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技改工程验收程序(自行整理)一、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施工组织设计、环保、消防、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矿井取得开工许可证。三、建设单位需要对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和材料进行招标,这些单位都必须有资质。四、办理单项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到煤炭工业质量监督站或所属地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五、项目开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监督。六、项目施工完成后,进入验收程序。七、验收程序:1.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由省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认证。委培地市质量监督分站跟踪,并出具工程质量初步认证情况。对矿、土、安三类工程进行认证。单位工程竣工
2、85%以上,合格率达到100%。质量认证比例达到85%以上,一般采用抽检,抽检个数不少于预审核单位工程个数的15%。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全部合格后,转入预验收程序。2.预验收:由本单位初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制初步验收报告,并报集团公司或地方主管部门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达到联合试运转条件的,下达预验收批复意见及批准联合试运转(16个月)的批复文件。验收条件:矿、土、安三类工程施工完毕(环保可以滞后),单项工程认证资料完成(环保可以滞后),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档案及相对应的设备、资料到位。3.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期间,达到正常生产条件,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并委托安全中介机构对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
3、检验监测,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煤矿企业编制安全预验收报告书,并向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提出安全设施验收申请。联合试运转期间进行如下分项验收:环保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设施安全条件验收、消防验收、职业卫生验收、决算审计(国家投资项目)。4.安全设施安全条件验收:由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参加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专家组成员、安全预评价中介机构。矿方提供: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及设计变更等文件及批复;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报告;安全管理机构、矿长证件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联合试运转报告;安全中介机构编制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建设单位编写的安全预验收报告书;安全设施验收主要对安
4、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发证,证件待竣工验收批复后由矿方办理。安全设施与条件通过验收后,由煤矿企业编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竣工验收:煤矿企业向省煤炭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省煤炭局组织,参加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专家组成员。验收条件:(1)矿井各生产、安全系统按设计完成,并完成联合试运转。(2)各专项验收均已通过,并有批复(环保必须在此完成,否则会影响发证);(3)工程竣工资料齐全。(4)生产机构、人员、规章制度符合要求。竣工验收一般分四个小组,分别是工程组、安全组、综合组及煤炭生产许可证验收组。验收合格进行批复后,首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然后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开拓延深验收程序一、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施工组织设计、环保、消防、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等相关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施工完成后,进入验收程序。首先由集团公司安监局或煤监分局进行安全设施与安全条验收,经集团公司或地方煤炭管理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即可。自行工程质量监督及验收,相关资料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