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承包协议
发包方(甲方):
地址: 绵竹市西南镇安国村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四川盐亭建筑安装企业
地址: 四川盐亭县 电话:
企业项目责任人: 陈远祥 职务: 项目经理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绵竹市相关要求, 本着权利和义务平等标准,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并严格推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绵竹市西南镇安国村二期统规自建工程
二、 工程编号:
三、 工程地点: 绵竹市西南镇安国村 组
四、 工程范围: 本工程为私宅商住楼(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 工程造价: 不一样户型, 按08定额预算各价格不一样。在按 图纸地理施工情况核定以下价格(一框三混, 价格为 元/平方米, 两框两混价格为 元/平方米。80平方米以下 户型价格为 元/平方米)。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 依据约定工程总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验收, 时间从开始做基础计算。
二、 在组织施工程中,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双方应立刻进行协商。
1、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原因被迫停工者。
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 按施工准备要求, 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 电源、 道路通畅, 障碍物未能清除, 影响进场施工, 由此所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担责任。
4、 在施工中因停电、 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 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影响正常施工。
5、 非承包原因, 监理签证不立刻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 未按协议要求拨付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款而影响施工(损失由未付款户赔偿给乙方, 按造价10%给予赔付)
7、 因为政策改变, 不可抗拒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 使协议不能继续推行, 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 设备保护和移交工作, 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需条件, 支付以上经济支出, 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和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已经订货材料, 由订货方负责退货, 不能退还货款和退货发生费用, 由甲方负担, 但未立刻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 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多种证件、 批件、 申请、 领取建筑执照, 清楚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全部管线、 树木等障碍物, 处理施工用地(包含材料、 构件堆放和中转场地、 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处理施工用水源、 电源和运输道路通畅, 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设计图纸、 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 参与设计交底,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进行施工场地平整, 搭建施工临时设施, 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同时乙方要教育工人认真做到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第四条 物资供给
乙方采购材料(钢材、 川牛水泥、 红砖)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由乙方负责供给材料, 如未按期供给或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 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自负责任, 甲方要求复检材料才能进场。乙方应主动配合, 要有质检汇报、 合格证方能使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
承包方需根据施工图, 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建筑工程规范、 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 并接收发包方派驻代表监督。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一、 基础工程完成至正负零付工程总款20%
二、 二层现浇完成付工程总款20%
三、 三层现浇完成付工程总款20%
四、 主体完工, 门窗安装好付总工程20%.
五、 装饰抹灰工程临街外墙贴砖完成付总工程10%.
六、 内情刮仿瓷完工交付使用付清总工程余款。
七、 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和尾款, 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违约金, 同时乙方有权不给予甲方房屋使用权, 确因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 窝工损失, 应由欠款者负担赔偿, 按房屋总价10%赔偿。
八、 乙方留5000元现金作为房屋保修金, 在一年后,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期间, 甲乙双方做到是谁责任谁保修, 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7日内派人保修, 若7以后乙方未派人保修, 甲方可另找她人, 所产生费用, 在保修金内扣除。
第七条 施工设计变更
一、 按图施工,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 返工、 机械调迁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 施工中发觉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地方, 乙方应先通知甲方, 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约定, 提出修改或变更, 经双方协商方准施工。
2、 在施工中, 如遇中途停建、 缓建, 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 应约定做到安全部位。
3、 在施工中, 如发觉甲方投资不足, 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而中途停建、 缓建, 给乙方造成损失, 应有甲方负担。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一、 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实施操作规程, 安全施工、 防火防盗, 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她损失, 均由乙方负责。
二、 因乙方管理不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由乙方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由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 甲方有义务帮助抢救, 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 非乙方责任造成伤亡事故, 由责任方负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分包协议与本协议发生抵触, 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一、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 乙方无条件返工。
二、 工程不能按协议要求工期交付使用, 按本协议建筑工期提前或拖后要求偿付逾期罚款。
甲方责任:
一、 未能按协议要求推行自己应付责任, 除完工日期得以顺延时, 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实际损失。
二、 工程中途停建、 缓建或因为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 应采取方法填补或降低损失, 同时, 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 窝工、 返工、 倒运、 人员机械设备调迁, 材料和构件积压实际损失。
三、 工程未经验收, 甲方提前使用或私自自用, 由此而发生质量或其她问题, 由甲方负担责任。
四、 不按协议要求拨付工程款, 逾期赔偿延付金额每日 %偿付。同时可向乡、 村、 社汇报, 要求付款。还可向法律部门求援抵押房屋等方法。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建筑工程协议发生纠纷时, 当事双方应立刻协商, 协商不成时, 任何乙方均可申请各级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可向建筑物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她要求
一、 门窗: 门每层包一道进户门(500元左右, 防盗门), 卷帘门为1个厚按120元/平方, 室内每道门标价为100元, 窗户为一个厚铝合金窗条140元/平方, 白玻璃, 不做防护栏, 飘窗不做内护手栏杆。
二、 楼梯护手用1个厚不锈钢, 60主管100元/m.
三、 外墙临街瓷砖和厨卫墙砖由乙方负责(一般材料)。电线全部为铜芯线, 照明线为1.5平方, 开关插座线为2.5平方,空调线为4平方, 根本为6平方, 蹲便器按60元价格。
四、 屋面坡面为砖混木质结构, 盖灰色彩瓦, 按每平方 70 元收方, 按甲方要求高升为80公分(该费用按另行计算), 假如甲方要求修做楼堡, 按实际收方为准, 同房屋一个价计算。
五、 甲方要求乙方贴一层地砖, 其价格为5元至6元一匹地面砖。
六、 甲方如更换好材料, 徐相互补差, 乙方作好对应修筑。
七、 甲方修建为自建房, 按一般规范修建不含保温材料、 装饰材料、 厨房、 卫生间不含任何洁具, 室内做到水通、 电通, 乙方只为甲方提供材料受检汇报, 不做任何资料, 不产生无须要费用规章制度, 清水房交付使用, 房屋建筑为底框, 其它楼层为砖混计费, 如需多层框架, 需增加费用。框架结构是以户为单位大框, 框内不做任何格段。
八、 建筑面积结算收方标准以下:
1、 底层以前滴水后伞水外边缘为依据收方。
2、 二、 三、 四层以前后墙体外边缘, 另加飘窗底部伸出部尺寸为依据收方。
3、 顶层按前面“其它要求”第四项不变来计算。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主管部门立案一份。
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 加盖公章或手印即生效日起生效, 工程完工验收后, 结清工程余款后终止。
三、 本协议签署后, 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能够签署本协议补充协议, 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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