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9611546 上传时间:2025-04-0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3.31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铝合金门窗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和谐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所购彩色铝合金门窗数量及价格 (一) 本协议铭帝牌断桥50平开铝合金窗承包范围为 ,协议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m2,门窗面积约 ,协议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此综合单价为所有推拉门窗、固定窗、推拉门的平均综合单价。(含纱扇) 2、此综合单价含制作安装、管理及保修,含税金。 3、本协议面积增减套上述单价进行结算:如若窗型、分格形式及原材料变更,导致价差则另行增长报价。 4、本工程结算面积以设计蓝图洞口尺寸为准,飘窗按展开尺寸计算。 5、本价格不包含土建配合费。 6、材料价格出变化,不另行调价。 (二)以下文献做为协议附件 第二条 本协议塑钢门窗材料报价说明 1、型材:本工程塑钢门窗用塑料型材由甲方指定选用铭帝牌50系列断桥平开窗。 2、本协议报价所选用钢衬型材壁厚为 。 3、五金件:为配套优质产品。 4、玻璃:选用汽车级原片,中空玻璃使用4mm+6A+4mm浮法白玻。 5、纱扇:为不锈钢纱扇。 第三条 安装地点及开竣工日期 1、本安装工程 所在地为: 。 2、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立即组织相关型材,并按甲方规定 开工, 竣工。 第四条 本协议塑钢门窗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付定金,门窗框到场安装7日内付本协议总额40%的进度款,门窗扇及玻璃到场安装7日内付本协议总额40%。所有安装完毕,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乙方应积级配合,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五条 供货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提供图纸。 2、甲方未能如期支付协议约定款项。 3、甲方、监理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未能及时指定型材颜色、种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长的门窗量一次增长超过协议总量的10%。 5、不可抗力(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6、条款中约定或甲方批准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保证门窗的正常安装,甲方应对施工的洞口尺寸予以明确规定,保证洞口尺寸的规范。 (2)甲方对不规范的洞口尺寸进行修整。 (3)负责及时组织对门窗的验收工作。 (4)甲方免费提供安装主施工所需的垂直运送、脚手架、临时仓储。 (5)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准时支付各期款项。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准时积极组织原材料的进厂及产品加工。 (2)乙方应将产品安装尺寸及施工方案交甲方,并积极组织安装。 (3)乙方按工程进度负责对门窗的制作、运送、安装。 (4)对每批所交产品提供材质证明。 (5)负责办理交验手续及资料,汇总给总包方。 第七条 变更 1、如若设计变更,甲方应在乙方产品加工前15日以上,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认可。如变更在产品加工过程中,甲方应承担此导致的损失相应顺延加工周期。 2、如若工期需要提前或者延后,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认可,由此导致赶工或产品滞留所产生的费有由甲方承担,原生产周期作调整或顺延。 3、协议条款的变更:本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一方提出某项条款的变更,变更方应及时用书面文字方式告知另一方面,由双方协商和签订有关变更协议。 4、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为本同的附件。 第八条 所有权之保存 乙方保存协议的产品所有权,直至甲方付清本协议所有货款。 第九条 违约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本协议约定的全总或任何义务,或有其它违反协议的行为,应视为违约方应当承担对另一方由此而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经济责任。 2、本协议双方分别发生不同的违约行为,应上双方协调解决违约责任或和自承担由于于违约给对方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其经济责任。 3、甲方不能准时付款,主供货期相应顺延,当付款时间超过20日,乙方可停止供货,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货款,乙方方可人供货。 4、因乙方因素不能准时供货,当供货时间超过7日,由乙方自行赶工期,保证其总体供货不能顺延,如整体供货超过20日,从21日起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力抗 1、若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继续履行未直接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履行期限,延长时间与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后果连续时间相等。 2、当碰到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书面告知一方。 3、若不可抗力的后果连续1月以上,双方应重新洽淡协议义务,若双方无法形成协议,任何一方可所有或部分终止协议。 4、不可抗力是指超过本协议人任何一方所不能控制之事,例如:战争、暴动、地震、洪水不、台风或政府在其主权范围内的行为。 第十一条 争议 1、所有因本协议执行而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双方协商30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应过法律程序解决。 2、在诉讼期内,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未有争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做出补充协议(协议),且补充协议(协议)为本协议副件。 2、本协议副件为本协议组成总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履行完毕,结清尾款,该协议自然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