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场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位于 按 现状 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租赁该场地作为 使用。乙方已对该场地及所在大楼的情况做了充足了解,对该场地的情况无异议。
第二条 该场地的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甲方给乙方免租金装修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标的,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标的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叁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规定,经甲方批准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协议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处置。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履约保证金:
(1)为了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批准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
(2)履约保证金退还:协议届满,双方办理完毕该场地交接手续且经甲方及大厦场地管理公司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及欠费行为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协议期内,因乙方因素导致协议终止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租赁期内,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或因乙方因素,对该场地及该场地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导致损害,给甲方导致直接、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补偿,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甲方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局限性部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双方约定租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1)该租赁标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柒仟柒佰玖拾元(¥27790),该租金为【不含税】价。该租赁标的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若租金单价为含税单价,则其税率为国家法定税率,该税率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而调整。
(2)租赁期内,乙方应按国家税法相关规定以甲方名义缴纳由租赁行为产生的相关税费,若甲方因税务稽查出未缴纳相关税费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补交税款并依法缴纳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3)自2023年8月15日起,租金单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具体参照下表:
租金所属期
租金单价
面积
月租金额
季租金额
2023.10.15-2023.8.14
70元/㎡
397㎡
27790
83370
2023.8.15-2023.8.14
75.6元/㎡
397㎡
30013
90040
2023.8.15-2023.8.14
81.6元/㎡
397㎡
32395
97186
(4) 租金交付期限:租金采用预缴付形式。乙方在每个租赁季度末月的 10日前缴付下【季度】的租金。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照足额支付各项费用的,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租金入账日视为租金缴纳日,由于甲方更改账号未能及时告知乙方导致租金逾期支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假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应提前支付。
(5)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租金。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租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正规合法租赁发票】。
甲方指定账号信息如下:
付款账号:500121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民族东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新海岸文化传播广告有限公司
(6) 初次支付时间为协议签订后3日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保证该场地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基本情况。
2、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于租赁起始日期前协助乙方办理完毕该场地的使用移交手续。
3、甲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的租赁有效证明文献。
4、协议期内,如该场地产权发生转让,甲方须保证乙方的所有权利及义务有效直至本协议终止。
5、本协议届满前三个月,甲方应告知乙方准备退场或续租,如乙方不续租,甲方有权引领其他意向承租者进入该场地察看,乙方应予配合,甲方有权以适当方式发布有关出租该场地的广告。
6、协议终止时,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不拆卸装修等移交给甲方。
7、甲方对乙方在该场地内的装修、设备安装等投资不予补偿。
8、甲方及大厦场地管理公司有权对该场地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该场地的使用权,但不能把该场地转让、转租或分租。
2、 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租金。
3、 乙方应准时向该场地大厦场地管理公司交付各项管理服务资金。
4、乙方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后,应于5日内与甲方完毕该场地的交接,逾期则自行承担责任。
5、该场地使用交接手续完毕之日起,乙方可进场装修、筹备经营。但乙方应事先与该场地大厦场地管理公司签署《室内装饰装修协议书》,并按照大厦有关装修期间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报批后进行。
6、乙方须对该场地所在大厦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不能借此规定甲方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或规定甲方补偿其他损失。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须按照《前期场地管理服务协议》、《管理公约》约定,文明使用该场地及大厦公共空间与设施。
9、乙方不得将该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或提供经济担保。
10、本协议届满前,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场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但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方批准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逾期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甲方租金,自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按200元/天计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须付清所欠的款项,并无条件将该场地及场地有关设施、设备等以良好、整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已缴付的各种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如损坏该场地及大厦各项设备及设施的,须恢复原样或照价补偿。
3、乙方如违反《管理公约》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甲方有权进行干预,乙方应立即采用有效的补救措施;假如乙方拒不接受或情节严重,且给甲方导致严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须补偿甲方一切损失。
4、乙方须在协议终止之日起三天内将乙方的自有财物搬离该大厦。乙方逾期不搬离,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该场地内财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予以解决。
5、本协议终止时,如乙方尚有未付清应付甲方或大厦场地管理公司相关款项的,甲方或大厦场地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其在该场地内的财物,并进行解决,甲方及大厦场地管理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影响甲方对乙方欠费的追偿,由此导致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把承租的该场地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乙方已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征用、政府政策的重大变动等)导致的损失由各方自负。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书面告知、函件均按本协议载明的双方通讯联络方式进行信息沟通,如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变更方须承担告知不能的责任。甲方发出的告知,以在该场地办公的工作人员签收为送达乙方。
第十条 双方约定其他条款: 无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以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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