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甲方合同编号:GZDXC-JD2017012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七年五月 广东广州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家技术咨询服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就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技术咨询服务 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公司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咨询内容: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项目地点:广州番禺南村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方式
1、服务的内容
根据国能综安全【2016】542号文、国能安全【2014】508号文以及甲方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计划要求完成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系列工作,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①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研,按照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导则要求梳理、修编应急预案。
②应急预案桌面演练辅导。
③组织专家开展应急预案外部评审。
④完成应急预案备案,获得备案登记。
⑤完成应急能力建设之静态评估和动态评估工作。
⑥编制甲方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并上报国家能源局南方能监局。
⑦配合甲方完成上级公司二次评估整改工作。
2、服务方式:现场咨询与网络指导相结合。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技术资料提供
①企业目前应急预案的相关资料。
②现有的各种标准资料。
③甲方上级公司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计划。
2、工作条件提供
①现场咨询期间甲方要有专人配合。
②如需其他资料甲方应积极配合随时查阅。
③乙方的办公场所及食宿由甲方协调安排,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准对本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客观、公正的做出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协助甲方建立企业应急能力并完成自评估报告编制,并按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交《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协助甲方向国家能源局南方能监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第五条 咨询费用
本合同费用为人民币7.6万元整(大写:柒万陆仟元整),该费用已包含咨询费、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专家费、管理费及6%增值税费等所有费用。
第六条 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同等收款金额的正式发票支付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1.52万元(大写:壹万伍仟贰佰元整)作为预付款。
2、甲方《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通过南方能监局备案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同等收款金额的正式发票付清余款,即人民币6.08万元(大写:陆万零捌佰元整)作为结算款。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任意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乙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应至甲方通过上级公司二次评估工作时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亦各执壹份。
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送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以下地址:
发 包 方 咨 询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保 廉 协 议
为加强对合同签订工作的监督,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中的廉政纪律,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
1、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等。
2、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让其从事与项目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装璜等活动。
4、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5、不参加由乙方提供的高档宴请、娱乐、旅游等消费活动。
二、乙方责任
1、不以任何名义向甲方人员赠送钱物。
2、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提供假冒伪劣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产品。
4、不损害甲方利益。
三、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不在非公务场合谈业务;
2、不一对一谈业务。
3、不以任何名义互相宴请。
4、分别对双方所属人员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
5、互相监督,发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时,可向双方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2-39220611/18925158568)。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人员涉及本合同违约,单位领导必须按照廉政纪律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监察与审计部。同时,向合同乙方通报处理结果。
2、如乙方人员涉及本合同违约,甲方将视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警告、中止执行合同、宣告中标无效、取消三年在华电集团系统投标资格等处理措施。
五、甲方监察部门约请乙方监察部门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商务合同执行后,请乙方单位向甲方提供《保廉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六、本合同随商务合同一并签订。
七、本合同有效时间随商务合同的有效时间。
发 包 方 咨 询 方
单位名称: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广东南方电力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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