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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总结范文(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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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总结范文(精选6篇) 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总结篇1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对农民增收工作高度重视,切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调,采取农林牧渔业并举,全方位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全镇农民收入得到较快提高。现将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农民增收基本情况 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9015元,至20xx年底,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1269元,与20xx年同比增长25%。 二、主要做法 20xx年,我镇重点围绕农民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林业、渔牧业、种植业及第三产业发展等方面,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较快提高。 (一)抓好种植业结构调整促增收。立足我镇实际,因地制宜改种市场需求旺、效益较好的特色农作物。通过抓示范、调结构,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超级稻等为主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改造低产田、提高栽培技术和复种指数,狠抓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单产,增加总产。至20xx年底,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5440亩,与20xx年同比增885亩,增长1.48%;总产量7362吨,与20xx年同比增263吨,增长2.56%。按当年价计算,20xx年粮食产值2129万元,同比增12.64%,实现农民人均年增收100元。 二是抓好银杏种植基地示范建设。自去年县委、县政府"211"工程实施以来,镇党委、政府紧扣城乡统筹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以银杏产业种植为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生态农家乐和特色生态养殖,促进农民增收。全镇按照"三园一基地"(精品采叶园、精品采果园、精品观光园、优质育苗基地)和"公司+业主"、"公司+基地"、"公司+农户"的模式发展银杏产业。目前,全镇共种植银杏15000亩,基本建成林桐山村至圆井眼村、省道片、县道片、明月片四个银杏产业带,实现农民年人均纯增收500元。 (二)抓好养殖业促增收。20xx年全镇水禽产业完成麻鸭出栏108.23万只,白鹅出栏36.34万只,麻鸭保种2万余只(其中保护500只以上的大户5户,共保种5800只);全年生猪出栏4.83万只,存栏3.31万头;肉牛出栏0.2万头,存栏0.24万头.在大区大力发展林下生态养殖,全年肉羊出栏1.78万只,存栏1.03万只;兔出栏2.47万只,存栏1.99万只,同时在老鹰岩村、黄泥沟村、五里桥村、林桐山村新建成现代畜牧生猪养殖小区各1个,实现农民人均年增收800元。 (三)抓好生态林业建设促增收。重点抓好退耕还林等生态造林工程建设。20xx年以来,全镇共完成退耕还林造林1万亩,发放现金补助1176.6万元,农民从中增加收入1176.6万元,实现农民年人均纯增收130元; 四)抓好劳务收入促增收。加强农民转产转业技术培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重点工程和城镇转移,拓宽农民就业门路。20xx年,多次为农民群众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举办各类农业技术专题培训班5期,受训人数1200多人次;全镇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8万多人,劳务收入年增加1000万元以上,农民年人均增加收入250元以上。 (五)落实惠农减负政策促增收。20xx年,我镇全面落实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贴、农机购置等各类补贴支农政策,通过减负促增收。 (六)抓好秋冬种开发促增收。20xx年,我镇积极引导群众因地制宜调整秋冬季农业结构,改种市场需求大、生育期短、见效快的蔬菜等农作物及农副产业生产,广开增收门路,千方百计促农增收。全镇秋冬菜生产年均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秋冬菜总产值年达1700万元以上,实现农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我镇的农民增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有如下六个方面:一是随着我镇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农业耕作土地存量将会减少,传统种植的发展空间将变缩小;二是农业生产受干旱、洪涝及病虫害等自然因素制约,影响农业生产效益;三是农业生产投入还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转换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难度较大;四是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粗放型经营现象严重,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增收速度缓慢;五是我镇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工作相对滞后,龙头企业少,农产品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民增收渠道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六是农资价格上升不降,农民对农业投入成本高,农业经费投入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类试验、示范工作的开展和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等。 四、今后的工作对策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好农民增收的工作领导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完善农民增收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二)合理布局,做好规划。在强力推进大工业项目建设的同时,预留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的空间,对接做好发展特色农业的区域布局规划,以项目实施来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带基地建设,使农业特色产业带建设与全镇的区域布局相衔接,加快我镇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三)完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发展机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金融支持、科技支撑、企业和农民投入的方式,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新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对从事优势农产品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以及市场开拓和品牌创建等,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投入,建立重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奖励资金,通过直补或协调信贷支持或招商引资等,对市场前景好、有优势的特色种养业品种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做大做强我镇特色农业产业。 (四)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环节,着力构建科技支撑体系,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科技推广机构、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的作用,健全和完善我镇农业、渔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技术服务和指导,抓好特色农业示范点(片)建设,突出新技术、新品种的集成示范和配套应用,推动我镇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五)调整结构,培植发展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打造四个银杏产业带的银杏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林业体制改革,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建设;抓好畜牧养殖业,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 (六)加强农民培训及转移就业。要不断地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量化分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目标任务,多途径地有组织的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断扩大农民的就业和增收空间,积极为农民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总结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和"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的部署,配合落实好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行动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排查已经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指导各地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市场规律发展集体经济,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指导各地扎实做好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对发生贬值亏损的、依规评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确认,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明晰、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排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特别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解决村财乡代管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村级实情"现象。 (五)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鼓励各地完善村级债务监测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六)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各地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鼓励各地探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延伸审计办法 (八)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治理其他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提质增效行动从2023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已于近两年开展此项工作的省份,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行动方案内容进行查缺补漏。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前完成)。各地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行动重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内容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前完成)。各地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要逐村(涉农社区)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同时,各地以县为主体,对所有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通报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实地抽查阶段(10月前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调查组进行实地抽查,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填报整改台账。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地方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农业农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前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提质增效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本省份整改台账,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要抓紧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保障条件。建立省级全面指导,县级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研判会商机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要问题。 (二)加强指导督促。各地要把握时间进度,保证工作质量,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提质增效行动取得实效。要强化跟踪督促,加强对提质增效行动进展情况的调度管理,防止出现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 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汇编形成实操性制度手册,对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宣传和报送。 (三)加强监督执纪。各地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的贪腐问题或问题线索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实行提级监督,形成警示震慑。各级要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总结篇3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农政改发〔2023〕2号)要求,现就扎实组织开展我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中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的重要抓手,也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重要载体,对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和专项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保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良好态势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厌战思想,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为维护农民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保障。 二、准确把握重点。要对照农政改发〔2023〕2号要求,紧盯“组织运行、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六个关键环节,重点查摆纠正八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鲁农经字〔2022〕25号)要求,逐项查看落实情况。要对照去年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查看是否发生反弹。要对照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乡镇(街道)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检视整改情况。 三、严格把控节奏。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5月15日前,各市动员部署到县乡村;8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自查自纠,县(市、区)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的检查。10月31日前,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整改台账在线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省、市完成实地抽查,接受农业农村部实地指导。12月31日前,各级对提质增效行动认真总结,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 四、扎实组织开展。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农政改发〔2023〕2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资产管理重点和弱项,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实化整治内容和要求,加强全过程督促、指导、调度。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结果,开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逐村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本集体成员公开,还群众一个明白。对于区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提级督促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对于性质恶劣、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向当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坚持开门整治,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务求工作实效。要紧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改善监管手段,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从监管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构建起集体资产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自6月份起,于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整改台账;于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行动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经验做法或阶段性成果,请及时报送。 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总结篇4 按照福清市纪委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我镇基本完成了“三资”清查工作,并建立了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台账。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按照福清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我镇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组成。职责分工为:组长负责制,组织本辖区内村委会清查核资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各村的清查核资工作,经管站及相关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各村清产核资清查核实工作,各村主干负责开展本村清查核资工作。从而做到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对各村委会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情况进行拉网式的盘查清理。 (二)统一思想,广泛动员。按照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了开展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相关领导在会上做强调讲话。财务经管服务站对清产核资专题工作布置会议,以举办培训班,对村主干和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他们的工作意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为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序时保质完成打下了基础。 (三)组织实施,全面清查。经管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指导、跟踪、督查,各村自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清查核实。清产核资结束后报告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主要做法有: 一是摸清存量。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以清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主,辅查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其他资产情况,采取账内账外清查相结合的方法,防止漏清漏登漏报,摸清全部“家底”。 二是明确权属。村集体资产严格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三大类进行划分。集体所有的资产;办公楼、学校;土地、林木、滩涂、水面等属资源性资产。 三是理顺关系。主要对确认,对坏账依法进行核销。对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问题,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召开表决通过给予妥善解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经管队伍不稳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工作面广事杂人少,特别是基层经管干部任务重、压力大,造成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系统人员调动、借用频繁,现我镇经管干部只剩1人,并且要处理大量的日常各村财务管理事务,单凭经管部门力量很难完成任务。 (二)经费不足给“三资”清查带来一定难度。由于“三资”清查刚开展的时候,需要聘请一些人员进行清理、合同整理、电脑录入等工作,经费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工作开展进度迟缓。 (三)各村“三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制度漏洞百出。有的村存在合同丢失合同无法履行甚至到期无法收回等实质性问题。但单靠走法律道路又存在一定的程序与时间上的问题,给“三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有的村委会存在招投标也是走过场,甚至没有招投标等现象,而这些问题只靠经管部门力量,很难扭转局面。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内容不够全面。当前农村“三资”监管主要偏重于资产和资金的监管,特别侧重资金的监管;在集体资产监管上,主要注重于账内资产的监管,尚未涉及集体的农田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集体资产;在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上,存在重合同签定环节的监管,轻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环节的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资扫尾工作。继续完善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台帐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山林、“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评估工作。 下一步侧重点工作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固定资产及资源性资产。对未入帐的固定资产要及督促相关村按照有程序进行评估及时入帐,同时查明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原因。 二是清理各类经济合同。进一步清理核实各类经济合同的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积极追缴部分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经济合同,对有违反或显失公正的承包合同,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清理规范合同的基础上,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监督合同履行情况,为村挽回经济损失,对合同丢失或为签订合同的,督促各村补签合同; 三是资产资源和各类经济合同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进一步完善“三资”台账管理体系,切实按规定进行“三资”管理,在管理好各村集体资产同时,使各村的“三资”管理逐步走向合理化、合法化的正确轨道上来。 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总结篇5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06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07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2007至2008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四)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五)、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08年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 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 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 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工作总结篇6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06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07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2007至2008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四)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五)、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08年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为“三资”委托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过去由于实行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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