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问负责制度为深入转变政府职能, 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愈加好地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本局实际, 经研究决定, 在局系统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度。一、 首问责任制度基础内容 (一)实施“首问负责制”, 即在办公场所、 业务科室和公务处理过程中, 首先受到来访、 咨询或接待办事中心工作人员, 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需指导、 介绍或答疑等服务, 使之最为快速、 简便地得到满意服务。(二)首问负责制对象包含: 前来我中心办事同志、 来访人员、 来电、 咨询、 查询、 投诉和业务受理等。二、 实施要求(一)对来人或来电提出咨询、 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 不管是
2、否属于本部门范围事情, 首先受到问询同志要负责指导、 介绍或答疑, 不得经任何借口推诿、 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二)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 要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 应该做到: 1、 向对方说明原因, 给予必需解释; 2、 未来人带到或指导到相关部门办理; 3、 可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络, 立刻处理; 4、 转告相关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三)回复来人来电提出问题时, 既要正确地掌握政策, 又要坚持实事求是标准。对于不清楚、 掌握不确切问题诮立刻请示相关领导, 给予对方一个正确解答。对于确实处理不了、 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系统管辖问题, 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回复、
3、介绍和指导时, 首问负责同志态度要热情、 用语要文明, 要杜绝服务忌语, 避免“门难进、 脸难看、 话难讲、 事难办”现象发生, 努力树立社会保险窗口高效、 公正、 廉洁、 文明良好形象。三、 责任追究“首问负责制”实施情况, 列入“三优三满意”创建工作考评, 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实施好“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来人、 来电咨询、 查询、 投诉、 业务办理过程中, 如发生拒绝、 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 一经查实, 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必需教育, 情节严关键给予批评和必需处理。 依据本局实际情况,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首问负责制受理(一)首问负责制适用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二)
4、首问责任人: 最先受理咨询、 投诉、 业务办理本单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三)首问负责制受理内容: 城管法律、 法规及政策咨询, 本单位各项工作业务办理, 城管行政行为引发多种投诉, 上级及相关部门转来相关咨询和投诉等。(四)首问责任人受理形式: 接阅来信、 接听来电、 接待来访等。二、 首问负责工作制度(一)对前来办理业务、 咨询、 投诉人提出问题, 不管是否属于本人、 本科室、 本单位、 本局系统范围内工作, 首问责任人应该主动热情地接待, 并按局统一制作受理记载表格做好统计, 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搪塞、 拒绝。(二)凡属于本人、 本科室、 本单位业务范围内, 首问责任人应本着“立即就
5、办, 办就办好”标准, 能立刻回复或办理, 当场回复或办理, 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当场回复或办理, 要说明原因, 做好解释工作。(三)不属于本科室、 本单位职责范围但属城管局职责范围内, 首问责任人应做好统计, 并于当日内移交至局法制科, 由局法制科按职责分工交办相关职能科室。局法制科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向局长室每七天一报, 每个月汇总分析汇报。(四)对问题比较复杂, 本科室、 本单位难以处理, 应立刻向局分管领导汇报, 由分管领导协调处理。(五)首问责任人须含有高度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 牢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认真对待每一次来电、 来访。在回复问题时, 要严格根据法律、 法规和政策要
6、求, 坚持实事求是标准, 给予正确回复。对于不清楚、 掌握不正确问题, 应立刻请示上级和相关领导, 并立刻给予回复。三、 首问负责制督查(一)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首问负责制实施情况进行定时督查, 并将检验和监督情况汇总通报, 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考评奖惩内容。(二)有下列行为之一, 将依据相关要求给予首问责任人行政处理。1、 对前来办理业务、 咨询、 投诉人态度冷漠、 刁难、 扯皮、 不认真统计, 甚至发生口角而引发当事人不满, 造成不良影响。2、 拒绝受理或借故拖延办理时间。3、 对问题处理不妥, 造成反复投诉或上访造成不良影响。4、 违反标准、 政策、 程序回复或办理, 造成不良后果。5、 在受理过程中有其她不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