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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话支付业务跨行收款协议书.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9614112 上传时间:2025-04-01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2.0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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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话支付业务跨行收款服务协议书 甲方(银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支行 乙方(个体商户): 为了促进银行卡业务的发展,为广大持卡人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根据《协议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献规定,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固话支付跨行收款商户,通过与甲方系统连接的固话终端实现受理银联借记卡达成协议如下: 1、 受理银联卡 1.1、本协议内提及的银行卡或银联卡仅涉及“借记卡”,不含“信用卡”。 1.2、本协议合用于乙方的顾客使用借记卡、以刷卡方式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的交易。 1.3、乙方必须在甲方营业网点开设银行个人活期结算账户。 2、 责任及义务 2.1、甲方作为提供银联卡跨行收款的服务机构,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银行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中国银联制定的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技术标准、风险管理规则、市场规则等规范性文献(以下简称“银联规则”); (2)运营固话支付互换网络,保证固话支付终端与中国银联系统连接,保证网络的正常稳定运营,但因甲方因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中断的除外; (3)负责银行卡跨行收款交易信息转接至中国银联; (4)对乙方提交的固话支付跨行收款交易提供资金清算、投诉、差错及争议解决服务; (5)对乙方进行固话支付跨行收款交易培训; (6)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制定并调整固话支付撤机标准,乙方对此应积极遵守; (7)甲方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乙方的信用状况,并有权将乙方信息提供应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及有关单位和部门; (8)乙方出现违规操作、交易审核不严及其他通过差错争议解决或生效法律文书鉴定由甲方向发卡行承担的损失,甲方应一方面代乙方向发卡行承担,甲方对发卡行承担后,有权向乙方追索。 2.3、乙方责任及义务: (1) 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银行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银联规则,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认可甲方使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它数据信息系统确认乙方经营者的信用记录; (3)参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举办的固话支付跨行收款受理操作培训; (4)提供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保证固话支付机具的正常使用; (5)按甲方业务受理规定受理所有银联卡,且不得无端拒绝持卡人的刷卡交易,保证银联卡持卡人与钞票支付消费者享受完全相同的服务及优惠; (6)不得将固话支付机具、交易凭条等物品用于受理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给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受理银联卡的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8) 协助甲方做好对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的调查取证及投诉解决的有关工作,并执行甲方对此提出的解决意见; (9)受理银行卡时只能将银行卡在固话支付机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经认证许可的设备上读取银行卡信息; (10)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银行卡磁道信息、个人密码; (11)保证所有固话支付申请资料真实有效,申请登记的任何资料如银行结算账户、装机地址、经营范围、绑定电话等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协助甲方进行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的调查取证及投诉解决; (13)积极配合甲方客户经理或经甲方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的维护和回访工作; (14)对固话支付终端机具应尽妥善保管之义务,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对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15)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理银联卡业务,承担因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失。 3、 接受银联卡的固话支付方式 3.1、乙方应平等地接受顾客出示的有效银联卡,以支付购物或消费的费用。 3.2、乙方必须确认下列情况,才可接受该银联卡在固话支付机具上使用: (1)出示的银联卡属于本协议协定的借记卡; (2)出示的银联卡完好无损,无涂改和伪造嫌疑; 3.3、甲方不予接受未经发卡银行认可的银行卡在固话支付机具上使用,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 3.4、乙方不得向使用银联卡付账的持卡人征收任何附加费或额外费用,或提供低于钞票支付水平的服务。 3.5、乙方对于单笔大额交易,不得分次交易,但是以钞票或支票付清余款,则不在此限。 3.6、乙方不得以刷卡等形式支付给持卡人钞票。 4、交易单据 4.1、有效的交易单据 交易单据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本协议方才视之为“有效交易单据”: (1)乙方在固话支付终端上受理银联卡交易,其所采用的所有交易单据必须由甲方或其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提供,且持卡人、甲方和乙方留存根各一联。持卡人存根联应在交易成功后交给持卡人;甲方存根联根据甲方的具体规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定期上门回收并交甲方妥善保管;乙方存根联由乙方保存,且均须由交易日起计,保存至少3个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如因乙方对交易单据保管不妥或遗失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必须将持卡人出示的银联卡的账号,以及乙方的商户名称和商户编号等信息清楚地印在交易单据上; (3)交易单据上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涂改。 4.2、无效的交易单据 对于乙方提交的不符合“有效交易单据”条件的任何交易单据,均可视为无效交易单据,甲方有权暂延支付交易款项,并有权追讨已支付的款项。若甲方不接受乙方提交的签购单据时应向乙方说明理由,甲方有权收回或积极扣回已划至乙方的有关款项,或于将来应划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有关款项。 4.3、提交交易单据 乙方应妥善保管交易单据,在需要时上交。如甲方收到乙方查询请求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账务解决和手续费 5.1、为保障乙方及时收账,乙方必须在甲方开设银行人民币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交易资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2、每日交易完毕后(以甲方的结账日为准),由甲方根据当天交易的记录内容,在下一个结算日将乙方应得款项划给乙方。 5.3、乙方如对甲方的业务账务解决有疑问,可向甲方提出询问,甲方应在收到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答复。 5.4、乙方的应得款项,系指每个结算周期内,银联卡持卡人通过安顿在乙方的固话支付机具进行支付的总交易金额减去乙方应支付的总手续费金额; 手续费系指对于每笔银联卡持卡人交易,甲方根据5.5款约定应收取的手续费。总手续费金额是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甲方应收取手续费的总和。 5.5、乙方需支付的手续费率按照《邮政储蓄银行POS手续费率表》执行。 5.6、乙方批准按照甲方的交易数据进行清算,但若甲方和乙方的清算数据有争议时,批准以中国银联的清算数据为对账的最终标准。 5.7、如甲方有证据表白乙方有或也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2)乙方对银联卡持卡人有欺诈行为; (3)乙方提交的交易存在本协议11.1条风险的。 则甲方有权暂延支付根据本协议须支付于乙方的一切款项。待查明情况后按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有关规定进行解决。甲方有权收回或积极扣回已划至乙方的有关款项,或于将来应划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有关款项,由于上述违约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银联卡资料 乙方应严格遵守“银联卡账户及交易数据安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持卡人的卡号或其他私人资料,以及关于固话支付交易的数据信息和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商户风险信息使用条款 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乙方批准甲方使用其风险信息(如上送黑名单)。 9、本协议不涉及事项 乙方与银联卡持卡人在出售商品的质量、数量,或提供的服务上有任何争议、投诉或其它纠纷,应由乙方与持卡人直接谋求解决,甲可从中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及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受理银行卡,出现以下违规操作涉及但不限于:未按照规范受理银联卡、拒卡、规定持卡人支付额外手续费、涂改交易凭条、套现、以钞票方式退货、泄漏账户及交易信息等,为持卡人等其他相关方导致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10.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固话支付机具、交易单据,并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约的履行: (1)长期不使用固话支付机具或将其挪作他用; (2)无端拒绝受理中国银联成员银行的银行卡,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3)有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行为,严重影响固话支付机具正常使用或甲方正常经营的。 11、终止 11.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风险状况且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告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由甲方立即停止乙方的银行卡交易,收回固话支付机具设备: (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或冒用其它商户的资料向甲方申请商户; (2)侧录:默许、纵容、与不法分子共谋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法分子在固话支付机具上装载侧录仪器,盗录持卡人磁条信息,出卖给伪卡制作集团或自行制作伪卡; (3)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违反保密条款,将银联卡持卡人账户资料及交易数据信息泄漏给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4)套现:与持卡人或其它第三方勾结,或商户自身以虚拟交易套取钞票; (5)虚假交易: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运用持卡人账户编造虚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费的同时反复刷卡,冒用持卡人署名进行虚假交易; (6)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 (7)因银联卡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备案或介入调查; (8)经营不善,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申请破产以及停业或破产; (9)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有关机构查处; (10)其它违反中国银联商户风险管理规定的行为。 (11)如甲方认为乙方有前述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且该情况会导致甲方经济或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告知乙方立即停止银联卡交易,并可自告知发出之时中断与乙方的连接。 11.2、甲方、乙方的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因素单方规定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前10天告知对方,经对方批准后,方可终止本协议。在此期间,上述双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11.1所列情形除外)。 11.3、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退还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品,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应予以补偿。 12、其它事项 12.1、因国家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政策法规或业务规则调整导致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有关政策法规或业务规则为准,另行修订。 12.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制约。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和谐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协商修改或补充协议。。 12.3、本协议与《POS收单商户风险承诺书》及《邮政储蓄银行POS手续费率表》共同执行。 12.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甲、乙双批准上述条款,并签定《固话支付跨行收款业务协议签约表》,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固话支付跨行收款业务协议签约表 商户名称: 商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具体名称): 手续费率: 商户帐户名称(姓名)及帐号: 工商注册号及经营性质: 商户地址及邮政编码: 主营业务内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装机联系人: 装机绑定电话: 联系手机: 以下资料由银行填写 客户经理: 联系电话: 商户编码: 手续费费率: 银行签署及公章 个体商户签署及公章 (甲方) (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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