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居间协议
协议编号: SXRF-005
甲方(委托人):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企业
乙方(居间人): 王**(身份证号码: )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 互惠互利标准,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达成以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范围
1、 乙方接收甲方委托, 为甲方拥有质量为五十八吨和田玉原石介绍用户, 促成销售成功或者成功办理抵押借款业务。
2、 “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用户签署《买卖协议》或《抵押借款协议》并将上述协议中各自所约定条款推行完成。
二、 居间业务约定、 居间酬劳金额(计算方法)、 支付时间、 支付方法
1、 交易底价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居间酬劳为交易底价4% ,如交易总金额超出伍仟万元, 参考本条第3款约定实施。
2、 甲方销售上述和田玉原石底价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甲方于居间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费用人民币贰佰万元整(除税)。
3、 在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前提下, 该和田玉原石销售金额超出人民币伍仟万元, 超出部分, 根据甲方30%, 乙方70%百分比分成, 其中应缴纳税费一样根据上述百分比分摊。
4、 如以该和田玉原石作为抵押, 抵押所得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甲方须于居间成功当日支付乙方居间酬劳费用人民币贰佰万元整(除税).
三、 居间费用负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实际支出必需费用。乙方不管是否完成本协议所包含委托事项, 乙方同意全部自行负担居间活动费用, 甲、 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四、 其她约定
1、 本居间协议为非排她性居间协议, 在甲乙双方约定居间期限内, 并不妨碍甲方委托其她居间人为本协议项下和田玉原石提供居间服务, 以先成交者为唯一正当居间人, 并取得对应居间酬劳。
五、 居间期限
从6月29日起至7月29日止。
六、 本协议解除条件
1、 其她居间人优先完成居间服务;
2、 协议届满;
3、 当事人就解除协议协商一致;
4、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
七、 相关协议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 对本协议条款任何补充、 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法进行, 经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假如与本协议内容存在冲突, 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协议正文)
甲方(盖章):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企业所在地: 陕西省西安市小寨*路**号
电 话: 029-********
乙 方: 王**(身份证号码: )
签 字:
住 址:
协议签署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小寨*路**号
协议签署时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