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投资入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本着长久发展、 互惠互利、 合作共赢宗旨, 经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乙方入股甲方 , 甲、 乙双方本着公平、 平等、 互利标准签订协议以下:
1、 甲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 注册资金为 万元 有限责任企业, 企业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成。企业因发展需要, 特进行此次股权调整。
2、 乙方。姓名(个人): ; 身份证号: 。
3、 甲方因其企业发展、 结构调整等原因, 拟进行股权优化, 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出资。
为此, 本着平等互利标准, 经友好协商, 各方就企业入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 本协议所述术语含有其在协议法中所述含义。
2、 标题
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 不影响本协议解释。
3、 提及
本协议中提及中国法律时应包含到时有效中国任何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中国相关公布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新增股东
1、 依据甲方决议, 决定吸收乙方参股经营, 由乙方以 现金方法 进行出资, 并持有甲方 %股权。
2、 经甲乙双方审计评定确定现有净资产为依据, 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全部内容出资或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
3、 出资时间
乙方应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分步实施后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占乙方总出资额100%。
4、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5、 股东资格取得
甲方自收到乙方出资起, 根据本条第2条所列金额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并将乙方列入股东名册。乙方在股东名册登记后即视为企业股东, 享受认购股份项下全部股东权利、 负担股东义务。
6、 乙方按本条第5款取得股东资格后, 甲方应给予办理此次投资入股后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企业章程》等相关资料, 并将登记后工商变更资料及《企业章程》、 股东决议提交一份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陈说与确保
甲方确保以下:
1、 甲方是按中国法律注册、 正当存续并经营有限责任企业;
2、 甲方在其所拥有任何财产上已书面通知乙方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含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 质押权、 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截止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 乙方概不负担责任。
3、 甲方对用于企业业务经营资产与资源, 均经过正当协议和其她正当行为取得, 真实、 有效、 完整, 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书面通知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 截止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 乙方一律不负担责任。
4、 甲方向乙方提交截至 年 月 日止财务报表及全部必需文件资料, 并正确反应了企业至 年 月 日止财务情况和其它情况;
5、 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企业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债务、 欠款和欠税, 且甲方自 年 月 日注册成立至 年 月 日止, 均没有产生任何未向乙方书面通知额外债务、 欠款和欠税;
6、 甲方没有从事或参与使甲方现在和未来有可能遭受吊销营业执照、 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企业经营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任何违反中国法律、 法规行为;
7、 甲方未就任何与企业相关、 已结束、 还未结束或将要开始任何诉讼、 仲裁、 调查及行政程序对乙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说。
第五条 甲方经营范围
1、 继承和发展企业现在经营全部业务: 。
2、 大力发展新业务: 。
3、 企业最终经营范围由企业股东会决定,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乙方成为甲方企业股东后, 享受《企业法》、 《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权利。
第六条 资金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
1、 此次入资用于企业全方面发展。
2、 甲方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以后甲方股东会授权经理班子依据企业章程等相关制度实施。
3、 依据企业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在国家法律、 政策许可情况下, 取得全部股东同意后, 能够采取多种方法数次募集发展资金。
第七条 企业组织机构安排
1、 股东会
(1)入资后, 原股东与乙方平等成为企业股东, 全部股东依据《中国企业法》以及其她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新企业《章程》要求按其出资百分比享受权利、 负担义务。
(2)股东会为企业权力机关, 对企业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3)甲乙双方在企业以后重大事项决议上(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转型、 企业改制、 企业变更、 扩股、 扩大经营、 发展战略等)拥有否决权。
2、 实施董事
企业全部事务, 由新组成股东会推选实施董事实施。
3、 管理人员
企业关键管理人员依据股东会决议任免, 非关键职位管理人员由实施董事任免。
第八条 债权债务
1、 本协议签署前, 甲方应不付任何债务及担保责任。
2、 乙方因下列情况需要处分在甲方股权, 应书面取得甲方其她股东一致同意, 且须符合企业法及甲方章程要求; 若甲方其她股东不一样意, 根据《中国企业法》及其司法解释处理:
(1)乙方因合并、 分立且其内部已形成决议决定由新正当主体承受本协议下权利义务;
(2)因乙方债务需以在甲方投资抵债;
(3)其她处分在甲方股权。
第九条 企业章程
1、 全部股东依据本协议召开股东会, 修改企业章程, 经修订章程将替换企业原章程。
2、 本协议约定关键内容写入企业章程。
第十条 企业注册登记变更
企业召开股东会, 作出对应决议后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企业各股东应全力帮助、 配合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保 密
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包含双方商业秘密, 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相关事宜采取严格保密方法。除推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对方许可,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她方透露。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如协议任何一方不推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或者因为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所做申明、 确保和承诺有不完整、 不真实、 不正确, 造成对方损失, 守约方有权给予催告要求更正, 严重违约或者经催告后拒绝更正, 守约方有权在要求赔偿同时, 选择解除协议。
2、 因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或者造成对方利益受损时, 对方有权就其所以而遭受损失、 损害及所产生诉讼、 索赔等费用、 开支(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 差旅费等)要求不推行方或违约方作出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1、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相关本协议成立、 有效性、 解释和推行及由此产生争议处理适用中国法律。
2、 凡因推行本协议而发生一切争议, 甲乙双方首先应争取经过友好协商方法加以处理。假如该项争议经过协商未能处理, 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要求
1、 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转让
严格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相关要求实施。
3、 修改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修改。
4、 可分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有效性。
5、 文本
本协议一式 叁 份, 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另外 壹 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相关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附件
1、 本协议附件组成本协议一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条所指附件是指为入资目, 签约各方向其她方提供证实推行本投资入股协议正当性、 真实性文件、 资料等。具体包含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及资产确定书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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