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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保密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关键内容: 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关键内容, 它关乎企业竞争力, 对企业发展至关关键, 有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生存。所以, 与会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职员签署保密协议是十分必需。那么, 签署保密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具体介绍相关内容。
一、 签署保密协议对象
保密协议保守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所以用人单位只应该与接触、 知悉、 掌握商业秘密职员签署保密协议, 而不是一般职员或职员, 更不能是全体职员。当然, 企业还应该依据本身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一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一般职员, 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得悉企业商业秘密时, 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范围。
二、 保密范围
1、 技术信息。
2、 经营管理信息。
3、 特殊约定其她秘密。
伴随商业秘密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 特殊秘密等范围, 对保密具体范围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 保密协议应该首先明确职员保密对象和范围, 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三、 保密协议内容通常要求
1、 受约束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情况下, 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协议目以外用途;
2、 受约束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资料、 文件、 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 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收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包含协议要求商业秘密内容;
4、 保密信息应该在协议终止后交还;
5、 保密期限。
法律对保密协议保密期限没有要求, 即保密期限能够是长久, 直至其进入公知领域。所以只要其不被公开就能够永远保持其秘密性, 所以企业能够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协议存续期间, 而且在劳动协议变更、 解除、 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 职员都不得披露使用或许可她人使用企业商业秘密。
四、 违约责任条款
依据《劳动协议法》要求, 除了职员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 企业不得与职员约定由职员负担违约金。所以, 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职员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该支付违约金, 只能要求职员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
知识拓展: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 中国刑法要求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尤其严重后果,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一)以偷窃、 利诱、 胁迫或者其她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
(二)披露、 使用或者许可她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相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 披露、 使用或者许可她人使用其所掌握商业秘密。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 获取、 使用或者披露她人商业秘密, 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含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方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 是指商业秘密全部些人和经商业秘密全部些人许可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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