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
协议示范文本
(2023版)
(征求意见稿)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使用说明
一、本协议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协议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协议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协议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对的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协议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协议,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公司资质证书外,协议应加盖与《营业执照》一致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协议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严禁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可在广西建筑装饰网()查询。
七、本协议示范文本,由广西建筑装饰协会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所有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人民币) (¥ )。
(2)设计费:(人民币) (¥ )。
(3)代购材料款:(人民币) (¥ )。
(4)《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应当参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协议》,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发明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涉及: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并按乙方公司的保护标准进行保护,否则无权追究损失)。
4.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押金(除施工队出入证工本费外),如因乙方施工因素引起物业部门扣款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并在结算中予以扣除。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4.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加大楼地面荷载,影响主体稳定性;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11甲方委托别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的,需由乙方完毕该装修工程,完毕结算后方可进行。乙方不对别人施工项目负有任何责任。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补偿责任;
(4)协助甲方搬运材料商或快递运至社区楼下的装修材料。如需施工人员外出搬运材料,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价格。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和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负责施工材料、施工半成品和成品、施工设备的保护(涉及到甲方原有家电家具物品保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竣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施工垃圾(不涉及专业保洁及甲方委托它方交叉作业的垃圾);
(7)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明火做饭、取暖及住宿(甲方特殊许可除外)。
5.3遵守物业、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6.2 甲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备注:减项不减少工期)。
6.3 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 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拟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一、二)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告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告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因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禁令;
(3)假如碰到梅雨季节下大雨、空气潮湿会影响工程质量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规定暂停施工,工期顺延;
(4)甲方批准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碰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或物管部门严禁施工或社区停电、停水四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一天以上(每次连续半小时以上)、电梯停运检修半天及以上等情况影响施工的。
8.2因以下因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完毕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未能保证施工需要而影响进度的;
(3)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因甲方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竣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3)的标准执行。
9.2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住宅内部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DB45/T 853-2023)
(2) 。
9.3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条款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涉及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告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告知起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期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告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认可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协议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四:《工程验收单》)。
10.3 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罢手续。若甲方规定复验时,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10.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0.5 由于乙方因素导致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6 乙方在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 两 年,有防水规定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 五 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两 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家装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家装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签订协议当天
50%+设计费
隐蔽工程竣工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
10%
工程进度过半
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
35%+变更项全款
竣工
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
5%+后期变更项全款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毕,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毕,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毕。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工程决算单》(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批准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签订协议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规定解除协议,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基础工程造价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客观因素提出解除协议,此外还须承担设计费(按 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应当书面告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协议解除而导致的损失(假如甲方规定减项的造价大于施工项目造价的10%,为部分违约,乙方有权取消协议签订时的所有优惠)。
12.4甲方无合法理由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0.5‰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甲方延迟支付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0.5‰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乙方延误工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导致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6协议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开工的 ,材料及人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相应调整,如超过原预算费用的5%,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广西建筑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去本协议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协议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因素影响了协议履行或导致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附件:1、甲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3、工程报价单;
4、工程验收单;
5、工程决算单;
6、家装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甲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所供应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查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二
乙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所供应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查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三
工 程 报 价 单
序
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可复印作为协议附件。
附件四
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进度
□ 隐蔽工程验收 □ 中期工程验收 □ 竣工验收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签字: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五
工程决算单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款
分期支付
付款时间: □签订协议时
□隐蔽工程验收通过后
□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
□竣工验收通过后
□
付款金额:
其他支付方式
增减项
增项部分(+)
减项部分(-)
增减项合计
应付款(协议款+增减项)
已付款
未付款(应付款-已付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六
家装工程保修单
工程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保修期限
装饰装修
工程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规定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妥的因素导致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妥导致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