保证乙方退租时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该笔租赁押金由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同时支付给甲方。本协议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并已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且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后,由甲方将剩余押金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口 水费/口 电话费/口 电视收视费/口 供暖费/口 制冷费/口 燃气费/口 物业管理费/口 房屋租赁税费 )等费用,乙方承担(口 水费/口 电话费/口 电视收视费/口 供暖费/口 制冷费/口 燃气费/口 物业管理费/口 房屋租赁税费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四章 租赁房屋交付
第九条 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并按照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清点房屋现状。
第十条 甲方应当结清本协议签订之前发生的与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五章 租赁房屋维修及交还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为办公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应进过甲方批准,并且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及工程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当天将该租赁物业交付甲方,乙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自然磨损除外),由于乙方过失导致该租赁物业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六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已具有合法出租的资格。由于甲方不具有合法拥有及出租该房屋,所导致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在出租期内房屋可以被正常使用,甲方不得无端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行为;
(三)甲方须提供乙方办理注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规定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房屋及所属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政府改造等因素导致的维修或更换,由甲方承担;
第七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身份资料完整属实并保证在承租期内合法使用该房屋;
(二)按照本协议第三章的规定准时如数支付租金;
(三)乙方未能合法、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导致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四)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房屋转租;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主体发生分立、合并时要提前告知甲方,并保证有关乙方的协议义务由分立、合并后存续的机构承继;
(六)乙方因经营发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在协议到期或终止前30天内,乙方允许甲方或其代理人带领客户进入该租赁房屋视察,但须提前告知乙方。
第八章 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导致损失的,应当赔付对方的损失。
第十六条 甲方延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双倍返还租赁押金及已付租金。
第十七条 协议终止时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违约金从租赁押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房屋;甲方告知乙方解除协议3日后,房屋内遗留物品,视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九条 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甲方若逾期退还乙方租赁押金,每逾期一天,则甲方需按租赁押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告知乙方,并补偿乙方一个月租赁押金。
第九章 本协议变更、续签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条款在执行中需要变更的,变更一方应提前书面告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
签订变成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更新协议条件时必须合情合理,各方均不允许一意孤行、无视行情、损坏对方的利益。本协议到期前 天内,甲、乙双方可就续签协议进行磋商。
第十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四条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问题。
第十一章 本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拟定。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并支付款项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损赔额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损赔额
其他相关费用
项目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项目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水费
上网费
电费
车位费
电话费
租赁税费
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费
卫生费
交房确认
对上述情况,双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批准接受。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退房确认
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 □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北京市写字楼租赁协议
出租人:
承租人:
九月修订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