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沂市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示范文本)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联络人: ;
联络电话: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联络人: ;
联络电话: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 法规、 政策, 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管理区域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 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础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础情况:
1.物业管理区域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2.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3.物业服务用房: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计划平面图见附件一, 物业组成明细见附件二, 物业服务用房平面图及说明见附件五)。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 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 物业共用部位维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 维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维护;
4、 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
5、 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6、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 安全防范等事项帮助管理服务;
7、 物业使用中对业主严禁行为通知、 劝阻、 汇报等;
8、 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更新、 改造组织及相关费用账务管理服务;
9、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0、 物业档案及物业服务档案保管;
11、 ;
12、 。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 乙方接收业主委托提供其她特约性(有偿)服务有: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质量。
1.一般住宅项目:
物业服务标准达成《临沂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措施》(临价费发〔〕195号)要求 星级标准(一、 二、 三、 四、 五选择); 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严格根据《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相关加强住宅小区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工作通知》(临房发〔〕9号)要求实施。
2.非一般住宅或非住宅项目:
物业服务标准由甲、 乙双方经过协议约定, 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六。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法:
1、 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法定房屋产权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储藏室面积)交纳, 具体标准以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 墅: 元/月.平方米;
办 公 楼: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工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学 校: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医 院: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物业: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物业: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物业服务费用关键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职员资、 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维护、 检测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日常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利润;
(11) 。
乙方根据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并按本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受或负担。
2、 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建筑面积预先交纳, 具体标准以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 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工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学 校: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医 院: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物业: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物业: 元/月.平方米, 或 元/年;
预收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酬金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业主全部, 由乙方代管, 关键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职员资、 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维护、 检测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日常办公费用;
(7)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法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个月/每季/每年) 元标准从预收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个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物业服务资金
%百分比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 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 由全体业主负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房屋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
金)。
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资金)按 (六个月/季/月)交纳,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交费具体时间)推行交纳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完工但还未出售, 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业主物业, 其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业主应以甲方书面通知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所购物业空置一年以上, 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乙方确定后, 可根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80%交纳物业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资金), 并签署临时协议。
因甲方分期开发、 分批交付使用原因, 造成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达成购房协议约定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能够根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80-100)交纳此间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资金), 差额部分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资金), 从其约定, 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交费约定, 业主应立刻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施酬金制方法计费,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 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 ;
2、 。
第四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八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法:
1、 停车场属于甲方全部,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 车位使用人应根据 元/个·月标准向甲方交纳车位租赁费; 根据 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服务费。
2、 停车场车位由业主购置, 业主(车位使用人)应根据 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服务费。
3、 停车场完工投入使用后, 车位未停放车辆空置, 经车位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后, 车位使用人可根据停车服务收费标准80%交纳停车服务费; 还未出售、 出租车位, 其停车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4、 。
第九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署书面车位停车服务协议, 并根据《临沂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措施》(临价费发〔〕195号)要求提供停车服务。
车位使用人对车辆有看管要求, 应该与乙方另行签署看管协议。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会所属甲方全部并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
2、 。
第五章 物业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就物业承接时间、 承接内容、 承接查验、 承接前后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并在约定时间根据《物业承接查验措施》(建房【】165号)要求, 对接管物业和资料进行逐项承接查验, 现场共同确定查验结果, 签署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第十二条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该对物业承接查验基础情况、 存在问题、 处理方法及其时限、 双方权利义务、 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承接查验完成后, 乙方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 接管物业管理区域内档案资料、 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构筑物、 公共区域等。
第十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与前期物业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生效后, 当事人一方不推行协议约定交接义务, 造成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无法推行, 应该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 甲方应同时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完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 结构、 设备完工图, 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完工图等完工验收资料;
2、 设施设备安装、 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
5、 。
第十五条 甲方确保交付使用物业符合国家要求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要求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担物业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且含有水、 电、 采光、 通风等正常使用功效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办公用房 平方米, 位于 ; 住宿用房 平方米, 位于 ; 用房 平方米, 位于 。
分期建设项目在首期交付时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应该不低于全部项目应交面积百分之五十。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交付使用过半, 应将物业服务用房全部交付。物业服务用房按计划要求在末期建设, 甲方应该事先交付符合要求物业服务临时用房。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无偿使用, 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六章 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相关责任:
1、 业主大会成立前, 责成乙方制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管理制度;
2、 督促业主、 物业使用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管理制度;
3、 立刻依法推行对物业保修责任;
4、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 确需临时占用、 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 场地, 应通知相关业主和乙方, 共同约定施工方案;
5、 支持和配合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主动参与小区建设活动;
6、 监督、 检验乙方物业服务方案、 年度管理计划、 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实施及各项制度实施情况;
7、 负责处理因甲方遗留问题引发物业服务纠纷;
8、 法律、 法规、 规章要求由甲方负担其她责任;
9、 。
第十九条 乙方相关责任:
1、 根据协议要求, 对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主动参与前期介入, 熟悉场地, 掌握管网、 线路部署及设施设备功效, 并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提议;
2、 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 编制物业服务方案、 年度管理计划、 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制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
3、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和本协议约定, 向业主、 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经过正当有效方法处理拖欠物业服务费问题;
4、 立刻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物业服务重大事项, 立刻处理业主、 物业使用人投诉, 接收甲方、 业主、 物业使用人监督;
5、 督促业主、 物业使用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管理制度;
6、 采取劝戒、 阻止、 汇报、 公告等必需方法, 阻止业主、 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行为;
7、 应与装饰装修房屋业主、 物业使用人签署书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就许可施工时间、 废弃物清运与处理、 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 并事先通知业主、 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严禁行为和注意事项。在业主、 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 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对影响房屋外观, 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立刻劝阻、 阻止, 劝阻无效, 立刻向相关部门汇报;
8、 自本协议终止时起10日内, 乙方应立刻撤离物业管理区域, 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档案及物业服务档案、 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财务, 不得以协议纠纷等理由拒绝移交;
9、 法律、 法规、 规章要求由乙方负担其她责任;
10、 。
第七章 专题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专题维修资金交存、 管理、 使用、 续筹等根据《临沂市住宅专题维修资金管理措施》(临房发﹝﹞43号)要求实施。
第二十一条 专题维修资金交存: 甲方应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 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办理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交存信息立案手续, 并按要求程序推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二条 专题维修资金使用: 乙方应帮助业主、 业主委员会制订维修方案, 根据要求办理维修资金支用手续, 确保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得到立刻修复。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约定, 致使乙方管理服务无法达成本协议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约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
第二十四条 除前条要求情况外, 乙方管理服务未达成本协议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约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善, 乙方未能改善, 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 乙方应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 第六条约定, 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应按(1: 应交总额百分之 ; 2: 每日应交额万分之 )(系统做成二选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 第六条约定, 私自提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 乙方已经收取,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五条约定, 拒绝或拖延推行保修义务, 业主、 物业使用人能够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 修复费用及造成其她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八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负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物业服务中止;
2、 乙方已推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
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临时停水、 停电、 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
4、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讯、 有线电视及其她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
5、 。
第二十九条 甲方拒不推行交接义务、 私自变更物业服务单位, 应按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 乙方私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 停止物业服务, 应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
第九章 其她事项
第三十条 一般住宅项目, 在协议期内, 如遇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前期物业服务费、 停车服务指导价格, 则本协议约定前期物业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将根据指导价格调整幅度同时、 同百分比给予调整。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但在本协议期限内,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生效时, 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期满前, 业主大会还未成立, 甲、 乙双方应就是否延长本协议期限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续签, 应于本协议到期前
日内签署新物业服务协议; 未能达成一致, 甲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前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
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 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决定不再续约, 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终止时,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财物立刻完整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 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协议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约定, 业主应负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 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在推行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法处理:
1、 向临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 甲、 乙双方各执 份, 物业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第三十九条 其她约定:
第四十条 其她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计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 库
会 所
学 校
幼稚园
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 房屋承重结构;
2、 房屋主体结构;
3、 公共门厅;
4、 公共走廊;
5、 公共楼梯间;
6、 内天井;
7、 户外墙面;
8、 屋面;
9、 传达室;
10、 ;
11、 。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 绿地 平方米;
2、 道路 平方米;
3、 化粪池 个;
4、 污水井 个;
5、 雨水井 个;
6、 垃圾中转站 个;
7、 水泵 个;
8、 水箱 个;
9、 电梯 部;
10、 信报箱 个;
11、 消防设施 ;
12、 公共照明设施 ;
13、 监控设施 ;
14、 避雷设施 ;
15、 共用天线 ;
16、 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7、 露天停车场 个 平方米;
18、 非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9、 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20、 物业服务用房 平方米;
21、 ;
22、 。
附件五: 物业服务用房平面图及说明
附件六: 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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