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单包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武胜县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山项目部承包人(乙方):乙方承担甲方B地块小区大门及部份房屋的修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工程单包工订立以下合同。一、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乙方承担B地块小区大门及部份房屋的修建,甲方负责提供修建所需的原材料。二、 工程承包范围砼基础、钢筋制作、主体工程、内墙粉水、外墙贴砖、屋面水泥沙浆找平、焊接、管线预留预埋、屋面排水管、室内排污管、外墙脚手架等。未说到的,以设计施工图及双方约定为准。三、 工程质量合格。四、 工期从二o一一年
2、 月 日至二o一一年 月 日,工期共 天。因下雨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突害造成的停工,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五、 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六、 承包价格单包工承包价格为每平方米200元。七、 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的安全规定组织施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如因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八、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处工程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九、 付款方式工程量完成60%以上,按完成工程量的总价款的60%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十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o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