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投资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 平等、 公平、 老实信用标准, 经协商一致, 就甲方向乙方投资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申明、 确保及承诺
甲乙双方在此作出下列申明、 确保及承诺, 并依据这些申明、 确保及承诺郑重签署本协议。
1、 甲方承诺在乙方资金到位后如触发本协议约定条件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回购转让给乙方股权。
2、 乙方承诺: 出资人民币xxxx万元持有甲方转让xx%股权, 并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付清受让款。
3、 甲乙双方含有签署本协议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组成含有强制约束力法律文件。
4、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担义务是正当、 有效, 其推行不会与各方负担其它义务相冲突, 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之要求。
第二条 甲方企业基础信息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 甲方持有下列二家企业股权:
1、 xxxx企业(下称xx企业);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人民币xxxx万元; 注册地址: ; 股本结构:
第三条 转让股权、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法
1、 本协议所指转让股权(受让股权)是指甲方转让给乙方股权, 包含xx企业xx%股权及甲方自收到乙方股权转让款之日起至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止投资全部企业中甲方所持有股权(甲方投资房地产、 股票、 保险、 信托、 购置理财产品等除外)十分之一(如出现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 则按重新确定股权百分比)股权。
2、 甲方同意将转让股权以xxx 万元人民币价格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本协议约定条件购置该股权。
3、 乙方应该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 将转让款xxx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帐方法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确保
1、 甲方确保所转让给乙方股权是是甲方正当拥有股权, 甲方含有完全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拍卖, 没有设置任何抵押、 质押、 担保或存在其她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瑕疵。企业不存在甲方未向乙方披露现存或潜在重大债务、 诉讼、 索赔和责任。不然, 由此引发全部责任, 由甲方负担。
2、 甲方在乙方所融得全部资金, 负责用于xxxx企业及甲方其它投资项目。
3、 甲方确保乙方享受对企业经营情况知情权。
第五条 乙方确保
1、 乙方在取得甲方转让股权后至本协议期限届满日, 乙方将受让甲方股权委托甲方代持, 乙方不实际持有股份, 不得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 不得参与甲方企业经营管理, 不得干预甲方正常开展各项工作, 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并按本协议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在取得甲方转让股权后, 除本协议约定外, 不得将受让股权任何权益部分或者全部以转让、 赠与、 抵押、 质押等任何方法进行处理, 不然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股权转让款使用
甲方承诺将此次股权转让款用于xxxx企业及甲方其它投资项目。
第七条 股权回购标
股权回购标系指本协议中乙方受让甲方股权, 不包含乙方以增资扩股、 转让、 期权、 衍生、 质押或其它安排等其它方法取得股权。
第八条 股权回购条件
1、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如甲方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推行股权回购义务:
(1)甲方企业及其它投资项目整体收益连续二年亏损;
(2)甲方企业及其它投资项目整体收益累计亏损xx%以上。
乙方按前条约定要求甲方推行股权回购义务, 应向甲发出书面股权回购通知。
2、 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 乙方有权选择持有转让股权或要求甲方回购此次协议所转让股权, 乙方应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股权回购通知或持有股权通知, 通知自送达甲方之日生效, 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 乙方要求甲方回购股权,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股权回购通知后三个月内以本协议约定回购价格进行股权回购。
4、 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 则甲方将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甲方实际持有股权转让十分之一(如出现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 则按重新确定股权百分比)给乙方, 双方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持有股权通知后三个月内共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股权变更所要求多种法律手续完成后, 乙方即取得转让股权全部权。
5、 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 则自持有股权通知送达甲方后, 乙方无权再要求甲方负担股权回购义务, 乙方持有股权转让按《企业法》相关要求实施。
第九条 回购价格
1、 甲乙双方约定: 甲方以支付转让款加转让款溢价方法回购本协议中所转让股权, 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转让款+转让款溢价。
2、 转让款即乙方支付给甲方股权转让款人民币xxx万元; 转让款溢价为转让款乘以溢价率乘以投资期间, 计算公式为: 转让款溢价=转让款*溢价率*期间。溢价率为每年xx%, 期间为乙方转让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至乙方要求甲方推行回购义务之日止。
第十条 优先权和共售权
1、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甲方如转让股权给第三方时, 乙方有权选择受让甲方股权或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
2、 乙方选择受让甲方股权, 受让条件不得低于甲方转让股权给第三方条件, 即乙方在相同条件下享受优先购置权。
3、 乙方选择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 乙方能够相同条件将所持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方拒绝受让乙方持有股权, 甲方亦不得转让甲方持有股权。
第十一条 防稀释条款
1、 本协议使用期内, 若xxx企业及甲方其它投资项目进行任何融资、 增资扩股或新股发行, 则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确定转让股权百分比参与企业未来全部融资、 增资扩股或新股发行。非经乙方书面同意, 未来甲方股权融资价格不得低于此次股权转让价格, 即xxxx企业及甲方其它投资项目估值不得低于xxxx万元。
第十二条 股权转让费用负担
1、 甲方将股权转让给乙方所需全部费用(包含手续费、 税费等), 由乙方负担。
2、 甲方回购乙方股权所需全部费用(包含手续费、 税费等), 由甲方负担。
第十三条 本协议使用期三年, 以乙方持有股权或甲方完成股权回购后自动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 甲方新投资项目与乙方无关, 乙方不再对甲方投资项目享受任何权益。
第十四条 甲、 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若因任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给她方造成损失, 违约方将按本协议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都应对本协议中各条款以及保密。一方假如需要向包含任何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所述交易相关任何信息, 均须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2、 乙方对于得悉甲方企业用户信息、 财务报表、 甲方未公开投资项目等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意第三方披露。
3、 甲乙双方于本协议使用期内及本协议使用期届满五年内均应遵守保密条款, 如有违反将按本协议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含有平等法律效力, 若任何一方未能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或确保, 除非依据法律要求能够免责, 违约方应向协议对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
第十七条 责任免去
如因不可抗力或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求有冲突, 致使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法得到推行, 则甲乙双方均无需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1、 与本协议有效性、 推行、 违约及解除等相关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2、 假如协商不成, 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签字盖章确定以下: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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