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表号:SCCS-QR-7.1.1-0.3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项 目 名 称: 浦东新区森兰商都三期(D4-3)工程
分部分项名称: 砌 体 工 程
编 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 批: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市一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O12年8月2日
目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编制依据
三、 事前控制内容
四、 施工过程控制
五、 工程验收阶段控制内容
六、安全控制要点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浦东新区森兰商都三期(D4-3)项目工程
1、 1.2 工程地点:森兰商都三期(D4-3)地块位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启帆路北侧,兰谷路西侧。
1.3 建筑规模:本工程总建设用地面积为27417㎡,总建筑面积为80699㎡,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47043㎡,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3335㎡,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3708㎡,地下室人防区域面积为10849㎡。地上建筑面积为33656 ㎡,1#楼~5#楼为3层商业楼,6#楼则为4层商业楼,1#楼建筑面积为4277㎡、2#楼建筑面积为3660㎡、3#楼建筑面积为2939㎡、4#楼建筑面积为6293㎡、5#楼建筑面积为6337㎡、6#楼建筑面积为10150㎡。
1.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1.5 层 数:地上3~4层,地下2层。
1.6 墙体构造:
1.6.1上部结构:±0.00以上外围护墙为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用M7.5砂浆砌筑。内隔墙为100/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用M7.5砂浆砌。内外墙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为A7.5,砂浆强度应>M5。
1.6.2地下室:±0.00以下外围护墙采用200厚混凝土空心砌块。建筑物的内隔墙为120/200厚聚苯颗粒水泥条板(硅酸盐轻质复合墙板)。内外墙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为A7.5,砂浆强度应>M5。
建设单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一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亚泰建设有限公司
1.10砌筑要求:
(1) 本工程填充墙,砌筑时纵横灰缝必须饱满,特别是外墙顶面与过梁柱之间的水平灰缝更须精心施工,以免墙体渗漏。
(2)混凝土多孔砖的排列,拉结筋,构造柱等做法按沪J105有关要求施工。
2、 编制依据
1、 本工程监理规划
2、 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委托监理合同
3、 施工图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事前控制内容:
3.1 资质审查:
3.1.1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进沪施工许可证),并对砌筑队伍进行素质了解及有关调查,做出确认。
3.1.2 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材料检测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3.2熟悉及审查施工图纸中有关砌体砌筑的标高、轴线等技术问题及房屋使用功能等要求,参与或组织设计图纸交底、会审,并提意见和建议。
3.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有关砌筑事项的工艺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砌块工程应包括排列图)
3.4 审查砌体材料质保书,有关技术性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进场批量验收。
3.5 要求施工单位在材料见证人的监督下进行材料取样和试验。
4、施工过程控制内容:
4.1 复核楼层或基础轴线和弹线,按地坪±0.000标高或楼面标高设立皮数杆及门窗洞留设标高,办好技术复核手续。
4.2 在常温施工时,要求施工用多孔砖应隔夜浇水,砌筑前含水量控制在10~15%。不得使用干砖、过湿或不均的砖砌筑工程。
4.3 在砌筑中监理要加强砂浆级配材料:水泥、黄砂、石灰膏及外加剂的计量工作。做到级配正确(严格过磅)搅拌均匀,有良好的保水性和适当的流动性。(沉入度,砌砖为70~100mm)
4.4施工单位在材料见证人的监督下,按砂浆试块计划要求做好试块及养护工作。
4.5 砖砌体工程现场监控管理列项检查为:
4.5.1 检查砌体工作段的分段位置、高差、砌筑高度:
4.5.1.1 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设置在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或门洞处。
4.5.1.2 相邻工作段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也不宜大于4m。
4.5.1.3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4.5.1.4房屋相邻部位高差较大时,应先建高层部分,以减少由于沉降不均匀引起相邻墙体的变形。
4.5.1.5 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的墙和柱,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如超过规定,必须采取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以保证墙或柱在施工中的稳定性。
4.5.1.6 雨天施工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或基槽灌水),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收工时应覆盖砌体表面。
4.5.1.7 没有钢筋混凝土抗风柱的房屋,应在柱顶与屋架以及屋架间的支撑均已连接固定后,方可砌筑山墙。
4.5.2 检查砌筑形式及方法:
4.5.2.1 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接,实心砖砌体宜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砌筑。
4.5.2.2 有高低台的基础应从低处砌起,并由高台向低台搭接。如设计无要求,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砌完基础后,应及时回填。
4.5.2.3 每层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应用丁砌层砌筑。在梁或梁垫的下面,砖砌体的水平面上以及砖砌体的挑出层(挑檐,腰线等)中,也应用丁砌层砌筑。丁砌层均应用整砖砌筑。
4.5.2.4 隔墙或填充墙的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宜用侧砖或立砖斜砌挤紧。
4.5.2.5 砖柱和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应选用整砖砌筑。
4.5.2.6 半砖和破损的砖应分散使用在受力较小的砌体中。
4.5.2.7 砌筑空心砖体时,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前应试摆,在不够整砖处,如无辅助规格,可用模数相符的普通砖补砌。
4.5.3 检查墙体转角处、交接处和临时间断处的留槎方法;拉结筋规格、数量、位置:
4.5.3.1 外墙转角处严禁留有直槎,墙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实心砖砌体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空心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按砖的规格尺寸确定。
4.5.3.2 隔墙与墙或柱如不同时砌筑而又不留斜槎时,可于墙或柱中引出阳槎,并于墙的灰缝中预埋拉结筋,但每道240墙厚加设2Φ6,伸出长度应不小于50厘米,端部应有90º弯钩。
4.5.3.3 如纵横墙均为承重墙,在丁字交接处留槎,可在接槎处下部(约1/3接槎高)砌成斜槎,上部留成直槎,并加设拉结筋。
4.5.3.4 墙与构造柱应沿墙高500mm设置2Φ6水平拉结钢筋,每道伸入墙内不少于1m。当抗震设计烈度为8度,9度时,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每一大马牙槎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0mm,大马牙槎应先退后进(进退相差60mm),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4.5.3.5 拉结筋位置应设置正确,平直,其外露部分不得任意弯折.拉结筋不得穿过烟道和通气孔道,如遇烟道或通气孔道时,拉结筋应分为两股沿孔道两侧平行设置。
4.5.3.6 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的隔墙,除应留阳槎外,并应设置拉结筋,临时间断处不得留直槎。抗震拉结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和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放置。(详见上海市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9-92)
4.5.3.7 砖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应填充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4.5.4 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错缝、水平灰缝厚度、游丁走缝:
4.5.4.1 砌筑实心砖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砌筑方法宜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揉挤”的操作方法。竖向方法宜采用挤浆法或加浆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充浆灌缝。如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长度不得超过50cm;有特殊要求的砖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低于80%。每排脚手抽查不少于三处,角处掀三块,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砂浆的接触面取期平均值。
4.5.4.2 砌体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不得夹有砂浆,碎砖和杂物。
4.5.5 检查预留孔洞,预埋件留置方法:
4.5.5.1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钢门窗安装的预留孔及预埋件等,应在砌筑前按要求预留或预埋,不得事后剔凿。
4.5.5.2 砌体中的预埋件应作防腐处理,预埋木砖的木纹应与钉子垂直。
4.5.5.3 施工中需要在砖墙中留置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角不应小于50cm:洞口顶部应设置过梁。
4.5.5.4 不得在空斗墙壁、120mm厚砖墙、清水墙、独立柱,砖过梁上与过梁成60º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梁式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0mm的范围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部位设置脚手眼。
4.6 砌块:工程现场监控管理、列项检查为:
4.6.1 如是使用砌块的多层混合结构,一层及顶层必须使用普通粘土砖。
4.6.2 灰缝要求:砌筑前应清除砌块表面的垃圾,砌筑时应做到横平竖直,砂浆饱满密实,水平和垂直灰缝的厚度应为15~20mm。灰缝每皮偏差不得大于10mm或小于5mm,厚度不应小于10mm,不允许有空缝、瞎缝。垂直灰缝宽度超过30mm,应用不低于C20细石砼灌实;超过13.5mm时,应镶砖。镶砖部分水平灰缝厚度为10mm,上下表皮与砌块齐平,垂直灰缝不大于12mm。
灌垂直缝后的砌块不得碰撞和撬动,如发生移动,应重新铺砌。
4.6.3 清缝要求:
砌块经校正平直就位,灌垂直缝后,随即进行水平和垂直缝的勒缝(原浆勾缝)深度一般为3~5mm。砌块校正就位时,应特别注重水平灰缝密实,不得在缝内垫砖块或石块。由于标高偏差、底层水平灰缝厚度超过30mm时, 用细石混凝土铺砌。
4.6.4 错缝搭砌要求:
砌块砌筑前应在基础平面和楼层平面按砌块设计排列图,放出第一皮砌块的轴线、边线和洞口线。当设计无规定时,砌块排列时尽量采用主规格砌块。砌块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不得小于砌块高的1/3,也不应小于15cm。当搭砌长度小于15cm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置2Ф4的钢筋网片,网片两端离该垂直灰缝距离不得小于30cm。
4.6.5 纵横墙交接要求:
纵横墙交接处应交错砌、分皮搭砌,在相邻施工段之间或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应超过一个楼层,并应留阶梯斜槎,附墙垛应与墙体同时交错搭砌;砌块墙与后砌半砖墙交接处,应在沿墙高每80 左右的水平灰缝内设置2Ф4钢筋网片,该网片为“T”字型,网片各个方向伸出交接墙面30 (如果砌块墙两侧均为半砖墙,可将网片做成“十字”型)。
4.7 做好砌体工程拉结筋、构造柱及钢筋砼过梁等钢筋埋件等隐蔽验收签证工作。
5、工程验收阶段控制内容:
5.1 审查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砌块工程还需审查细石砼试块试验报告)
注:砂浆强度:同标号砂浆的平均强度不得低于设计等级。任何一组试块的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等级的75%。
5.2 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的基础上监理应按表一、二(见附表)的规定对墙体的垂直度、平整度及目测观感要求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频率监理组应根据工程特点、建筑面积等情况决定。)
5.3 督促施工单位提交及整理好下列资料:
5.3.1 基础及楼面轴线、标高技术复核单;
5.3.2 砌体砂浆试块试压报告。(包括墙内砼试块试压报告)
5.3.3 材料、产品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明书及准用证试验报告;
5.3.4 拉结筋、构造柱及钢筋砼过梁等埋件,基础砌体,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等隐蔽验收单;
5.3.5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有关工程事故处理记录;
5.3.6 施工记录。
6、安全控制要点:
6.1、对工程项目区域内安全监理负直接管理责任,实施项目监理部指定的安全监理目标;
6.2、负责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6.3、审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
6.4、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工程项目区域内工程防护设施、施工用电设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验收工作,未经验收合格的严禁操作、使用、施工,发现违规者应报总监同意令其暂停施工;
6.5、督促协调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区域内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风险点和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措施、责任人的落实;
6.6、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建议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6.7、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必要有效的控制措施,并报总监同意采取局部停工的措施;
6.8、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和工人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的,报总监同意令其暂停施工并整改;
6.9、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并按通知单内要求的时间及时检查、复查。未及时整改或不进行整改的报总监同意令其暂停施工;
6.10、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11、监督、检查工程项目作业环境、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6.12、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6.13、参与组织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讲评会,及时提出施工区域内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防范措施和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附录一 监理用附图附表
砌砧工艺流程图(附图一)
砌块工艺流程图(附图二)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020302。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质量验收记录表020304。
上海市一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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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一
砌砖工艺的流程
砂浆级配挂牌
拌制砂浆
铺
灰
落手清
自
检
砖块隔夜浇水
运
输
砖排列堆放
砌
筑
翻排
砌筑
墙面
清理
质量
鉴定
复核弹线立皮数杆
①
①复核轴线、标高 ②埋件、构造隐蔽验收 ③审评砂浆强度 ④工程检验评估
附图二
砌块工艺的流程
筛 砖
拌制砂浆
拌制少量细石砼
砌块
浇水
砖块浇水
运
输
吊砌
就位
校
正
勒
缝
铺
灰
灌
缝
混合
砌体
墙面
清理
自
检
质量
检定
复核、弹线、立皮数杆
弹线
镶 砖
①复核轴线标高 ②埋件、构造缝等隐蔽验收 ③审评砂浆、细石砼强度 ④工程检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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