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租赁协议
本租赁协议由下列双方 月 日签署。
出租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责任人:
电 话:
承租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责任人:
电 话:
依据相关法律之要求,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标准及用途
1.1 乙方甲方租用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作为乙方经营之用, 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现实状况为 (详见交付清单及照片)。该物业房地产权证证书见本协议附件(一); 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二); 《交付确定书》见本协议附件(三);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该物业以现实状况交付。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动房屋结构前提下自行装修和在不影响大楼整体情况及符正当令要求使用下增设隶属设施, 当层区域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公共走道、 当层梯厅、 公共茶水间、 公共卫生间等)若进行改装, 不得影响结构安全并必需符合消防法规检验要求外, 于退租时恢复至交付时原状(详见附件三)。公共走道内部私有区域部分,租赁期满, 固定装修部份给予保留, 乙方增设隶属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维持装修现实状况情况下将房屋完整地交还甲方。对房屋因乙方原因己损坏部分, 乙方应按实际评定价值进行赔偿。
1.3 该物业仅限于办公之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其她用途或从事任何非法用途。
1.4 为乙方实现上述用途之目, 经甲方同意, 乙方能够对该物业进行装修。但乙方如改变房屋结构、 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设备、 设计计划、 范围、 工艺、 用料等均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甲方同意给与乙方 个月装修免租期(时间从 月 日至 月 日止)。其中, 在免租装修期内, 乙方无需支付任何租金, 但应承租装修期间包含承租物业水电、 垃圾清运费、 装修确保金(无违约可退)等实际发生费用:
2.3 租赁期满, 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乙方应准期交还。
第三条 租金、 房屋租赁确保金及其它费用
3.1.本协议期内:
该物业起租年(一年)含税租金为 元/平米/月, 月含税租金计为人民币(大写) ; 第( )年租金在前 年基础上调涨 %, 第( )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调涨 %。
本协议签署时, 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租赁确保金(押金)人民币 (大写: 元整)该确保金不计收利息,且不被视为本协议项下任何租金及应付费用预付。房屋自 月 日起交付给乙方
3.2 甲方有权从上述确保金中扣减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租金和其它应付费用; 或作为乙方发生本协议项下违约事件时应支付违约金;或从确保金中扣减因为乙方、 乙方职员有意或过失行为而给甲方招致损失。
3.3 本协议租赁期满后, 若乙方未发生本协议项下违约事件, 甲方应在乙方将处于良好状态物业交还甲方并结淸全部应付款项以后 拾 个工作日内将确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3.4 乙方因使用该物业所发生水电费及其她物业管理部门按相关要求收取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3.5 租金支付方法: 乙方支付租金方法为每 3 个月支付一期(首期租金支付为 个月, 为免租期)。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 在本期租赁时间开始前 个月之前以银行转账方法支付。若最终支付日恰为星期六、 星期日或其她公共节假日时, 则支付日应提前至上一个最靠近工作日。
3.6 乙方同意接收甲方聘用物业服务企业( 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其中, 租赁物物业管理费(含乙方所在大楼电梯日常运行、 维修维保等费用) 由甲方在收取租金同时代为收取。停车位租金为每个月 元/个。
3.7, 甲方负责提供独立水表、 电表及其对应设施, 乙方自行向物业缴纳水电费(含损耗公摊水费和电费), 由物业出具对应正式发票。
3.8 自起租日起算第一期租金、 租赁确保金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期租金应以人民币转账形式支付。
3.9 本协议项下提及 “月”不是指公历月, 而是指自起租日起至该起租日在下个公历月所对应该日之前一天止期间。
3.10 乙方应按本协议要求收到甲方开具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租金发票(确保金开收据)后 个工作日内将租金、 租赁确保金支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名 称: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本协议签定交房时:该物业水、 电表读数 。
第四条续租和退租
4.1 协议期满, 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 最少应于协议期届满前 3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续租合约需在原租赁协议到期1个月前签署, 如甲方不续租则协议到期终止租赁关系: 若经甲方同意, 乙方享受续租权, 续租租金以到时市场价格而定。在乙方提出续租申请后,在甲方同意下, 在上述时间内配合完成续租协议签署。
4.2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租期结束后, 乙方可享受一次短期租赁权。乙方在本协议租期最终3个月内有权单方面通知并要求甲方行使乙方短期租赁权, 而该短期租赁权租赁期期限最长不超出3个月, 并在本协议租期结束后起算租期。短期租赁权租金以本协议租期结束前最终一期月租金为标准。
4.3 协议期满, 如乙方不再续租, 乙方应清算全部租金及租赁期间乙方发生水电费等, 甲方应在协议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租赁房屋及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 甲方应立刻出具书面确定并在验收之日起 7 日内将确保金全部退还乙方(不计息)。如甲方拖延归还上述确保金应按所欠款每日仟分之叁计算负担滞纳金。
4.4 除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协议或本协议另有要求外, 在本协议期内, 甲方承诺不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甲方责任、 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享受该物业正当全部权, 或含有出租权之有效证实, 该有权证书或出租权之有效证实见本协议附件(一), 并负责于起租日起向乙方提供在出租当初处于良好、 安全和可使用情况该物业。
5.2 甲方确保乙方在遵守本协议项下各项条款之间前提下能够自由使用该物业。在租赁期内, 该物业使用权归乙方全部, 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 法规保护。
5.3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甲方应确保水、 电正常运转, 保持房屋结构、 墙壁、 屋顶、 进出管道、 排水、 电线电缆处于良好使状态, 甲方对该物业进行检査、 养护, 应提前个 5 工作日通知乙方。检査养护时, 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应降低对乙方使用该物业影响。
5.4 该物业内属于甲方全部内装修、 家俱和设备发生自然损坏需要维修和保养时, 乙方应提前 3日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刻修复并负担由此发生维修保养费用, 乙方应主动帮助配合。若上述损失是因乙方有意或过失行为而造成, 维修费用应由乙方负担。
5.5 除本协议第3条约定租金、 确保金、 水电费外, 非甲方所能控制除外, 甲方不得私自增加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交纳费用, 物业管理部门及其她相关部门依法收取相关费用除外。
5.6 在租赁期内, 若甲方计划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物业, 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在相同条件下含有优先购置权。转让后, 甲方还应将乙方支付押金和未到期租金全部交给受让人并由受让人向乙方出具合适收据。若受让人不接收乙方续集租赁, 则甲方应将乙方支付押金和未到期租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若乙方存在装修成本, 甲方将根据装修时造价进行赔付。乙方如有合理理由并提出书面要求,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图纸, 方便乙方办理相关证照登记等事宜。
5.7 其她依法或通例应由甲方负担义务及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责任、 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第3条之要求, 按时支付租金、 确保金(押金)及其它应付费用。
6.2 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第2条之要求合理使用物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物业用于她途或其它非法目。由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改变现结构及设施损坏, 乙方应负责修复及赔偿责任。
6.3 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从事非法经营或许可她人从事任何滋扰其它租户或可能对其它租户造成损害行为。由此引发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6.4, 乙方应合理并妥善地使用物业及公用部位。乙方不得将超重、 易燃、 易爆、 易腐蚀危险品带入物业, 不得在物业内喂养动物, 或作出其她妨碍物业管理行为。由此引发―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6.5, 乙方应保持该物业内部设施清洁、 完好和可使状态。若因乙方、 乙方雇员有意或过失造成上述内部设施损失或损毁(自然损耗除外), 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维护, 并负担由此支出费用。若该内部设施己无法维修, 乙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6.6 乙方应实施当地相关部门制订相关防火安全、 门前三包、 综合治理、 保卫等工作要求并负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査。
6.7 未经甲方亊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就该物业进行任何形式改建、 增建或扩建。若乙方对物业内部进行装修, 应向甲方提供装修方案, 经甲方同意后, 由甲方负责协调该商业办公用房物业企业配合乙方进行施工。
6.8 经甲方事先通知后, 乙方应许可甲方或其代理人在合理时间进入该物业进行维修。另外乙方同意, 在碰到紧急情况时, 甲方可在不给予乙方事先通知情况下进入物业处理事故, 但事后应通知乙方。
6.9 在乙方租赁期满后, 不再租用或双方协议提前终止协议情况下, 乙方在该物业内固定装修以协议终止时现实状况交还甲方, 属于乙方全部物品应全部搬迁腾空,乙方未立刻搬迁腾空物品甲方有权视为废弃物处理,并向乙方请求支付搬迁腾空所支付必需费用。
6.10.其她依法或通例应由乙方负担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 转让
7.1 严禁转租
在租赁期内, 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可将该物业转租任何第三方。本条所指“转租”包含乙方与她方经过其它方法(包含但不限于联营和合资〉使得她方使用该物业: 本条所指“她方”包含承租人关联企业、 隶属企业和子企业。
7.2, 甲方转让
在租赁期内, 若甲方意欲转让该物业时, 甲方应提前叁个月通知乙方。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享受优先购置权。该物业全部权转移给第三方后, 若甲方要求乙方与第三方继续推行协议, 乙方应与第三方继续推行本协议, 并进行协议出租方变更。
第八条 协议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 甲乙双方有权经书面通知提前终止本协议:
8.1房屋在租赁期间需拆除重建或在租赁期间因城市建设需拆迁;
8.2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回收;
8.3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用;
8.4 相关政府部门未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内经营其业务资格或许可;
8.5 房屋毁损、 灭失或者不再适合出租;
8.6 其她战争、 自然灾难、 不可抗力等造成房屋不适合租赁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要求时间交付租金和管理费, 超出 30 天, 甲方有权单方提出终止本协议, 收回房屋, 乙方应按月租金天天3‰(千分之三)计算负担罚金, 而且甲方及相关单位有权向乙方追索所欠租金、 物业管理费、 罚金等,或在确保金中抵扣。
9.2 本协议终止后不续租, 租赁房屋应在协议终止后3日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还甲力, 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收回该物业, 每延迟—天, 乙方按每日租金两倍向甲方支付赔。
第十条 其她
10.1本协议效力、 解释、 实施及争议处理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因推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相关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 任何一方都有权将争议向该出租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地震、 台风、 水灾、 火灾、 战争及其她无法预见也无法避免突发事件)发生而使本协议无法推行,受影响一方应于事件发生后拾伍曰内提供事件详情和事发当地公证机关出含有效证实文件, 说明协议无法实施或需延期实施原因。依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协议推行影响程度, 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免去受影响一方在本协议项下部分义务或许可其延期推行本协议。
10.3 本协议壹式肆份, 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