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炮三检”制度
为搞好矿井安全生产, 预防因瓦斯积聚超限而引发爆炸事故, 降低损失, 增加效益, 依据我矿实际情况对井下放炮工作制订“一炮三检”制度。
一、 对井下全部放炮地点在装药前、 放炮前、 放炮后都必需必需有检验瓦斯,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周围工作人员, 望全部瓦检员认真遵守。
二、 严格实施瓦斯检验制度, 加强瓦斯管理, 预防气体超限, 对预防沼气爆炸有很大作用。
三、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5条要求, 矿井必需有建立瓦斯检验制度, 配置专职瓦斯检验员和检测仪器, 对检验次数都必需有明确要求。
四、 放炮前要严格实施检验瓦斯制度。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成1%时, 必需停止使用电煤钻打眼, 放炮地点周围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成1%时, 严禁放炮。
五、 放炮后, 应再次检验瓦斯, 发觉气体不超限, 工作人员方可进入。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为搞好矿井安全生产, 强化放炮管理, 杜绝放炮事故发生, 在井下放炮时, 应严格实施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 放炮员、 班组长、 瓦斯检验员, 必需熟悉三人连锁放炮程序, 严格要求实施, 对工作认真负责, 圆满完成各自任务。
二、 放炮前, 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由班组长派人警戒, 下达放炮命令, 并检验顶板与支架情况, 将自己携带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验员, 瓦斯检验员经检验瓦斯、 煤尘合格后, 将自己携带放炮牌交给放炮员, 放炮员发出放炮品哨进行放炮, 放炮后一牌各归原主。
三、 放炮前, 瓦检员、 班组长、 放炮员, 必需有同时在场, 缺一不可, 不然, 不准放炮。
四、 放炮地点周围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成1%时; 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超出作业规程要求或支架有损坏, 留有伞檐时; 煤尘浓度达成50mg/m3, 严禁放炮。
“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全部爆破人员必需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并持证上岗。
2.打眼前必需有安全员认真检验放炮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时, 方可进行打眼工作, 不然严禁打眼放炮。
3.装药前、 放炮前、 放炮后, 安全员应认真检验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 当瓦斯浓度大于1%时必需立刻停止作业, 查明原因, 采取方法, 进行处理。
4.爆破前, 班组长必需亲自设置警戒牌、 栏杆或拉绳, 警戒线至爆破点距离符合《规程》要求, 并设专员把关。
5.瓦检员必需持放炮钥匙, 放炮员必需持放炮牌, 班组长必需持生产牌。
6.瓦检员、 班组长、 放炮员必需严格实施“三人连锁”放炮换牌制度。
7.放炮前后, 班组长、 安全员、 放炮员认真填写放炮统计卡及火工品领、 用、 退表并署名。
8.爆破后, 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 爆破工、 瓦斯检员和班组长, 必需首先巡视检验爆破区域地点内通风、 瓦斯、 煤尘、 顶板、 支架、 拒爆、 残爆等情况, 如有隐患必需立刻处理。
9.放炮后, 只有在无任何隐患情况下, 方可由班组长通知把关人员撤回警戒牌、 栏杆或拉绳, 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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