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注: 本协议条款仅供参考, 最终以招标人提供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协议为准。)
服务区承包租赁经营协议
出租方(招标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深入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功效, 提升服务区科学化、 规范化、 标准化经营管理水平, 提升高速公路社会效益,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共同发展标准, 甲方将所辖高速公路 服务区和 停车区(加油站除外)承包租赁给乙方经营, 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以下条款:
一、 甲方将所辖高速公路 服务区和 停车区(以下简称服务区)餐饮、 超市、 客房、 汽修厂(详见租赁财物明细表)以缴纳租金形式承包租赁给乙方经营。乙方要充足利用服务区资产, 发挥其地理、 品牌优势, 维护高速公路形象, 正当经营, 愈加好服务社会。
二、 承包租赁时间和承包租赁金额:
服务区及 停车区承包租赁时间为十年, 即: 从 月 日起至2024年 月 日止, 承包租赁费用为: (大写) 元(¥ ), 平均每年租赁费用为:(大写) 元(¥ )。
在乙方经营期间, 甲方修路双向封闭交通或服务区改造关闭连续七天(不含七天)以上, 由双方确定做好统计, 承包租赁时间按累计天数顺延, (超出七天按超出天数顺延)。
三、 付款方法:
1、 支付方法: 银行电汇或现金支付;
2、 在签署本协议同时,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伍拾万现金+签约协议价10%保函。履约确保金(设施维修确保金和服务质量确保金)。
3、 月 日前, 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年承包租金, 即: 人民币--万元(---万元)。
4、 乙方应在承包租赁期内每年 月 日以前, 向甲方交付下一年全部租金。
四、 乙方作为服务区租赁经营单位, 服务区广场照明、 治安保卫、 交通管制、 公共卫生、 垃圾清运、 绿化管理、 公用取暖、 日常维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费用由乙方支付。在服务区内单项承包单位, 加油站所用水费、 电费由乙方收取(水电费标准按地方要求实施, 不额外收费)。其它公摊费用(保洁、 保安、 取暖)由乙方收取, 甲方可帮助协调, 广场照明费用除经加油站与服务区租赁单位双方协商外(甲方协调), 均由乙方负担。公益性服务项目未经甲方同意同意, 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五、 服务区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 甲方负责对服务区、 停车区招聘人员多种条件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查、 监督。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拥有服务区全部产权(乙方自行配置设施除外)。
2、 甲方在 服务区及 停车区派驻监管人员2人, 对乙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在确保乙方独立正当经营前提下, 乙方必需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3、 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经营活动中违法、 违纪、 违规、 违约等与法律法规相悖行为。
4、 甲方设置服务区服务质量评价管理体系, 按上级相关要求制订检验考评措施, 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检验考评。假如乙方服务质量出现问题, 经确定, 视情节轻重给予对应经济处罚, 甲方从乙方服务质量确保金中扣除, 扣除部分由乙方年末补齐。乙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理, 其损失由乙方负担。
5、 承包租赁期第一年度, 甲方负责广场路面、 绿化、 公厕改造、 房屋大修及中央空调维修和调试。一年后以上项目全部交乙方负责。
6、 甲方在交付时要确保服务区建筑完好、 通水、 通电以满足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7、 甲方负责服务区经营项目审批、 计划。甲方享受服务区广告经营权。
8、 在乙方经营期间, 甲方帮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 甲方可在服务区内安排各类活动, 乙方需提供便利条件。上级检验时, 双方共同做好接待工作。
9、 甲方按时收取乙方租赁费及应缴纳其她费用。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租赁经营项目属于特殊行业和特殊辖区, 乙方必需服从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
2、 乙方享受服务区租赁项目独立经营权,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3、 乙方负担经营设施、 办公用具、 家俱用具等物品配置, 质量标准应达成同行业一流水平。乙方必需接收甲方管理和监督, 遵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独立负担经营期内因为乙方过失而造成全部责任事故。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做到质优价廉, 文明服务, 礼貌待客。
4、 乙方经营期间, 工商、 税务、 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收取多种费税, 由乙方负担, 做到依法纳税, 正当经营, 并独立负担由此引发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负担租赁期内与服务区经营相关, 应由乙方负担一切债权、 债务。
5、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私自增设经营项目, 不得改变或破坏服务区房屋结构, 不得侵占土地。不得将服务区转让给第三方经营或抵押、 变卖服务区资产。
6、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 确保经营项目服务质量, 做到正当经营, 优质服务。乙方应配置足够交通管制、 治安保卫、 公共卫生、 绿化管理以及设施维修人员, 乙方经营期间应确保开水供给, 并保障满足上级要求公益服务项目, 确保公益服务质量。公益服务项目不得收费。
7、 乙方经营期间,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增加、 更换任何原有设施。要做好物业设施维修工作, 确保物业设施完好, 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不能立刻修理, 甲方可使用设施维修确保金替换乙方进行设施维修, 并通报乙方立案, 使用缺额部分乙方年末补齐。租赁期届满, 必需确保甲方设施情况完好。
8、 乙方经营期间, 不准无故停业, 如确需停业, 须报请管理处同意, 不然按每停业一天, 交甲方10000元停业费处理。
9、 乙方无偿为甲方派驻服务区及停车区监管人员提供必需办公、 生活条件(办公室、 供暖、 供冷、 办公桌、 椅等), 提供办公室、 宿舍各一间。并为监管人员提供就餐条件, 监管人员餐费由管理处负担, 餐费标准参考管理处标准实施。
10、 乙方每年要有一定投资来改善服务区环境和配套设施档次, 大改造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11、 乙方经营期间, 应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并与单项承包单位亲密协作, 保持和提升服务区品牌和已取得荣誉。
12、 建立健全和落实服务区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科学化、 规范化、 制度化管理, 杜绝多种事故发生, 经营期间, 若因乙方过失而发生事故,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13、 乙方按时向甲方缴纳承包租金及应缴纳其她费用。
14、 因为乙方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经营, 管理混乱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经营期满后协议价格达不成一致等原因造成经营协议终止, 二次装修改造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1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配置设施和设备, 应符合行业等级要求, 包含招牌、 必需设备设施、 配置技术人员和工人等。乙方必需根据甲方招标文件中注明要求和乙方投标书中写明承诺来实施;
16、 乙方必需服从甲方相关管理, 维护高速公路文明优质服务窗口形象。必需严格实施《山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督检验与星级考评评定管理措施》等相关要求。
17、 在本协议书生效期间, 如因乙方原因, 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推行协议, 乙方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并交清全部应交款项后办理相关退租手续; 而且, 因乙方提前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害, 乙方愿意以履约确保金80%给予甲方作为赔偿。假如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退租, 甲方没收全部履约确保金。
18、 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 乙方必需在协议终止之日起5天内搬出物权属于乙方全部物件, 将租赁场地交还给甲方。超出该期限, 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法将租赁场地收回, 而且乙方在租赁场地内财物或餐厅、 修理厂内仍有余物, 将视为乙方放弃全部权, 租赁场地内全部财物归甲方全部, 由甲方处理; 所以而造成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担。
七、 违约责任
1、 甲、 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 如有一方违约, 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2、 乙方如有下列违约行为, 经甲乙双方协商无效, 则甲方有权收回服务区经营权, 终止租赁协议, 并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造成损失给予追偿。
(1)不按时或无法缴纳服务区承包租赁费及多种费税行为, 逾期一个月;
(2)严重损害甲方形象, 造成恶劣影响经营行为;
(3)严重侵害甲方利益, 破坏服务区结构、 设施行为;
(4)未经甲方同意, 自行将服务区转让给第三方经营或抵押及变卖服务区财产行为;
(5)受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 甲方警告二次以上或 责令整改无故不整改;
(6) 受行政处罚, 被吊销营业执照。
八、 租赁期满后财产处理
1、 乙方对服务区装修、 改造、 固定设施归甲方全部。
2、 甲方出租给乙方全部财产, 承包租赁期满后, 乙方均无条件归还甲方。
3、 乙方自行添置通用设施(包含办公用具、 生活设施等)产权归乙方, 租赁期满后, 如甲方需要, 可与乙方协商将其折价转让给甲方。
九.乙方每年需为服务区建筑物购置 万元财产保险, 受益人为甲方。
十、 免责条件 :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 甲乙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但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购置财产保险, 按应得保险收益额度对甲方给予赔偿。
(2)因城市建设、 发展需要拆除或改造经营服务区, 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 互不负担责任。
十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 甲乙双方因其她原因欲解除协议时, 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 双方经过协商, 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遇国家法律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必需终止协议时, 乙方应接收终止协议, 甲方应对乙方赔偿, 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三、 甲、 乙双方在本协议实施过程中产生争议或纠纷, 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 如双方不能协商处理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 本协议一式六份, 其中正本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四份, 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履约期满自行终止。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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